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林别墅里的希腊神话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5章 点金术

故事相关背景:弥达斯是弗里吉亚国王戈耳狄俄斯和女神库柏勒收养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蚂蚁向他嘴里运送食物,预示了他将来必然成为巨富。一次,酒神狄俄尼索斯发现他的老师西勒诺斯不见了。原来西勒诺斯醉酒之后到处乱跑,在弗里吉亚的山里被一些农民抓住了。农民们将西勒诺斯带到国王弥达斯那里。弥达斯因为参加过酒神节,立刻认出了西勒诺斯是谁。他赶紧释放了西勒诺斯,并款待了他十天十夜,最后把他交还给狄俄尼索斯。酒神为了报答弥达斯对自己老师的善待,就有了以下的故事。

繁阴溪边

——《点金术》导言

中午,孩子们聚集在一片林中谷地,那片谷地的深处,流淌着一条小溪。谷地狭窄,两侧山势陡峭,沿着溪岸向上生长着茂密的树丛,大多是核桃树和板栗树,当中也夹杂着一些橡树和枫树。在夏天的时候,那么多丛生的树枝在小溪上盘横交错,投下阴影,即使在正午时分,溪面也被荫蔽得犹如蒙上了一层暮色。于是,就有了繁阴溪的名字。不过现在,自从秋天走进了这个隐秘的地方,所有的深绿色转成了金色,与其说给谷地罩上了林荫,不如说点亮了整个谷地。即使在多云的天气里,这些明亮的黄叶也像是把日光留了下来,好些叶子落到了溪水里,飘到两岸边,在这些地方洒满了“日光”。这样,这块夏天阴凉的角落,现在成了比任何地方都要明丽的地方。

小溪沿着金色的小径奔流而来,到了这里歇了歇脚,形成一个小池塘,小鱼儿在里面来回穿梭;而后溪水又加快速度匆匆向前,似乎要急着赶到湖泊那里去;途中它似乎忘了留心看路,一不小心被河床中伸展的树根绊倒了。你要是听到小溪因为这个意外而嘟囔的声音,保准会笑出来。过了这个地方后好久,它还在自言自语呢,仿佛十分困扰。我想,它一定是被吓到了,因为原本阴暗的谷地变得如此明亮,而且还能听到那么多孩子的闲聊和欢笑。所以它赶紧跑开,一头扎进了湖里。

在繁阴溪谷,尤斯塔斯·布莱特和他的小朋友们用过了午餐。他们用篮子从杂林别墅里带了很多好吃的,把它们摆在树墩子上,或是在长着青苔的树干上,开心地大快朵颐,这真是一顿很棒的大餐呢。吃完之后,没人愿意动弹一下了。

“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休息吧。”几个孩子建议,“让尤斯塔斯表哥再给我们讲一个好听的故事吧。”

尤斯塔斯表哥因为上午的伟大“壮举”,实在是和孩子们一样累坏了。我们的大学生乐此不疲地重复着他的表演:前一刻他还站在地上呢,一眨眼就窜了坚果树的树顶。小蒲公英、三叶草儿、樱草姑娘还有小毛莨几乎都以为他穿着带翅膀的拖鞋,就像仙女们送给珀尔修斯的那双。然后他又在孩子们的头上摇下一阵又一阵的核桃雨,他们争相把核桃捡到篮子里,忙得不可开交。总之,整个上午他就像松鼠或猴子一样活蹦乱跳,而现在,他躺倒在黄叶上,看上去想要小憩一会儿。

可孩子们却没有那么仁慈,也不懂得体贴别人的疲劳,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在,他们就要你用这口气来给他们讲个故事。

“尤斯塔斯表哥。”樱草姑娘说道,“《戈耳工的脑袋》可真是个好听的故事啊。你还能再给我们讲一个同样好听的故事么?”“可以,孩子。”尤斯塔斯说,一边把帽檐盖在眼睛上,准备打个小盹,“如果我愿意的话,我可以给你讲一打好故事,比那个更好也说不定。”

“哦,报春花姐姐,长春花姐姐,你们听到他说的了么?”樱草姑娘叫道,开心地跳起来,“尤斯塔斯表哥准备给我们讲一打比《戈耳工的脑袋》更好听的故事呢!”

“我可一个都没答应讲呢,樱草小笨蛋!”尤斯塔斯说道,脸上微有愠色,“可我想你们是非听不可了……唉,这就是获得名声的代价啊!我可真希望自己比现在要无趣些,或者不要表现出老天赐给我的一半聪明,也许这样我就能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地睡一觉了!”

