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经济学(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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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欲望与满足

第1节

在上一章中,经济福利被广泛地认为是能与货币尺度建立联系的满足和不满足。现在,我们不得不注意到,这种联系不是一种直接的联系,而是通过欲望和厌恶传递的。就是说,一个人为获得一项物品所准备付出的货币,不能直接测度他将从该物品所得到的满足,而只能测度他获得该物品欲望的强烈程度。这其间的区别,叙述起来是很明显的,但对讲英语的学者而言,由于使用了效用一词——它很自然地与满足有关——表示欲望的强度,而变得有点模糊起来。因此,当一个人对某项物品的欲望较其他物品更为强烈时,就说它对那个人具有更大的效用。一些学者已尽力消除由于使用这一词所产生的混乱,用某个其他的词,如“合意”(desirability)来代替上述意义的“效用”。但“欲望”(desiredness)一词似乎更可取一些,因为它不会被认为有任何道德的含义,而且较少歧义。我自己将使用这个词。不过,文字上的争论还是个次要问题。主要的问题在于,我们仅在这样的条件下有权使用一个人愿意为购买两种不同的物品所花费的相对数量的货币,以检验这些物品对他所产生的相对满足,即,他所感觉到的对这两种物品欲望的强度之间的比率,等于他拥有这两种物品时对他所产生的满足的量之间的比率。但这种条件并不总是能够满足的。当然,我并不是通过这一叙述仅仅想要说明,人们由不同商品所获得的对满足的预期常常是错误的。这里的关键在于,除了这一点以外,这一条件有时会不起作用。西奇威克说过,“当快乐在对人的意愿产生刺激从而施加或大或小的影响时,我并不认为快乐(这显然也适用于除快乐之外的其他满足)恰好就与快乐刺激人采取行动维持或产生快乐成比例”。 [30] 他又说,“我也不认为应该假定,直接获得的满足的强度总是与事先已存在的欲望的强度成比例”。 [31] 这一点显然有很大的理论上的重要性。我们回忆起,通过分析不同的赋税和不同的垄断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从而对所有不同的赋税和不同的垄断进行比较,都暗含地假定,需求价格(对欲望的货币测度)也是对满足的货币制度,显然,它可能也有巨大的实践上的重要性。因此,在实际事实中它是否具有巨大的实践上的重要性,对此,我们必须加以考察。

第2节

我认为,我们可以以一种广泛的一般方式,比较有把握地从反面来回答这个回答。可以假定,大多数商品,特别是供个人直接使用的范围广泛的消费品,如食品和服装,是作为满足的手段而被需求,因而对其欲望的强度将与它们预期能产生的满足成比例。 [32] 因此,对经济分析的大多数一般目的而言,目前做法,即把货币需求价格无差别地看做是对欲望的测度,以及作为对当所渴望的物品被得到后所感觉到的满足的测度,是不会产生多大损害的。不过,对这种一般性的结论,仍存在着极为重要的例外情况。

第3节

这一例外与人们对未来的态度有关。一般来说,每一个人都是更喜爱特定数量的现在的快乐或满足,而不是同等数量的未来的快乐或满足,即便是未来的快乐或满足必然会发生。但对现在快乐的这种偏好并不意味着,特定数量的现在的快乐就比同等数量的未来的快乐更大一些——这种想法是自相矛盾的——它仅仅意味着,我们观察未来的能力是有缺陷的,因此,我们是用缩小了的尺度去看待未来的快乐。这一正确的解释可用这一事实加以证明,即除了对未获得满足的小事有忘记的倾向外,我们在对过去进行回顾时,也会经历同样的缩小情况。因此,与同样确定的未来快乐相比,人们更喜爱现在的快乐并不意味着,如果未来的快乐被代之以同等价值的现在的快乐,将遭受任何的经济上的不满足。一个人的在今年消费而不是在明年消费的偏好的不满足,将被他的在明年消费而不是在今年消费的明年的偏好的满足所抵消。因此,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抹煞这一事实:如果我们设置一系列完全相等的满足——是满足,而不是产生满足的事物——它们绝对肯定地都可以在从现在开始的数年内发生,那么,人们对这一系列的满足所怀有的欲望将是不相同的,而是由随着获得满足的年代愈久远,数量愈逐渐减少的尺度所代表。这种情况显示了极为深远的经济上的不和谐。因为它意味着,人们在一个完全不合理的偏好的基础上,在现在、不久的将来和遥远的将来之间分配其资源。当人们要在两项满足之间作出选择时,他们未必选择两者之中的较大者,他们常常选择在现在就能产生或获得的较小的满足,而不会选择从现在开始一些年以后才能产生或获得的更大的满足。这里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就是,致力于遥远的将来的努力相对来说要比致力于不久的将来的努力要小得多,反过来,致力于不久的将来的努力又比致力于现在的努力要小得多。例如,假设一个人的观察未来的能力是这样的,他对完全肯定会出现的未来的满足,每年要打5%的折扣。那么,如果一定努力的增加,不论是为现在工作还是为明年或10年以后工作,均导致相等的满足的增加,他将不会为明年或10年以后工作;如果一定努力的增加,使明年产生的满足的增加,是现在满足增加的1.05倍,是10年后的(1.05)10倍,他才会为明年或10年后工作。由此可见,人们事实上所享受的经济满足的总量,要比下述情况下可能得到的要少得多:如果人们观察未来的能力没有被扭曲,相同的满足,不论其预计出现的时期如何,可在相同欲望强度中得到。

