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公玩法里老人
明宣德三年,山东济南府新城县的董知县将该县四十一名里老人、里长羁押起来,导致数百名百姓到京城控诉。这种情况要是在朱元璋时代,知县肯定会被法办,弄不好还会被斩首示众。在宣德时期则不然,即便是民众聚集在一起告官,皇帝也要派遣钦差核实情况,然后依法审理,既不偏袒民众,也不偏袒官员。经过钦差核实,发现是这些里老人、里长们玩法弄法,欺骗朝廷,打压官府,便奏报皇帝。宣德帝得知,非常气愤,认为他们以私灭公,不能姑息养奸,要三法司从严治罪。里老人、里长是基层组织头目,里老人是在本县知县监督的情况下选举产生的,里长是由十家甲首户轮流担任的,按理说应该听本县衙门的指挥调遣,怎么会欺公玩法呢?朝廷为什么不再完全听信民意而派钦差核实情况呢?宣德帝面对基层组织头目欺公玩法又是如何指示的呢?且从案件讲起。
朱元璋颁布《教民榜文》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由本里老人、里长断决。若系奸盗、诈伪、人命重事,方许赴官陈告。”因此要每里选举两名老人,由官府确认他们身家清白,为众所服,便可以令他们办理本里的诉讼事务,分管旌善、申明二亭事务。所谓旌善亭,就是褒奖本里的好人好事,批判恶人恶事,劝人们弃恶从善。所谓的申明亭,就是读法、明理、彰善抑恶、解决纠纷的场所。里老人不见得就是老年人,德可服众是最重要的条件,从史料上可以看到,最年轻的里老人只有十五岁。一旦当上里老人,便是终身制,而里长则轮流担任,因此是铁打的里老人,流水的里长。里老人在当地威信很高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朝廷重视他们,他们可以直接上书朝廷,所讲之事往往由皇帝直接批示处置,这在正统以前是常见现象,正统以后则很少了。
却说济南府新城县里老人岳景贤,从洪武十六年(1383)就当上里老人了,至宣德三年,已经当了四十五年里老人。四十余年的经营,不但使他田连阡陌,成为当地的首富,也使他获得很大的声名权势,在新城县能一呼百应。岳景贤起家是因为朱元璋号召民众捆绑贪官污吏送往京城治罪,他凭借里老人的身份,捆绑了下乡征税的县丞,该县丞向里长索要酒食,结果县丞被朱元璋问斩了,而岳景贤等受到嘉奖。自此以后,官场都知道新城县的官难当,一旦被选到此处为官,就如赴刑场一般。无可奈何来到此地为官,只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尽量不得罪岳景贤等人,但求平安熬过一任,升迁调任,都比在这里好。到了永乐年间,朝廷不再支持地方百姓捆绑官吏送京治罪了,凡是捆绑官吏送京者,不管该官吏是否为贪官污吏的行为,先把捆绑送京的百姓全部发云南为民,算是遏制了百姓随便捆绑官吏的行为,官吏的权威也逐渐树立起来。
宣德二年,张知县到任,有人控告岳景贤强抢民女为妾,张知县派衙役传岳景贤到堂听审,却不想被岳景贤率领里众将衙役驱赶回来。张知县大怒,请示知府,是否知照附近驻军,派兵去抓,却不想岳景贤恶人先告状,聚集百余人到京城都察院状告张知县下乡征税,骚扰百姓,以致民怨沸腾。都察院只好派人将张知县带回京城对质。张知县是贡监生出身,一直小心为官,好不容易从未入流的县教谕升到知县,如今见自己惹祸了,一时害怕,居然上吊自杀了。好糊涂的张知县,自己没有犯什么罪,为什么要自杀呢?现在死无对证,也只好算是畏罪自杀了。