可是尤斯塔斯表哥,就像我之前暗示的,太喜欢讲故事了,就像孩子们喜欢听故事一样。他的思维无拘无束,欢快活跃,乐意不停地运转,几乎不需要任何外力来让它工作。

这种卓绝的天资和后天的勤勉是多么的不同啊!后者往往容易由长期的习惯培养而成,一旦养成习惯,辛苦劳作也就不是什么难事,劳作可能就是一天里最重要的慰藉,而其他的意义都消失殆尽了。不过,这段评论,可不是说给孩子们听的。

无需更多的恳求,尤斯塔斯·布莱特就开始讲述下一个精彩绝伦故事了。他躺着望向树冠,发现秋日把每一片绿色的树叶染成纯金一般,这个故事就跃上了心头。我们每个人都见过绿叶变成金色的景象,这种转变和尤斯塔斯将要讲述的弥达斯的故事一样神奇。

点金术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人,他也是个国王,名字叫作弥达斯。弥达斯有个小女儿,除了我,没人听说过她,她的名字呢,我要么从来不知道,要么听过但完全忘记了。由于我喜欢给小姑娘取奇怪的名字,所以我把她叫作金盏花。

对于国王弥达斯来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金子更让他喜欢了。他十分珍爱自己的皇冠,因为这是由贵重的金子做成的。如果说他还喜欢世上的其他人或物的话,或者说及得上对金子的一半喜欢,那就是他的小女儿了,她总是开开心心地在父亲的脚凳边上玩耍。可是,弥达斯越是喜欢他的女儿,就越是渴望和追求财富。他觉得一个人能为他珍爱的孩子做的最好的事情,难道不就是留给她一大堆从创世起就开始累积的,金灿灿、亮晶晶的金币吗?多么愚蠢的人啊!就这样,他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了这唯一的目标上。如果他恰好瞥见被落日染成金色的云朵,他就希望那是金子做的,能被他抓下来藏到他的保险箱里去。当小金盏花捧着一束毛莨和蒲公英跑去见他时,他总是不屑地说:“孩子,这些看上去亮闪闪的花儿要真是金子做的,那才值得采呢!”

然而在他还没有如此疯狂地追求财富之时,国王弥达斯对赏花还颇为在行呢。他建了一个花园,里面种满了玫瑰花。这些花儿硕大美丽,香气扑鼻,世人从没见过这样的花朵。现在这些玫瑰依然长在花园里,还是那么大朵、可爱、芬芳,一如当年,而那时弥达斯曾一连几个小时注视着它们,闻着它们的芳香。可如今,如果他还愿意看上花儿们一眼,也只是在计算如果这无数的玫瑰花瓣是金箔做的,那该值多少钱啊。他还曾经酷爱音乐(尽管有个无聊的故事提到他的耳朵长得跟驴耳朵一样),可现在对于可怜的弥达斯来说,唯一的音乐就是钱币互相撞击的叮当声了。

随着年岁的增长,人们总是变得越来越愚蠢,除非他们能留心使自己更明智。弥达斯已经变得不可理喻了,他简直不能忍受看到或碰到任何不是金子做成的东西。因此,他习惯于每天花大把的时间待在一个阴暗沉闷的房间里。那房间建造在宫殿的地下,用来安放他的财宝。每当弥达斯想让自己开心一下的时候,他就来到这个地洞里(因为这个地下室其实比地牢好不了多少)。在这里,他会小心翼翼地锁好门,然后拿出一袋金币,或者一个洗脸盆大小的金杯,或是一锭重重的金条,或是一配克[9]的金沙,把这些东西从隐秘的角落拿到光亮处,那里恰好有一束狭小的阳光从一扇地牢天窗般的小窗户外射进来。他珍爱着那束阳光,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没有这阳光的帮忙,他的宝贝财富就无法闪闪发亮。然后,他会数着袋子里的金币,上下抛着金条玩,让金沙从自己的指间滑落;或是从亮闪闪的金杯边缘,看着自己滑稽的倒影。他还会自言自语:“哦,弥达斯,富有的国王弥达斯,你是个多么幸福的人啊!”他的影子从锃亮的金杯表面反射出来,咧开嘴对着他笑。这场景真是好笑极了。似乎杯子也知道他愚蠢的行为,正淘气地取笑他呢。

弥达斯把自己叫做幸福的人儿,但他又感到自己还不够幸福。除非全世界都是他的宝库,堆满了属于他的金子,他才能达到幸福的顶点。

现在,聪明的小听众,用不着我提醒你们也明白,在弥达斯国王生活的那个古老时代里,发生了许多事情,这些事情若是今时今日发生在我们的国度里,就像是奇迹一般。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今天发生的许多事情,不仅对我们来说很神奇,连那个古老时代的人,见了也要目瞪口呆。总之,我认为相比之下,还是我们的时代更奇怪一些,不过,无论如何,我得继续我的故事了。

