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佛郎机铳与朱宸濠之叛
(一)宁王朱宸濠反叛与仿造佛郎机铳史事之考察
在佛郎机铳早期输华的史事中,宁王朱宸濠反叛与佛郎机铳传华的关系,是以往史家较少注意的。正德末年,宁王朱宸濠在南昌举兵反叛,是明中叶规模最大的宗室反叛之一。这场反叛,虽主要发生于江西北部,实震动东南南京和浙江、福建、广东各省,影响范围极广。由于南赣巡抚王守仁用兵得当,加以周边官员防御得法,最后在鄱阳湖一役中,明军重创叛军,并生擒朱宸濠,叛变即被敉平。朱宸濠的反叛,不仅是一场宗室之乱,也与佛郎机铳传华后的仿造和流传问题息息相关。在朱宸濠反叛中,至少牵涉了两起仿造佛郎机铳史事,其一是朱宸濠仿造佛郎机铳。
《明史纪事本末》卷47《宸濠之叛》即载有朱宸濠仿造佛郎机铳史事:
正德十二年三月,……宸濠令王春、余(涂)钦等招募巨盗凌十一、闵廿四等五百余人,四集亡命,同杨清等藏丁家山寺,劫掠官军民财商货。复厚结广西土官狼兵并南、赣、汀、漳洞蛮,欲图为应。遣人往广东收买皮帐(张),制作皮甲,及私制枪刀盔甲并佛郎机铳兵器,日夜造作不息[25]。
由上文可知,正德十二年(1517年)三月起,朱宸濠便开始聚集盗匪,蓄积谋反的军事力量,并且开始制造包括佛郎机铳在内的兵器。然《明史纪事本末》并未说明取得佛郎机铳的渠道为何,且该书又被视为有“野史传闻之误”,其史料之真实性易因史料为后出遭人质疑,且所载朱宸濠私造佛郎机铳的时间又较葡使正德十二年(1517年)九月抵华早近半年,似有必要追溯考察其史料来源。
按《玄览堂丛书》中《刑部问宁夏案》一书,依其内容所载,书名宜改为《刑部问宁王案》,此即为宁王反叛案之案牍,似可为朱宸濠反叛史实提供第一手的证据[26]。《刑部问宁王案》系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刑部奉诏将正德十四年(1519年)被捕参与谋反者交付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及锦衣卫查问的犯罪调查报告[27],其内容可以补充私人记述上的不足,对于朱宸濠叛乱的筹备活动记载亦较其他史料为详。
《刑部问宁王案》中有按问宁王府中官刘吉(1468-?)的口供。刘吉系江西抚州府临川县人,自幼私自净身,投入宁王府[28]。宁王对其十分重用,任其为承奉。刘吉的口供中,即可见与《明史纪事本末》类似的记载:
正德十二年……贼徒当令王春、涂钦等招蓄已故贼首凌十一、闵二十四、万贤一、万贤二、熊十七,在官闵念八、熊十四等,并手下贼徒各三、五百人,及四外亡命、游食、强窃、盗贼、脱死、充军徒犯,与杨清,并未获原招把势乐盛等,不计其数,藏踪丁家山等处。……又赍币厚广西土官军、狼兵并南、赣、汀、漳峒蛮,欲图为应。差人广东收买皮张,入府造作皮甲,藏四方匠作,打造枪刀、盔甲及佛郎机铳各样兵器[29]。
可见,《明史纪事本末》的内容系改自《刑部问宁王案》。亦可知,朱宸濠私造佛郎机铳确有实据。
至于朱宸濠如何取得佛郎机铳,虽《刑部问宁王案》未载,但却对朱宸濠财富敛聚的说明甚详,吾人或可借此窥知其获得佛郎机铳的渠道:
有(刘)吉、涂钦、万锐、黄瑞、陈贤,已故内官陈学、涂永秀,指挥王信、王麒,在官仪宾李世英,已故张暠校尉,火信林华等,各思宸濠举事用费浩大各不合,多方设计,谋为聚财,招纳奸人,投献田产,强占官湖,倚势贩卖私盐、胡椒、苏木等货,摊放官本稻谷,加倍取利,假代充军,多收银两,重科夫价,军民遭害百端[30]。
可见,朱宸濠党羽征集钱粮十分积极,其中尤以私卖胡椒、苏木等获利最令人注意。缘以此两种货物原不产于中国,而来自南海,可见得朱宸濠党羽已经借由渗透海外贸易,来敛聚叛乱资本。而葡人若热·阿尔瓦雷斯(Jorge Alvares)早在正德八年(1513年)时就已经在广东屯门一带进行贸易。海外贸易极有可能为朱宸濠取得佛郎机铳之渠道。至于朱宸濠开始进行海外贸易的时间,据《刑部问宁王案》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二十二刑部奏报,则是正德十二年(1517年)三月[31],此与《明史纪事本末》所记朱宸濠私制佛郎机铳时间相同。
涂钦等的不法行为,早为朝廷所悉。《明武宗实录》正德十二年(1517年)五月初四(戊寅),载有:
宁府典宝副阎顺、典膳正陈宣及内使刘良潜走至京,奏典宝正涂钦为王所亲信,与致仕都尉(御)史李士实,都指挥葛江,吏罗黄、卢荣、熊济,校尉查五,乐人曾鲁、张奉、张潮等,浊乱宫禁。又与士实时在王所密谋,凿池造船,以为水嬉,疑有非常。其掠死良民,逼夺财产,烧毁房屋,诸违法事不可胜数。乞敕三法司官勘治,以救一方民命。有旨直付锦衣卫狱,既而王亦奏顺等背义私逃,乃各仗(杖)之五十,发孝陵种菜。顺等诸所奏皆勿问,惟以书谕王而已。时宸濠有逆谋,顺等谏阻,反为钦所谮,惧反祸,故潜走上变,而内外权贵皆受濠赂,竟坐以罪[32]。