新上任的知县名叫董谅,举人出身,已经当了十年知县,是个老知县了,熟悉民情。上任伊始,就翻阅卷宗,发现状告岳景贤等人的状纸厚度足有尺余,而前任知县多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私下进行调处,并没有提讯他们。张知县提讯未成,反被他们状告到都察院,因为怕入狱,居然自杀了。看来岳景贤等人在新城县的势力不小,如果不除去这些人,自己也有可能被他们陷害。因为董知县刚刚上任,县里知道的人还不多,所以董知县便带着两个仆人,骑了匹骡子,假扮客商,到岳景贤等人所在各里,收购古董。
且说董知县带了两个仆人私访,逢人便打听前任张知县为什么自杀,不知不觉,天色已晚,要赶回县城,显然是不可能了,却见到不远处挂着一个灯笼,上面写着“安寓客商”四个字,知道是一家大车店,便走了进去,想要一处单房独院。店家听到董知县一口京腔,知道他不是本地人,而且他形容可疑,不像是生意人,便推辞没有房间,让董知县他们另寻住处。董知县与店家商议,毕竟天色已晚,也不知道附近是否还有别的大车店。正在商议之间,只见店里出来一位客人,见了董知县便说:“你不是张老二吗?一向在京城做生意,今日为何来到这里呢?我是白老大呀!”董知县见状,也就将错就错,将嘴一努,让两个仆人退下,便说道:“真是白大哥呀!我这几年在京中,朋友多了,一时记不起来了,还望恕罪。”只见白老大说:“店家,这不是外人,是我结拜的兄弟张老二,兄弟请进来。”店家说:“白老大你别认错了人。如今新知县刚刚上任,听说他正在私访,恐是知县老爷,你不要开玩笑,若是让岳大爷知道,可就不好了!”白老大笑着说:“店家,这是我结拜二十多年的兄弟,岂有认错之理!你放心吧!”店家无话可说,只好安顿董知县及仆人住下。
这位白老大是锦衣卫番役,专门负责山东地面的侦缉事务,在济南开有茶庄,以此为名,从江南贩茶到山东各县,以发展下线,故此沿途各个客栈全都熟悉。董知县带仆人私访,他的眼线早就察觉,所以白老大一直跟着,并且提前来到大车店恭候。进了内房,白老大端了盆水与董知县洗脸除尘,泡了壶好茶,备上酒肴,在桌上点了一支大蜡烛,请董知县坐下饮酒谈心。董知县还不知底细,所以说:“白老大,你在此还好吗?”白老大左右看看,见四周没人,便亮明自己的身份,反将董知县惊出一身冷汗,许久才说:“刚才店家所说的岳大爷是谁呢?”白老大说:“董老弟,你不就是私访他吗?这个岳大爷就是岳景贤,这位爷当了四十多年的里老人,在新城县很有势力,此前他们逼死了前任张知县,上峰让我打探虚实,不想董老弟也来私访。愚兄就先把一些情况告诉你吧!这个岳景贤今年快七十岁了,别看他年纪很大,精神头可不小呢!日前刚刚纳了第五个小妾,是城东廖老爹之女廖栖霞,姑娘已经许配了人家,岳景贤给了五十两银子,就强行娶走了。廖老爹告到县衙,前任张知县想提讯岳景贤不成,反被他告到都察院,张知县怕事,居然上吊自杀了。廖老爹怕岳家报复,也跳河自杀了。”
董知县听到此,不由得勃然大怒,说:“朗朗乾坤,还有没有王法了?抢人家姑娘,逼死姑娘的父亲及知县,就没有人管他吗!”白老大说:“董老弟,切莫高声,隔墙有耳。要知道这岳景贤,家有太祖高皇帝钦赐的匾额,听说还有高皇帝所赐的免死金牌呢!他豢养着百余名家丁,与周边的里老人也都联了姻,所以能一呼百应,历任知县都不敢管他们。也是,他们不欠朝廷的赋税,知县也找不到理由管他们,即便是出现户婚、田土、钱债、打架、斗殴之类的事情,按规定也是由里老人办理,知县也不能以此为由来管他们。这些人骄横惯了,官府要是管他们,轻则聚众到济南府去告状,重则到京城告御状,要知道法不责众,岳景贤振臂一呼,四乡八村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来响应,哪个官敢惹他呢?”
