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第十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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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满人”

晚清毕竟是一个民族主义思潮激荡的时代,满汉矛盾在此时期也再度凸显。与主张消融畛域的温和的改良—立宪派人士不同,革命派排满的宣传虽非主流,却具有强大的渗透性与潜在的影响力。而清廷自1906年起开始改革官制、预备立宪,整个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保留与迟疑,因明显偏向满人权益,也不能令汉族官绅满意、服气。处此情境,可想而知,作为满族地方精英的贵林,以其争强好胜的行事风格,自然会卷入这场权力冲突。

其实,贵林之为后人所知,多半是由于秋瑾。1908年2月25日,由秋瑾生前好友吴芝瑛与徐自华(字寄尘)发起,在杭州凤林寺举行祭葬秋瑾仪式。事前,徐自华在上海《时报》曾刊登《会祭鉴湖公函(致学界同人)》,贵林则是在看到《杭州白话报》前一日的《女界义侠之可风》的通讯,知道葬礼的时间与地点后,方才赴会[56]。依照贵林的性格,既与会,必发言,且往往越众而前,此次也不例外。在“先由临时会长徐寄尘报告原委”“次由秋女士之兄徕绩君述女士自幼至死之历史”后,贵林即一马当先,发表演说。[57]而此次贵林的言论,据与会者日后回忆,均指认其攻击秋瑾的反清革命不具正当性,“谓明亡于闯,非亡于清;清为复仇而有天下,乃得之闯,非得之明也。今瑾革命,未免非是”,当场即招致陈去病与徐蕴华的反击,徐更“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驳之”。[58]由此也确立了贵林在历史中的负面形象。

关于此一公案,笔者曾根据登载于《惠兴女学报》第1期的贵林自录演说词等相关资料,撰写《秋瑾与贵林》[59]一文予以辨正。从贵林称赞吴芝瑛为“大同主义者”,以及叙述其“前曾为友,且曾与之深谈”的徐锡麟“无满汉之见”,甚至质疑官方公布的徐氏仇满口供与起义军告示,“断定为他人所伪造”,可知贵林亦持消弭满汉矛盾的愿望。而其对秋瑾的批评,揭诸报端的只是“志大行粗,语言不谨,文字蛊祸,而‘家族革命’之说实有以尸之”,却略去了引起争议的一段。不过,总体看来,贵林对秋瑾的被杀仍心存同情,其演说的旨归也在消除满汉成见,合力实行政治改良,故呼吁;

兄弟请诸公联合团体,速速组织宪政党,尊今上如明治天皇,为神圣不可侵犯。抱定尊君爱国主义,庶几乎人心一定,万事可为。[60]

因此,原本为和融满汉关系而阐发的自以为坚实的理据,也由于引起在场人士的反弹,而被贵林本人主动删除。不过,这一事后的弥补并不能消泯参与公祭大会的诸多革命党人已经生发的恶感,陈去病即以“有虏人贵林者,杭州驻防兵之桀黠也,善骋口辩,为杭虏所倚任”[61]形容其人,足见其厌恶之情。

如认真追究起来,贵林在祭葬秋瑾时的表现,只不过是加重了革命党人对他的恶劣印象,还算不上原始造因。而此前一年发生的控告孙翼中一案,贵林在其间的强出头,便更惹人忌恨。

孙翼中,字耦耕,号江东,浙江钱塘人。留日学生,1903年夏归国,主持《杭州白话报》,为光复会会员。案发时的1907年,孙正担任浙江高等小学堂校长,由该校学生赵学诗之父赵士翰向官府控告孙对其子有性侵犯。若此事落实,确为学界丑闻。而考察案件的演进过程,则不难发现知耻社,尤其是贵林在中间所起的推波助澜作用。

案件之起,乃是1907年8月26日(七月十八日)[62],杭州商人赵士翰向浙江提学司呈递了一份题为“为校长恃势奸污学生,敬乞恩准澈究,以遏淫风而维学界事”的禀帖。其中所述与其长子、十四岁的赵学诗有关的情节如下:

