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引言
这部书的作者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是美国纽约的人,生于一八四二年,卒于一九一○年,他年轻时候曾旅行欧洲各国,又曾学过绘图。后来进美国哈佛大学学医;但他毕业后始终没有行医。他先在哈佛大学医科任解剖学教员,以后到生理学系去,渐渐专注意于神经系的生理和它与心理作用的关系之研究。一八八○年,他任哈佛大学的哲学系副教授;一八八九年任心理学教授;一八九九年任哲学教授。一九○七年退休,从事于哲学的著作。他在哲学界以提倡实效主义(Pragmatism)等学著名;在心理学内以提出关于情绪的一种学说(请参考他的《论情绪》)及其他主张著名。他心理学方面的著作很多;最传诵的,是他的《心理学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和这本书。
他一九○一年受英国爱丁堡大学聘请作吉福德演讲(Gifford Lectures),共作二十个演讲,题目是“宗教经验之种种”(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专从个人经验这方面讨论宗教的作用。讲稿于一九○二年出版。本书的内容本来是一小时一小时的演讲底稿,但有时两三小时都是讲一个题目;所以本书的一章有时包括两三个演讲。
本书第一章(第一讲)大意说从神经学观点来论宗教,不能定宗教之价值。第二章(第二讲)说明本书讨论的范围限于个人的宗教心理。第三章(第三讲)说从好些人经验看来,实有个无形者(精神界)的存在。第四章(第四第五讲)论心态健全的人的宗教经验。第五章(第六第七讲)论“灵魂”带病态的人的宗教经验。第六章(第八讲)论这种分裂的人格如何恢复统一。第七第八章(第九第十两讲)论未信教者转而皈依宗教之心理过程。第九章(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讲)论宗教中所谓圣徒之特质。第十章(第十四第十五讲)论圣徒性行之价值。第十一章(第十六第十七讲)论神秘经验。第十二章(第十八讲)论宗教的哲学。第十三章(第十九讲)论宗教的其他特色,如美感成分,牺牲与忏悔,祈祷及其与潜意识的心之关系。第十四章(第二十讲)为结论,最后是后记,是作者对于结论的补充声明。
他的结论大概说:宗教起于人觉得依照他的自然状态有点“不对”,不妥善,必须求得救度或解脱;皈依宗教的人觉得他与一个高于他自己的权力发生联系,因此他就得救了;他并且觉得他自己,有一个较高尚的部分,与世界的这个高级权力是相连的。至于这个高级权力是独一无二的尊神或很多数的神或其他,作者并无成见;但他确信这高级权力会对于世界的各个人各件事(不是只能对于整个世界)发生结果。因此他把自己的见解称为零碎的超自然主义(piecemeal supernaturalism)。但这只是他的结论;本书的精彩在于他举出许多具体实例来支持他的结论。所以假如我们不愿“买椟还珠”,我们必须将全书细细研读。(读者要在未读本书之先知道它的大意的,可以再看原书卷首的很详细的纲要。)
译者 三十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