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创意的文案不叫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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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平面标题的禁区

经典文案回放:文案标题精选

1.《和玛莎·史都华一样掌握市场先机,且不必像她那样做内线非法交易》——结合实事的标题。

2.《日本主管有哪些美国主管没有的优点?》——在标题里提出疑问。

3.《点火烧烧看这张防火材质优惠券》——在标题中给读者建议,并告诉读者应该采取哪些行动。

4.《为什么有些食物会在你的肚子里“爆炸”? 》——在标题中使用能够让读者脑中浮现画面的词汇。

5.《“强化隔离润滑油”在金属表面形成保护膜,让你的机械工具寿命延长6倍》——在标题中创造新名词。

6.《国防部已宣布一项轻松降低预算计划》——在标题中传递新消息,并运用“新推出”“引进”“宣布”这类词汇。

7.《在时速60英里的驰骋下,新劳斯莱斯的最大噪音来自电子钟》——具体说明内容的标题。

8.《超过50万英里的飞行记录证明,我们的凸轮轴在保证期限内运作优良》——在标题中引述见证。

9.《你必须买进的唯一科技股,不是你想的那一支!》——勾起读者的好奇心。

10.《揭露华尔街的潜规则》——在标题中承诺要公开的秘密。

案例解析:

标题,是文案手打入任何市场的“第一线”。如果我们的标题无法吸引用户的目光,就意味着它很快就会消亡在浩瀚的广告大潮中。而我们的标题,正是我们利用消息吸引和影响受众的一个大机会。

就像约翰·卡普尔斯在《测试广告的方法》一书中讲道:“我会在标题上花费很多个小时——如果必要的话,会花很多天。当我写出一个好的标题之后,我就知道,我的任务差不多就完成了。”由此可见标题的重要性。因此,标题又被称为广告中的广告。无论文案是一封冗长的销售信,或是一则微小的分类广告,还是一本书,都适用于这一点。

与文案手分享:

为了更好地创作出吸引人的文案标题,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标题中的禁忌,以免自己千辛万苦完成的文案踩到“雷区”。

禁区一:创作标题时的注意要点

1.不要为了咬文嚼字而把标题写得太短,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标题不能圆满的表达观点,让人读起来满头雾水。

2.不要写死标题,就是那种看起来辞藻华丽,犹如广告口号般工整,却又言之无物的标题。

3.不要为了宣扬“机智的神回复”,而放弃原本清晰的信息点,这会让标题看起来很“傻”。

4.标题中不要只罗列事实,因为那毫无魅力可言。

5.不要尝试没有标题的口号。

禁区二:广告法

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施行。根据广告法,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以及商品包装等位置。一旦使用,商家将被扣分,并遭到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直接封店;若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后,赔付金额将由商家全部承担。

其中,极限用语包括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第一、首选、最好、顶级、最高、最新技术、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金牌、名牌、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极致、王牌、独一无二、万能等词汇。

除了不能使用这些极限词汇之外,还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是药品、医疗器械之类的广告,不能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等;如果是食品、酒类、化妆品之类的广告,则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物混淆的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