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用教材: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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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法原则

考情分析:对于本节内容,题型多为单选题和多选题,题量通常在1道左右。其中,常考点是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税法的适用原则、税收法律关系。

学习建议:理解记忆本节内容,着重掌握基本概念及相关要点。税收法定原则的核心在于“法”,此处的“法”仅指狭义的法律,即由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法律。

一、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其中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由税收法定主义贯穿,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要件法定原则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作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具体要求如下:

(1)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2)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3)征税的各个要素应当由法律做出专门且尽量明确的规定。如果规定的不明确则会产生漏洞或者歧义,在税收的立法过程中对税收的各要素加以规定之后还应当采用恰当准确的用语,使之明确化,尽量避免使用模糊性的文字。

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1)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

(2)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二、税法其他基本原则(*)

1.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

2.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3.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三、税法适用原则(**)

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税法适用原则并不违背税法基本原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税法基本原则。但是与其相比,税法适用原则含有更多的法律技术性准则,更为具体化。

1.法律优位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的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目的在于维护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该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旧法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规定而引起法律适用的混乱,为法律更新与完善提供保障。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即在纳税义务的确定上,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法规定为准,实体性的税法规则不具有向前的溯及力。二是程序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即对于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却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纳税义务,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新法优于旧法在税法中普遍适用,但当新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时,以及其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可以例外。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名师点拨

本部分内容容易在考试中被命题,考生应当先注意税法原则的两大分类——基本原则、适用原则,再对各类原则中的具体原则的显示体现有所认识。

【例题6·多选题】(2017年真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

B.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C. 制定税法时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这一做法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

D.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税法原则。税法原则包括法定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法律优位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选项A正确。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两个方面。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选项B正确。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禁止对特定纳税人给予歧视性待遇,也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给予特定纳税人特别优惠,选项C正确。法律优位原则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选项D正确。

【例题7·单选题】 以下不符合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A.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 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C. 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D.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解析】法律优位原则的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