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发达镇行政改革的背景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前行。中科院发布的《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显示,城市人口规模和增速异常迅猛,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5594亿人,占总人口的36.09%;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人口6.6557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9.68%。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形成了一批以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导、集聚了大量人口、完全不同于传统农业型乡镇的经济发达镇,这些经济发达镇数量可观,既是新时期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的战略节点,还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虽然农村近年来经历了多次改革,如乡镇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但大都没有突破以农业为基础构建的乡镇行政体制,因此,乡镇功能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常年疲于应付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有效满足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逐渐走到了改革与发展的十字路口。如何启动并推进这些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大趋势,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回应基层呼声,成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领域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与此相应,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这为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良好契机。
江苏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城镇尤为集中。苏州昆山市张浦镇处于全省乡镇前列,区域面积110平方公里,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125亿元,工业产值423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26.5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0.02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064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018元,有户籍人口6.6万,外来人口约12万。改革之前,张浦镇共有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34个,功能弱小、职能混杂、机构重叠、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明显。由于张浦镇各项指标已远远超越了以农业为主的一般乡镇,但缺乏必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财力和事权不匹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不适应管理服务需求,“身大衣小”“车大马小”“责大权小”等问题突出。原有的行政体制机制不仅制约了其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还难以满足辖区内日益增长并多元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
[1] 包雅钧,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主要研究地方治理;刘为民,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