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粗暴的国际贸易平衡原则
不得不承认,在当今世界贸易保护主义是占据优势地位的,他们采取了很有力的措施,而我们提倡自由贸易却处处被动挨打:当我们倡导自由贸易的理论时,他们一副谦恭接受的样子;当我们对他们的保护主义提出批评时,他们立刻就温顺地表示会将其抛弃。但是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吧!他们认同我们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时,只不过是将其写入书本,他们承认错误而放弃的方法却仍然在实践中大行其道。为了获得征收保护关税的许可,他们会给公众列出一大堆所谓的理论依据。
高尔塞尔·德鲁米里在最近的一次演讲中说:“这是毫无疑问的,没有人愿意见到老套的国际贸易平衡理论死灰复燃。”话说得很坚决,然而高尔塞尔仅仅给错误轻轻一击,力度不比打一只苍蝇更大,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这个错误不能得到坚决地纠正,就会广为传播并被当成真理,因此它只要出现一丁点死灰复燃的苗头,我们就应对其进行彻底的驳斥。
我还想再说说莱斯蒂堡多斯这个人。我们必须承认他是个务实、思维严谨的人,因此他的理论全部都是在确定前提假设下得出来的,他从不尝试实行理论上行不通的方案。所以,要确定他的理论的正确性,分析他确定的最初前提是否恰当或许就是问题的关键,但至少他的理论并非胡编乱造。他曾坚信并公开宣称,假如法国“卖10买15”,那么法国的损失将是“5”,他起草法律依据的就是这一原则,这倒也算是言行合一。
他具体地解释说:“看看历史数据吧,法国的问题就在于我们进口始终比出口多,也就是说每年法国从外国购买的产品超过法国出售到国外的产品。比如1842年,我们就处于入超状态,进口比出口多出惊人的2亿法郎。这些事实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国内产业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国内供给对外国产业过分依赖,竞争对手的商品给我们国内的产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就这一点来看,我觉得现行的法律已落伍了,对这一事实缺少充分认识,正如经济学家所说,我们购买商品的同时也会销售相应数量的商品,但是请注意这样的问题:我们的购买不是基于我们的传统产品、收入和当期的劳动成果,而是基于之前节俭累积下来的资本和产品。说得再清楚一点,我们在进口中消费和挥霍的是上一期的储蓄,长此以往,我们所有人都会陷入贫困,这样的坐吃山空最终会耗尽全部国家资本。这就是我们现在在做的事情——每年把2亿法郎拱手让给外国人。”
如果不细细分析,仅从表面上来看,大多数人觉得此人的表述非常有条理,没有任何可指摘的错误,至少是符合国际贸易平衡原则。法国每年进口比出口多2亿法郎,这导致法国每年损失2亿法郎巨款,因此为了国家利益必须限制进口。这个结论似乎是天衣无缝的。
如果我们对莱斯蒂堡多斯的“理论”进行犀利的批驳,那么又该怎样评价高尔塞尔的理论呢?假如你对他说:“国际贸易平衡原则根本就是错的。”他会回答道:“我一开始就是这样表明的。”假如你对他说:“国际贸易平衡原则是对的。”他会对你说:“我得出的结论也是如此。”
总之,这种争论会让你心力交瘁却得不到结果,质疑莱斯蒂堡多斯的理论就好像是以卵击石,挑战平衡贸易理论简直就是“与风车作战”。
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国际贸易平衡理论并非像高尔塞尔所说的那样已经变成一团死灰了,因为在整个议会上,包括高尔塞尔本人,都非常赞同莱斯蒂堡多斯的理论(本质上就是国际贸易平衡理论)。
我可以用枯燥的学术语言对该理论进行深入剖析,但我想读者可能会感到厌烦,于是我更乐于用事实说话。
多年来,我们一直被灌输这样的观点:自由贸易原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只在理论上行得通。那么,先生,请你回答我这个问题,你认为在交易实践中商人的账簿有实际用处吗?我一直认为世上如果还有什么与利润和损失相关的事是可信的,那肯定就是商业会计。我们根本无法想象几百年来所有商人在记账时将利润错误地记为损失、损失记为利润的后果,相比之下,我宁愿把莱斯蒂堡多斯看作一个差劲的经济学家。
