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三个金苹果
故事相关背景:赫拉克勒斯(也译作赫丘力、海格力斯)的父亲是主神宙斯(Zeus),母亲是珀尔修斯的孙女、底比斯国王安菲特律翁之妻阿尔克墨涅(Alcmene)。他因出身而受到宙斯妻子赫拉的憎恶,阿尔克墨涅只得将其遗弃在野地里。恰好雅典娜和赫拉路过此地,在雅典娜的劝说下赫拉给婴儿喂奶,赫拉克勒斯吮吸了赫拉的乳汁,从此力大无穷。后来,因为赫拉的诅咒,赫拉克勒斯在疯狂中杀害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消除这个罪业,他被要求为他最主要的敌人——占了本该属于他的王位的欧律斯透斯(Eurytheus)完成十二个艰巨的任务,或称十二伟绩(twelve labors)。除此之外他还解救了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隐藏身份参加了伊阿宋的英雄冒险队并协助他取得金羊毛。他死后灵魂升入天界,众神在商议之后认同了他的伟业,他和父亲一样被招为神并成为了星座。赫拉克勒斯不仅力大无比,而且有勇有谋,乐于助人,富有正义感,是希腊神话中最伟大的英雄之一。对赫拉克勒斯的崇拜在古罗马也十分盛行,罗马帝国皇帝,比如康茂德(Commodu)和马克西米安(Maximilian)常常以其自居。
赫斯珀里得斯是希腊神话中看守极西方赫拉金苹果圣园的仙女,主要由三位姐妹组成。赫斯珀里得斯在希腊文中的意思是“日落处的仙女”,传说中普遍称她们是提坦巨神阿特拉斯的女儿,阿特拉斯也居住在圣园附近,并且双肩顶着苍天。赫拉将一棵金苹果树种在了赫斯珀里得斯姊妹的果园里,并委托她们照料这棵金苹果树,因为这棵神树是大地之母盖亚送给赫拉和宙斯的结婚礼物。赫拉克勒斯的十二项任务中,有一项就是摘取赫斯珀里得斯果园里的金苹果。
阿特拉斯(Atlas)是希腊神话里的擎天神,是提坦巨神的一族,因反抗宙斯失败,被罚在世界最西处用头和手顶住天。北非阿特拉斯山脉正是以他来命名。欧洲人多以他的画像装饰地图封里,由此称地图集为“阿特拉斯”。
杂林别墅,炉边
《三个金苹果》引言
大雪又下了一天。后来外面是什么景象,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不管怎样,晚上雪还是停了。第二天早上,太阳升了起来,阳光照耀在伯克夏荒凉的山间,就像在世界其他地方一样灿烂。窗玻璃上结着厚厚的霜花,几乎难以看清外面的风景。在等候早餐的时候,杂林别墅的小小居民们用指甲把霜花划出小洞,眼前的一切让他们欣喜不已。除了险峻的山边有一两块光秃的地方,以及黑色松林在雪中投下的灰影,一切都洁白无瑕。多么美妙啊!更妙的是,外面冷得很,能把人的鼻子冻掉!对身体够强健,扛得住寒气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一场明晃晃、硬梆梆的霜冻更能振奋精神,使人热血奔腾旋舞,就像山坡上那一汪倾泻的溪流。
刚吃完早餐,大家用毛皮衣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雪地中。瞧他们在这霜天雪地里玩得多疯啊!他们一次又一次乘着雪橇滑下山谷,没人在意滑到了多远。为了让游戏更好玩,他们半数时间会故意弄翻雪橇,跌个脚朝天,不肯老老实实平安到达谷底。有一次,为了保证安全,尤斯塔斯带着长春花姑娘、香蕨仔和南瓜花坐在同一副雪橇上,全速滑向谷底。可是,不妙的是,半路上雪橇撞上了一个隐藏在雪地里的树墩,把四个乘客甩成一了堆!他们挣扎着站起来,却发现小南瓜花不见了!哎呀,那孩子怎么啦?他们正纳闷地四处张望,南瓜花刷地从一个雪堆里钻出来,脸蛋红彤彤的。我敢说你们从没见过哪个孩子的小脸儿能红成那样,那脸蛋就像在隆冬乍然盛开的一朵大红花。于是大家都大笑起来。
当孩子们玩厌了雪橇,尤斯塔斯就让他们找个最大的雪堆,在里头挖个大洞。不幸的是,当他们刚挖好洞,一个个挤进去的时候,洞顶却轰然塌下,砸在了他们头上,把他们都埋起来了!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他们的小脑袋就齐齐地从雪堆中冒出来,高大的尤斯塔斯在他们中间,褐色的发卷中夹杂着雪粒,看上去就像一个德高望重、白发苍苍的老人。为了惩罚尤斯塔斯表哥让他们建了个这么脆弱的洞穴,所有的孩子齐心协力,用雪球把他砸得逃跑啦。
于是他跑进林中,又从树林来到了繁阴溪边。尽管被厚重的冰雪层覆盖得几乎不见天日,溪水仍在冰层下流动着,他能听到汩汩的水声。在每一个小瀑布旁边,都垂坠着闪闪发亮的坚硬冰凌。他走到湖岸,看到一片杳无人迹、洁净无瑕的平原,从脚下一直延伸到纪念碑山。太阳快要落山了,尤斯塔斯觉得他从未看到过如此清新明净的景色。他庆幸孩子们没有跟他在一起,因为他们太活泼,他们的嬉戏打闹声会驱散他现在感受到的这种高远、肃穆的情感。若是孩子们在身边,他可能只感到快乐(这一整天他都很快活),而不会知道冬日山间的日落是这么地美丽。
当太阳差不多落山了,我们的朋友尤斯塔斯走回家去吃晚餐。吃完后,他走进书房,我猜,是想写一篇颂歌,或者两三首十四行诗,或者其它体裁的诗句,来赞美落日周边那紫金色的灿烂云彩。他还未推敲好第一个韵脚,门突然打开了,报春花姑娘和长春花姑娘进来了。
“走开,孩子们!我现在没空陪你们玩!”他转过头看了一眼,手里握着笔说道,“你们究竟想干吗呢?我还以为你们早就睡了呢!”
