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讨论与思考
提前性过早打工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首先是无法继续学业,但除这一明显的影响之外,过早打工带来的个人发展空间是受限的,大多数过早打工的青年缺乏一技之长。可以说农村青少年以辍学为代价的提前外出打工是牺牲了个人的长远发展前途而“抄近路”挣钱,是一种非常明显的短期行为。抛开上大学等上升流动不讲,在子承父业的农二代群体内,由于打工的时间点不一样,农民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差异显著”,具体如表5-10所示。
表5-10 农民工中35岁以下者有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比较
在辍学而过早打工的归因上,已有的研究主要归因于两种:一种是经济说和家庭因素的解释——家庭经济贫困而导致辍学,或者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式等非经济因素(张士菊,2003;苏群、丁毅,2007;张明水,2011;刘国瑞,2001),这是将微观因素视为主导的分析思路;第二种是社会归因,有学者分析了国家人口流动政策导致农民工子女不得不留守、农民在教育投入水平与收益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较大等,进而得出农村子女辍学较多(王志中、胡萍,2010;唐佩、冉云芳,2008)。
本研究结果表明,社会宏观因素确实是影响辍学打工的重要原因,家庭因素却不显著,个人观念、理念(虽然其形成也受社会、家庭的影响)是最显著的“自致”因素。或者可以这样认为:在社会大环境的变迁过程中,辍学提前打工者在自己的行动理念上,把手段当成了终极目标,把过渡当成了可持续发展,把非正式的边缘性职业当成了正式的稳定的职业来追求。但这种个人的经济观念强度直接或间接受宏观的社会结构、文化环境、价值导向等力量的约束,也受城乡结构背景下的社会距离意识的影响,因此,农村青少年过早打工的影响原因归根到底可以归结为价值理念的导向与形成问题,简单地说,过早打工是过度理性造成的。
1. 过度“理性”与提前打工
第一是过早、过度追求直接的打工“效益”——挣钱“立竿见影”。过早打工的青年在个人行动理念中具有较强的“经济理性”诉求,而且这种诉求对打工的直接效益期望超越了进一步接受教育和完成基本义务的期望,这表明当今的农民工在思维方式上与父辈追求“风险”最低而非“利益”最大的逻辑基本相同,即没有跳出恰亚诺夫所形容的“小农”思维模式(恰亚诺夫,1996:187)。
甚至少年不管是主动的或被动的,其决定性的理念都是追求“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即使以后能够考上大学那也是太遥远的事情了,迫不及待地挣钱是理性计算的第一目标,也是最直接的目标。如果中学生的父母抱定这一观念,就会认定“读书无用论”,进而主张孩子过早辍学打工;如果是中学生自己较早地意识到这一“效益”,就会直接导致主动辍学。
第二是打工的“快活”——所谓“不枯燥”,这是辍学青少年摆脱枯燥学习的单调生活之初衷。塔尔德和班杜拉(Bandura)在对人类的行为进行理论解释的过程中都强调人们的“模仿性”,模仿父母、模仿朋友、模仿电影电视上的演员;而本调查显示过早辍学打工的青少年模仿的是熟人当中的打工者,而且在首次外出寻找工作岗位的过程中越是年龄提前者受亲邻熟人影响的比例越高。辍学过早打工的初中生主要模仿辍学后自由自在不再单调的生活方式,打工者往往认为学习的生活太单一乏味了,每天都是同样的周而复始,加上年龄的冲动与不成熟,急于寻求可以自由选择甚至刺激的生活。
第三是未来的自主性——生活可以“把握”。过早辍学打工的农村青少年在“终极目标”的理性驱使下,对上中学考大学想象出更多的不确定性,“连大学毕业生都不一定找到工作”,所以对上学的未来充满疑惑,而且农民的孩子上大学尤其上重点大学的比例越来越低,具体到农村孩子个人身上是个人感觉“机会越来越渺茫”,农村孩子通过求学改写命运的“活教材”越来越少;而打工挣钱的“活版本”比比皆是,虽然不一定改变命运,但可以解决眼前的现实问题,打工成为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确定性”选择,过早打工者自认为生活的未来可以把握在自己手中,好像是自己能够选择的行动就是“自主”。
第四是打工的外部效应——对城市的向往与体验。在非经济层面,打工行动同时伴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进城打工还享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气息,虽然参与消费并不多,但观感、听闻本身也是对现代文明气息的“近距离体验”。比如,大多数农民工并不会购买汽车、购买楼房,但在城市中体验汽车的川流不息、高楼大厦的鳞次栉比是很多农民对城市印象的“感叹”。
2. “理性化的傻子”
借用阿玛蒂亚·森的说法,过早打工的农村青少年是“理性化的傻子”,“傻”是指其观念的“偏执”、过度。
