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减灾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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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减灾政策分析的方法

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是公共政策分析方法论的重要内容。研究者通常把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划分为定性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方法、系统分析方法和模型分析方法等几大类。每一大类分析方法又划分为各种不同的具体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为我们分析社区减灾政策提供了十分便捷的工具。在这里,我们简要地介绍社区减灾政策分析主要使用的三种方法。

1. 利益相关性分析

利益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12]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3]基于这样的定义和认识,利益相关性是指人的行为与对其自身利益产生影响的行为呈正相关关系,一种行为与一个人的利益越直接相关,就越能促使这个人对这种行为的关注,也越能影响一个人的行为。按照利益相关性分析原理,我们可以很好地分析和理解与社区减灾政策相关的各种主体的行为选择。比如说,在社区举行的减灾活动中,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他们对灾害与自身利益相关性的感受或判断直接相关。

利益相关性分析还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和“集体行动的困境”。理性经济人强调,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是十分理性的,总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利弊权衡,按照趋利避害的原则进行行为的选择。集体行动的困境认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共同的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4]

利益相关性分析除可用于分析社区减灾政策相关主体的行为外,还可对如何采取符合社区减灾政策的措施进行分析。比如,可以将社区减灾纳入政策制定者的绩效考核来引导他们的行为方式;通过相关利益机制的建立,引导社区相关主体参与社区减灾的活动,等等。

2. 案例分析

“个案研究,……能为我们提供有关政治过程(某一局面)的全貌。”[15]社区减灾政策的案例分析也一样,它通过对一个具体的社区减灾政策的过程分析,全景式地展现社区减灾政策的源起、制定、执行和评估的完整过程。

如何进行案例分析或者说案例分析的途径是什么,是案例分析所关注的重要内容。史蒂文·凯尔曼在《制定公共政策》一书中,通过对与政治活动相关联的国会、总统职位、政府机构、最高法院以及政策实施的组织机构即文职机关的分析,展现了美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另外一位美国学者托马斯·R.戴伊在《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一书中,通过对基金会、智囊团、政治捐助者、特殊利益代表集团、院外活动者、律师事务所和公共媒体在美国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分析,从另一个角度展现了美国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的过程,并论证了即使在民主的政体下,公共政策的制定也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但无论他们是从哪一个角度进行分析,都离不开这样的三条主线:一是沿着公共政策生命过程进行的时间序列分析;二是对参与政策过程的各种主体的分析;三是各种政策主体进行的各种活动。对社区减灾政策的案例分析,同样可以按照这样三条主线来开展。

案例的选择是案例分析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案例选择的主要标准就在于它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作为一种政策分析案例,综合性是社区减灾政策选择的主要标准。因为,综合性也意味着复杂性,意味着它能够把诸多的机构和多种力量卷入其中。通过对它的过程分析,至少能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我国社区减灾政策的过程、困境和发展。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在本书中我们主要选择了国家减灾委颁布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政策和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本市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具体社区减灾政策作为分析的案例。

3. 比较分析

比较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认识自己。在社区减灾已成为国际话题的情形下,任何一次大的灾难都会把一国的社区减灾能力和水平展现在世人面前。在近年全球发生的几次重特大地震灾害中,我国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桑枣中学的紧急安全撤离让世人瞩目;智利和新西兰地震后良好的建筑状况,让世人看到了建筑设防标准的极端重要性;“3·21”日本地震发生后灾区民众从容不迫的自救和互救,同样也让世人为之惊叹。对于减灾机构和减灾研究者来说,更多的是在比较中发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进而反思别国的社区减灾经验在哪些方面可以供自己学习和借鉴。

半个多世纪以前,公共行政大师罗伯特·达尔在《行政学的三个问题》中曾这样讲道:“从某一个国家的行政环境归纳出来的概论,不能够立刻予以普遍化,或被应用到另外一个不同环境的行政管理上去。一个理论是否适用于另一个不同的场合,必须先把那个特殊场合加以研究之后才可以判定。”[16]社区减灾政策也一样,别国的社区减灾政策经验或概括出来的社区减灾政策的理论也同样需要经过比较研究之后,才能有选择地加以吸收和利用。这正是社区减灾政策比较分析的价值所在。

[1] 〔美〕斯图亚特·尼古:《政策学:综合与评估》,周超等译,中国人事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2] 陈庆云:《公共政策分析》,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46页。

[3] 〔美〕卡尔·帕顿、大卫·沙维奇:《政策分析和规划的初步方法》(第2版),孙兰芝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

[4] 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9—41页。

[5] 刘文海:《技术的政治价值》,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23页。

[6] 〔美〕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唐亮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2年版,第31页。

[7] 〔美〕威廉·N.邓恩:《公共政策分析导论》,谢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14页。

[8] 参见〔美〕史蒂文·凯尔曼:《制定公共政策》,商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9] 参见张国庆:《现代公共政策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7页。

[10] 参见郭巍青、卢坤建:《现代公共政策分析》,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108页。

[11] 〔美〕托马斯·R.戴伊:《自上而下的政策制定》,鞠方安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58页。

[12] 陈庆云:《论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利益分析》,载《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5期,第35页。

[13] 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1842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版,第82页。

[14] 〔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15] 〔日〕大岳秀夫:《政策过程》,傅禄永译,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6] 转引自〔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