“听听,长春花,他还以为自己是个成年人哪!”报春花说。“他好像忘了我今年都13岁了,晚上想待到几点睡觉都行。不过,尤斯塔斯表哥,你得放下架子,跟我们去客厅。孩子们一直在谈论你讲的故事,连我父亲都想听你讲一个,来看看内容是不是合适,会不会有什么坏影响呢。”
“唉,唉,报春花!”大学生大声喊道,心里有点烦了,“我可不觉得我能在成年人面前讲这些故事。再说,你父亲是一位古典文化学者[17]。我倒不是因为他的博学而自惭形秽,只怕现在他的学问也像把旧餐刀一样生锈过时了。可是他一定不赞同我在故事中自己添加的桥段。可是,就是因为有了那些奇思妙想,才会深深吸引住像你们这样的孩子。一个人如果年轻时读过经典的希腊神话,那他到了五十岁,就绝不可能领会我重述和改写这些故事的妙处了。”
“你说的这些也许都很对。”小报春花说,“但是你一定得去客厅!如果你不给我们讲点你那些云里雾里的玩意儿,我父亲就不会看书,妈妈也不会开始弹钢琴。所以乖乖听话做个好孩子,跟我一起来吧。”
不管装得如何恼怒,尤斯塔斯细想一番后还是有点开心,因为他可以抓住这个机会向普林格尔先生证明他是如何才智超群,能把远古的神话讲述得契合当世。二十岁之前,一个年轻男子可能确实羞于展示他的诗文,不过同时,他也很相信只要这些作品能为人所知,它们就能将他置于文学之巅。于是,他没怎么反抗,任由长春花和报春花把他拉到了客厅。
这是一间宽敞体面的房间。房间的一头是半圆形的窗户,窗户的凹处立着一尊大理石塑像,是格里诺[18]的名作“天使与小孩”的仿品。火炉一旁的书架上摆满了一层层的书,装帧庄重而华丽。无影灯[19]的白光与炉火的红光交织在一起,使得房间显得明快温馨。火炉前摆着一张很深的扶手椅,普林格尔先生就坐在上面。他身材高大、英俊,头顶已经秃了,坐在这张椅子里合适极了,而这张椅子摆在这间屋子里也刚刚好。他总是衣冠楚楚,就算是不修边幅的尤斯塔斯,在见他之前也要在门槛前停下来理一理衬衫领子。不过现在,报春拉着他的一条胳膊,长春扯着另一条,他只好带着这幅邋遢的样子进去了。他看上去就像在雪堆里滚了一整天。可不正是这样吗!
普林格尔先生转过身,和蔼地看着他。尽管他很和气,尤斯塔斯却顿时感到自惭形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修边幅,连同思维也是乱糟糟的,毫无条理。
“尤斯塔斯。”普林格尔先生微笑着说,“我得知,你最近在杂林别墅的小世界里名声大噪,讲的故事大受欢迎。这儿的报春,那些小孩儿都这么叫她吧,和其他的孩子们,一直大力称赞你的故事,我和普林格尔夫人都很想听一段。对我来说尤其有趣味,因为这些故事似乎是把远古的经典寓言辅以现代风格的想象和情感。至少,从我听到的转述来说是这样。”
“先生,您可不属于我这种奇谈计划中的那类听众。”大学生说。
“可能我的确不是。”普林格尔先生答道,“不过我倒觉得,对一位年轻作家来说,最有用的评论者恰恰是他最不愿选择的那种读者。既然如此,请给我讲讲吧。”
“我认为,评论者是否与作者情感相通,与他是否有资格担当评委,是有些关系的。”尤斯塔斯·布莱特低声抱怨,“不过,先生,如果你能耐心地听,我也能放心地讲。但是请记住,我是在面向孩童们的想象和情感讲故事,而不是面向您的。”
尤斯塔斯这时瞥见壁炉上放着一盘苹果,他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一个故事的主题。于是,他抓住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娓娓道来。
三个金苹果
你是否听说过在赫斯珀里得斯花园生长的金苹果?啊,假如今天的果园里还能找到一两个的话,它们会是多么昂贵!我想,如今在这广阔的世界上,没有一棵树上嫁结着这种神奇的果子,就连一颗种子也没有。
很久很久以前,赫斯珀里得斯花园还没有长满杂草。但即便是在那久远得几乎被人遗忘的年月里,很多人也心存疑虑,怀疑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果树,枝头能结出纯金的苹果。所有人都听说过,但是没人记得自己见过。尽管如此,孩子们还是常常聆听金苹果的故事。他们一边听,一边惊讶地长大了嘴巴,决心等自己长大了,就去寻找它们。充满冒险精神的年轻人,要是想要比自己的同伴们完成更勇敢的功业,也会开始寻找这种珍贵的果子。他们中许多人一去不返,没有一个人带着苹果归来。据说金苹果树下有一条恶龙看守,它长着一百个脑袋,每时每刻都有五十个头站岗放哨,另外五十个头在休息睡觉。难怪他们没法拿到金苹果!