有一天,正当弥达斯和往常一样陶醉在他的宝库里的时候,他发现金子堆上出现了一个影子。他猛地抬头,发现明亮、狭窄的光束里,居然站着一个陌生人!这是个脸庞红润,神情快活的年轻人。不知道是因为弥达斯国王在想象中把一切都镀上了金色,还是其他原因,他不禁觉得,陌生人的微笑里似乎也带金色的光芒——尽管陌生人挡住了阳光,但现在一堆堆宝贝上的光芒反而更加明亮。当陌生人微笑的时候,宝库中最远的角落也被火焰般的亮光照得明亮起来了。

弥达斯很清楚自己已经很小心地上了锁,没有凡人能闯入他的宝库,所以他知道,这个来访者肯定不是凡人。告诉你们他到底是谁其实无关紧要。在那个时候,地球还是个新生事物,上面住着不少天赋异秉的神明,他们总是饶有兴致地关注着地球上男女老少都喜怒哀乐,一方面是为了好玩,一方面也算出自真心。弥达斯在此之前就曾遇到过这样的人物,所以很高兴再次遇到他们。真的,这个陌生人的外表十分友好和善,即使不是前来赐福的,至少也没有理由去怀疑他会带来灾祸。他大有可能是来帮弥达斯的,而且除了让他的财富翻倍,还有其他的忙需要帮么?

陌生人环视房间,他那明亮的微笑照亮了屋里所有的金子,然后他又转向了弥达斯。

“你真是个富有的人啊,我的朋友弥达斯!”他说道,“我怀疑地球上是不是还有另外的房间,能像这里一样装了那么多的金子呢。”

“我确实很富有很富有。”弥达斯不满意地回答道,“不过,如果你考虑到这是我耗尽毕生之力才获得的,你会觉得这点财富根本不值一提。如果一个人能活一千年,他就会有时间变得富有。”

“什么!”陌生人叫道,“这么说,你还不满足?”

弥达斯摇摇头。

“那请问什么才能让你满足呢?”陌生人问道,“仅仅出于好奇,我也很想要知道呢。”

弥达斯停下来沉思了一会儿。他预感到这个带着金色光辉和友善微笑的陌生人愿意而且有能力满足他最大的心愿。所以,现在就是幸运时刻,只要他开口,任何他想要的东西,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他都能得到。所以他想啊想,想啊想,想象着一座金山堆上另一座金山,觉得怎么也不够大。最后,弥达斯国王有了一个聪明的想法,这想法和他挚爱的金子一样闪亮[10]。

他抬起头,看着全身熠熠生辉的陌生人。

“好吧,弥达斯。”来访者说道,“我想你一定是有了叫你满意的念头。告诉我你的愿望吧。”

“就是这个愿望。”弥达斯回答说,“我竭尽全力收集起来的财富也只有这么小小的一堆,我厌倦了这样大费周折,我希望我触碰到的任何东西都会变成金子!”

陌生人的微笑变得更灿烂了,就像闪耀的太阳照亮了撒满金秋黄叶的繁阴溪谷,这微笑让房间里所有的金子都沐浴在光亮之中。

“点金术啊!”他说道,“我的朋友弥达斯,你居然能想出这么一个聪明的主意,真是值得称赞!不过,你确信,这个能满足你吗?”

“怎么会不满足呢?”弥达斯说。

“你永远不会后悔拥有这个能力?”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吸引力呢?”弥达斯说,“其他的我都不要,只要拥有这种能力,我就心满意足了。”

“那就如你所愿吧。”陌生人说着挥手告别,“明天早上,当太阳升起时,你就会发现自己拥有点金之术了。”

然后,陌生人的身影变得异常明亮起来,弥达斯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等到他再睁开的时候,只看到一束金色的阳光,照得他花了一辈子囤积起来的宝贝金子在他周围闪耀。

弥达斯那天晚上是不是和往常一样睡得安稳,故事里没有说。不过,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他大概都无比兴奋,就像一个知道第二天早上会有新玩具的小孩。无论如何,当弥达斯国王完全醒来的时候,太阳还没爬上山坡呢。他从被窝里伸出胳膊,开始去触碰所有能够碰到的东西,急着想要确认陌生人许诺的点金术是不是已经实现了。他把手指放在床边的椅子上,还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上,不过让他大为沮丧的是,所有的东西还是原来的样子。事实上,他非常担心那个光彩照人的陌生人只是他的美梦,要么就是那个家伙不过是和他开了场玩笑。如果是那样的话,他点石成金的希望就落了空。只能满足于用平常的办法,一点一点把金子搜集起来,没法点石成金了,那将会是多么让人伤心啊!