第4节

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所在。由于人类的寿命是有限的,相当长的时期以后所形成的工作成果或积蓄,不能被应该享受它们的人所享用。这就意味着,与其欲望相联系的满足不是他自己的满足,而是其他人的满足,很可能是直系继承人,他认为他的利益几乎与他自己的利益相等;也可能是在血缘上和时间上离他都很远的什么人,对他们他大概不会有丝毫的关心。可见,即使发生在不同时间的对我们自己有相同满足的欲望是相同的,我们对未来满足欲望的强度常常也要小于对现在满足欲望的强度,因为未来的满足很可能不是我们自己的满足。未来满足可能成为事实的时间愈遥远,这种差异则愈发重要;因为所间隔时间的任何增加,不仅增加了本人,而且也增加了可能与自己有最密切的利益关系的子女、近亲及好友死亡的可能性。 [33] 毫无疑问,这种对遥远的收益的投资的阻碍已被证券交易的方法所部分地克服。如果现在投资100镑,预期50年后比方说按5%的复利归还,原来提供这100镑的人,可能在一年以后,将其对最后成果的权利以105镑出售;从他那儿购买的人同样可以在一年以后按5%的利息收回他的105镑的资本;其余依此类推。在这种情况下,这一事实无关紧要:即与一个人把100镑存一年所要求的利息相比,需要有更高的利息,才能诱使他把同样的钱存50年。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方法应用的范围十分有限。例如关于投资问题,如在自己的庄园上营造一片森林,或修建排水设施,这些工作仅能由个人来完成,这种方法就根本不适用;即使投资是由一家公司来进行,投资者也不能真的期望无股息证券有一个平稳和连续的市场。

第5节

在实际生活中,欲望与满足之间的这些差异对经济福利所造成的损害,表现在它们阻碍了新资本的创造力,并怂恿人们用光现有的资本,为目前的较小利益牺牲未来的较大利益。当行为和后果之间的时间间隔较长时,其主要影响总可以被感觉到。例如,关于对投资的阻碍,吉芬曾这样写道:“从长期看,可能没有任何一项工作比在爱尔兰和不列颠之间修建一条隧道对社会更为有利,其开拓的全新的交通方式,极具商业价值和战略意义,但在短期内,不可能使个别企业家获利”。许多其他的较大事业,如造林或供水工程,其收益期非常遥远,由于对未来满足欲望的冷漠,同样受到阻碍。 [34] 这种对未来欲望的冷漠,也表现在对自然资源的浪费性开发上。有时,人们为了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源,其所采用的手段,对未来而言,所破坏的远比所得到的要多得多。如对最好煤层的急功近利式的开采,使得较差但仍有开采价值的次好煤层被掩埋起来而无法开采; [35] 捕鱼活动也是这样进行,以致根本不考虑鱼的产卵期,从而使某些种类的鱼面临绝种的威胁; [36] 农业活动也是掠夺式经营,以致耗尽了土壤的肥力;这些都是这方面的例证。一代人,虽然同他们自己所获得的东西相比没有破坏更多的现实资源,但如果为了微不足道的目的,用尽一种自然产品,而这种自然产品现在虽很丰裕,但对未来后世,甚至对极为重要的目的而言,很可能变得稀缺且不易获得,从对整个经济满足造成损害的意义来说,这也是一种浪费。此类浪费的例子如下:将大量的煤用于高速船只,以少许缩短本已是很短的航行时间。我们把开往纽约的航行时间缩短1小时,或许是以我们的子孙后代再也不能做这样的航行为代价的。