在我看来,犯不着为了一个纯金苹果冒这么大的险。不过,假如那些苹果味道甘美醇厚、鲜爽多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哪怕树下有这么一条百头恶龙,冒险尽力摘下一个还是有些道理的。
不过,就像我已经告诉你们的,年轻人厌倦了安逸的生活,想去赫斯珀里得斯花园找寻金苹果也是常有的事。有一次,一位英雄就这么去探险了,尽管他自出生以来就很少有安逸闲暇的时光。在我讲的故事中,他手持一根巨大的木棒,肩背弓箭,在美丽的意大利四处漫游。他身上裹着一张狮子皮,那是世人见过的最大最凶猛的狮子,由他亲手杀死。尽管总的来说,他仁慈慷慨、性情高尚,但还是有一颗狮子般勇猛的心。一路上,他不断地向别人询问这条路对不对,能不能走到那个著名的花园。可是,乡民们对这个问题都一无所知。要不是看到这个外乡人带着那么大的一根木棒,很多人可能会一听到他的提问就嘲笑起他来。
于是他不断赶路,仍然一路问着同样的问题。最后,他来到一条河的岸边,看到一群美丽的少女正坐着编织花环。
“美丽的少女们,能否告诉我,这条路是否通往赫斯珀里得斯花园?”外乡人问道。
少女们正玩得起劲,忙着把花朵编成花环,互相戴到头上。她们的手指似乎有魔力,指间的花朵似乎比长在枝头、未被攀折时还要新鲜润泽,还要明艳芬芳。不过,听到外乡人的提问,她们把手上的花儿都丢在草地上,吃惊地瞪着他。
“赫斯珀里得斯花园!”一位少女惊叫道,“我们还以为,凡人们经历了那么多失败后,都厌倦了,再也没人愿意去寻找它了。请问,这位勇敢的旅人,你去那里是为了找寻什么呢?”
“有一位国王是我的表兄。”他答道,“他命令我给他带回三个金苹果。”
“大部分寻找金苹果的年轻人要么是为了自己。”另一位少女说,“要么是为了把它们献给心爱的女郎。难道说你对这位国王爱得那么深吗?”
“可能不是吧。”外乡人叹了口气,“他一直对我严厉残忍,可我命中注定要服从他的命令。”
“那你可知道。”第一个说话的少女说,“有一条百首恶龙看守着那棵金苹果树?”
“我非常清楚。”外乡人平静地答道,“可是,自打摇篮里起,我就以对付蟒蛇和恶龙为己任,甚至把这当作娱乐来打发时间。”
少女们看看他手上那硕大的木棒,瞧瞧他身上披的毛茸茸的狮子皮,又看看他强健的身姿。她们交头接耳,认为这年轻人胆识过人,也许能成就不凡的功业。但那树下可是有百首恶龙!一个凡人就算有一百条命,又怎能逃过这样一头猛兽的尖牙利爪呢?少女们心地善良,不忍心看到这样一位勇敢英俊的旅人去冒这么大的险,让自己葬身于恶龙那一百张贪婪凶恶的嘴中。
“回去吧。”所有的少女都喊道,“回到你自己家中吧!你的母亲看到你安全归来,会流下快乐的泪水。就算你赢得了伟大的胜利,她也无非如此,还能怎样呢?别管那金苹果了!别管你那狠毒的表兄,冷酷的君王!我们真的不愿那恶龙把你吃掉!”
外乡人听到这些劝告,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漫不经心地举起硕大的木棒,落在身边一块半掩在土中的岩石上。被他这么不经意地击打了一下,那块大石瞬间就粉身碎骨了!巨人才能完成的事情,这位年轻人毫不费力地做到了,就如同那些少女用花朵轻抚姐妹的脸颊一般轻松。
“难道你们不相信。”他笑呵呵地看着那些少女,“像这样的一击能把那一百个脑袋中的一个打得稀烂?”
然后他坐在草地上,给她们讲述自己的生平。从他出生时被放在一个勇士的铜盾上讲起。他躺在上面时,两条巨蛇游过来,张开血盆大口想吞掉他饱餐一顿。那时他还是几个月大的婴儿,可他却用两只小手各抓住一条凶猛的巨蛇,把它们扼死了。当他还是个小伙子的时候,就杀死了一头大狮子,个头几乎和他后来击败并剥下皮当披肩的那头不相上下。他做的下一件事是和一只叫海茁[20]的丑陋怪兽搏斗。这只怪兽足足有九个脑袋,每个头都长着极其锋利的牙齿。
“可是赫斯珀里得斯的恶龙,你可知道。”一位少女说,“有一百个脑袋呢!”
“尽管如此。”外乡人答道,“比起海茁,我宁愿和两头这样的恶龙搏斗。因为每当我割下海茁的一颗脑袋,原地就新长出两颗。还有一颗脑袋怎么都杀不死,砍下之后还一直凶恶地咬我。所以我只得把它埋在石头下。毫无疑问它至今还活着。可是海茁的躯干和其他八个脑袋再也不能作恶了。”
少女们觉得他的故事会讲好一会儿,早就准备了一些面包和葡萄,好让外乡人在讲的过程中吃一点用来提神。她们很愉快地招待他吃这简单的小点心,她们中还时不时有人会把一颗甜甜的葡萄塞到自己红润粉嫩的唇间,怕外乡人不好意思一个人享用。
他继续讲下去,讲述自己怎样追赶一只敏捷的雄鹿,一直追了整整一年,没有停下来喘一口气。终于他抓住了鹿角,把它活捉了回来。他还曾经和一群怪人作战,他们一半是人,一半是马,他出于责任心把他们全都处死了,免得这群丑陋的生物继续存在于世上。除了这些,他还提到自己清扫过一个马厩,对此颇为自豪。
“你就管这个叫做传奇的伟业?”一位少女含笑问道,“这里任何一个傻瓜都能做到!”
“倘若只是普通的马厩。”外乡人答道,“我提都不会提。清扫这个马厩的任务十分艰巨,要不是我灵光一现,想到挖一条渠道将河水引进马厩,我就得花一辈子来打扫了。这下好了,一下子就冲洗干净了!”
看到那些美丽的听众们急切的神情,他接下去给她们讲了自己如何射杀恶鸟,生擒野牛又放了它,以及驯服野马的故事。他还讲了自己怎样征服了亚马逊人那尚武好斗的女王希波吕忒。他还提到他缴获了希波吕忒的魔法腰带,将它献给他的国王表兄的女儿。
“那是不是爱与美之神维纳斯的腰带。”最美丽的少女问道,“它能使女子秀丽无双?”
