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法学论文写作指导
第一章 法学论文基本要素
什么是法学论文,这是进行法学论文写作应当首先明白的问题。概言之,法学论文就是研究法律问题的论文。一般地讲,法学论文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研究性或者说学术性。也就是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提出、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论文。这里说的研究或者学术,是指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或者规律,如果仅仅是一般性的叙述、介绍,尚不能称之为“研究”或者“学术”,形成的文章也不可以称之为论文。例如,对于夫妻财产制,如果只是叙述和介绍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这就不算论文;如果探究我国法律中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如何完善的立法建议,就可以称之为法学论文。二是法学性。也就是研究的问题必须是法律问题,所运用的方法必须是法律方法,所体现的思维必须是法律思维。如关于选举问题,如果探讨的是如何完善我国选举制度,这可以称之为法学论文;如果探讨如何使用策略赢得选举,就不属于法学论文了。三是论证性。也就是说在体裁上属于论文,而不是散文、诗歌等。例如,虽然涉及的问题属于法律问题,但只是以只言片语发表了个人见解,或者虽然形成了文章,但只是表达了对某个法律问题的一些感想、感悟,没有对其进行逻辑论证,也不可以称作法学论文。明白了什么是法学论文,就会避免写成一篇文章后评阅者说“这不是法学论文”的问题。
法学论文有哪些要素呢?一般来说,从实质上讲,任何一篇论文都必须具有论点、论据、论证这三个基本要素,就像古人所言的“义理、考据、辞章”,法学论文亦不例外。从形式上看,期刊上的法学论文、学位论文(包括学士学位论文、硕士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等有不同的要求,但是,至少以下要素是必须具备的: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各级标题(视文章内容、篇幅等要求而定)、内容、资料、结论、参考文献。明白和掌握了法学论文的基本要素,就不至于在论文评审时受到文章“没有论点”“缺少论据”“缺乏论证”“形式要素欠缺”等评价。结合法学论文的实质要求和形式要求,从写作过程的角度来看,法学论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选题;(2)资料;(3)结构;(4)论证;(5)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