今年暑假……放假归家,屡言不愿进堂,再四诘问,幼儿一味呜咽不言。本月十六日,已逢开堂日期,士翰以青年向学为第一要义,何可贻误终身?始则开导,继则强迫。幼儿迫于无奈,泣言学龄幼小,易受孙校长污辱,如再进堂,廉耻丧尽。经士翰探问幼儿同房间壁铺之同学生黄濚泉,果有其事,琐屑述明,父子天性,实不忍闻。兼闻外间传布该堂校长种种秽迹,被污者亦不止幼儿一人,只以彼此颜面攸关,无人举发。即该堂学生洁身自好者,因此在他校报名亦甚纷纷。士翰虽业商,颇知清白自爱,儿童年幼无知,陡被校长诱奸,是可忍,孰不可忍!伏查学堂章程,以敦品立行为先。校长如斯,禽兽不若,奚论品行?况鸡奸幼童,定律綦严。孙翼中身为校长,吓诱何难?谁无子弟,孰能甘此?且秽德彰闻,攸关全省学界名誉。

因此要求“提讯澈究,按律严惩”[63]。此禀随后亦分投浙江巡抚、杭州知府等处。

应该说,赵士翰投诉后,地方官虽迅速批示,提学使支恒荣当晚即“饬交仁和县讯问”[64],但官方的基本态度仍是希望控制消息,低调处理。如8月26日知耻社成立,次日即散发传单,约集绅商学界于29日午后四点钟在杭州府学明伦堂开会评议。[65]浙江巡抚张曾敭闻讯,“立饬解散,传孙质讯”[66]。其实,无论公开还是私下,从巡抚到具体承办案件的仁和知县,一致的说法是,“此案已由官为伸理”,“专为赵孙二姓之案,不许他人干预”。[67]这也是浙江学务公所议绅吴震春27日听闻道路传言,急忙禀报支恒荣时,支氏“以尚未宣布,又不以控词相告”[68]的原因。不过,浙江官场不希望事情闹大的所有努力终归无效,根由即在贵林的介入。

知耻社组成后,即推举贵林为代表,不断向社会与官府发声。其目的与要求在8月27日第一次以“知耻社同人”具名的《公启》中已表明:“此事关系全省学堂名誉,虚实均应澈查。”[69]贵林更于立社之初提出三条原则:“与孙某有私隙者无庸与议,一也;保全学堂,洗除污垢,二也;调查宣誓,必任虚诬反坐之责,三也。”[70]用以表明其所代表的知耻社客观公正、依法负责的立场。既然自觉已占据道德的制高点,贵林于是一再要求召开会议、发表意见书。在声明遵照巡抚传谕停止开会后,又因获闻对立一方仍要集会,而致函仁和、钱塘两县,重申开会诉求,且请求巡警总局派员到会维持秩序、两县差人协同保护[71],以争取行动合法化。除与各方私函讨论外,贵林还三次刊发意见书,一再督促官府尽快审案,显示出据理力争的姿态。1907年11月,他又将各方文件、信函及报刊评论汇编成《学界罪言》一书,广为散发[72],期望造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力量。

而在各次发言中,无论对象为谁,贵林总是理直气壮,咄咄逼人。或慨称“方今朝廷兴学育德,群视要图。第百人持之不足,一人坏之有余”,或痛陈“同人惧教育之将亡,而人禽之无别也,于是倡立知耻社,以维持学界,扶植人伦”[73],以示其本心乃是光明磊落,至大至公。因此,当仁和县令方象堃定赵孙一案“系个人讼案”之说出,贵林立即复信严词斥责:

来示云,此案不许他人干预,虽系包两方面而言,然似只可以诛辩护之心,而不可以箝公论之口。既关学界隆污,决非二姓诉讼可比;复异寻常案件,亦岂个人私德可援?