可知,在朱宸濠党羽始行敛聚叛乱资本不过两月,因宁王府内官潜逃至北京举报,使得朝廷得知部分朱宸濠的行动。然而,朝中多为朱宸濠党羽,武宗以上谕纠正朱宸濠行为,杖责并发配阎顺等,很快地平息此一纷争。阎顺等所举报的事项多为侵吞、鱼肉百姓事,叛乱事证并不充分。因此,朝廷对于朱宸濠私下仿造佛郎机铳并无所悉。
总之,由《刑部问宁王案》的记录来看,自正德十二年(1517年)三月起,朱宸濠或因筹措军费,接触海外贸易,得以获知佛郎机铳。由于佛郎机铳是“海船中之利器也,守城亦可”[33],可能为确保起兵时在鄱阳湖及长江流域的水面优势,朱宸濠乃在江西南昌宁王府邸中私造佛郎机铳。《明史纪事本末》所载朱宸濠私造佛郎机铳事应为信史。另据《明武宗实录》载,虽于五月时,宁王府中内官阎顺等曾自南昌逃出,控告朱宸濠及其党羽鱼肉乡民事,但对私造佛郎机铳事,似并无所悉。直至叛乱平定,刑部按问刘吉时,朝廷才得知朱宸濠私造佛郎机铳事。
朱宸濠仿造佛郎机铳的史实,虽然与其他佛郎机铳最初输华的史事一样,缺乏更为详尽的史料记载,尤其是我们对于朱宸濠仿制佛郎机铳的水平毫无所悉。但也许更重要的是,此一仿造西方火炮的史事,使我们了解到,这种来自欧洲的后膛装填火炮,很快就被中国人发现其军事价值,并不择手段地开始仿制。
(二)林俊赠铳史事释疑
朱宸濠反叛史事中,第二件与佛郎机铳输华有关的,是在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间,身在莆田的致仕尚书林俊请家仆携带佛郎机铳前往南赣巡抚王守仁军前史事。此事发生在葡使来华之后两年,但林俊赠佛郎机铳史事,其实留下了不少的疑问,以下将一一析论。
林俊(1452—1527),字待用,晚号云庄[34],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进士。弘治十三年(1500年),起拜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巡江,兼理操江衙门,对于江防“悉心经画,多所厘止”[35]。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任江西巡抚[36],旋即因母丧丁忧返。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丁未,以吏科都给事中任良弼荐,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37]。正德四年(1509年)十二月,抚四川[38]。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丙辰,致仕[39]。林俊于江西巡抚任内裁抑朱宸濠[40],并与江西士大夫善。任官时多莅戎务,剿平叛贼,亦为知兵文人。
林俊赠铳史事主要见诸正德十五年(1520年)王守仁为纪念此事所写《书佛郎机遗事》诗之序跋文:
〔诗序〕
见素林公闻宁濠之变,即夜使人范锡为佛郎机铳,并抄火药方,手书勉予竭忠讨贼。时六月毒暑,人多道暍死。公遣两仆裹粮,从间道冒暑昼夜行三千余里以遗予,至则濠已就擒七日。予发书,为之感激涕下。盖濠之擒以七月二十六,距其始事六月十四,仅月有十九日耳[41]。
〔诗跋〕
见素公在莆阳,周官上杭,冀在常德,去南昌各三千余里,乃皆同日而至,事若有不偶然者[42]。
朱宸濠的叛军系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十四日起兵[43],林俊闻朱宸濠叛讯当夜立即以锡铸佛郎机铳,并抄火药方及勉励王守仁竭忠讨贼的书信一封,交予两名仆人从间道自莆田赶往王守仁驻地。
朱宸濠起兵与王守仁的进剿过程,在《明武宗实录》载之甚详,六月十五日朱宸濠分兵攻打九江、南康,于吴城抢掠船只,遣人至各地募兵,联络各地盗匪,并使参政季敩持谕王守仁归顺[44]。同日,王守仁至江西丰城,闻讯立即返回吉安[45]。六月十六日,朱宸濠攻陷南康府[46]。六月十七日,陷九江[47]。六月十八日,王守仁与吉安知府伍文定(1470—1530)起兵讨朱宸濠,军次丰城[48]。六月二十七日,朱宸濠顺长江而下,以兵围安庆府[49]。七月初一日,朱宸濠以为王守仁兵未集,发兵于南昌[50]。七月初八日,王守仁与伍文定等率军八万攻南昌,分兵七路,各攻一门。七月初九日,以三鼓炮击广润门,守门者骇散,遂攻克南昌[51]。叛军根据地遂为王守仁所夺。七月二十六日,宁王朱宸濠与吉安知府伍文定战于樵舍驿附近的鄱阳湖水域。宁王兵败,为万安知县王冕所擒[52]。历时42日的叛乱大抵告终。
在朱宸濠被俘七日后,王守仁时在南昌,林俊所遣两名家仆自福建送来佛郎机铳一门、火药方及书信一封。林俊在信中勉励王守仁“竭忠讨贼”,王守仁得砲绞感激涕下[53]。然叛乱已平,林俊所赠佛郎机铳并未派上用场。而王守仁为了纪念林俊的义行,因此于正德十五年(1520年)写下《书佛郎机遗事》。
林俊赠铳史事存在着若干疑问:林俊所有的佛郎机铳知识来源为何?林俊为何须以家仆携带火铳的方式将佛郎机铳赠与王守仁,林俊所赠佛郎机铳为何以锡为材质?