“不是的。”外乡人说,“它原本是战神马尔斯的剑带,只能让佩戴者英勇无畏。”
“一个旧剑带而已!”那少女摇着头喊道,“送给我我也不稀罕!”
“你说得对。”外乡人说。
他继续讲述着他那精彩的故事。他告诉少女们,他经历的最奇怪的历险是与六腿巨人革律翁打斗的故事。这可是一个怪异可怖的家伙,任何人看到了他在沙地里或雪地里留下的足迹,都会以为是三位好友在结伴同行呢。远远地听到他的脚步声时,人们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有几个人一起过来。可实际上,那只是怪人革律翁用他的六条腿在行走!
六条腿,还有一个庞大的躯干!自然,他看上去一定是个奇异的怪物。还有,我的天啊,他该浪费多少双鞋子啊!
外乡人讲完了他的种种历险,便环顾四周,看着少女们聚精会神聆听的面孔。
“或许你们以前听说过我。”他谦逊地说,“我的名字是赫拉克勒斯!”
“我们已经猜到了。”少女们回答,“因为你的英勇功业人人都知道。我们再也不觉得你去寻找赫斯珀里得斯的金苹果有什么不妥的了。来吧,姐妹们,让我们给这位英雄戴上花冠!”
然后,她们纷纷把美丽的花环戴到赫拉克勒斯气宇不凡的头上和强壮有力的肩膀上,赫拉克勒斯身上的狮子皮几乎全被玫瑰花盖满了。她们拿起他硕大的木棒,在上面缠满了最最明艳、柔软、芳香的花朵。现在,这根橡木做成的木棒上连一指宽的原木色都看不到了,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花束。最后,她们手牵手,围着他跳起舞来,唱着优美如诗的词句。她们唱的小曲渐渐变成了一首颂歌,赞颂杰出的英雄赫拉克勒斯。
赫拉克勒斯十分快乐。能让这些年轻美丽的姑娘们知道自己不畏艰险,完成壮举,世间的任何英雄都会高兴不已。赫拉克勒斯也是如此。但是,他并不满足。他不认为自己已经取得的成就值得这样的赞誉,世上还有很多艰难的历险等着他去经历。
“亲爱的少女们。”当少女们唱歌跳舞累了,停下来喘气的时候,他说,“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难道你们不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到达赫斯珀里得斯花园吗?”
“啊!你这么快就要走吗?”她们喊道,“你已经创造了那么多奇迹,已经尝尽了生活的艰辛,就不能在这宁静的河岸安心休息一会儿吗?”
赫拉克勒斯摇了摇头。
“我必须马上出发。”他说。
“好吧。”少女们回答道,“你得去海边,找到那老者,逼着他告诉你在哪里可以找到金苹果。”
“老者!”赫拉克勒斯重复着少女的话,为这个奇怪的名字发笑。“请问,那老者是谁?”
“当然是海中老人!”一位少女答道,“他有五十个女儿,有人说她们美丽无比;不过我们觉得不该和她们往来,因为她们长着海绿色的头发,下半身像鱼儿一样。你一定得和这个海中老人聊聊。他在海中四处游走,对赫斯珀里得斯花园了若指掌,因为那花园就在他经常去的岛屿上。”
于是赫拉克勒斯问,在哪里最有可能遇到这位老者。少女们告诉了他,赫拉克勒斯便立刻踏上了征程。在出发前,他感谢了她们的帮助,感谢她们款待他的面包和葡萄,给他戴的可爱花环,感谢她们载歌载舞地赞美他。最让他感谢不已的,是她们告诉了他正确的道路。
但他还没走多远,一位少女就在后面叫住了他。
“当你抓住那位老者的话,一定不能放手!”她微笑着大声说道,为了让赫拉克勒斯印象更深,她还举起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惊奇。只要紧紧地抓住他,他就会告诉你想知道的事情。”
赫拉克勒斯再次谢过她,继续前行。少女们则坐下来继续愉快地编织着花环,那位少年英雄走了很久后,她们还在继续谈论着他。
“当他斩杀了百首恶龙,带着三个金苹果胜利归来的时候,我们要把最美丽的花环戴在他的头上。”
此时,赫拉克勒斯继续坚定地前行,跨过山峰和谷底,穿过人迹罕至的树林。他偶尔举起大棒,向下一击就劈碎了一株高大的橡树。他满脑子都是巨人和怪兽,把打倒这些家伙当做自己的使命,也许错把大树当做了其中一个。他急于完成任务,都有点后悔花了太多时间和少女们在一起讲自己的历险故事。不过,对于生来就要完成大事的人来说都是这样,过去的伟业在他们看来无足轻重,手头要完成的任务才值得他们不畏艰险,甚至付出生命。
假如碰巧有人路过,看到他用巨大的木棒把大树打个粉碎,肯定会吓得不轻。他只轻轻一击,树干就像被闪电劈开一样,粗壮的树枝哗啦啦作响,整棵树就那么倒在了地上。
他匆匆地赶着路,绝不停顿或者回头。渐渐地,他听到了远处大海呼啸的声音。于是他加快了脚步,很快到达了一片海滩。巨大的海浪此起彼伏,在沙滩上翻腾,溅起雪白的泡沫。海滩的一头有一个宜人的地点,绿色的灌木攀爬到悬崖上,把坚硬的石块勾勒得柔和美丽;青翠的草地上混杂着芬芳的三叶草,像一条绿毯覆盖着悬崖和海水之间的狭窄地带。赫拉克勒斯在那边看到的不是那熟睡的海中老人,又能是谁?