这时,天色还蒙蒙亮,天边只有一抹鱼肚白,米达斯并没有注意到。他闷闷不乐地躺着,为希望落空而遗憾,越想越难过。旭日的光芒穿过窗子,照亮了他头上的天花板。弥达斯发现,明亮的金色阳光反射在他白色的床罩上,这一景象有些异常。再凑近一看,他又惊又喜,原来床罩已不再是亚麻编成,而是由最纯最亮的金子织就!第一缕阳光真的给他带来了点石成金的能力!

弥达斯一跃而起,欣喜若狂地在房间里到处疯跑,看到什么就抓什么。他抓住了一根床柱,它立刻变成了有槽纹的金柱子。为了更清楚地看到他所创造的奇迹,他拉起了窗帘的一边,结果手里的流苏变沉重了,变成了一块金子。他从桌上拿起了一本书,在他刚碰上去的时候,书和我们今天看到的镀着金边的大部头没啥两样,可是等到他开始用手指翻动书页时,看啊,书成了一叠金箔,蕴含智慧的文字都变得难以辨认了。弥达斯急急忙忙地穿上衣服,喜出望外地发现自己穿上了一套纯金的衣服,尽管略感沉重,但仍是那么柔软而富有弹性。他拿出手帕,那是小金盏花帮他缝的。手帕也成了金的,四边是他心爱的孩子干净漂亮的针脚,全成了金线缝的呢!

然而,最后的这个变化并没有让弥达斯有多高兴。他更希望他小女儿的手工还保持着原样,就像金盏花爬上他的膝头,把手帕递到他手中时的样子。

不过他犯不着为这桩小事而烦恼。现在,为了更好地看清楚四周,弥达斯从口袋里拿出眼镜,架到鼻梁上。在那个时代,普通人使用的眼镜还没有出现呢,不过国王们已经在使用了,否则,弥达斯怎么会有眼镜呢?然而,让他困惑的是,即使这副眼镜那么出众,他却发现自己透过眼镜什么也看不到。事实上这个再自然不过了,因为在他取下眼镜的时候,看到透明的水晶已经变成金片了,即使金子很值钱,但作为眼镜来说,就毫无价值了。这对弥达斯来说实在太不方便了:尽管他那么富有,但他再也不能拥有一副能用的眼镜了。

“不过,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弥达斯颇为豁达地自言自语,“我们不能指望世事完美无缺。不管怎么说,如果一个人的视力不是太糟糕的话,还是值得为点金术牺牲一副眼镜的,起码没有牺牲我的眼睛。我的视力还能胜任日常生活,而且我的小金盏花就快长大了,那时她就能读书给我听了。”

聪明的国王弥达斯有了这等好运,真是高兴坏了,小小的宫殿似乎已经容不下他了。于是,他跑下楼梯,看到楼梯的栏杆随着手指的触碰变成了闪闪的金栏杆,不禁微笑起来。他拉起门把手(门把手此前只不过是黄铜,弥达斯的手指松开后,它已经是金的了),跑进花园。在这里,他看到了无数美丽的玫瑰花正在盛开,也有些还是花骨朵,有些则含苞待放,在晨风中散发着甜美的芬芳。这些娇艳的红晕当属世上最美的风景,它们是那么的温和柔美,充满了甜蜜的静谧。

不过在弥达斯看来,还有一种办法能让这些玫瑰变得更加珍贵。他强忍着被花刺划伤的疼痛,不辞辛劳地在花丛中来来去去,施展神奇的点金术,直到每一朵花儿,每一个蓓蕾,甚至一些花心里的虫子,都变成了金子。等到这项大工程完成了,国王终于打算享用早餐了。早晨的清新空气使他胃口大开,于是他急急忙忙返回了宫殿。

在弥达斯那个时代,一个国王的早餐通常会是什么样子呢?我真的不知道,现在也无从考察。我猜,在这个特别的早上,国王的早餐会有热饼、一些美味的鲑鱼、烤土豆、新鲜的煮鸡蛋,还有咖啡,这些都是国王享用的,给他的女儿金盏花的,应该是一大碗面包和牛奶。无论如何,这样的早餐都够得上呈给国王的标准,不管是不是这样,弥达斯的早餐也不会比这个更好了。

小金盏花还没有出现。她的父王派人去叫她,然后自己坐在桌边等女儿过来一起用早餐。替弥达斯说句公道话,他真的很爱自己的女儿,而今天因为好运的降临,使他觉得更爱女儿了。不一会儿,走道那边传来女儿大哭的声音,这实在让他奇怪,因为金盏花是你在夏日能看到的最快活的小人儿了,在一年十二个月里,你几乎看不到她流眼泪。当弥达斯听到她的哭声时,决定给小金盏花一个小小的惊喜来让她高兴起来。于是,他探过身子,伸手碰了下他女儿的碗(那是个绘满漂亮图案的瓷碗),把它变成了亮闪闪的金碗。

这时,金盏花慢吞吞、闷闷不乐地开门进来,撩起围裙擦着眼泪,还在伤心地哭着。

“怎么啦,我的小姐!”弥达斯说道,“在这明媚的早晨,你这是怎么了?”