1.林俊所有的佛郎机铳知识来源为何
林俊到底如何在福建莆田取得佛郎机铳之相关知识?从史料来推测,可能有两个途径。一是由顾应祥或其他与海防相关的官员处取得。二是与朱宸濠相同,取自海外贸易通路。除了广州外,葡人若尔热·马斯卡阿斯(Jorge Mascarenhas)也曾于正德十三年抵达漳州,做过短期停留和贸易,并沿着漳州海岸行驶[54],可能曾与福建地区的中国士人有所接触。
2.林俊为何须以家仆携带火铳的方式,将佛郎机铳赠与王守仁
林俊实可将火炮交于在莆田附近的明军使用,但他却选择了以家僕携带,送至王守仁处,这种冒险又辛苦的方式,可见林俊别有考虑。从《大明律》中制造火器之禁令或可见一二:
凡胜字、天威并列字等号飞枪、神铳等项火器,俱系内府兵仗局掌管,都司卫所季造,止是编降字号。手把铳口,其各边城堡所用大将军、二将军、三将军,并手把铜铁铳口,一出颁降,若铳口损失,并给用不敷者,镇守巡抚官具数会奏,方许自造。若一时急缺奏请,亦从内府颁给[55]。
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非全成者,并勿论,许令纳官。其弓、箭、枪、刀、弩,及鱼叉、禾义,不在禁限[56]。
凡火器,系内府兵仗局掌管,在外不许成造。其铜铁手把铳、碗口铳、边关奏讨及添造,必须镇守巡抚等官,公同会议该用数目,明白奏议,铸造给用[57]。
由此可知,火器不能私造,需经严格的程序始能自造。林俊虽为致仕老臣,却并无可以私造火器的权力,依法不能够自行铸造火铳。因此,即便是林俊拥有火铳,也无法光明正大地提供给王守仁,而只能以家仆携带的方式;而位居巡抚职的王守仁,方得以“具数会奏,方许自造”,生产足够的火铳来抗敌。
3.为何林俊所赠佛郎机铳以锡为材质
以锡为材质,一方面可以规避《大明律》铜铁材质火器的规定,属于“非全成”。另一方面,若以铜铁为之,其制程需一周,以林俊财力及技术,未必能尽其功。按锡之比重为7.278,较铁略轻,熔点为231.9℃,极易熔镕铸造,但绝不可能制成可以发射的火铳,因发射后火药产生高热,铳身极易熔化。且一门锡制佛郎机铳的重量,其实与铜铁制者相差无几,而林俊只派遣两名家仆运送火铳。因此,林俊所赠铳应为锡制模型铳,其尺寸亦被缩小,以避免招摇,为宸濠党羽所拦截,其用意在于使王守仁依式制造铜铁材质的佛郎机铳。
由上可知,宁王朱宸濠叛变,远在福建莆田的林俊闻讯,因掌握佛郎机铳的制造技术,由于考虑时间紧迫及《大明律》的规范,立刻以锡为材质,铸佛郎机铳模型一门,交两名家仆由间道前往南昌,送予位居巡抚要职的王守仁,行权铸造火炮应用。
(三)佛郎机铳在中国的广播:赠铳诗及其史事探微
佛郎机铳于正德十二年(1517年)输入后,在正德十四年(1519年)的平定朱宸濠叛乱一役中,受到王守仁、林俊等的注意。但是,此一西来火器,如何能够在嘉靖初年迅速的普及和应用,仍与朱宸濠叛乱后士人的活动有关。尤其是林俊赠铳王守仁之事,王守仁曾以之与部分同志和友人诗文唱和。以往学者仅仅注意到王守仁所撰《书佛郎机遗事》,对于其他史料则极少留意,今汇之如下:
1.王守仁赠铳诗
正德十五年(1520年),王守仁于平叛后,撰写《书佛郎机遗事》一诗:
佛郎机,谁所为?
截取比干肠,裹以鸱夷皮。
苌弘之血衅不足,睢阳之怒恨有遗。
老臣忠愤寄所泄,震惊百里贼胆披。
徒请尚方剑,空闻鲁阳挥。
段公笏板不在兹。
佛郎机,谁所为?[58]
诗中“截取比干肠,裹以鸱夷皮”一语即为佛郎机铳的外形描述。“截取比干肠”意指母铳后段为剖开;“裹以鸱夷皮”则指出佛郎机铳的母铳外围,有防止膛炸的木块框助,此亦与顾应祥于广东所见者相类。
2.邹守益赠铳诗
除王守仁外,邹守益亦撰有赠铳诗。邹守益,字谦之,号东廓,江西安福人。正德六年(1511年)会试第一,出王守仁门。以廷试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踰年告归,谒守仁,讲学于赣州。”[59]朱宸濠反叛,邹守益甫养病痊,从王守仁协谋讨贼[60]。可见邹守益与王守仁的师生关系十分亲密。其文集《东廓邹先生文集》中亦有记载颂扬林俊赠铳之七言古诗《佛郎机手卷为见素林先生赋》:
狂鲸掉尾豫章城,磨牙势欲啖神京。
鳞鳐杂沓江水腥,怀襄汨汨东南倾。
天遣砥柱屹阳明,铁壁万仞障秋冥。
鄱湖一战妖氛清,坐令四海洗甲兵。
见素老翁天下英,孤臣血泪滴苍溟。
佛郎机铳手所试,间关远寄忧国诚。
震霆一击鬼魅惊,犹向累囚震天声。
忠臣孝子气味同,发蒙振落羞汉廷。
当年还记圭峰节,易篑含愤犹峥嵘[61]。
此诗虽不似王守仁《书佛郎机遗事》中对于赠铳史事叙述之详,但此诗“佛郎机铳手所试”则指出林俊曾亲试佛郎机铳的事实。
邹守益为王守仁所撰之《王阳明先生图谱》,亦载有赠铳史事之记录与画(见图2-1)。
图2-1 林俊家仆赠王守仁佛郎机铳图
资料来源:(明)邹守益撰《王阳明先生图谱》,《四库未收书辑刊》据清抄本影印,北京出版社,1998,第27a~b页。
见素林公俊闻濠变,即夜遣人范锡为佛郎机铳,并抄火药方。遣两仆自莆阳裹粮从间道,冒暑昼夜行三千里,手书勉先生竭力讨贼。比至,则濠已擒七日。先生感激泣下,以世之当其任者,犹畏难巧避,而公忠诚出天性,老而弥笃,身退而忧愈深,节愈励。为《书佛郎机遗事》,命同志和之[62]。
从《王阳明先生图谱》的记载及图,可以了解到邹守益对佛郎机铳并不了解。记载上着重于称颂赠铳事,图中所呈现的佛郎机铳亦与实际有相当大的距离。但“为《书佛郎机遗事》,命同志和之”一语殊为难得,此交代了王守仁撰《书佛郎机遗事》并非一人之举,除邹守益外,当另有其他“同志”相唱和。
3.费宏赠铳诗
费宏,字子充,江西铅山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他亦曾受王守仁邀约赋诗一首,以纪念此事:
《赋得佛郎机(当入诗内)》
〔诗序〕
佛郎机,异铳之名也。王公伯安起兵讨宸濠时,林见素范锡为此铳,且手抄火药方,遣人遗之。伯安有诗记其事,邀予同赋。
〔诗文〕
谁将佛郎机,远寄豫章城。
逆濠无君谋不轨,敌慨赖有王阳明。
莆阳林见素,与公合忠诚。
身虽家食心在国,恨不手刃除搀枪。
火攻有策来赞勇,駚足百舍能兼程。
洞濠之肘毁濠穴,见素之怒应征平。
濠擒七日铳乃至,阳明发书双泪零。
二颜在昔本兄弟,二老在今犹弟兄。
吁嗟乎!事衰道愈降,妒邪余愤常填膺。
武安多取汉藩赂,贺兰不救睢阳兵。
义殊蜂蚁有臣主,行类见蜮犹簪缨。
吁嗟乎!阳明之功在社稷,见素之志如日星。
臣欲死忠子死孝,讵肯蓄缩甘偷生。
走于二老何敢望,朴忠自许为同盟。
濠今澌尽无余毒,得随二老同安宁。
闻兹奇事不忍默,特写数语抒吾情[63]。
可见,朱宸濠叛平后,即便远在江西东部的费宏,对于林俊赠佛郎机铳的过程,也十分清楚。
费宏出身铅山之官宦世家,祖父费镇曾“割股疗亲”,以孝友闻名。育五子,费珣、费瑄、费璠、费玙、费瑞。其中珣、瑄、瑞有功名[64],而璠、玙则以子贵。费璠为费宏及费完父,而费玙则为费寀(1483—1548)之父[65]。费氏曾聘请莆田学者陈纲为师,费宏及费寀均受业于陈纲,显示费氏与莆田的学术有相当关系[66]。正德六年(1511年)十月,费宏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正德九年(1514年)二月,进户部尚书[67]。朱宸濠为争取恢复护卫及屯田,因此由钱宁代其贿赂费宏,但费宏极力反对恢复宁王护卫。在朝中的朱宸濠党羽利用“传旨诘责”,令费宏致仕,从弟翰林编修费寀亦罢职[68]。
正德九年(1514年)四月,朱宸濠通过陆完(1458—1526)、钱宁等取得护卫及屯田[69]。五月,费宏南归,钱宁又使人烧其座船,费宏仅以身免[70]。朱宸濠颇思拉拢费宏,以助其叛乱声势,但费宏闭门谢客。正德十二年(1517年),朱宸濠令地方奸人李镇率众攻费氏,发费宏先人冢,并毁其家。费宏状告于朝廷,始由江西巡抚孙燧(?—1519)遣兵剿灭李镇[71]。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朱宸濠叛,费宏与费寀起义兵勤王,广信知府周朝佐及铅山县令杜民率兵往援王守仁,费宏为之“赞画方略”,并遣人由间道致书王守仁议兵事[72]。费寀,字子和,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73]。娶娄氏,为朱宸濠之连襟。朱宸濠叛,费寀走间道前往赣州,上书王守仁“先定洪州以覆其巢穴,扼上游以遏其归路,则成擒也”[74]。
平叛后,费宏及费寀均曾撰写数篇文章纪念平朱宸濠叛事。如(康熙)《铅山县志·艺文志》录有费宏所撰《贺中丞王阳明平定宸濠启》《为阖邑里老杜候望之平逆贼还县》《哭孙中丞》《又哭许宪副》《水龙吟·贺提督王公伯安克平逆贼》[75]等文。费寀的《费钟石公文集》则录有《皖城遥题崔挥使仗义完城卷,为拒逆濠也》《逆濠平次答黄柏贞》等文[76]。
林俊与费宏颇善,正德十二年(1517年),费宏致仕期间,建“志乐楼”藏书。林俊尝作《志乐楼记》,将费宏比做欧阳修[77]。正德十四年(1519年),林俊、孙林业前往候拜费宏,因朱宸濠叛,改取道浙江江山县[78]。费宏从弟费寀亦与林俊善,曾为林俊的右厓书屋题款[79]。费氏兄弟亦与唐龙相善,费寀文集中可见《秋兴七首和答唐渔石侍郎》[80]《寿唐母郑太夫人九襄序》[81]《祭渔石唐公文》[82]等文。正德十四年十月,钦差两广监察御史谢源及伍希儒奏请录费氏兄弟“间道献策,尤急勤王之义”,以为忠义之劝[83]。而唐龙则在正德十五年,奏请再度起用费宏[84]。可见费宏与其他赠铳诗作者的关系密切。
由上可知,费宏唱和赠佛郎机铳,除基于“同志”之外,费氏兄弟被朱宸濠逐出政坛,费氏家族遭受朱宸濠的迫害,积极参与平宸濠之役,与林俊有数代之交,均有相当的关系。
4.唐龙赠铳诗
唐龙(1477—1546),字虞佐,别号渔石,浙江兰溪人,正德二年(1507年)戊辰科进士[85]。朱宸濠举兵前,唐龙任云南按察使,朱宸濠叛平后,改按江西,于正德十四年十月以后始抵江西[86]。按江西时,与巡抚王守仁不合[87]。然而,唐龙所撰之《渔石集》却可见为林俊赠铳唱和的七言古诗:
《见素公会宸濠反,持佛郎机遗阳明公以助军威,阳明公壮其忠义,歌咏之,为和此》
佛郎机公所为
一声震起壮士胆,两声击碎鸱臣皮;
三声烈焰烧赤壁,四声灵耀奔燕师;
五声飒飒湖水立,六声七声虩虩风;
霆披博浪铁椎响,尚父白旄麾白首;
丹心今相兹,佛郎机公所为[88]。
由此可知,唐龙虽与王守仁关系不协,但仍维持唱和之谊。且唐龙宦途的起点为山东郯城知县[89],随即燕齐之间起大盗刘六[90],唐龙“督兵拒之,斩首三百余级。贼怒,合其党大至”[91];唐龙“发碗口、长柄诸炮,毙其骁锐六十余人,贼乃遁”[92]。可见唐龙对于火炮具有相当的认识,其七言古诗,以连续七“声”来贯穿,或与佛郎机铳可以持续发射的特性有关。
5.黄绾赠铳诗
黄绾(1480—1554),字宗贤,别号久庵居士,浙江台州黄岩人。黄孔昭子,以荫官授后军都事,故其有军事背景。后疏乞养病归田,因与王守仁和湛若水订终身盟,以“讲明绝学,共扶世教”,乔宇等称其为“台之先哲,方正学者”[93]。黄绾不仅是王守仁在学术上的盟友,同时,也与王守仁关系密切。曾抚养王守仁的遗孤,并将己女妻王守仁子正亿[94]。
嘉靖十八年(1539年)黄绾被起用为礼部尚书,但未任[95]。其《石龙集》收有《佛郎机次阳明韵》,其诗如下:
佛郎机老臣为
赤心许国白日照,蜀领归来空骨皮;
东越山人旧知己,尺书千里情不遗。
巨蟒思吞蹴天纪,黄霾澒洞谁敢披?