第一,青少年本人及其父母对利益维度把握的单一性(纯经济理性)。提前过早打工的青少年在“计算”自己人生道路的投入与产出效益时,只核算直接可以看得到、接触得到的经济“投入与产出”数,只看到那些赚到钱的打工者,而对那些“带着失落的情绪和空空的钱袋返乡者”(瑞雪·墨菲,2009:187)却缺乏反思的能力。笔者在农村调查的过程中,确实感觉到相当一部分农村父母与孩子的“偏执”一致:对于孩子未来的个人发展空间、社会地位等问题不重视;对于本村某一个人家的孩子考上了重点大学,而自己的孩子则只能打工的问题,大多数打工的农民则并不着急,也不觉得“没有面子”。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没上大学的人多了”(从众,随大流),不上大学也不丢人,甚至觉得自己都不识字,孩子能够认识字已经不错了;二是打工挣钱盖房子是我可以“把握”的,只要想改变立马就可以动手做,而且三五年就完全可以实现(计算好自己的打工收入和盖房子的总支出就可以了);这个过程是完全可控的——想多挣点的时候就多加点儿班儿,无非是多干些挣钱的重活儿,多吃点儿苦。而上大学不但要花费大笔的学费,将来工作的问题也没有把握,即使上班了也不一定有多高的工资,有的家长甚至是计算大学生平均工作多少年才能挣回“上学的成本”,并且加入了上大学期间不能打工的“机会成本”。这种单一的经济理性思维在越是年轻的农民工身上越显得浓厚,其形象正如马尔库塞所描述的单面人所具有的“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方式”(马尔库塞,1989:12)
第二,对事情发展把握的短期性。只看到现在的住房、生活消费等眼前利益,看不到也顾不了长远发展。过早打工的青少年及其家长在选择过早打工的“考虑”过程中,往往把诸如住房、家庭日常开支运转等显在的、眼前的事项列为“当紧的”内容,而且认为这些非解决不可。比如住房,我们发现农村要是别人盖了新房子,自己家没有盖新房子,该户的主要劳动力(夫妻双方和长大的孩子)都会非常着急,他们一般认为别人有房子就有面子,而自己没有新楼房就是没有面子;针对“面子”的真实含义他们的解读往往是不但“不好看”,而且是没有能力的象征——别人都可以挣到钱,盖新房子,你为什么不能?那不是你没有本事嘛!对于“下一代”的未来将会怎么样,往往认为那是多少年以后的事“谁说得了”。这表明农民工对自己人生发展缺乏长远规划,也缺乏波普金所说的那种对行动选择结果的反思与评估(Popkin,1979)。
第三,对风险认知的片面性。在我们的调查中,大多数农民工对家庭劳动力投入的计算只算一个人从事某一“行当”时的经济投入和劳动力的个数,而对家庭整体的投入成本及机会成本往往是不太考虑的。比如,农民核算农业与打工之间的风险与收益的比较时,他们只核算同样一个劳动力如果在家时一年需要的化肥、农药、种子钱等,而外出打工除了车费外,不需要“投入”了;而相比之下,农业的收入则是非常低的,一年按照两季种植的话,一个劳动力从事农业的纯收入大概平均在2000—3000元的样子,而打工的话一个月的纯收入就有这么多。而且打工的钱是现金,大多情况下还是当月兑现,而农业收入则要等一年。但农民对这两个行当的劳动力强度、劳动力具体的劳动时间的多少、体力支出的量是不计较的;孩子的教育、老人的照顾这种由于打工而“衍生”出来的风险投入或者叫风险成本在他们考虑“投入收益风险”的比较过程中是不计算在内的,甚至根本没有去考虑;而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要外出打工,那么家庭就是照顾不了的,“这没有什么好说的”。这表明当今的农民工确实具有“既为家庭生产又为社会生产”的双重理性,但他们在计算劳动投入的成本时,确实倾向于忽略长远发展而更重视短期的、直接的效益,但农民工认为在他们不能改变命运的情况下,这种选择又是合理的,这种辩证正如马尔库塞批判的资本主义“不合理性中的合理性”一样。
第四,对个人本位与家庭本位的变换。家庭本位逐步让位或转向个人本位,打工的农民工在考虑个人行动时虽然口头上会说“为了家人,为了孩子”,但实际上他们的选择逻辑却转向了个人本位。首先为了孩子的感情(孩子往往需要父母陪伴在家里)和教育孩子而选择留在家里的三四十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几乎没有,留在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也往往是因为在家里有经济性的“正事”(比如跑运输、搞建筑、做加工门窗、做家具、开商店等)。在笔者调查到的湖北D村6组30名家长中,只有一个农民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而选择“清苦”过日子的,他把每天教育、监督孩子的学习并与孩子谈心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在家务农、规模养殖鸡鸭获得收入,最终一个孩子考入华中科技大学,一个孩子考入东北师范大学。遗憾的是这种农民太少了。
第五,从过度理性化到物化、异化。物化是指农民的劳动观念越来越具“工具理性”——不给钱甚至是钱给少了就不干,而不管对方是什么具体危急情况。农民本来是很乐于助人的,我国见义勇为、救助他人于危急时刻的“英雄”多是农民和农民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民互助”也是经常性的,但在“效率”观念过度普及之后,似乎越来越“急功近利”,大多农民工不论是客观的能力造成的,还是主观愿望的改变,结果是不再那么朴实,不再那么乐于“帮助”别人。这种帮助不但在“经济生产”上弱化和消失,也会在人情互动上弱化甚至消失。富士康员工跳楼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心理问题”“精神问题”——其员工缺乏一个有效的心理互助平台、人际交往上缺乏工友之间的精神支持网也是重要原因。这也许就是理性化的牢笼效应之体现。
3. 过度打工的政策寓意
