1.1 财务审批要善于“亮红灯”
“红灯停,绿灯行”,财务审批的方式与红绿灯的原则有相通之处。没有任何问题的单据自然要“绿灯”放行;尚有需要核实的问题的单据就需要“黄灯”暂停;对存在明显问题,不符合公司制度的单据要亮出“红灯”,拒绝执行。
对于财务审批来说,善于“亮红灯”,并不是指盲目地、不分青红皂白地拒绝。“亮红灯”必须有合理理由,必须懂得“亮红灯”的原则和底线。财务审批的“红绿灯”如图1-1所示。
图1-1 财务审批的“红绿灯”
1.1.1 财务审批不能犯的4个原则性错误
财务审批人员需要头脑清醒,具有一定的原则意识,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要洞若观火,清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审批财务单据时,有些原则性的错误不能犯。
1.一路“绿灯”,统统放行
所谓审批,就是要审核单据、发票、手续、合同等材料,要看这些材料有没有问题和风险,必须在认真仔细查看之后才能做出决定。如果作为一名财务审批人员,不仔细审核单据,或者根本不知道怎么审核,一路“绿灯”,统统放行,那审批环节还有什么意义?没有原则地同意,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财务审批人员必须“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必须适时“亮红灯”,及时阻止和拒绝。
2.刻意拒绝,拖而不办
与无原则的一路“绿灯”相反,也有财务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存在刻意拒绝的问题。这类财务审批人员审核单据时,如果不挑出一些所谓的“问题”,似乎无法彰显自己的存在感,用一些牵强的原因拒绝通过,或者拖而不办。这样做只会恶化财务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关系,引起其他员工的反感;只会降低企业的运营效率,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从财务管理角度讲,对于这样的财务审批人员,如果不能让其改变做法,就必须更换财务审批人员。
3.把审批权与被审核人的私交挂钩
卖人情,是财务人员的大忌。作为财务人员,必须把工作和交情分开。如果你在财务审批中掺杂过多的人情,那么你犯错误的概率会呈几何级增长,你给别人的人情,最终都可能变成工作上的失误、上级领导的不信任,你甚至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不善于做调查研究,仅凭感觉做决定
在财务审批过程中,有些审批事项需要做调查研究之后才能下结论,或者是有些审批事项事关重大,而自己对某些情况还不是特别清楚,这个时候不要急于做决定,要及时去联系相关人员,或者通过查找其他资料佐证,等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再做决定。
1.1.2 这3种情况必须“亮红灯”
为了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财务审批人员必须懂得在什么情况下投“反对票”。一般情况下,除了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外,遇到以下3种情况(见图1-2),财务审批人员要果断拒绝。
1.违反公司制度
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所以在审核相关票据和业务时,如果发现这些票据与业务与公司现行制度相冲突,理所当然要拒绝。比如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对公付款必须采取银行结算,但是付款人申请现金结算,对于这种情况应拒绝。
2.存在恶意套取公司资金的行为
恶意套取公司资金的行为虽然不多,但时有发生。例如,小到虚开发票报销,大到虚构经济业务骗取公司大额资金,甚至与外部供应商或客户串通骗取公司资金。
那么财务审批人员一旦发现这种行为该怎么做呢?对涉及金额较小的行为,如虚开发票或者多开发票骗取报销资金,要毫不犹豫地拒绝,并严重警告当事人下不为例,并视情节轻重向财务部上一级领导反映或者向当事人的上一级领导反映。对涉及金额较大,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则应该向更高级的领导汇报,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报警。
对存在恶意套取公司资金的行为视而不见,是财务人员严重失职的表现。
3.必备的手续残缺或其他辅助资料残缺
财务审批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审查手续是否齐全,前面该走的审批流程是否已经走完,需要签字盖章的手续是否已经完成,必须提供的发票、收据是否已经提供,少了任何一项内容,财务审批人员都有权拒绝。这就要求财务审批人员对需要审批的内容、事项都非常清楚,并且知道该审核哪些方面。例如,在审核支付供应商货款时,需要有货物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并且验收报告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没有这些手续,那么财务审批是不能通过的。
总之,财务人员在日常审批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清楚自己的职责,多观察、多思考,勤于做调查研究,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亮出“红灯”,做一个客观、公正、头脑清醒、勇于担当的财务审批人员(见图1-2)。
图1-2 财务审批人员必须拒绝的3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