山人九族奋不顾,赤手仗剑当云挥;
佛郎机迟尔来,神交不远应尔为[96]。
6.乔宇赠铳诗
乔宇(1457—1524),山西太原府乐平人,字希大,号白岩。成化二十年(1484年)进士。正德十年(1515年),任南京兵部尚书[97]。正德十四年(1519年),朱宸濠与留守太监刘琅私下交通,但因乔宇连续诛杀负责联系的间谍,并控制刘琅的行动,使得朱宸濠策反南京反叛势力的行动受阻。朱宸濠在安庆一役失利后,更觉得难以攻取南京,因而回军鄱阳湖[98]。由此可知,乔宇适时地阻止了叛军的东进,是平定叛乱的重要功臣。不仅如此,乔宇也撰有《题佛郎机卷》的赠铳诗:
忆昔西江定叛功,兵机都入运筹中;
莆阳父子谋先合,天下英雄见略同。
驱虎尽消山瘴黑,斩蛟犹带水波红;
封侯况有班超骨,今代麒麟合让公[99]。
诗文也推崇林俊父子的义行。按,乔宇也曾与王守仁“相琢磨为古文辞”,两人是旧识[100]。
通过其他赠铳诗,我们可以了解到,赠铳诗并不仅是王守仁感谢林俊赠铳的个人行为,而是广为唱和的盛举。这些赠铳诗撰写者的共同点,并非政治立场相同,而是曾经同心反抗朱宸濠。赋诗唱和使得士人阶层适得以广知佛郎机铳这种西洋火铳。
(四)平濠之役对佛郎机铳传华的影响
正德十五年(1520年),有感于致仕老臣林俊忠义之心,王守仁特别撰写《书佛郎机遗事》并序跋以纪念“君子同声之谊”[101]。林俊所赠佛郎机铳,虽未赶及参与平叛,但时在江西的南赣巡抚王守仁及门生僚属邹守益、致仕大学士费宏、按察使唐龙等均赋诗称许林俊的义行。通过这些诗文唱和,佛郎机铳广为士人所知晓。除王守仁、林俊、费宏、唐龙、邹守益、黄绾和乔宇等,可能还有其他人所作的、尚未被发现的赠铳诗。从已发现的史料来看,这些赠铳诗的作者不乏对于火器的了解。
此外,部分没有撰写赠铳诗,但与剿平朱宸濠之役有关系的士人,在嘉靖初期亦曾力主使用佛郎机铳。如推荐王守仁出任南赣巡抚的兵部尚书王琼(1459—1532)[102],后出任总制陕西三边军务。嘉靖初年,鞑靼小王子屡屡进犯,朝廷派遣巡抚榆林都御史萧淮[103]到陕西花马池一带巡视劳军时[104],王琼即向萧淮要求增援佛郎机大炮[105]。王琼自嘉靖七年(1528年)至十年(1531年)间总制陕西,在陕西多所建树,先平定入侵甘肃的土番,继于嘉靖八年(1529年)统兵三万击败套虏,以功加太子太保。嘉靖九年(1530年)又命将讨平寇巩昌的洮、岷番夷[106]。其后,应王琼所请,明廷拨造四千副佛郎机铳供北边应用。而赠铳诗的作者之一唐龙恰巧为其继任者。足见佛郎机铳转而应用于北边,实与朱宸濠叛变时参与平濠之役相关士人不无相关。
[1] 或由于音译,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中有佛郎机铳、佛郎机、佛狼机、佛郎机、伏郎机、郎机、狼机等大同小异的称呼。为了讨论上的方便,本书一概将之称为“佛郎机铳”,以别于国名的“佛郎机”。又,也有部分文献指出正德初年有佛郎机炮的记载,惟其内容可识别所指并非金属管形火器,故不在本书讨论之列。
[2] 〔日〕有马成甫撰《火炮の起原とその伝流》,吉川弘文馆,1962,第522~532页。
[3] 1986年出版的李约瑟《中国之科学与文明》第五卷第七分册《军事技术:火药的史诗》指出,至少在嘉靖元年(1522年)以前,福建和江西地区就已知佛郎机铳这种武器。Joseph Needham,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Vol.5:Chemistry and Chemical Technology,Pt.7:Military Technology:the Gunpowder Epic,pp.369-372.很可惜作者将王守仁的官位南赣巡抚误认为“Governor of Chiangsi(江西巡抚)”,又将林俊误认为“Army Commander against the Prince(指朱宸濠)”,其实林俊当时致仕在家乡莆田。此外,知道佛郎机铳的地区除江西、福建外,至少也有广东。
[4] 王兆春撰《中国火器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1,第122~125页。王氏在其1998年新作《中国科学技术史·军事技术卷》中也采取同样的看法,参见王兆春撰《中国科学技术史·军事技术卷》,科学出版社,1998,第198~199页。此外,林文照及郭永芳合撰之《明清间西方火炮火枪传入中国历史考——我国早期火器专题研究之一》一文中,所得结论则与王兆春大致相同。林文照、郭永芳撰《明清间西方火炮火枪传入中国历史考——我国早期火器专题研究之一》,黄盛璋主编《亚洲文明》(第1集),1992,第165~178页。
[5] 李映发撰《明代佛郎机炮的引进与发展》,《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2期,第91~97页。
[6] 李斌撰《关于明朝与佛郎机最初接触的新史料》,《九州岛学刊》1994年第6卷第3期,第95~100页。
[7] 张天泽撰《中葡早期通商史》,中华书局,1988,第45页。据《静虚斋惜阴录》:“蓦有番舶三只至省城下。”《筹海图编》中则记为:“蓦有大海船二只,直至广城怀远驿。”后者葡船数量有误。参见(明)顾应祥撰《静虚斋惜阴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1368~1644年)刻本,卷12,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5,第19a~21b(207~208)页;(明)郑若曾等编《筹海图编》,《中国兵书集成》,影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胡宗宪刻本,卷13,《经略》,《兵器》,解放军出版社,1987,第1257页。怀远驿位于广州城的西南角,创立于明成祖永乐三年(1405年),为招待贡使及其随行人员的驿馆,来华使节团中只有贡使及少数人员可以进入北京,大多数团员留在广州,以怀远驿为中心进行贸易活动。因此,它可以说是广州城所设立的国际贸易中心。参见邓端本等撰《广州地名古今谈》,《怀远驿的得名》,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第66~68页。
