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故事(第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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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官兵的大米缸——永丰里与稻谷仓

朱广

稻谷仓

在清代,八旗官兵乃“国之世仆”,他们为国守土,朝廷给予饷银和粮食以维持家口生活。在广东驻防的八旗官兵即是如此,谓之“食钱粮”。广东满汉八旗驻军号称三千,加上家眷少说也有上万。

发放的大量粮食从何而来?原来当时的政府有规定,广东辖下的三十四个州县都有摊派任务,每年都必须向省里上缴“公粮”。以东莞县为例,每年得上缴大米的定额是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七石九斗一升八合五勺。其数额之精确实在出奇。这三十四个州县,顺德、香山、新会、曲江、英德、翁源、博罗、德庆、连平、罗定等,平年共须上缴八万六千七百六十八石零六升五合九勺;如遇闰年则须上缴九万零二百四十四石一斗六升五合九勺;当然各州县应缴的数额因地方贫富各异而有所不同。运送来省城的粮食统统送到归得门外素波巷之永丰仓贮存,此地现在还有沿用“永丰”之名的街巷,名曰“永丰里”。因此地濒临珠江,“在河之干”,方便粮船靠岸送缴。该仓规模颇大,东西面各有十个屯粮的大仓库。备有贮藏应对饥荒三年所需粮食的能力。该仓对收纳的大米有一定的规定,首先要以“干、圆、洁、齐”为准,但根据各地出产的不同,还有等级之分。分别是上白、次白、兵米三等,而官员享用以及军粮则有更高的要求。负责收粮的专职官员叫理事同知,每个季度他都要督促各州县按时缴粮,未能按时上缴的,则要加以催促。八旗官兵每月前来支领粮食。而根据各人的不同等级,领取不同数量的大米。那年头,一名马甲,也就是普通士兵,大月可领取色米二石,小月可领取一石九斗三升六合二勺,此数可供一家十口食用;而副甲兵则要少得多,大月只可领取色米一石,小月则可领取九斗六升六合四勺,只可养家中五口人。至于当大官的比当兵的当然就要好得多了,一名协领,大月可领取七石五斗,小月可领取七石二斗四升八合,可养家三十口。而将军则更是惊人,大月可领取十五石,小月可领取十四石四斗九升六合,一年合计领取一百七十六石九斗七升六合,可养家六十口。

永丰里

乾隆五十二年(1787),驻粤八旗兵奉命出征台湾。“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然而当旗兵们前往粮仓领取军粮时,竟遭到管粮官克扣,发生争执进而发生冲突。由于影响严重,以至领兵的松福不得不亲自出面弹压。经他一番劝谕,管粮官就按足规定发放军粮。

说到松福,这里也得说说他的儿子达兴阿。话说道光元年,各县送缴永丰仓的大米,质量都出现问题。旗兵们根本不能食用。为此将军弘善下令各县更换。东莞县由于送缴的大米数额最大,要更换十分困难。怎么办?那县令想了个歪点子,送上重金给管理粮务的理事同知英吉,拜托他请求放他一马。那理事同知正是时任协领的达兴阿的堂侄,这事被达兴阿知道,十分怒火,当面训斥英吉,说:“这是关系八旗养命之需的事情,你岂可为一己之私,收受贿赂而冒犯将军,并惹来众怒。对这事万万不能出力!”经达兴阿拦阻,英吉乃照章办事,各州县也只得老老实实更换送交的公粮。

在雍正年间,时任广州将军的石礼哈说:“粤东连年米价腾贵,旗营丁壮日众,食指浩繁;虽有月给之米,但家口多者,难免籴米资生。”这时正值广州发生饥荒,米价日贵,为了帮助这些有困难的旗兵,这位石将军派人到广西去,看准米价低时,及时买回,待有饥荒之时,再平价卖给有困难的旗兵们,帮助他们度过时艰,为此他还捐出一万两大银作购粮之运费。为了便于旗兵们前来购买,他还安排在旗营适中的百灵街开建一粮仓,专门用作贮备这种用粮之用。还规定每月定期二次开仓售粮给经过旗营审定确有困难的旗兵们。这粮仓当时叫做“裕信仓”,现在百灵路上的一条叫做“稻谷仓”的小街道就是这“裕信仓”之故址。石礼哈将军对属下之关怀,以及其安排之周到,实在教人敬佩。

当年的清兵

从以上情况来看,把永丰仓和裕信仓称之为八旗的大米缸那是名副其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