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熙丰新政
一、赵曙、赵顼与王安石
赵祯生过3个儿子,却都夭折,以后一直不见男孩出生。嘉祐元年(1056)以后,赵祯的健康问题常常引起大臣们的不安,范镇、韩琦、司马光等人纷纷进言,劝赵祯早立皇储,以免一旦辞世,引起宫廷祸乱。赵祯不得已,于嘉祐七年立其堂兄之子、曾被他领养过的赵宗实为皇子,改名赵曙。嘉祐八年,赵祯突然去世,宰相韩琦临变不惊,主持赵曙登基,赵曙就是宋英宗。
赵曙是赵光义四子赵元份的孙子。宋真宗赵恒子嗣艰难,赵祯出生前,赵曙的父亲赵允让也曾被迎至宫中抚养,但在赵祯出生后送还。景祐二年(1035),年仅3岁的赵曙第一次被接入宫中,由曹皇后抚养。景祐四年,赵祯长子赵昉出生即逝。宝元二年(1039),赵祯生下次子赵昕,赵曙被送还。庆历三年(1043),赵祯次子赵昕、三子赵曦均夭折,此后未见生子。嘉祐七年,50余岁的赵祯立赵曙为皇子,可能是因为两次被从宫中送还,心里有阴影,赵曙称病,反复推辞,在赵祯派宗室大臣至赵曙卧室劝说后才勉强答应。
赵曙即位时已30余岁,但健康状况不佳,举止失常,宰相韩琦等请曹太后垂帘听政。曹太后对赵曙似乎有所不满,赵曙则对曹太后出言不逊,以致两宫不和,关系紧张。韩琦等极力调和,待赵曙病情好转后,又力请曹太后撤帘还政。赵曙亲政,要求将生父赵允让的名分升格为皇帝,立即引起朝臣纷争,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大臣表示支持,司马光、吕诲等台谏官则极力反对。最后赵曙下诏,对生父称“亲”而不称“皇”,并将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等台谏官贬出京师。
治平四年(1067),赵曙病危。除长子赵顼,赵曙又有赵颢、赵頵二子,宰相韩琦极力要求赵曙明确立颍王赵顼为皇太子。15天后赵曙去世,还是在韩琦的主持下,20岁的赵顼即位,即宋神宗。赵顼即位3天后,三司使韩绛报告,自与西夏开战以来,庞大的军费开支,臃肿的官僚机构,加上每年给辽与西夏的大量岁币,已导致国库空虚。加上宋夏战争的连续败仗,国内土地大量兼并而赋税不均,农民与士兵的暴力反抗连年发生,这些都使得血气方刚的赵顼深以为耻,奋发振兴国威的心理十分迫切。当时许多臣僚对此也忧心忡忡,希望朝廷能实行变革图治。赵顼自幼好学,即位前爱读《韩非子》,对法家“富国强兵”之术兴趣浓厚。富弼、司马光等人的温和主张不能满足赵顼急切的图强心理,而王安石的政治见解却深得赵顼的倾慕。
王安石(1021—1086),抚州临川县人,少年时代吟风弄月,恃才傲物,一意以诗赋博取功名。后来欧阳修、范仲淹等人开一代士风,王安石深受其影响,开始树立经世治国之志,钻研道德文章。庆历二年(1042),王安石考中进士,历任签署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通判舒州、知常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职。这期间王安石勤于政事,热衷兴修水利,同时钻研经义,道德文章为士林推崇。嘉祐三年(1058)王安石任三司度支判官时,有《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陈述自己的政治主张与改革建议,没有受到重视。嘉祐六年,王安石出任知制诰等在京职务,表现出强烈个性,但他更向往可以主持政务的地方官职。嘉祐八年,王安石因母亲去世,回江宁府守丧。治平二年(1065),朝廷命王安石回京复职,他没有接受,继续留在江宁。这期间王安石构想他理想中的道德、政治与社会秩序,同时招生讲学。王安石日益相信,只有用崇高的道德统一官员、士人的思想,天下才能得到治理。在改革呼声日益高涨的政治环境中,王安石的道德文章与改革主张在士大夫群体中极负声望,司马光说他独负天下盛名30年,据说许多人相信天下治理将依赖于王安石的执政。
赵顼即位以前即对王安石有所了解,读过《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对他的政治抱负和才能十分佩服。即位以后,赵顼让王安石就近出任江宁知府,接着任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并计划让王安石执政,对其寄以治国安邦的厚望。但韩琦、富弼、吴奎、唐介、吕诲等宰执大臣认为,王安石虽然德才兼备,但政治主张过于理想主义,观点偏激,性格固执,喜标新立异而难于相处,适合顾问而不宜执政。赵顼力排众议,直接召见王安石商讨治世之道。王安石根据赵顼的征询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全面批判宋朝因循苟且的萎靡政局,认为若非侥幸未遇大灾,宋朝难保太平,又多次向赵顼阐述他高远的思想学说和全面更张宋朝“风俗法度”的政治抱负。熙宁二年(1069)二月,赵顼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要求其提供具体的政治改革方案。