对于禁止开会集议一事,贵林也自认:“某等上遵预备立宪之旨,下守国民自治之基,刮垢磨光,似亦可告无罪于天下。”语气软中带硬,不满之意显露无遗。甚至更反守为攻,追问:“孙某肯否到案,提讯何日得行,裁判之权,操之官长。如果罪人斯得,定谳早宣,则某等维持学务苦心已达目的,敝社亦即消灭,何事开会集议?”[74]如此严厉的质询,自然让官府很觉棘手。而其间孙翼中的避不到案,无疑也加固了知耻社一方对于孙氏有罪且“证据确凿”[75]的认定,有利于贵林在争辩中口气强硬。

与知耻社对立的群体,则多半来自新学界,当年的表述概称之为“学界”。其举动也完全针锋相对。8月27日知耻社宣告开会后,以“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与“杭州府中学堂”具名的《公启》迅即出现,不仅定期于29日同一天,更提前到午后一点,邀请学界同人在仁钱教育会集议。官府禁止双方集会的示谕传达后,该团体也曾执意抗拒,不愿解散。尽管所言也作持平之论:“如其诬陷,罪当反坐;倘有其事,孙校长罪大恶极,学界同人亦宜鸣鼓而攻。”然诸人尤为着重之点,显然还在“以全学界声望”。[76]因此,一份“浙江高等小学全体学生公叩”、为孙翼中辩诬的公开信适时发布,指认“黄濚泉与赵学诗串通诬我孙先生”[77]。9月1日,更有以浙江学务公所议绅、浙江高等学堂监督吴震春领头的学界十二名流声援孙氏的联署信,在上海《申报》《新闻报》和《南方报》多家报纸刊登。此信认定赵孙案乃“仇人诬陷”,明言“仇党以五百圆贿买学生赵学诗之父控告”。结仇缘故,说得出的是孙任《杭州白话报》主笔时,因揭发抨击而得罪多人;说不出的则以“其中原因复杂,一时不能尽述”带过。但总而言之:“仇党暗中大首领等皆大绅士,而与孙有夙仇者。”[78]

杭州学界之所以表现出“袒孙”的态度,固然是出于对孙翼中的信任,以其为无辜者,视此案为歹毒之阴谋;不过,其中缘由也应与贵林为批驳对手而做的诛心之论沾边:“以为欲保全学堂,先不得不保全孙某。”[79]而签名的十二人中,参与过《杭州白话报》报务的至少有邵章、袁毓麟、汪嵚、项藻馨、汪希与钟寅[80],已占半数。其中不乏与孙翼中同样怀有革命思想者,这也是诸人无法明言的隐情。可以想象,出于保全朋友以至同志的急切心情,很可能是由同为留日学生的袁毓麟主持,仓促草拟与发表了那封为孙鸣冤的联署信。只是此信非但没有起到澄清事实的作用,反而为反对派提供了把柄。先是9月9日,两级师范学堂监督邵章致函贵林,否认知情:“十二人公函,弟与雷川(按:吴震春字)事前未闻,及登出,始大诧。”紧接着,9月12日,《杭州白话报》即刊出袁毓麟等十二人声明前述上海各报所登公函“有传闻失实处,应即一律取消”的告白。[81]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因此案事涉“暧昧,一时无从设法”[82]之下,杭州学界的举措失当。

在相互较力的官府、知耻社与学界三方之外,作为事件焦点人物的孙翼中虽避不现身,却也有两封公开信辩白其“横被冤枉,殊属出人意表”。9月6日在《杭州白话报》刊载的致高等学堂监督吴震春辞职书,既表示辞去高等小学堂校长一职,同时亦将其被攻与学界前途紧密关联:“弟一人名誉不足惜,省城学界,从此摧残,不能复振。党祸日亟,夫复何言。”[83]总结遭陷害的原因,孙氏一再强调乃是“平日锋铓太露,招怨太多”。对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他也不抱任何希望:“今赵生既一口咬定,其口供必如教科书之读熟,我岂能与彼公堂对质,势必冤枉到底。”既然预知此种暧昧之事根本无法洗清,不愿坐以待毙,因此在留别学生书中,孙翼中坦言“断不能任其为一面焦之事”,而决意出行[84]