可是,那真的是一位老人吗?一眼看去,确实很像个老人;可是细看起来,倒像是某种海怪。他的手臂和腿上覆盖着鳞片,就像鱼身上的一样;他脚上有蹼,手指间也有蹼,就像一只鸭子;他长长的胡子是绿色的,更像一片海草。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一根一直在海浪里颠簸,上面长满了藤壶[21]的木棍?它最终漂到岸上,就像是从海洋的最深处抛出来的。嗯,那位老人给人的印象就是这么一根在海中漂荡过的木棍!可是,赫拉克勒斯一看到这个奇怪的身影时,就立刻认定他正是海中老人,能指引他到达目的地。
没错,这正是热情好客的少女们跟他提到的海中老人。赫拉克勒斯感谢上天,正遇到他在睡觉。他踮着脚悄悄地向他走去,抓住了他的胳膊和腿部。
“告诉我。”老人还未完全清醒,他就大喊,“哪一条是通往赫斯珀里得斯花园的路?”
你可以猜到,海中老人被吓醒了,大吃了一惊,可是下一刻,赫拉克勒斯比他更惊讶。因为那老人忽然间就在他的手中消失了,他发现自己正抓住的是一只公鹿的前腿和后腿!可他还是紧紧地抓着不放。然后公鹿消失了,变成了一只海鸟,扑闪着翅膀,尖声叫着,而赫拉克勒斯抓住的是它的一只翅膀和爪子。可是它没法飞走。紧接着,它又变成了一只丑陋的三头狗,咆哮着,狂吠着,狠狠地撕咬赫拉克勒斯的手!可是赫拉克勒斯还是不肯松开手。下一分钟,它不再是那三头狗,而是变成了六条腿的怪人革瑞翁,用他没被抓住的五条腿狠踢赫拉克勒斯,想挣脱开被抓住的那条!可是赫拉克勒斯坚持抓住它不肯松手。不一会儿,革瑞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巨蛇,就像他小时候扼死的那条,但是比那条大一百倍!它紧紧缠在英雄的脖子和身上,高高地竖起尾巴,张开血盆大口,仿佛马上就要把他吞下去。真是可怕的景象!可是赫拉克勒斯毫不畏惧,紧紧地掐住这条巨蛇,它马上就痛得嘶嘶地叫起来。
你们要知道,海中老人尽管平日里其貌不扬,长相酷似船头常年被海浪拍打侵蚀的雕刻艏像[22],其实他拥有法力,能随心所欲地变化形状。当他发现自己被赫拉克勒斯紧紧抓住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施展法力变形后,能让他惊吓得放手。假如赫拉克勒斯松开手,老人一定会跳到海底深处,在那里躲起来不敢上岸,免得回答他那些无礼的问题。我猜,一百个人中九十九个都会被他丑陋的相貌吓坏,撒腿就跑。因为世上最难的事情之一,便是分辨真正的危险和想象的危险。
可是,赫拉克勒斯却是如此坚定,每次海中老人变幻形象时他反而抓得更紧,真是让老人受了不小的折磨。老人没有法子了,只好变回了自己最初的模样。看啊,这么一个身似鱼形,长满鳞片、指间有蹼的怪人,下巴上的胡子还长得跟一丛海草一样。
“请问,你究竟想把我怎样?”变来变去也真够累人的,老人才喘过气来,就迫不及待地大喊,“你干嘛把我捏得那么紧?快点放开我,不然我就会觉得你这人可真是不讲理!”
“我的名字是赫拉克勒斯!”强壮的外乡人高喊,“除非你告诉我去往赫斯珀里得斯花园最近的路,否则我绝不会松开手放你走!”
当老人得知他的身份时,想想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把他想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你们一定还记得,海中老人是海中的居民,就像其他依海为生的人一样,总是四处游荡。自然,他时常听到赫拉克勒斯的大名,知道他在世界各地不断建立的奇功伟业,了解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毅性格。于是他不再想法逃走,而是告诉了他怎样才能找到赫斯珀里得斯花园,也警告了他要达到目的地前一路上必须克服的种种艰难险阻。
“你必须向前走,这样走,再这样走。”海中老人拿着指南针指指点点,“直到你看到一位非常高大、扛着天空的巨人。如果那位巨人恰巧心情好,他会告诉你赫斯珀里得斯花园的位置。”
“如果那巨人恰巧心情不好呢。”赫拉克勒斯说道,一边用小指尖托着他的木棒,“也许我会想办法说服他!”
赫拉克勒斯谢过了海中老人,又为自己刚才抓住他的无礼行为道了歉,就继续向目的地走去。一路上他有许多奇遇,如果我有时间把它们一一详细描述的话,是很值得一听的呢。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就是在这段路上,赫拉克勒斯遇到了一位大块头的巨人。大自然给了这位巨人奇异的能力,每次他碰到土地,就会比原来强大十倍。他的名字是安泰。你们知道,与这样一个家伙打斗是很难的,因为每次他被打倒在地,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就会比之前变得更强壮、更凶猛、更武艺非凡,比打斗之前还要难对付。因此,赫拉克勒斯越用力地用大棒击打他,自己就离胜利越远。我以前和这类人争吵过,可从未与他们动过手。赫拉克勒斯唯一能取胜的办法,就是把他举在半空,用力地掐他,掐他,再使劲地掐他,直到把他巨大身躯里的最后一丝力气都挤出去。
完成这件事之后,赫拉克勒斯继续踏上了旅途。他去了埃及,在那里他成了战俘,差点被处死。要不是他杀死了那里的国王,顺利逃走的话,可就没命了。他穿过非洲的沙漠,用最快的速度赶路,最终到达了大洋的岸边。在这里,除非他能在浪尖上行走,否则这趟旅程似乎就无法继续了。
他的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大海,泛着白沫,波涛汹涌。他向海平线看去,前一刻那里什么都没有,可是突然,他就看见远远的有什么东西在漂。它光彩夺目,像一个绚丽的金色圆盘,就像你们在日出日落时看到的天际的太阳。这个神奇的器物显然正在漂过来,因为它越来越大,越来越明亮。终于,它漂得很近了,赫拉克勒斯发现它是一个硕大的杯子,或者说是碗,不是用黄金,就是用锃亮的黄铜做成的。它为什么漂在海上,我就无从得知了。它就在那儿,随着激烈的海浪起伏漂荡。海浪那白色的浪尖冲击着它的四周,可是却没有浪花溅到杯子里头。
“我这辈子见过许多巨人。”赫拉克勒斯心想,“可是从没有哪个巨人需要这么大的杯子来喝酒!”