二、熙丰新法的主要内容
熙宁二年(1069)二月,赵顼特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以为变法机构,由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主持,后由韩绛接任。三司是北宋前期的最高财政机构,变法机构依三司而设,突显了熙宁变法的理财性质。王安石推荐了吕惠卿、章惇、曾布、苏辙、程颢、沈括等一批新人进入该机构,作为实施新法的骨干人才。
七月,制置三司条例司颁行第一个新法“均输法”,拨出500万贯钱和300万石米作为发运司周转经费,由发运使根据京师库藏和各地物资的实际情况,选择低价购买政府所需物资,同时将各地的多余物资由政府运往各地出售,从而节省国家开支,增加政府收入,稳定物价,减轻农民负担。
九月,开始推行“青苗法”,也称“常平新法”,以相当于国家储藏粮食的货币总价值的钱财为本,每年两次向缺粮农民发放生活与耕种的贷款,收取20%—30%的年息,本息随同每年夏秋所纳农业税一并缴还。十一月,又颁行“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官府和农户开垦荒地、兴修水利。
熙宁三年(1070)五月,宋朝撤销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将其职权收归中书。十二月,王安石与韩绛同日升任宰相。此前二日,又颁行《畿县保甲条例》,在开封府的属县试行“保甲法”,将相邻居民十户组织成保,实行刑事连带责任制,同时每户抽一人进行军事训练,由居民自己负责地方治安,以代替地方军队,节约军费。此后,“保甲法”向全国推行。
同月,开封府试行“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原有差役义务的民户缴纳免役钱,免除其差役义务;原无差役义务的各类民户和官户等缴纳数额为免役钱一半的助役钱,政府用此钱募人服役。除取足雇值外,为防水旱欠搁,免役钱又多取二分,称“免役宽剩钱”。“免役法”后来也在全国推行。
熙宁四年(1071)颁行的新法集中在官员人才的选拔方面。二月,王安石提出进行科举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等考试内容,改考本经、兼经、论和时务策四场,同时设立法律专科。
十月,王安石改革太学教育,实行“三舍法”,即将各地选送的太学生分为外舍生、内舍生和上舍生三等,层层教育选拔。对于上舍生又通过考试而分三等,名列上等者可直接授官,以此改革通过科举选拔官员的单一形式。同时令各州县办学,掀起宋朝第二次办学热潮。
熙宁五年(1072)三月,在开封实行“市易法”,设立市易务,由朝廷拨钱100万贯为本钱,负责平价收购各地滞销商品,在市场缺货时出售;商人向市易务抵押资产,以40%年息率赊购市易务库存货物到各地销售。“市易法”后来又实行于杭州、广州、扬州等重要城市。
五月,开封行“保甲养马法”,次年推行于北方诸路,为解决军马供应不足的问题,规定民户如果愿意为政府饲养马一至二匹,即可免除部分赋税。
八月,又在北方大部分地区推行“方田均税法”,重新核实各户所占田亩,并按土地肥瘠均定田税。
熙宁六年(1073)三月,在国子监内设立修撰经义所,王安石自撰《周礼义》,其子王雱及吕惠卿参与修撰《诗义》《书义》,最后由王安石修改定稿,合称《三经新义》,颁行太学,以为科举考试的标准,试图以此统一士人思想。
八月,推行“免行法”和“军器监法”。“免行法”规定城市商业和手工业各行在每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免行钱之后,无须再向政府直接供应各种硬性摊派的物资,而由政府出钱到市场上购买。“军器监法”是根据王雱的建议,设立专门的军器制造管理机构,提高兵器制作的质量。