[8] 顾应祥撰《静虚斋惜阴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1368~1644年)刻本,卷12,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5,第20b208页。
[9] 张天泽撰《中葡早期通商史》,中华书局,1988,第45页。
[10] 顾应祥此时虽为按察使佥事,但由于海道副使汪鋐“进表赴京”,而由其“带管海道”。参见顾应祥撰《静虚斋惜阴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1368~1644年)刻本,卷12,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5,第20b(208)页。张天泽引自迈耶斯(Mayers)《有关中国、日本的札记与质疑》(Notes and Queries on China and Japan)(第2卷),第129页。误称顾应祥的职位为“市舶司提举”。参见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中华书局,1988,第53页。
[11] 江西浮梁籍通事即为《明史》所载之“火者亚三”。后来他利用明武宗南巡的机会,与武宗接触,并“侍帝骄甚。从驾入都,居会同馆”。他与葡人在会同馆停留半年多,直到武宗驾崩,亚三伏法,葡人才为世宗所驱逐。参见(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新校本,卷325,《列传》213,《外国传》6,中华书局,1975,第8431页。
[12] 李斌利用顾应祥晚年所著笔记《静虚斋惜阴录》一书,撰写专文。参见李斌《关于明朝与佛郎机最初接触的新史料》,《九州岛学刊》1994年第6卷第3期,第95~100页。
[13] 郭勋为开国勋臣郭英后代,为第六代武定侯,正德中镇两广,掌三千营,世宗即位,掌团营。参见(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130,《郭英传》,中华书局,1975,第3822~3824页;(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105,《功臣世表》1,中华书局,1975,第3074页。
[14] 光孝寺位于广州城内的西北方,原为南越国王赵建德的故宅。由于慧能即在此寺中剃度,因此有其神圣性。历来出国之高僧(如义净及鉴真)有许多曾暂时居住于此。由于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年)在此设立僧纲司,任命正、副僧官两人,规定庆贺大典要预先在光孝寺进行演习礼仪。因此,葡人才会被送至此学习与中国官员的礼仪。参见邓端本等撰《广州地名古今谈》,《光孝路与光孝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第94~96页。
[15] 参见张天泽撰《中葡早期通商史》,中华书局,1988,第47页;万明撰《明代中葡两国的第一次正式交往》,《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2期,第31页。
[16] 葡萄牙人能够得到进京的许可,《明史》认为是“夤缘镇守中贵”,也就是由皇帝派遣在各地的镇守中官协助。至于葡萄牙人能够进行贸易的原因,御史何鳌分析得很清楚,他认为,“近因布政吴廷举谓缺上供香物,不问何年,来即取货。致番舶不绝于海澨,蛮人杂沓于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熟。此佛郎机所以乘机突至也”。参见(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325),《佛郎机传》,中华书局,1975,第8430页。
[17] 顾应祥生平参见(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15,明文书局,1991,第14页。
[18] (明)张萱撰《西园闻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8,明文书局,1991,第22a页。
[19] (明)黄宗羲撰《明儒学案》(卷14),《浙中王门学案》4,《尚书顾箬溪先生应祥》,中华书局,1985,第297页。
[20] 徐中行撰《资善大夫南京刑部尚书赠太子少保箬溪顾公应祥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48,明文书局,1991,第80b~81b页。
[21] (明)郑若曾等编《筹海图编》,《中国兵书集成》,影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胡宗宪刻本,卷13,《经略》,《兵器》,解放军出版社,1987,第1258页。
[22] (明)顾应祥撰《静虚斋惜阴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卷12),影印北京图书馆藏明(1368~1644年)刻本,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5,第20a~21a208页。
[23] Guilmartin,J.F.Jr,Gunpowder and Galley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4,p.160.
[24] Guilmartin,J.F.Jr,Gunpowder and Galley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4,p.162.