随着孙翼中的逃离,案件的审理也只能有一种走向。1908年2月,浙江提学使支恒荣的咨文可视为结案判词:

该革生果无诱奸学生之事,自应挺身到案,质明虚实;乃事发即逃,案经五月之久,屡传不到,显系情虚避审,畏罪远扬。此等败类,何能任其法外逍遥,致令案悬莫结?应请先行褫革,一面勒限严拿,并移各省一体访缉,归案讯办。[85]

并且,由于十二人联名信已预先透露孙氏出走的讯息,被官方断定“孙某行踪,诸人未必不晓”,故“如袁君毓麟等,仰府县传讯质证”[86],浙江学界多人也因此受到牵累。

回头来看,赵孙案走到这一步,确实得力于贵林。正是他的一意坚持、步步紧逼,不仅让学界救护孙翼中的行动终归无效,而且促使官方正式为孙定罪。在此过程中,贵林甚至不惜斩断与浙江学界重量级人物的交谊。如与之有“十年旧交”的邵章写信劝告贵林不要扩大事态,“公等可已则已,同在学界,何必竟为对待”,“素谂公抱维持学界之盛意,能从公主持,消灭最妙”。[87]贵林却丝毫不为旧情所动,执意一追到底,并将其私信公开。此举当然可认作贵林的大公无私,但在反对者一方看来,也尽可指为挟私报复。

孙翼中出走前的留言,即已将此案与数年前的求是书院事相系连,称其“发而不中;今乃以不可思议之事,中伤及余”[88]。而孙氏在求是书院因反清文字为满人嫉恨却得脱身,也正是十二人信中不能明言的一重“复杂原因”。此间经过,在1910年陶成章写成的《浙案纪略》中,专列《罪辫文案》一节作了记述;1947年,马叙伦撰写自传《我在六十岁以前》,对此事也有生动回忆。据两位知情人言:1901年,孙翼中在杭州求是书院教国文。暑假中,孙为学生出一作文题《罪辫文》,批阅时,将学生文中之“本朝”改为“贼清”。此事辗转为驻防满人金梁所知,即向浙江巡抚任道镕控告。因金梁并未拿到凭据,被书院监院陈汉第反攻(马叙伦则记为任道鎔先便服到院,收走学生作文,扣留原卷,再正式前来,宣布查无此事),事遂止。据陶书所述,“然此‘贼清’二字实非翼中所改,系一头班学生史某所为也。此案结后,翼中虽得无事,然不能居杭”,转去绍兴。而马书则称,金梁是从书院中的旗籍学生得到消息,后被任道鎔瞒天过海,反将“旗籍学生勒归营里”;而“旗籍学生的来书院读书,是受贵林们鼓励的,这件事可是实在有的,不过真凭实据没有落在他们手里,只好认错息事,心上当然很不痛快的”。但无论哪一种说法,却都将《罪辫文》与六年后的赵孙案联系在一起。陶成章谓之:“嗣后翼中益为满人所恨,丁未诬以鸡奸学生,踉跄逃走得免。”马叙伦也说:“后来孙江东被人告了风化案子,贵林就在后面支持原告,闹得孙江东在杭州不能立足。”[89]可见,这确是当时浙江学界中一种流行的看法,贵林即使不是设计陷害者,起码也有借题发挥之嫌。