金盏花还是没有把围裙从眼睛上拿开,只是伸出手来,拿着一朵刚刚被弥达斯变成金子的玫瑰。

“多漂亮啊!”她的父亲大赞,“这朵美丽的金玫瑰怎么让你不高兴了呢?”

“啊,亲爱的父亲!”小姑娘哽咽着回答,“这一点也不漂亮,这是最丑的花儿了!我一穿好衣服就跑去花园里想采些花儿送给您,因为我知道您喜欢它们,尤其是您亲爱的女儿为您采来的。可是,哦,天啊!您知道发生什么了么?多糟糕啊,所有的漂亮玫瑰全都被毁掉了!它们原本闻上去那么香甜,看上去是那么娇艳,现在全成了黄色的了,就像你看到的这一支,一点香味都没有了!它们到底怎么了呀?”

“哦,我亲爱的孩子,别再为这个而哭泣了!”弥达斯说道,他不好意思承认是自己的行为让女儿如此难过,“坐下来享用你的面包和牛奶吧!你会发现,用一朵金玫瑰换一枝普通的玫瑰是很划算的事情呢。前者能保存几百年,而后者呢,朝开夕谢,只有一天的生命。”

“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玫瑰!”金盏花说道,不屑一顾地把金玫瑰扔掉了,“它没有香味,硬邦邦的花瓣还刺痛了我的鼻子!”

现在,这孩子已经坐在桌边了,但她还在为毁掉的玫瑰而伤心,压根没有注意到她的瓷碗有了神奇的变化。也许这样更好,因为金盏花已经习惯了欣赏这些新奇的图案,以及画在碗边上的奇异的树木和房子,现在这些图案在金碗上已经完全消失了。

这个时候,弥达斯倒了杯咖啡,当然,不管这咖啡壶在他提起来的时候是什么材质的,等他放下时已经变成金的了。他暗想,作为一个一贯生活简朴的国王,他现在使用全套金制餐具来用早餐,真可谓奢华享受了。接下来,他又开始为如何安全收藏他的宝贝而担心了。把这些值钱的金碗金咖啡壶放在碗柜和厨房里已经不再能让人放心了。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一勺咖啡送到唇边,轻轻啜吸着。让他惊讶的是,他的嘴唇一碰到液体,它就变成了熔化的金子,下一个瞬间就凝固成块了。

“啊!”弥达斯叫道,惊骇极了。

“父亲,怎么了?”小金盏花看着他问道,眼中还带着泪水。

“没什么,孩子,没什么!”弥达斯说道,“喝你的牛奶吧,别让它凉了。”

弥达斯从他的盆子里取了条美味的小鲑鱼,尝试着用手指碰了下鱼的尾巴。让他惊骇的是,这条炸得美味可口的鲑鱼立刻变成了一条金鱼,当然,这可不是人们养在圆玻璃缸里面用来装饰客厅的那种,而是一条真正用金属做成的鱼。它看上去像是由世界上最棒的金匠精心制作而成的。它小小的骨头现在成了金丝,鱼鳍和鱼尾都是薄薄的金片;上面还留着叉子的印痕,这条炸得美味酥脆的小鱼确确实实成了金属鱼了。你可能觉得这是件漂亮的作品,可是对于弥达斯国王来说,他多么希望这盘子里的是一条真实的鱼,而不是精致值钱的工艺品啊。

“我真不明白。”他心里想着,“现在我该怎么吃早餐呢?”

他又拿起了一块热气腾腾的面饼,还没等把饼掰开,令人痛苦的事情又发生了,刚刚还是雪白的面饼,现在成了一份金黄的印度饼。说实在的,如果这真是一块热气腾腾的印度饼的话,弥达斯还会觉得比现在这样强,但饼的硬度和重量让他痛苦地认识到,这是金子。他怀着几乎绝望的心情,又去拿了一个煮鸡蛋,鸡蛋依然和鲑鱼、热饼一样变成了金子。这个蛋确实会让人误以为是故事书里那只著名的会下金蛋的母鹅所下的。但现在国王弥达斯就是那只母鹅。

“好吧,这真让我为难!”他想着,靠到椅子背上,有点眼红地看着小金盏花,她正在津津有味地享用她的面包和牛奶,“我面前放着这么丰盛的早餐,我却什么都吃不上!”

