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 巷 篇
引 言
清嘉庆十六年《西安县志》称“城内有隅,郭内有坊,直曰街,曲曰巷”。水亭门街区今留有三街七巷,街有水亭街、上营街、下营街;巷有柴家巷、皂木巷、天王巷、罗汉井巷、进士巷、黄衙弄;还有两个延伸的小巷,曰小天王巷、小柴家巷。康熙《西安县志》还没有水亭街、上下营街的记载,可能那时另有他名。古城衢州分四隅,通称为坊,以县治西十字铺(街)分界。“由铺西经南市街抵旧天后宫转北为西隅”,也就是水亭门街区所处区块。区内记载的坊有西太平坊(朝京门内南向上营)、灵顺坊(朝京门内北向下营)、明扬坊(水亭街)。上述坊古时“各以为坐土人民之完粮纳税,悉依坐土为标准”。坊在古代也是一种行政管理体制。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四邻为保,在城邑者为坊,田野为村”〔76〕。“士、农、工、商,群聚而周处焉,亦建表宅中之意也。”〔77〕衢江区民国档案显示,1937年,衢县峥嵘镇所辖“衢县城内全区”有保数34、甲数414、户数6106、口数28893、方里约数2公里;四境至界:东至樟树潭镇,南至将军乡,西至白渡石梁两乡,北至浮石乡。镇公所地址:城内县学街。这个资料说明,当时作为邻居关系(甲)的户数平均约14户。保的平均户数是180。民国档案显示,天皇巷设有办公室,许多保都在这里召开保会。厢坊制度根本上是中国几千年地方治理文化的延续,源于上古,定型于周代,欲使百姓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文献通考》卷十二这样描述:
周制,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闾,二十五家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百家),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五百家),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二千五百家),使之相赒(接济),五州为乡(万二千五百家),使之相宾。
1949年后,这个厢坊结构就成为居委会,其文化精神延续。因此坊、厢、保、甲或者居委会是中国传统治理体系。从正面角度看,体现《周礼》教其相率而为仁厚辑睦的邻里关系,从否面看就是秦代那种连坐制度。但坊巷文化不能只从组织结构理解。《尚书·毕命》记载这是以“表厥宅里,彰善瘅恶”为要义,其核心是“贤其人”,重在激励人心。“表厥宅里自周有之,所以贤其人也,后世乃以表科第,近又以表其官。此有司崇重激励之意,其亦甚矣。”〔78〕
本书坊巷不仅是由建筑构成的街区,它还包括渗透其中的邻里、礼俗、家族、商贾、名贤(牌坊等体现)、园林、城池、宗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坊巷内存在或消失的各种历史遗迹,可以是民居、商铺,但还有各种亭、园、楼、阁、寺、塔、祠、庙、坊等。但每一个遗址承载的是建筑以外的丰富多彩的无形文化遗产,通常又与家谱、寺祠志、建置志、古迹志、人物志及诗文等连接起来。先人对坊巷的记载往往体现“微言大义”的话语风格,包含着过去与当下、历史与文化、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与伦理等重大问题思考,这都是今天重新理解街区文化的重要参照点。要全面认识街区文化遗产的价值,就有必要从古代方志里重新梳理出坊巷文化的肌理及其背后的大义。
坊巷文化肌理是指各种文化要素构成的体系及其质地,与中国“文”的传统含义相似。《说文解字》解释:“文,错画也,象交文。”意指由线条交错组合而成的一种图案。在西方,肌理或纹理这一概念比较多地出现在文物与建筑遗产的修复中。街区文化遗产的肌理通常关注其物质细节及其结构,也包括视觉面貌和内心感受。本书对文物或者说坊巷肌理的认识拓展到非物质文化范畴。荀子认为礼是渗透于中国社会的文化肌理。修复坊巷文化肌理应把有形和无形的,错综复杂的文化线索编织为一个整体。
今天漫步水亭门坊巷,似乎领略不到古时之遗韵,这也是时代变迁之无奈。衢州坊巷之胜景应该出现在宋明期间,《衢县志》卷二“坊巷”序称:“街市坊巷今有可考者,大都皆明以后胜清时代遗迹也。”唐时居民盛集于峥嵘山下,宋南渡后多居紫金街,元代一半城市为驻军,除了上、下营街,还有西营、南营。今天留下的是明清时代的遗迹。前代胜迹“已朱雀野草、鸟衣夕阳,非复曩时之景象矣”。
水亭门三街七巷坊巷图
本篇呈现这些街巷的格局、文化和建筑质地、历史变迁、人文特色,也包括百姓生活特点、趣闻轶事。这一研究为今后修复往日街景、形成怀旧意境的水亭门坊巷风格提供依据。本篇尽量以明、清以及民国初年景观为解读底本,对两侧的住家、民居与商铺、路面、牌坊、名木、古井、外围景观等进行描述。着重把握每条街巷的特殊风格和人文特色。此外,坊巷篇是本书最后成篇,在整个书中还起到串联和拾遗之作用,也就是坊巷两边的文化都在其他篇目中有详细展现,本篇除了将其串联为一体,还对其他篇目不曾涉及的遗漏加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