并且,不只学界有此识见,官场也深知此案背景复杂。杭州知府卓孝复于赵士翰呈控次日,回禀布政使的公函中,已以新、旧党争论之:“浙省新旧两党,向来不睦。此次旧党摭得此事,思欲力攻新党,已发传单,拟在明伦堂开会集议。而新党亦发传单,在仁钱教育会集议,以图抵制。”[90]不过,此说并不恰当,故贵林的驳斥亦振振有词:不但以“所谓新者,必其新之善变者也;所谓旧者,必其旧之善存者也”的高调,断言“吾浙省固无新、旧党也;岂唯浙省,即吾中国亦未尝有新、旧党”,而且指称:“曩使吴、邵、袁、项诸人,亦为教育前途计,去败类,表同情,不以辞职罢学相要挟,则同人所攻者,只攻孙某耳,即同人所摭得者,亦只摭孙某之事耳,与新旧何涉?与党又何涉?”[91]想来自认趋新的贵林对被归入旧党,亦自心怀怨气。

虽然不关新、旧,但卓孝复真实的想法或许正在满、汉。贵林的驳论已径直揭出此意:

窃谓当今之世,尤以德育为第一要义。孙某玷污学界,灭绝人伦,无论为旧为新,皆在不容之列。同人沐浴请讨,义正词严,公举贵君翰香领衔,且不自知其为满汉融洽,又安料及负疑于新旧交争哉?[92]

贵林自许其以满人而被推举为知耻社代表,是泯灭了满汉成见。而此一说辞应当也是一箭双雕,同时针对对立方而发。

实际上,求是书院事件既已被视为赵孙案伏线,满汉矛盾便成了无法摆脱的梦魇。无论贵林是否真的超脱,在浙江学界的叙述中,“满人”作为身份标志,已如影随形地附着在其身上。见诸《申报》的一则题为《贵翰香满汉之意见》的报道,正是显例:

驻杭防营协领贵翰香平日专以满汉之说鼓吹旗人。此次孙翼中事发,反对党设知耻社,即延贵翰香为社长。官场以赵孙之案系个人讼案,无庸团体干涉,曾派仁和县方令佩兰前往解散。贵即当众宣言云:我为满人,孙乃汉人。今我作社长,而官长即思解散此社,是分明有满汉之见。如官长真欲解散此社,我必发电至京,痛言浙省官长排满之实迹。云云。故官场惧不敢发,此亦可见满人之意气矣。[93]

就《学界罪言》收编之材料看,贵林确实对禁止集会非常不满,但通过两次致方象堃书,此意已作了充分表达,其间也并无类似言词。何况以贵林之称说“大同主义”,亦不致公开挑动满汉分歧。只是,事实尽管可能并非如此,贵林不见得真将“我为满人”挂在口头,浙江官场却还是不能不对其满人身份有所忌惮。因而,这则通讯仍算是道出了若干内情。

而且,一旦涉及满汉问题,引发的便是最刺激人心的民族情感,很少有人能够超越[94]。于此也不难理解,孙宝瑄在收到贵林寄赠的《学界罪言》检视一过后,并没有如往常一般大加赞赏,日记中只留下了“余终莫辨其曲直也”[95]一句评语。显然,民族主义在这里实为一条无论理智还是情感都无法触碰的红线,这才让孙氏选择了置身事外。

平心而论,此案扑朔迷离,事涉隐私,外人很难理清。而孙翼中的逃逸,无论是否涉案,都是自全之策。至于贵林的强力介入,也自有其儒学信仰与个人行事风格的内在理路。只是放在满汉冲突的大背景下,当事双方(包括其背后的力量)的手段与目的都变得可疑起来,贵林的举动也不例外。加以对手以及一些大报对其满人身份的渲染,即使平日叹赏贵林的友人如孙宝瑄,在此问题上也只能不发声。从控孙案的结局来看,表面上,自认仗义执言的贵林所代表的知耻社获得了胜利;不过,双方对立的态势已然形成[96],贵林与浙江学界、尤其是留学界(因孙为留日学生)中人已结怨甚深。特别是后者中颇多革命党人,这一对峙的影响便不止于当时,更在日后继续发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