是啊,多怪的杯子啊!它很大,大得就像……不过,总而言之,我不好说它究竟有多大。往小里说吧,它有十个磨坊里的水车轮那么大。尽管是由纯金属制成,它竟能轻飘飘地浮在海面上,比浮在小溪上的橡果壳儿还要轻盈。它被波浪推着向前,最终被冲到岸上,离赫拉克勒斯站的地方不远。
杯子一上岸,他立刻就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经历了如此多的历险,可不是没有收获的。遇到不同寻常的事情时,他十分了解该怎么做。很明显,这个神奇的杯子是由某种神秘力量放在海上,被它指引着漂到这里,目的是为了帮自己渡过大海。于是,他一刻也不耽搁,立马翻过了杯子的边缘,滑到里面去。他把狮子皮铺在杯底,小憩了一会儿。自从他向河岸的少女们道别之后,几乎一直不眠不休。波浪击打着空杯子周围,发出嘹亮悦耳的声音。杯子轻轻摇晃着,如此令人安心、让人镇定,赫拉克勒斯很快就入睡了。
赫拉克勒斯大概睡了很久,后来杯子忽然擦到一块石头上,立刻在金属杯身上产生了回响,这声音比你们听过的教堂钟声要响上一百倍。这响声吵醒了他,他立刻惊坐起来,四下张望,想弄清自己到了哪里。他很快发现,巨杯已在海上漂了很远,来到一座小岛附近,正在漂向岸边。你们猜,他在那个岛上看到了什么?
不,你绝对想不到,哪怕猜五万次也猜不中!我看,赫拉克勒斯就算是历经艰险,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样神奇的景象。那只有着九颗脑袋的海茁,头被砍下时长出的速度是以前的两倍,跟它一比,也不算什么。他要比九头恶鸟更神奇,比六足怪人更庞大,比安泰更魁梧,比赫拉克勒斯生前或身后人类所见的任何东西都要巨大,比未来任何旅人能看到的东西都要雄伟。这是一位巨人!
可这巨人怎么长得这么高大,像山一样高!他那么巨大,身子周围云雾缭绕,以云作腰带,以云为须髯,还被浮云遮住了眼睛,既看不见赫拉克勒斯,也看不见他所乘坐的金杯。最神奇的是,巨人举起硕大的双手,似乎在支撑着天空。赫拉克勒斯隔着云朵看过来,天空正靠在他头上歇息!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闪亮的金杯继续向前漂浮,最终漂上了岸。此时,一阵清风正好吹走了巨人眼前的云朵,赫拉克勒斯看清了巨人的脸庞和粗犷的五官。他的每只眼睛像我们远处的那面湖一样大,鼻子有一英里长,嘴巴也有一英里宽。这么硕大,实在是令人心惊胆寒呐!可是他的表情却哀伤而疲惫,就像你们平常看到的很多人那样,被生活的重担压得不堪重负。对于巨人来说,天空就像不堪重负的凡人身上的俗世重担。当人们试图承担超出他们能力的重担时,就会遇到不幸,就像这位可怜的巨人所遭到的厄运一般。
可怜的家伙!显而易见,他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他的脚边发育过,而后又腐朽过一座古老的森林。橡果在他的脚趾间生根发芽,都已经长成了七八百年的大树。
巨人用他硕大的眼睛从高处俯视着,发现了赫拉克勒斯。他雷鸣般地吼着,惊走了面前的点点白云。
“在我脚下的那个家伙,你是谁?你坐着那小杯子从哪里过来?”
“我是赫拉克勒斯!”英雄高声回应,声如洪钟,几乎与巨人的声音一般响亮,“我在找赫斯珀里得斯花园!”
“哈,哈,哈!”巨人朗声笑道,“你这趟冒险真是明智,真的!”
“为什么不呢?”赫拉克勒斯喊道,巨人如此嘲笑他,他有些生气了,“你以为我会害怕那百首恶龙吗?”
他们两人正在交谈,几片乌云突然聚集在巨人的腰间,霎时暴雨大作,电闪雷鸣。一片喧扰声中,赫拉克勒斯一个字都听不清了。他只能隐约看见巨人那壮硕的腿矗立在暴风雨中,偶尔还可以看到巨人的全身在一阵浓雾中时隐时现。大部分时间他似乎在讲话,可他浑厚、深沉、粗哑的声音与雷电噼啪脆响的回音交织着,在山间回响。傻傻的巨人就这么不合时宜地说着话,都被雷声掩盖住了,简直就是白费口舌呀!
风暴来得快,去得也快,天空再一次明净了。疲惫的巨人顶着天空,怡人的阳光照耀在他巨大的身躯上,映衬着他背后阴沉的雷雨云。他的头在云层之上,远离暴雨,连一根头发丝儿都没被雨滴打湿呢!
当巨人能看到赫拉克勒斯还站在海边时,又对他大喊起来。
“我是阿特拉斯,世上最强大的巨人!我把天空顶在头上!”
“我看到了。”赫拉克勒斯答道,“不过,你能告诉我到赫斯珀里得斯花园该怎么走吗?”