董知县说:“难道就让岳景贤等人如此横行,官府就毫无办法了吗?我可不是懦弱的张知县,舍得一身剐,我也要为新城县除此一方恶霸!”白老大说:“我看董老弟也不是甘愿受人挟制的人,但县里三班六房全部加起来,也不过百余人,几根水火棍,几把破刀,还想抓人,岂不是白日做梦?”董知县说:“以白兄所讲,本官就毫无办法了吗?”白老大说:“擒贼先擒王,只要把头目们全部抓起来,其余的人都是百姓,岂敢公开抢人?只不过这事情要做得隐秘,不能打草惊蛇。老弟是外来的官,县里三班六房也多是岳景贤的耳目,如果走漏风声,让他们聚起众来,恐怕就难以收拾了。”董知县说:“依白兄的意思,我该如何办理呢?”白老大说:“你且附耳过来!”然后与董知县耳语一番,让董知县依计而行。
第二天,董知县回到县衙,当即就将岳景贤等人的恶状罗列三十款,写好之后,交给白老大送到京城,交通政使司呈递皇帝,然后喊来三班六房,说本县刚刚上任,又恰逢秋收季节,因此要举行上任庆典,同时安排一下秋粮征收事宜,要他们传各里老人及里长前来参加庆典,然后再开会安排征粮事宜。常言道,吏看三日官,官看五日吏。三班六房看新知县要大办庆典,知道他就是个贪官,无非借此向各里收些贺礼,如果是这样,这个官就容易被他们控制,却没有想到董知县另有打算。
三班六房的胥吏按照董知县的吩咐,布置庆典事宜,在城隍庙扎棚,请戏班子,通知里老人、里长前来。岳景贤等人哪里知道是董知县布置的陷阱,纷纷带着礼物前来。董知县按照白老大提供的名单,来一个就让仆人悄悄地抓一个,一共抓了四十一人。若是把岳景贤等四十一人全部关押在县监狱,恐怕会被他们的耳目得知,聚众包围县衙要人,到时候就不好办了。按照白老大的叮嘱,董知县派自己的亲信,连夜把岳景贤等四十一人押往济南府,关在府监狱,然后等候上峰的处置。群龙无首难办事,岳景贤等被抓,其党羽不知如何是好,许久拿不出主意,却不想宣德帝的批示到了。
原来,白老大将董知县的上奏直接交给了皇帝。按照制度规定,知县是无权上奏皇帝的,所有事务都要通过上司转呈。锦衣卫则不同了,他们可以直接奏报皇帝,连内阁都不用知照。宣德帝见到董知县的上奏,发现“里老人岳景贤等四十一人,欺公玩法,前县官不从所欲,为其陷害。今愈肆志欺凌官府,把持公事,不纳粮税,贻累乡民”等多种恶行,当即召见户部官员说:“祖宗之世立老人,正如古乡师党正,以教小民,决小讼,必须年高有德者为之。近闻此辈多不出于推择,悉是以贿求充,妄讦上官,侵害下民,以私灭公,无所不至。诚如知县所言,其令布政司治之以法,庶儆其余。”也就是说,太祖高皇帝时设立里老人,是按照古代乡设师、党设正的模式,由他们来教导小民,办理民间小纠纷,必须要年纪大而德行高的人来充当。听说现在这些里老人,大多数不是经过推举选出的,都是靠行贿当上的,他们讦告上官,侵害小民,以己私欲而灭公德,无恶不作。确实如董知县所讲,应该让布政司以法治之,才能警告其他的里老人。
有了皇帝的命令,山东布政司便可以大张旗鼓地进行审理,认为岳景贤等四十一人,挟制官吏,陷害良善,起灭词讼,结党捏词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种种罪恶,应该予以严惩,将首犯斩首示众,其余发边远地区充军。宣德帝认为律无斩首明文,就应该免死,将他们阖家都发往云南充军,并且要都察院榜示:“今后老人只依《教民榜例》行事,违者,令巡按御史、按察司鞫治。若有司故违,巡按御史、按察司罢不问者,亦罪之。”也就是说,里老人只能按照《教民榜文》行使职权,如果违反《教民榜文》,就由巡按御史、按察司进行审讯定罪。如果地方官纵容里老人,巡按御史、按察司也要追究责任,若是不追究,巡按御史、按察司也要承担责任。这正是:
法不制众众坏法,事难责官官无事。
此案中岳景贤等人深知法不制众,动辄以民众来要挟官府,自以为得计,只要稍不如意,便蛊惑民众与官府对抗,在朱元璋放手发动民众的时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官府的胡作非为,但也破坏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当国家走向稳定的时候,这种任意破坏法制、动辄以众抗法的行为,显然不是正常制度所能够允许的。董知县为了掌握确实证据,微服私访,若不是有锦衣卫的保护,也很难说能查出什么证据,即便是找出证据,在法不制众的情况下,也很难将岳景贤等人治罪,而锦衣卫掌握了确实证据,协助董知县办理此事,采取擒贼先擒王的办法,直接把岳景贤等人押往济南府,一是避免当地民众围攻县衙要人,二是把矛盾上报,进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若无锦衣卫直接奏报皇帝,董知县也没有机会把岳景贤等人为恶之事直达天听。宣德帝清醒地认识到,里老人制度虽然是法古而构建的制度,但缺乏监督,使这些人权力膨胀,不但对抗官府,而且鱼肉百姓,有必要进行限制,但也有些矫枉过正,此后里老人不再起到稳定基层社会的作用,成为地方官任意调遣指挥的一群人,官势逐渐强大,而民众却失去了申诉的渠道。关键不在于扶持地方官府还是扶持里老人,关键在于公平对待,使官与民之间形成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官民相得的制度才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