现在我做一个有趣的假设。我的一个商人朋友M.T.近期做了两单生意,得到的两个结果却截然不同,出于好奇的原因,我把银行的会计方法与海关的会计方法(即莱斯蒂堡多斯的方法,我们600余位立法者对此表示赞同)做了对比。
M. T.派出一艘船,这艘商船满载法国货物(其中大部分是法国巴黎的时尚商品),从勒阿弗尔出发运往美国,货物总价值20万法郎,注意,这是向海关申报的数字。当货物到达新奥尔良时,要支付10%的运费和30%的关税,这船货物的总价值就变成了28万法郎。如果对这些货物加价20%销售,就会得到4万法郎利润,销售总额为32万法郎。拿到钱后,受托人用这笔货款购买了美国南方的棉花运回法国。棉花要额外支付约10%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等,因此,当棉花运到勒阿弗尔时总价值为35.2万法郎,这是向海关申报的数字。最后,M.T.从这批货物赚取的利润为20%,共计7.04万法郎,也就是说这批棉花卖了42.24万法郎。
假如莱斯蒂堡多斯需要的话,我可以向他提供M.T.的账簿中的相关数据。通过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在损益表的贷方一栏中共有两笔利润被记录下来,一笔是4万法郎,另一笔是7.04万法郎,在M.T.看来这样记账是正确的。
但是,面对同样的交易,莱斯蒂堡多斯又从海关的账簿上看到了什么呢?从海关记录中可以看到,法国出口20万法郎、进口35.2万法郎。这位尊敬的议员正是据此得出结论:“我们在进口中消费和挥霍的是上一期的储蓄,长此以往,我们所有人都会陷入贫困,这样的坐吃山空最终会耗尽全部国家资本。这就是我们现在在做的事情——每年把2亿法郎拱手让给外国人。”
我们的假设再继续。
商人不愿意看到资本待在账户里不动,于是一段时间之后,M.T.又派出一只商船,同样满载着法国的同类产品去美国,这些产品的总价值为20万法郎。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船只在离港后不久沉没了,M.T.平白损失了一大笔财产,他所能做的只是在账簿上的两个分录中写下这样的记录:
日用品:购入20万法郎巴黎商品,由船只N负责运输。
日用品带来的损(益):运输中总损失为20万法郎。
与此同时,海关在出口项目下计入20万法郎,这一次,相应的进口项目的增加不会再发生了。尽管我可怜的朋友遭受了巨额财产损失,但是按照莱斯蒂堡多斯和议会的观点,这次沉船给法国带来的净利润为20万法郎。
从这个假设的小故事中我们还可以得出更深入的结论:按照国际贸易平衡理论,那么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法国愿意,让本国的资本翻倍都是易如反掌的——只要通关后将货物抛入大海就可以轻松实现。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的出口价值将总是与法国资本的增加额相等,让立法者忧心忡忡的进口将不复存在,我们所得到的就是投入大海中的货物的价值。
保护主义者会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我们怎么会说出如此荒谬的话!”但是事实就是如此,你们确实是这样说的,并且也是这样做的,你们一直在竭尽全力地向国民宣扬如此荒谬的理论,这就是事实。
我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首先改变简单粗暴的国际贸易平衡原则,国家利润的计算与外贸中出口多于进口的部分有关,因此从超出的部分中减去费用后的实际所得才是真实的利润。这个正确的理论提倡的正是自由贸易,读者们,在这里我向你们重申这个理论,我们的立法者可以完全不用担心,这个理论是经得起实践考验的。我们不妨试想一下,法国需要的各种国外商品涌入法国,但却只是给我们带来了利益和利润,这是不是天大的好事?就算我们一直处于入超状态,法国又有什么理由因此变得更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