[25] (清)谷应泰编《明史纪事本末》(卷47),《宸濠之叛》,三民书局,1969,第482页。
[26] 该书经王重民先生考定:“是书为刑部按问宸濠党羽案牍,所题书名未善;若依《鲁府招》之例,可题为《宁王宸濠招》。北平图书馆别有《楚王案》一卷,若题为《宁王宸濠案》,似更较显明合格也。”然而,若迁就此书以《刑部问宁夏案》为书名,流传已逾半世纪,王重民先生在标题上的暂时性建议《刑部问宁王案》似为较佳,以下书名均依《刑部问宁王案》一名。可参见王重民《冷庐文薮》,《读玄览堂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460~461页;(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117),《列传》5,《诸王》2,《宁王权》,中华书局,1975,第3593页。
[27] (明)刑部编《刑部问宁王案》,影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玄览堂丛书》初辑本,正中书局,1981,第18~101页。
[28] (明)刑部编《刑部问宁王案》,影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玄览堂丛书》初辑本),正中书局,1981,第18~102页。
[29] (明)刑部编《刑部问宁王案》,影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玄览堂丛书》初辑本,正中书局,1981,第18~110页。
[30] (明)刑部编《刑部问宁王案》,影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玄览堂丛书》初辑本,正中书局,1981,第18~107页。
[31] (明)刑部编《刑部问宁王案》,影印(台北)“国家”图书馆藏《玄览堂丛书》初辑本,正中书局,1981,第18~155页。
[32]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49,(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2a~b(7245)页。正德十二年五月戊寅日。
[33] (明)郑若曾等编《筹海图编》,《中国兵书集成》,影印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胡宗宪刻本,卷13,《经略》,《兵器》,解放军出版社,1987,第1258页。
[34] (明)林俊撰《见素集》,(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林及祖南京刊本,《编年纪略》,第1a页。
[35] (明)朱大韶编《皇明名臣墓铭》,《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离集》,杨一清撰《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见素林公墓志铭》,明文书局,1991,第59~312页。
[36] (明)张懋监修、李东阳等总裁《明孝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96,(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5b(6344)页。弘治十六年二月壬寅日。
[37]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5,(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9a(6640)页。正德元年七月丁未日。
[38]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58,(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0a~b(6845)页。正德四年十二月辛亥日。
[39]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81,(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3b(6958)页。正德六年十一月丙辰日。
[40] (明)朱大韶编《皇明名臣墓铭》,《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离集》,杨一清撰《荣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见素林公墓志铭》,明文书局,1991,第59~313页。
[41]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6,《书佛郎机遗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921页。
[42]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6,《书佛郎机遗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922页。吴光等编校本有误,编校本作“见素公在莆阳、周官、上杭,冀在常德,……”林俊所在之地颇不能解。诗跋原为纪念林俊遣仆至,周期雍率福建兵至,冀元亨自常德潜行赴难,三人同至之巧合。故标点为“见素公在莆阳,周官上杭,冀在常德,去南昌各三千余里”较为合理。
[43]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5,(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3a~4b(7366)页。正德十四年六月丙子日。
[44]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5,(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5a~b(7367)页。正德十四年六月丁丑日。
[45]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34,《年谱》2,《自正德己卯在江西至正德辛巳归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1258页。
[46] (明)《明武宗实录》(卷175),第5b(7367)页。正德十四年六月戊寅日。
[47]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5,(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9b(7369)页。正德十四年六月己卯日。
[48]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5,(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0b(7369)页。正德十四年六月庚辰日。高岱撰《鸿猷录》,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318页。
[49]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5,(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4b(7371)页。正德十四年六月己丑日。
[50]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6,(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a(7372)页。正德十四年秋七月壬辰朔。
[51]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6,(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9a~b(7376)页。正德十四年秋七月辛亥日。
[52]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6,(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4b(7378)页。正德十四年秋七月丁巳日。
[53]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6,《书佛郎机遗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921页。
[54] 廖大珂撰《早期葡萄牙人在福建的通商与冲突》,《东南学术》2000年第4期,第72页;张天泽撰《中葡早期通商史》,中华书局,1988,第47页。廖作翻译为泉州,张维华《明史佛郎机吕宋和兰意大里亚四传注释》则译为漳州,今据改。参见张维华撰《明史佛郎机吕宋和兰意大里亚四传注释》,哈佛燕京学社,1934,第29页。
[55] (明)李东阳等撰(正德)《大明会典》(卷123),《兵》18,《武库清吏司》,《军器》,《诸司职掌》,汲古书院,1989,第3b~4a页。
[56] (明)李东阳等撰(正德)《大明会典》(卷139),《刑》14,《军政》,《大明律》,《私藏应禁军器》,汲古书院,1989,第7a~7b页。
[57] (明)李东阳等撰(正德)《大明会典》(卷148),《工》10,《虞衡清吏司》,《军器军装》,《诸司职掌》,汲古书院,1989,第8b页。
[58]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6,《书佛郎机遗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921~922页。
[59] (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283),《列传》171,《儒林》2,《邹守益》,中华书局,1975,第7269页。
[60]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31),《续编》6,《征藩公移》下,《开报征藩功次赃仗咨(正德十五年三月初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1145~1150页。
[61] (明)邹守益撰《东廓邹先生文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清刻本,卷12,《七言古体》,《佛郎机手卷,为见素林先生赋》,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第6a~b页。
[62] (明)邹守益撰《王阳明先生图谱》,《四库未收书辑刊》影印清(1644~1911年)抄本,北京出版社,2000,第27a~b页。
[63] (明)费宏撰,徐阶、刘同升选录《太保费文宪公摘稿》,沈云龙选辑《明人文集丛刊》第1期影印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江西刊本,卷1,《词类》,文海出版社,1970,第15a页。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费文宪集选要七卷》(两江总督采进本)。明费宏撰。宏字子充,铅山人。成化丁未(1467)进士第一,官至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谥文宪。事迹具《明史》本传。所著《鹅湖摘稿》本二十卷,此本乃徐阶、刘同升所选录,非全帙也。”文海本书名应为改名后再刊者。近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曾据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明崇祯刻清印费文宪公合集本影印《明太保费文宪公文集选要》一书,虽同为七卷,但不见相同记载。
[64] 费珣,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进士。费瑄,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进士。费瑞,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进士。
[65] (清)潘士瑞等修、詹兆泰等纂《铅山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刊本,卷6,《人物志》,《费宏传》,成文出版社,1989,第18a~19a(683~685)页。