“你去那儿想干吗?”巨人问。
“我想要三个金苹果。”赫拉克勒斯喊道,“来献给我的表兄,他是一位国王。”
“别人不行,只有我。”巨人说,“才能到赫斯珀里得斯花园里摘下金苹果。如果不是担着扛天空的活儿,我走几步就能跨过海,去帮你摘下来。”
“你真是太好了。”赫拉克勒斯答道,“难道你就不能把天空在山顶上搁一会儿吗?”
“这些山都不够高。”阿特拉斯摇摇头,“如果你站在最近的那座山的顶峰上,你的头可能就和我差不多高了。你看上去似乎有点力气,要不你帮我顶顶我肩上的担子,我替你跑一趟怎么样?”
你们一定还记得,赫拉克勒斯是一个很有力气的人。尽管顶着天空需要相当大的肌肉力量,可是,如果说有哪个凡人能担得起这个重任,那就是赫拉克勒斯了。不过,这个任务看上去太过艰巨,赫拉克勒斯人生头一回感到迟疑了。
“天空很重吗?”他问道。
“嗯,一开始也不是特别重。”巨人耸耸肩答道,“不过背了一千年后,就很有点沉了!”
“那你要花上多久能把金苹果带回来呢?”英雄问道。
“啊,要不了多久。”巨人喊道,“我一步能跨十里或十五里,你肩膀还没觉得疼,我就已经从花园回来了。”
“那好吧。”赫拉克勒斯答道,“我这就登上你身后的那座山,帮你把担子背着。”
真相是,赫拉克勒斯的心地很善良,觉得自己该给巨人帮个忙,好让他有机会自在地转悠一会儿。另外,他还觉得,如果他能对众人夸口,说自己曾顶过天空,那不就更显得自己很厉害了吗?跟顶天比起来,斩杀百首恶龙实在是太寻常的功绩啦。于是,他不再说话,默默从阿特拉斯的肩上接过了重担,顶在自己肩上。
当赫拉克勒斯成功地担起了天空后,巨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舒展身躯。你可以想象一下那会是怎样壮观的场景。接着,他慢慢地从茂密的森林中抽出双脚。然后,他忽然开始蹦啊,跳啊,手舞足蹈起来,为重获自由感到无比欢欣。他一跃冲天,不知道有多高,又猛地落下,震得大地颤抖。然后他大笑起来——哈!哈!哈!震耳欲聋的笑声像雷声一样在山间回荡,就好像远远近近有很多兄弟们和他一起共同欢庆。等稍稍平静下来,他跨进了大海里。第一步就走了十英里,海水没过了他的半截腿;第二步他又跨越了一个十英里,水刚淹没他的膝盖;第三步又是一个十英里,水几乎到了他的腰间。这就是大海最深的地方了。
赫拉克勒斯默默地看着巨人继续往前走,那场面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呀。这个巨大的身躯已经远在三十里外,半截身子被海洋淹没,可是他的上半身仍然高大无比,带着迷蒙的雾气,就像远方靛青色的高山一样。最后,那伟岸的身躯完全淡出了视线。这时,赫拉克勒斯忽然担心起来,万一阿特拉斯淹死在海里,或是被看守花园的百首恶龙咬死,自己该怎么办呢?如果真的发生了那样的不幸,他该怎么卸下天空这个重担呢?他的头和肩膀,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
“我真同情那可怜的巨人。”他心想,“我背了十分钟,就这样疲惫,他背了一千年,该有多累啊!”
噢,我可爱的小家伙们,你们哪里知道,我们头顶上那蔚蓝的天空,看上去这么的柔软、飘渺,其实是多么沉重的负担!那里有咆哮的风儿,阴冷潮湿的云朵,还有那炽热的太阳,挨个儿让赫拉克勒斯难受!他开始害怕,巨人会不会不回来了呢?他忧伤地凝视着下面的世界,心想,在山脚下做个牧羊人,是多么的快意自在啊,强过站在这高高的山巅,竭尽全力顶着天空!你们知道,赫拉克勒斯身负重担,心里自然也知道这责任是很重大的。如果他没站得笔直,稳稳地顶住天空,太阳可能会被放歪!或者,夜幕降临后,许多星星会从它们的位置上脱离,像火焰雨一样浇到人们的头上!要是由于他没能保持平衡,让天空裂开一个大缝隙,英雄本人会多么惭愧!
我不知道多久之后,赫拉克勒斯终于看到了阿特拉斯那庞大的身躯,他的喜悦之情简直难以言喻。巨人的身影像一片云,在海的那一边。他渐渐走近了。赫拉克勒斯可以看到巨人举起的手上有三颗光芒四射的金苹果,每颗都跟南瓜一样大,悬在同一根枝头。
当巨人走得足够近了,赫拉克勒斯喊道:“很高兴再见到你,看样子你摘到金苹果了?”
“当然,当然。”阿特拉斯答道,“真是挺好看的苹果。我摘的是树上最好的苹果,我保证。啊!赫斯珀里得斯花园真是个漂亮的地方。那百首恶龙也是人间奇观!总而言之,你要是自己去摘果子就更好了。”
“没关系。”赫拉克勒斯说,“你好好地溜达了一圈,还帮我完成了任务,跟我亲自去一样好。我由衷地感谢你的帮助。现在,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赶,急着回去,我的国王表兄急着要金苹果,你能再把天空从我的肩上接过去吗?”
“咦,说到这个嘛。”巨人一边不紧不慢地说着,一边把苹果抛到空中,有二十英里高,然后把它们接住,“说到这个,我的好朋友,我觉得你没有弄明白呢。我去把金苹果呈给你的国王表兄,难道不比你自己跑一趟快多了?陛下既然急着拿到它们,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尽量跨大步子走去。还有,我现在暂时还不想再顶着天空呢!”