于是,为了避免这个麻烦,弥达斯打算在点金术生效前快速行事,接下来他迅速地拿了块热土豆,试图塞到嘴里赶紧吞下去。然而他的点金术实在太灵了,他发现嘴里塞得满满的不是粉粉的土豆,而是坚硬的金属块。灼热的金块烫痛了他的舌头,他大叫着从桌边跳起来,又惊又痛地在房间里直跳脚。

“父亲,亲爱的父亲!”小金盏花叫道,她是个非常体贴的小姑娘,“您怎么了?烫伤嘴巴了么?”

“啊,亲爱的孩子。”弥达斯悲伤地呻吟着,“你可怜的父亲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是的,我亲爱的小朋友们,你们可曾听说过这么悲惨的事情么?这确实是呈给国王的最奢侈的早餐了,然而正是它的奢侈让它一无所用。尽管弥达斯国王精美的早餐价值不菲,和同等重量的金子一样宝贵,但是即使是最贫穷的劳工,坐在他的硬面包和水面前,也远远比国王幸福。该怎么办呢?现在还是早餐时间,弥达斯已经非常饥饿了。等到午餐的时候,他还可能变得稍微好些么?他会多么渴望晚餐啊,可是毫无疑问,放在他面前的还会是同样无法消化的食物!你想想,一直面对着这样“丰盛”的食物,他还怎么活下去呢?

这些想法困扰着我们聪明的弥达斯国王,最终他开始怀疑,财富是否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值得拥有的东西,他甚至怀疑,财富究竟是否值得拥有。不过这想法只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弥达斯太陶醉于金子的光辉,不愿意为了这不值一提的早餐而放弃点金术。想想,放弃点金术来换回一顿饭,那是多大的代价啊!那么做就相当于为了一点炸鱼、一个鸡蛋、一块土豆、一片热饼和一杯咖啡花费了几百万的钱,还放弃了可能拥有的不可胜数的财富。

“哦,那代价就太高昂了。”弥达斯想着。

但不管怎么样,弥达斯巨大的饥饿感和对处境的困惑,让他又开始痛苦地大声呻吟起来。我们可爱的金盏花再也忍不住了。她盯着父亲坐了一会儿,试图用她的小脑瓜弄明白父亲到底怎么了。然后,她怀着难以自制的愁绪和悲伤,从椅子上站起来,跑向弥达斯,用手臂温柔地抱住父亲的膝盖。弥达斯弯下腰亲吻着女儿,感到来自小女儿的爱比那些由点金术得到的财富要珍贵千百倍。

“我珍爱的,最珍爱的金盏花!”他说着。

然而,金盏花却没有回答。

唉,他究竟做了什么?那个陌生人给的礼物真是要命!弥达斯的嘴唇碰到金盏花额头的那一瞬,变化发生了。她甜美、红润的脸蛋曾是那样温柔,如今却变成了闪闪的金色,脸颊上还凝着金色的泪珠。她漂亮的棕色卷发也变成了同样的金色。她柔软的身体在父亲环绕的臂弯里变得僵硬了。哦,可怕的不幸啊!都怪他对财富贪得无厌的追求,害得小金盏花不再是个小人儿,而是变成了一座黄金雕塑。

是的,她就站在那儿,脸上还挂着关切、悲伤、遗憾的神情。这真是世人所见过的最美也是最悲伤的景象了。金盏花的身形样貌都没有改变,甚至可爱的小酒窝也依然在她金铸的脸颊上。然而,金像越是酷似真人,她的父亲越是痛苦——他的女儿就只是一座雕像了!从前,每当弥达斯感到特别喜爱女儿的时候,最喜欢说的话就是:她和金子一样宝贵。想不到今天被他不幸言中了。他终于认识到了,一颗温暖体贴热爱他的心,远远比从地面堆积到云霄的财富更宝贵啊!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如果我告诉你们弥达斯如何从原先的心满意足到现在绞着双手苦苦哀叹的样子,那是多么令人悲哀啊。他既不忍心看到金盏花,又舍不得把视线从她身上挪开。除非他的双眼紧盯着雕像,否则他真的无法相信她已经变成了金子。然而,当弥达斯再偷瞥一眼这珍贵的小雕像,看到她金色的脸颊上挂着金泪珠,带着哀怨和温柔的神情,觉得那神情似乎能软化黄金,使她的身体恢复鲜活。可是,这是不可能的。而弥达斯只能绞着双手,如果失去他所有的财富能让亲爱的女儿脸色恢复红润的话,他宁愿自己是这世上最贫穷的人。

正当他沉浸在绝望而混乱的心情中时,忽然看到有个陌生人站在门边。弥达斯低下头,一言不发——他已经认出这正是一天前在他的宝库里遇到的那个人,就是他赋予自己带来灾难的点金之术。陌生人的脸上依然带着微笑,让整个房间都罩在金色的光辉之中,这笑容照亮了小金盏花的雕像,也照亮了其他被弥达斯点成金子的器物。

“好啊,我的朋友弥达斯。”陌生人说道,“你的点金术用得还顺手吧?”