第6节

人们自然而然地倾向于将其过多的资源用于现在的服务,而将过少的资源用于未来的服务。鉴于有这种“自然”趋势,除非政府在分配方面进行利益补偿,否则,政府进行任何人工干预以支持这种趋势,必将减少经济福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与对支出进行征税相比,所有对储蓄进行差别对待的征税,必将减少经济福利。即使不对储蓄进行差别对待,储蓄也会很少,进行差别对待,储蓄就会更少。财产税,以及遗产税,显然是在对储蓄进行差别对待。英国的所得税,虽然看起来似乎是中性的,事实上,正如它在别处所显示的,也属于这种情况。 [37] 以上分析表明,显然有理由缓和这些税收中的差别因素。因此,以下建议值得仔细加以考虑:免除储蓄的所得税;对一些重要的支出项目,课以重“间接”税,以使财产税保持平衡;对前20年中作出的改良免除地方税;等等。但在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税收制度时,得考虑在拥有不同财富的人之间何谓“公平”,以及哪些措施在管理上是可行的。这些考虑可能迫使我们接受对储蓄实行差别对待的方法,尽管我们知道,这种差别对待的方法本身是不可取的。 [38]

第7节

我们的分析也表明,通过正确选择某种程度的有利于储蓄的差别对待,也可以使经济福利得到增加。当然,没有人会认为,国家应当迫使其公民作出决定,如此多的现在和未来的客观存在财富具有完全相同的重要性。鉴于生产力发展的不确定性,不要说国家及人类本身最终必将灭亡,即使是在极端主义者的理论中,这也不是一项健全的政策。但人们普遍赞同,由于我们对未来的不合理轻视,以及由于我们更偏爱我们自己而不是子孙后代,因此,政府应在某种程度上对未来的利益加以保护。美国的所有“保护自然资源”的运动,都是基于这一信念。显然,这是政府的责任,因为政府是其现在公民的受托人,也是未出生一代公民的受托人,它有责任去看护,如有必要的话,通过制定法律去保护国家的可耗尽的自然资源被轻率鲁莽和毫无顾忌地破坏。政府本身在多大程度上用税收,或公债,或通过利息收益保证的办法,促使资源得到利用,如果任由企业自由选择的话,将无人从事资源的利用,这将是一个更为困难的问题。显然,如果我们假定政府有足够的能力,那么就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对投资应进行某种人为的鼓励,特别是对那些在隔了许多年之后才开始有收益的投资应进行鼓励。但是,我们必须记住,只要人们能够自由决定他们将做多少工作,那么使用财政手段或任何其他手段干预人们使用资源的方式(这些资源是其工作给他们带来的),那么,这种干预可能导致人们减少这种工作的总量,从而减少那些资源的总量。总之,这并不是说,由于一个目前将其收入的1/10用于投资的人,选择将其收入的一半用于投资,经济福利将会增加,因而,通过立法机关的法令,或通过税收和补贴诱使他作出这种改变,也能增加经济福利。


[1] 《伦理学的方法》,第126页。

[2] 《T.H.格林的伦理学》,第340页。

[3] 参见我的“论效用”,载《经济学杂志》,1903年,第58页及以后各页。

[4] 如果用k表示将1镑留在我的继承人手上与我自己手上相比的重要性的分数,用 t)表示从现在起我将活t年的概率,那么,现在的1镑对我或我的继承人来说等于那时对我来说的确定的1镑乘以{ (t)+k(1- (t))}.显然, (t)或k的任何增加,将导致它的增加。

如果通过预期中的命运或性格的变化,7年之后1镑预计等于现在的1镑乘以(1-α),那么,对我来说,那时通行的确定的{ (t)+k(1- (t))}镑对我来说就等于现在通行的(1-α){ (t)+k(1- (t))}镑。因此,如果我肯会永远活下去,而且家境和性格不变,对我的继承人而言,确定的1镑将如上述的数量那样具有说服力,可以用于投资。

[5] 关于这一点,以下引自诺普所著的《城市商业的原理与方法》一书中的一段话是颇有趣味的:“为增加城市供水,很可能需要10年或更多年的连续工作。这意味着,在若干年之内,一笔很大数目的资本将不产生利润,从而严重影响这一事业的利润,从而使董事会在考虑任何大型计划时,持极为谨慎的态度……。几乎不可想象,一家自来水公司会实施宏大的计划,使曼彻斯特市从相距约96英里的坎伯兰郡的瑟尔米尔湖取水,使利物浦从相距约78英里的北威尔士的韦尔努伊湖取水,使布赖顿从相距约80英里的中威尔士的伊兰河谷(Elan Valley)取水”(所引书第38页)。

[6] 参见齐奥扎—玛尼,《国有化的胜利》,第199页。

[7] 参见西奇威克,《政治经济学原理》,第410页。

[8] 参见拙著《财政学研究》,第2篇,第10章。

[9] 例如有两个人,他们每人每年的支出为450镑,但第一个人每年的收入为1,000镑,而第二个人每年的收入为500镑,从公平的观点看,反对向他们征收相同的税,是绝对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