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实务(第三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四节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1)设置会计科目必须结合会计对象的特点,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会计对象的特点包含两方面的内容:行业的特点和各企业的特点。行业不同,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就有差别,设置的会计科目也就不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均有其特点,设置的会计科目也不同。如同为制造企业,但如果一个企业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充分,设置的会计科目可能多于非上市公司。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能保证会计科目全面、系统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全部内容。

(2)设置会计科目必须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投资者及债权人等。

(3)设置会计科目要将统一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统一性,就是在设置会计科目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一些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统一的规定,对于核算标准、口径都要统一。灵活性,就是在能够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及投资者的要求,设置或增补会计科目。

(4)设置会计科目的名称要简单明确,字义相符,通俗易懂,这样才能避免误解和混乱。

(5)设置会计科目要保持相对稳定性,这样便于在不同时期分析比较会计核算指标和汇总核算指标,使核算指标保持可比性。

二、施工企业会计科目体系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体系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的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见表1-1。

表1-1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