弥达斯摇了摇头。

“我感到非常悲哀。”他说道。

“非常悲哀,真的么!”陌生人叫起来,“怎么会那样呢?难道我没有如实兑现我的诺言么?难道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么?”

“金子不代表一切。”弥达斯回答,“我失去了真心在乎的一切。”

“啊!也就是说,昨天到今天,你有了新发现?”陌生人说道,“那让我们看看,你觉得这两样东西哪个更有价值呢——是点金术,还是一杯清澈的水?”

“哦,当然是神圣的水!”弥达斯叫道,“可它再也没法湿润我干渴的喉咙了!”

“那是点金术。”陌生人继续问道,“还是一片面包呢?”

“一片面包。”弥达斯回答,“它抵得上世界上所有的金子!”

“点金术。”陌生人继续发问,“还是一小时之前你那温暖、柔和、可爱的小金盏花呢?”

“哦,我的孩子,我亲爱的孩子!”弥达斯哭着,痛苦地绞着他的双手,“给我把整个地球变成金块的能力,我也不愿用她的一个小酒窝来交换!”

“你比以前明智了,弥达斯国王!”陌生人看着他,严肃地说,“我想你的心,还没有完全从血肉变成金块。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将真的无可救药。不过还好你懂得,每个人身边触手可及的平常事物,强过那么多世人所感叹和追逐的财富。现在,告诉我,你真的不再想要点金术了吗?”

“我太讨厌它了!”弥达斯回答。

这时一只苍蝇停在了他的鼻子上,但马上掉到了地上,因为它也变成了金子。弥达斯不禁打了个寒颤。

“那去吧。”陌生人说道,“跳进那条流过你花园的河里。在河里舀一罐水,把它撒到任何你想要恢复他们原先模样的东西上。如果你认真诚恳地这么做了,那就可能修复你因为贪婪而犯下的错误。”

弥达斯国王深深地鞠了一躬;等到他再抬起头的时候,这个带着光辉的陌生人已经消失了。

接下来你肯定想得到,弥达斯立刻抓起一个巨大的陶制水壶(可是,唉,等他碰到水壶的时候就不再是陶制的了),急忙冲向河边。他一路奔跑,冲进灌木丛中,他身后的叶子立刻就变成金黄了,真是美不胜收,似乎秋天哪儿也没去,单单到了那里。等到了河边,他一头扎了进去,连鞋都没来得及脱。

“噗!噗!噗!”弥达斯国王的头从水里冒了出来,“太好了,这真是让人神清气爽啊!我想应该已经把点金术洗掉了吧。现在就该灌满我的水壶了!”

他把水壶浸到水里,看到它又变回了被他碰触之前那个朴素实在的陶壶,心里充满了喜悦。他还感知到自己身上也发生了变化。胸前有一块冷冰冰、硬邦邦、沉甸甸的东西似乎消失了。毫无疑问,他的内心曾渐渐失去了人类器官的特质,变成了毫无知觉的金属,不过现在又恢复了柔软,变得有血有肉了。弥达斯看到河岸上长着一朵紫罗兰,就伸手碰了一下。他喜出望外地发现这娇嫩的花朵依然保持着紫色,而没有被变成金黄色。点金术的魔咒,终于真正地从他身上消失了。

弥达斯匆忙赶回宫殿。我猜,仆人们看到他们的国王如此小心翼翼地带回一壶水一定很奇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对于弥达斯来说,那水那能够挽回他的蠢行带来的恶果,比纯金熔成的汪洋还要宝贵。不用说,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把水一捧又一捧地撒到小金盏花的金像上。

水一落到她身上,这亲爱的小姑娘的双颊就恢复了玫瑰般的红润,然后她开始打喷嚏、噗噗地吐着水。看到这情景,你一定会笑出来!当她发现自己湿答答的,而她爸爸还在继续往她身上浇水时,是多么的惊讶啊!

“请不要这样,亲爱的父亲!”她大叫,“你把我的漂亮裙子都弄湿了,我可是今天早上才换上的呀!”