在2010年5月19日举行的中国人口与发展咨询会上发布的《中国劳动力变动趋势及判断》指出中国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35%,远低于发达国家75%的平均水平,而在当前14—35岁的青年人口中,就大约有2000万至3000万个的义务教育辍学者,部分地回答了中国人力资本贡献率较低的问题。回到本章开头提到的初二辍学的吴艳春案件及其类似现象的发生,会让我们认识到过早打工、过度打工已经“有规律地”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后果。说是意想不到,是因为这些事件基本上是非经济“核算”“计算”所能够预料到的,尤其是非短期内的经济计算可以看到的。农民决定打工时,往往只算“经济账”——可以精确核算的也只有经济账。长远规划、子女教育质量、家庭命运、国家层面的人力资本与社会发展等非经济问题或者说社会成本往往是无法核算清楚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但国家和人口流动政策的管理部门不应该把其看作只是“农民工”个人选择的事情。
第一,在打工政策的导向上,必须矫正过度功利、单一的经济导向观念,正视打工的短暂性、过渡性、非正式性(边缘性)、被动性(被雇佣)等根本特征。自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确定以来,我们国家和主流的经济学将“经济增长”当成一种不可否定的社会指导理念(加尔布雷思,1980:Ⅶ),虽然现在提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但经济霸权思维还是主流。无论是维护全面的社会稳定,还是促进城乡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都应该结束打工的“超长期”进行,要么向正式的人口迁移转变,要么促进农民工合理、适度的回流。最基本的底线是保证未到成年年龄者不能过早外出务工。而要守住这一底线,农业收入水平提高多少才能让农民不再“过度打工”应当成为一个政策顶层设计。农民过早、过度打工的根源在于过度的利益导向融合城乡差距,制约了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选择方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的城市化、工业化需要大力推进,但和谐的城乡关系必须以务农收入足以合理拉动青年农民愿意务农为前提。如果这一条不能实现,农民工就不会回流,留守儿童问题就不可能化解,农村青少年辍学打工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改善。
第二,改革现有的人口流动政策,实施梯度人口流动,并通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制度(制度应当引导农民更多地把子女教育放在家庭决策的首位)、家庭奖励制度、年龄梯度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有节的流动,而不是所有自认为“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外出打工,来促进劳动力供求结构(杜绝提前性过度打工、子女成长关键期父母至少一方不得外出打工等)的合理化发展。甚至有必要通过强化法律手段的执行来落实梯度人口流动政策的硬性限制。
这里应当指出,阶段或阶梯性地限制农民外出打工,并不等于促使农民“贫困化”。近年发展中国家贫困率(每天1美元标准)的下降(从1993年的28%降至2002年的22%),主要就归功于农村贫困率的下降(农村贫困率从37%降至29%,而城市贫困率基本维持不变,为13%)。而在农村贫困人口的减少中,80%以上归功于农村地区的条件改善,而不是贫困人口的迁出。因此,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并不是农村(及全球)减少贫困的主要手段——这与人们的一般感觉刚好相反(《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概要”第3页)。
第三,对于已经形成的过度打工结果应建立“应急性农民工救助机制”。由于早期人口流动政策缺乏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方面的保护与政策倾斜,留守儿童问题形成了很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农村青少年犯罪、流动的青年民工犯罪上升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陈刚、李树、陈屹立,2009)。在社会上的大批青年农民工在面临既找不到工作又求助无门的生存“危机”时,必定走向“偷盗”“抢劫”;或者在面临生存困境时因为“一点儿小钱”而杀害利益矛盾的对方当事人也不罕见。所以,从应急的当下情境考虑,我们还应该针对农民工建立一个“危机应急救助”体系,主要应以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进行协调,或者是增加农民工“社会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专门救助,专职社工人员主要提供的“危机支持”应该是以“什么样的困难找什么人解决”,但求助者遇到“没钱吃饭”的生存底线时,必须马上解决其吃饭问题。否则,农民工可能随时会滑入“犯罪”歧途,所以应该是建立“519”之类的社会工作救助专线电话,把每年的5月19日定为农民工“我需要救助”宣传日。一是这个日期是“我要救助”的谐音,很好记,也很好理解。二是这个日期不敏感,离国庆、春节等距离正好是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