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三章:图书编辑业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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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谱系

文案主旨也需分类,它跟清理家中杂物一样,有类可循既便于定位,又便于检索。

跟其他行业的文案比,图书文案跟一本书命运的关联有点特别,简单讲,既真切,又含混:真切是说,文案是距离一本书主旨最近的文本,翻开一本书,读者最先看见的,就是它,它像一份见面礼,给读者尚待展开的阅读以最初的印象;含混是说,这个印象也就是个印象而已,它的确有可能规定了一本书的终极接受率,但也只是可能——图书文案这份见面礼像是在回答面试官的提问,这位面试官就是读者,就算回答的正确率为百分之百,面试官也未必会允诺录用。

“书是什么?主要的只是一连串小的印成的记号而已,它是要读者自己添补形成色彩和情感,才好使那些记号相应地活跃起来,一本书是否呆板乏味,或是生机盎然,情感是否热如火,冷如冰,还要靠读者自己的体验。或者换句话说,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魔灵的手指,它只拨动我们脑纤维的琴弦和灵魂的音板,而激发出来的声音却与我们心灵相关。”

上段文字出自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他的这段有关作品与读者互动关系的描述,刚好契合了接受美学的基本观点:在作品流通、接受阶段,读者接受(阅读)的过程,同时也是创造的过程。因而,编写图书文案、确认文案主旨,理应仔细考量、精准预设“读者需求”,而主旨的分类,有助于编写者廓清混沌:解惑类——化解懵懂;益智类——满足求知;抚慰类——平复焦虑;探究类——增扩识见;愿景类——给出希冀、希望和愿景……

这些分类之别当然只是举例,它有点像我们家中常用药小药箱里那种基于个人经验、个人习性的分类——老婆大人依照的,当然不是三甲医院处方药分类法,可只要逻辑清晰、使用便捷(比如完全可以按早、中、晚吃药时间分类),没什么不可以——参照自我经验、创制自我谱系的目的,无非为了厘清文案类别,在类别的差异化区隔中凸显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