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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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红楼梦》后四十回非高鹗作之胡适篇

《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除了《红楼梦》正文中曾有提及外,还有脂批和曹雪芹友人留下的文字都可以证明。其中脂批是最有力的证据,因为脂砚斋等较早作批者都是雪芹的至近亲友,他们最了解小说创作的底里,但是这些资料都是零散的只言片语,没有成为一个广为人知的定论。

胡适在作为新红学开山之作的《红楼梦考证》中,站在更高的位置,第一次全面地将这些只言片语汇总成一个结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1]而且他著名的、影响深远的几个红学观点:自叙传说、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及曹家家世等都是以该结论为基础提出的。

如果不能确定《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那么胡适的其他观点就都将无法成立。进而,后来所有无论是追随胡适或是批判胡适之人的论点也将失去归依。可以说,“《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一说法不仅是《红楼梦考证》的基础,也是新红学发生发展的基础。

因此,在《红楼梦》作者署名问题上,前八十回已经不存在疑问,这是胡适对《红楼梦》研究的一大贡献。如今,《红楼梦》作者署名问题的争议已全部集中在后四十回上。

刘梦溪先生曾总结说,《红楼梦》有三大难题,其中之一就是后四十回作者问题。而这也是胡适给红学留下的一个死结,解开了它,红学将跨入一个崭新的境界:还名著一个本原的作者,还世界以本真的《红楼梦》。

从《红楼梦》的第一个刻本(1791年)出现,到胡适的《红楼梦考证》(1921年),这一百多年间,此书并没有前后之分,它一出现即是一个整体,人们“并不怀疑后四十回的真伪。虽然也有两三个人说过后四十回不是原本,而是续作,但他们的意见没有发生什么影响,不为广大读者所知”[2]。可见,在胡适关于后四十回作者的论断出现之前,《红楼梦》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完整的,是一致的。

对于胡适的论断和后来俞平伯的分析,我们一直都是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待,假如我们换一种眼光,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这样说,岂不是将高鹗告上了法庭吗?这显然是指控他伪造《红楼梦》后四十回。如果按法律的一般举证规则,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3],那么就让我们先来看看胡适和俞平伯的“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