金盏花不知道自己曾变成一座小小的金像,也不记得她伸手去安慰可怜的弥达斯国王之后发生了什么。

她的父亲认为没有必要告诉他亲爱的孩子自己之前有多么愚蠢,不过他很想展示一下他现在变得有多明智。于是他领着小金盏花来到花园,把水壶里剩下的水都撒到玫瑰花丛上。效果真是不错,五千多朵玫瑰又像以前一样美丽绽放了。不过,只要弥达斯国王活着,有两件事提醒着他曾经拥有过点金术。一件是,河里的沙子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另一件是,小金盏花的头发染上了金色,这是她被爸爸的亲吻变成金像之前所没有的。这真是个好变化,让金盏花的头发比她还是孩童时更加明丽了。

在弥达斯国王已是耄耋老者的时候,常常让金盏花的孩子们在膝上玩耍。他喜欢给孩子们讲这个很神奇的故事,就和我给你们讲的一样。那个时候,他会抚摸着他们的金发,告诉他们,这有着金子般色泽的头发遗传自他们的妈妈。

“老实告诉你们,我亲爱的小家伙们。”弥达斯国王总是一边开心地陪伴着孩子们,一边说,“从那天早晨起,除了这个,其他的金子都让我生厌了。”

繁阴溪边

——讲完故事后

“好了,孩子们。”尤斯塔斯询问,他非常喜欢从他的听众那里得到一些明确的观点,“至今为止,你们听过比‘点金术’更棒的故事么?”

“哦,你是说弥达斯国王的故事么。”调皮的报春花姑娘说道,“这个著名的故事早在尤斯塔斯·布莱特先生出生前一千年就有了,布莱特先生若是不在了,故事也会一直流传下去。不过,某些人也有一种特殊技艺,也许我们能叫做‘点铅术’,他能把故事里的角色都弄得愚钝而沉闷。”

“报春花,你小小年纪,倒挺伶俐的。”尤斯塔斯对她尖刻的批评着实感到意外,“不过,在你淘气的小心灵里,你一定很清楚,我把弥达斯金子的故事重塑一新,让它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光彩动人。再说说金盏花这个角色!你难道没有觉察到其中有我的精雕细琢?还有,我是怎样巧妙地引出故事的寓意,并加以升华的?你们说说,香蕨仔,蒲公英小子,小三叶草还有小长春花?你们有谁在听了这个故事后,还会傻乎乎地想要拥有点金术呢?”

“我想要。”长春花姑娘说道,她是个十岁的小姑娘,“我想要我的右手食指有点石成金的能力;不过,如果我觉得变成金子不好玩的话,我还想要我左手的食指拥有让它们变回来的能力。要是我拥有这些魔力的话,我知道今天下午我会干什么!”

“那请告诉我。”尤斯塔斯说。

“哎。”长春花姑娘说,“我会用我的左手食指来触摸这些树上每一片变成金色的叶子,让它们全都变回绿色;这样,我们能马上把夏天找回来,而且也不会有丑陋的冬天啦。”

“哦,小长春花!”尤斯塔斯·布莱特叫道,“你错啦,那可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我是弥达斯,我其他事都不做,只想让这金色的日子一年四季一直持续下去。我最好的主意总是慢一拍。我为啥不告诉你们老国王弥达斯来到了美国,把我们和其他国度一样的黯淡秋日,都变成了和这里同样的美景?他把叶子都镀上了大自然最美的色彩。”

“尤斯塔斯表哥。”香蕨仔发问,他是个乖巧的小男孩,总是喜欢询问巨人到底有多高和小精灵到底有多小,“金盏花有多大呢,她变成金像后有多重啊?”

“她和你差不多高。”尤斯塔斯回答,“金子是很重的,所以她的金像至少有两千磅重呢,能做成三四万枚金币呢。我倒希望报春儿能值她一半的钱。来吧,孩子们,让我们离开这谷地,去周围看看。”

他们离开谷地。现在,距正午过去已有一两个小时,太阳西斜,阳光洒满了空谷。柔和的阳光从四周的山坡上涌起,就像金色的美酒从碗中溢了出来。这样的一天让你忍不住赞叹:“从来没有这么美的日子啊!”尽管昨天也是这样,而明天也将是如此。啊,可是在十二个月的轮回里,这样的日子毕竟还是太少了!这十月的秋日如此奇特,日子过得那样漫长。尽管一年中的这个季节,太阳升得比较晚,落得比较早,它就像小孩子要早睡一样,六点就下山了。因此,我们没法说白天很长。但秋日用丰富的内容弥补了它们的短暂,当凉爽的夜晚来临时,我们感到从早上起,已经享受了满怀的生命乐趣。

“快,孩子们,快来!”尤斯塔斯·布莱特大声说,“多采点坚果,多点,再多点!把你们的篮子都装满;这样等到圣诞节来临的时候,我会帮你们砸开坚果,同时给你们讲好听的故事!”

于是除了蒲公英小子,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地离开了。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们,他坐到了一个板栗的刺球上,被扎得像个满是细针的针垫。我的天呐,他该多难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