听到巨人的话,赫拉克勒斯不耐烦了,耸了耸肩。现在是黄昏时分,你们也许会看到两三颗星星掉落下来。所有人都惊恐地抬头看,以为马上整个天空也会掉下来。
“啊,你这可不行!”巨人阿特拉斯大笑一声喊道,“过去五百年里我顶着天空的时候,都没掉下这么多星星!等你站的时间和我一样长,你就会学着忍耐了!”
“什么!”赫拉克勒斯愤怒地叫起来,“你是想让我一直顶下去吗?”
“以后我们会再说这个问题。”巨人说,“无论如何,你不应该抱怨。想想你还要顶个几百年,或者顶上一千年呢!我顶着天的时间还要长得多,背痛也得忍着。嗯,这样吧,如果我一千年后心情好的话,咱们再换过来也有可能。你显然是一个很强壮的人,还有比这更好的机会来证明你的力量吗?我向你保证,后世一定会传颂你的事迹!”
“哼,小事一桩!”赫拉克勒斯大喊,又动了动肩膀,“你就把天空在头上顶一会儿,行不行?我想把狮子皮当垫子,好承受重量。这狮子皮穿在身上咯得慌,让人难受啊。我还要站在这里顶天很多年呢,怕会造成不必要的不便。”
“这倒是很公道,我同意!”巨人说。其实他对赫拉克勒斯并无恶意,刚才只是出于自私才那样做。他说:“那我就顶五分钟。记着,就五分钟!我可不想在下一个千年过着和前一千年同样的日子。‘变化是生活的调味剂,’我说。”
啊,这个想耍无赖又实在笨头笨脑的巨人啊!他扔下金苹果,从赫拉克勒斯的头和肩上接过了天空,放回本来该在的地方,顶在了自己肩上。这时,赫拉克勒斯飞快地捡起三个大如南瓜的金苹果,头也不回地就往回家的路上赶去了,毫不理会背后阿特拉斯呼唤他回来的声音,那声音响亮得跟雷鸣一样!
巨人的脚边又长起来一片森林,林间可见六七百年的橡树,在他硕大的趾间慢慢变老。
直到今天,巨人还一直在那里站着。总之,那里耸立着一座像他一样高的山,就叫阿特拉斯。当雷电在山峰间轰鸣滚过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见,那正是巨人阿特拉斯在呼喊着,一声声叫赫拉克勒斯回来!
杂林别墅,炉边
故事尾声
“尤斯塔斯表哥。”一直坐在尤斯塔斯脚边,张着嘴听故事的香蕨仔问道,“巨人到底有多高呀?”
“哦,香蕨仔啊香蕨仔。”大学生叫道,“你是不是以为我也在那里,用尺子量过他?好吧,如果你真的要知道得那么清楚的话,我说他的身高大约有三到十五英里高,他可能会坐在塔科尼克岭上[23],把我们的纪念碑山当作脚凳。”
“我的天!”乖巧的小娃娃惊叫道,满意地哼了一声,“那可真是个巨人呀!他的小指头有多长呢?”
“有从杂林别墅到湖边那么长。”尤斯塔斯说。
“那可真是个巨人!”香蕨仔重复道,这些精确的描述让他兴奋不已,“我在想,赫拉克勒斯的肩膀多宽呢?”
“这个我一直都没弄清楚。”大学生答道,“可是我想,肯定比我的肩膀宽得多,比你爸爸的宽得多,也比当今任何人的肩膀都要宽阔得多。”
“我希望。”香蕨仔把嘴巴贴着大学生的耳朵,小声说,“你能告诉我,巨人脚趾间长的橡树究竟有多大?”
“它们比史密斯上尉家那边的大栗树还要高大得多。”尤斯塔斯回答。
“尤斯塔斯。”细细思考了一会儿后,普林格尔先生开口了,“对于你讲的这个故事,我觉得真没法表扬你几句来满足你作为作者的骄傲。请听听我的建议,以后再不要试图改编一则古典神话。你的想象力完全是哥特式[24]的,会把你描述的一切哥特化,其效果就如同给大理石雕像涂上油彩,不伦不类。就说你添加的这个巨人吧!你怎能把他不相称的庞大身躯强塞到希腊神话那完美的结构中?希腊神话整体是如此和谐完美,即使奇异夸张的细节也会有所节制。”
“我是按照我心目中他所呈现的形象来描述的。”大学生回答,感觉自尊受到了伤害,“先生,如果您改变心态,愿意去改造希腊神话,你会立刻发现,对于这些神话传说,古老的希腊人并不比一个美国北方佬儿更有独享的权利。希腊神话是世界共同的遗产,也是所有时代的人们所共享的。古代的诗人能随意地改造它们,神话在他们手中柔软可塑,为什么我就不能按照自己的审美来重塑它们呢?”
普林格尔先生不禁莞尔。
“还有。”尤斯塔斯接着说,“只要你把自己的心、热情或者爱、人伦或天理投注到古典神话的框架中,它就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我认为,这些传说本应是远古传下的人类共同的财产,希腊人却把它们据为己有。希腊人将它们打造成完美得无懈可击却又冷酷无情的故事形式,无形中给后世的人们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而你,毫无疑问,生来就担负着弥补这种伤害的重任。”普林格尔先生大笑起来,“好吧,好吧,继续说下去。记得听我一言,可千万别把你的歪曲作品诉诸文字。你讲的下一个故事,不妨就试试一些关于阿波罗的传说?”
“啊,先生,您认为它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大学生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乍然一想,一个哥特式的阿波罗简直荒谬至极。不过我会好好考虑您的建议,或许能成功也不一定。”
两人上述的讨论,孩子们一个字儿都没听懂。他们听着听着,睡意渐渐袭来,被送到床上睡觉。上楼梯的时候,还能听到他们在昏昏沉沉中含糊的梦呓。西北风在杂林别墅的树顶上呼啸着,仿佛在屋子四周唱着赞美诗。尤斯塔斯回到了书房,又开始搜肠刮肚地苦吟,可是却在琢磨韵脚的时候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