[66] (清)潘士瑞等修、詹兆泰等纂《铅山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刊本,卷7,《艺文志》,费宏撰《陈受诲先生墓志》,成文出版社,1989,第118b~120b(1054~1058)页。
[67]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5,《内阁》4,江汝璧撰《光禄大夫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赠太保谥文宪费公宏行状》,明文书局,1991,第57a(109~516)页。以下简称《费宏行状》。
[68] (明)江汝璧撰《费宏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5,《内阁》4,明文书局,1991,第57b(109~516)页。
[69] (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16,《本纪》16,《武宗》,中华书局,1975,第207页。“(正德九年)夏四月丁酉,复宁王护卫,予屯田。”
[70] (明)江汝璧撰《费宏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5,《内阁》4,明文书局,1991,第57b(109~516)页。
[71]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84,(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a~b(7406)页。正德十五年三月乙未日;(明)江汝璧撰《费宏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5,《内阁》4,明文书局,1991,第58a~b(109~516)页。
[72] (明)江汝璧撰《费宏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5,《内阁》4,明文书局,1991,第59a(109~517)页。
[73]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34,《礼部》2,《尚书》,《少保兼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费寀》,明文书局,1991,第34a(110~553)页。
[74] (清)潘士瑞等修、詹兆泰等纂《铅山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刊本,卷6,《人物志》,《费寀传》,成文出版社,1989,第22b~23b(692~694)页。
[75] (清)潘士瑞等修、詹兆泰等纂《铅山县志》,《中国方志丛书》影印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刊本,卷7,《艺文志》,成文出版社,1989,第23b~25b(864~868)页;第25b~26b(868~870)页;第59a~b(935~936)页;第59b(936)页;第74b~75a(966~967)页。
[76] (明)费寀撰《费钟石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明隆庆四年(1570年)太仓季德甫刊本,卷2,《谣》,第14a~14b页;卷3,《七言律》,第15b~16a页。
[77] (明)林俊撰《见素集》,(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林及祖南京刊本,卷11,《记》,《志乐楼记》,第12a~13b页。
[78] (明)林俊撰《见素集》,(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林及祖南京刊本,卷22,《书》,《答费东湖阁老》,第13a~b页。“去岁达子业候拜,以藩府事嫌,取道江山,令人短气。”
[79] (明)费寀撰《费钟石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明隆庆四年(1570年)太仓季德甫刊本,卷2,第7b~8a页。
[80] (明)费寀撰《费钟石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明隆庆四年(1570年)太仓季德甫刊本,卷3,第14b~15b页。
[81] (明)费寀撰《费钟石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明隆庆四年(1570年)太仓季德甫刊本,卷16,第32a~34a页。
[82] (明)费寀撰《费钟石先生文集》二十四卷,(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明隆庆四年(1570年)太仓季德甫刊本,卷21,第22b~23b页。
[83]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79,(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5a~6a(7394)页。正德十四年冬十月甲申日。
[84] (明)徐光祚监修、费宏等总裁《明武宗实录》,缩影(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黄彰健校勘本,卷184,(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4,第1a~b(7406)页。正德十五年三月乙未日。
[85]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25,《吏部》2,《尚书》,《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赠少保谥文襄唐公龙墓志铭》,明文书局,1991,第26a~29b页。以下称《唐龙墓志铭》。
[86]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13,《别录》5,《开豁军前用过钱粮疏(正德十五年九月初四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439页。“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一日,……彼时,巡按御史唐龙未到。”
[87] (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283,《列传》171,《儒林》2,《魏良政等》,中华书局,1975,第7283页。“良政,字师伊。守仁抚江西,与兄良弼,弟良器、良贵,咸学焉。提学副使邵锐、巡按御史唐龙持论与守仁异,戒诸生勿往谒,良政兄弟独不顾,深为守仁所许。”
[88] (明)唐龙撰《渔石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上海图书馆藏明嘉靖刻本,卷4,《七言古诗》,《见素公会宸濠反,持佛郎机遗阳明公以助军威,阳明公壮其忠义,歌咏之,为和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第26b~27a(455-456)页。
[89]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25,《吏部》2,《尚书》,《唐龙墓志铭》,明文书局,1991,第26a页。
[90] (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202,《列传》90,《唐龙》,中华书局,1975,第5327页。
[91]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25,《吏部》2,《尚书》,《唐龙墓志铭》,明文书局,1991,第26a页。
[92] (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25,《吏部》2,《尚书》,《唐龙墓志铭》,明文书局,1991,第26a页。
[93] 李一瀚撰《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黄公绾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34,明文书局,1991,第11b(110~552)页。
[94] 李一瀚撰《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黄公绾行状》,载(明)焦竑辑《国朝献征录》,《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34,明文书局,1991,第13b(110~553)页。
[95] (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45,《南京礼部侍郎行实》,《黄绾》,明文书局,1991,第26a(035~281)页。
[96] (明)黄绾撰《石龙集》,(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间原刊本,卷3,《佛郎机次阳明韵》,第8a页。
[97] (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50,《南京兵部尚书行实》,《乔宇》,明文书局,1991,第22a(035~685)页。
[98] (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50,《南京兵部尚书行实》,《乔宇》,明文书局,1991,第22b~23a(035:686~687)页。
[99] (明)乔宇撰《乔庄简公遗集》,10卷,(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隆庆五年山西按察使王世贞编刊本,卷4,《律诗》,《题佛郎机卷》,第7b页。
[100] (明)乔宇撰《乔庄简公遗集》,10卷,(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明隆庆五年山西按察使王世贞编刊本,王世贞撰《乔庄简公遗集序》,第1b页。
[101] (明)王守仁撰、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卷24,《外集》6,《书佛郎机遗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921页。
[102] (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26,明文书局,1991,第26b页。(清)张廷玉等总裁《明史》,卷198,《列传》86,《王琼》,中华书局,1975,第5233页。“嘉靖七年,任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代王宪督陕西三边军务。”琼与王守仁善,王守仁任南赣巡抚即为王琼所推荐。参见《明史》,卷198,《列传》86,《王琼》,第5232页。
[103] 都御史萧淮,正德十三年任云南道监察御史,正德十四年五月曾奏宁王朱宸濠不尊祖训,图谋不轨。而朝廷以太监赖义、驸马都尉崔元、都御史严颐寿往诫谕,并革其护卫,使朱宸濠仓促起兵。(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28,明文书局,1991,第16a~b页。
[104] 萧淮,广西桂林中卫人,正德辛未(1512年)进士,嘉靖七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地方。其生平见(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28,明文书局,1991,第16a~16b页;(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53,明文书局,1991,第19a页。
[105] (明)王琼撰《北虏事迹》一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中国科学院藏明嘉靖(1522~1566年)吴郡袁氏嘉趣堂刻金声玉振集本,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5,第29b(15)页。“七月,巡抚榆林都御史萧淮来会,劳军将别,请问曰:‘外议皆云:自来未有摆边可以拒数万骄虏者,公千金之躯,亲临督兵,任其事乎?’琼具以方略告,且请发佛郎机大炮助用。”
[106] (明)雷礼纂辑《国朝列卿纪》,《明代传记丛刊》影印本,卷126,明文书局,1991,第26b~27a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