赵顼与王安石推行的一系列变法措施遭到朝中老臣和后宫的激烈反对。欧阳修、韩琦、富弼、赵抃、司马光、文彦博等朝中大臣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纷纷罢官而去。熙宁六年(1073),全国大旱,大量灾民涌向开封等大城市,反对派便以“天变”攻击变法。开封官员、王安石的学生郑侠曾对王安石直言青苗、免役、保甲、市易等法诸多不便,王安石不予回应。次年四月,郑侠将灾民涌入开封的情景绘成画卷《流民图》,假以密急情报名义呈递赵顼,声称只要赵顼看他的画卷,并采纳他的建议,十日内天不降雨,就将他斩首。赵顼阅览后十分震惊,暂停青苗、免役等18项新法,不久果有大雨。赵顼将《流民图》示以王安石,王安石一边上章辞相,一边将郑侠治罪。这时,变法引起“天变”之说对赵顼心理产生了影响,加上太皇太后曹氏、皇太后高氏向赵顼哭诉王安石将乱天下,赵顼不得已同意让王安石出知江宁府,但允许他随时入朝商议政事。
王安石罢相时,推荐韩绛为相,吕惠卿出任参知政事,赵顼继续推行新政。熙宁七年(1074)九月,宋廷颁行了“将兵法”,在全国禁军中派出将领,负责训练军队,并驻守各地军事重镇,以代替原来的更戍法和将兵分离的情况。但是不久,变法派内部的吕嘉问、曾布、吕惠卿等人产生矛盾,传统史书还称吕惠卿乘机打击王安石,以图巩固相位。在韩绛的建议下,赵顼决定让王安石重新出任宰相。不料王安石的再次拜相,使得变法派内部的关系趋于恶化,先是王安石与韩绛意见不合,韩绛罢相。再是王安石与吕惠卿无法继续合作,吕惠卿罢政出知陈州。继而王雱、吕嘉问等人打击报复吕惠卿,由此,赵顼开始对王安石感到不满。熙宁九年,天上出现彗星,反对派再次以“天变”攻击新法。同年六月王雱死,王安石精神受到巨大打击,再请辞相。十月,王安石再次罢相,出判江宁府。
王安石离开京城后,赵顼继续推行新法,并将注意力集中到改革宋代官制和强化军队训练等问题上。北宋前期的职官制度十分紊乱,保留着唐代名存实亡的旧官制,又创制了一套与旧官制不相干的实际职务体系,形成了“官”与“差遣”分离的现象。依旧官制授予的官职只是领取俸禄的参照,称为“寄禄官”或“官”,用以标志官员的级别,实际职务则称“差遣”,另外还有作为荣誉职衔的“帖职”等,名实混淆,机构重叠,职能不专而效能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赵顼下令以《唐六典》为蓝本,研究官制改革方案。元丰三年(1080),赵顼颁行《寄禄新格》,开始执行文臣朝官的寄禄官新官阶。元丰五年,新颁三省以下中央机构的组织法规和《官品令》。元丰官制减少了官阶,重新运作原本虚设的三省六部,简化了官僚机构,明确了官员职责。
熙丰年间由赵顼与王安石主导的变法运动,目标是富国强兵。经济方面的新法,无论均输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还是青苗法、市易法,其实质都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熙丰变法的成就首先表现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这期间国家财政的货币收入比宋仁宗末年增加了六成多,元丰年间还建立了52座元丰封桩库作为战争储备。
在强兵方面,熙宁四年至六年(1071—1073),在赵顼与王安石的支持下,王韶率军攻占熙(今甘肃临洮)、河(今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宕(今甘肃宕昌)、洮(今甘肃临潭)、叠(今甘肃迭部)等州,招抚了河湟一带(今青海东部)的吐蕃部落30余万人,拓地2000余里。宋朝将这一地区设为熙河路,史称“熙河开边”。宋朝由此控扼了西北门户,斩断了西夏的右臂,同时也激活了赵顼对西夏用兵的梦想。
元丰四年(1081),西夏国主秉常提出向宋割地求和之议,被西夏国梁太后囚禁。七月,赵顼以宦官李宪为主帅,令李宪出熙河路,外戚高遵裕出环庆路,刘昌祚出泾原路,宦官王中正出河东路,种谔出鄜延路,分五路大军大举进攻西夏。种谔、王中正、高遵裕三军等攻占米脂(今属陕西)等地后,因粮草不济等原因而无法前进;刘昌祚军进逼灵州,因高遵裕嫉功牵制,贻误战机,反被西夏决黄河水所淹;李宪攻占兰州城后,因其他各路军的失败,也接诏班师。赵顼不甘心灵州之战的失败,接受沈括与种谔的建议,派徐禧等人到横山一带主持筑城防守事务。徐禧主张在永乐筑城,遭到沈括与种谔的反对,但徐禧固执己见,筑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马湖峪),赵顼赐名“银川寨”。此举为西夏边境之大患,西夏立即发全国精兵与宋军展开殊死搏斗,徐禧不纳守将任何建议,频失战机,致使永乐城守军全军覆没。赵顼强兵开边的梦想由此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