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思想与道、理、法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 汉初反熵治国的余波:“开皇之治”与“贞观之治”

汉初君臣之反熵治国以黄老思潮为核心性的指导理念。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理念”,必然有其较为顽强的生命力,从而使得后续朝代都会受到它的影响。当然,社会是极为多样的,影响社会发展的因素也是极为多样的,仅仅具备黄老思潮的影响以及汉初君臣反熵治国经验的流传等条件,远不足以决定一切。在许多时期里,另外一些更为强大的因素,往往主导当政者背离黄老的要求,走上一条与汉初截然不同的道路。因此,汉初反熵治国并未长期地、恒定地得到永续,而只是在一些特定的时段里,成为后人注目的治国状态,其中,隋初的“开皇之治”与唐初的“贞观之治”,就是汉初君臣反熵治国的昭彰显明的余波映照。

(一)开皇年间的反熵之治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此伏彼起,生灵涂炭,百业凋零,社会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此后360年间,历经魏晋南北朝的长期分裂。封建割据引起绵延不断的征战掠夺,生产力的发展受到极大阻碍,人民得不到休养生息,社会秩序极为混乱。时序推移到北周之时,周武帝本已相当残暴,而其子继位为周宣帝后,更加荒淫无耻,滥施苛刑酷罚之外,竟以杀人取乐,不仅天下百姓人人惊恐,甚至朝士宫女也人人自危,“刑政苛酷,群心崩溃”,[73]终于使得北周政权陷入摇摇欲坠的危崖边缘。公元580年周宣帝病亡,其子继位为周静帝。可叹这周静帝年方8岁,连生活都不能自理,当然无法收拾周末之残局。在这种情况下,北周重臣杨坚趁机夺取帝位,称隋文帝,于次年即公元581年改元“开皇”。自此,便开启了有隋一代。历史的发展依循螺旋形上升的逻辑,此时“复归”到了与汉初相似的状态:长期的战乱,使广大民众翘首企盼出现“圣明”君主,从而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乱中夺权而登帝王宝座者,也从前朝的覆亡受到震慑,非改弦更张而不能坐稳江山。正是这些客观情况,促使隋文帝杨坚成就了“开皇之治”的伟业。他在开皇初年的所作所为,虽不能说与汉初惠帝、文帝、景帝如出一辙,却也有不少相似之处。

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年)在治国理政方面为后人啧啧称道的作为,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厉行节俭,坚持守法;严以律己,宽以待民。

《隋书·食货志》记载:“(隋文帝)既躬履俭约,六宫咸服瀚濯之衣,乘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皆不改作。非享燕之事,所食不过一肉而已。有司尝进干姜,以布袋贮之,帝用为伤费,大加谴责。”闻太子杨勇略有奢侈,杨坚即狠狠教训其曰:“吾闻天道无亲,唯德是与,历观前代帝王,未有奢华而得长久者。汝当储后,若不上称天心,下合人意,何以承宗庙之重,居兆民之上?吾昔日衣服各留一物,时复看之,以自警戒!”[74]后来,因杨勇屡教不改,虽有群臣力加劝阻,隋文帝仍予废黜。其幼子秦王杨俊也因生活奢侈、多造宫室,被隋文帝勒令“归第”软禁起来。左武卫将军刘昇为杨俊求情,隋文帝说:“法不可违!”大臣杨素认为处罚过重,隋文帝则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周公之为人,尚诛管、蔡,我诚不及周公远矣,安能亏法乎?”[75]

另一方面,隋文帝对民众却较为宽平,以至有时显得甚为仁慈。开皇初年,每遇水旱灾荒,总是下令开仓赈济,而在丰年则往往下令减租、省调、免役。检阅《隋书》,所记“罢酒坊”“通盐池”“宽徭赋”“输庸停防”“开仓赈给”等,比比皆是。[76]例如度支尚书长孙平见天下罹水旱之灾,奏令民间按贫富差等在秋收之后出粟麦,建义仓,“储之闾巷,以备凶年”。隋文帝即“深嘉纳。自是州里丰衍,民多赖矣”。[77]开皇十四年(594年),关中饥荒,隋文帝派员视察,回来说百姓吃的是豆粉拌糠,他就拿给群臣看,还流泪责备自己无德,命令撤销常膳,停吃酒肉一个月。他还让饥民就食洛阳,令卫士不得驱迫流民。外出巡视时遇见扶老携幼的人群,还自行引马让路,好言慰藉。道路难走之处,让左右随从去扶助挑担之人。公元604年隋文帝临终遗诏还深为“四海百姓,衣食不丰,教化政刑犹未尽善”而深自“留恨”。[78]

其二,均田减赋,严查户口,发展农业,藏富于民。

为了发展农业,隋文帝遵行北齐的均田法,普通民众,一夫受露田80亩,一妇40亩,奴婢受田与良人同;丁牛(壮牛)每头受田60亩,每户不得超过4头牛。此外,每丁还受永业田20亩,用以种植桑、榆、枣、麻。显然,如果不遇严重的水旱之灾,即使当时单产较低,有田地如此之多,是不愁吃穿的。在租调徭役方面,北齐较南北朝其他朝代为宽,隋初沿袭之。但不久之后的开皇三年(583年),隋文帝即下令改齐之成丁年令18岁为21岁,受田仍为18岁,这就减少了3年的兵役与租调;又下令改每岁30日役为20日,减调绢1匹(4丈)为半匹。开皇十年(590年)又下令百姓年至50岁,可纳庸充兵役,即纳绢数尺以代兵役。这在当时是大受欢迎的宽政。这些措施,当然对开皇年间农业的繁荣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隋初承北周末年之弊,士族荫庇民户为私属的情况较为普遍,这对国家的财政收入当然不利。因此,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下令州县官严格检查户口,自堂兄弟以下必须分立户籍。经查,得新立164万余口。大臣高颎又奏行输籍法,州县官每年按朝廷制定的式样检查户口一次,使地方官难以作弊。隋初有户360余万,后灭陈得50余万户,全国户口至开皇末竟增至870余万户,从而使朝廷收入大大增加。开皇十二年(592年),度支官奏称府库都已藏满,不能再藏,只好堆积在廊庑之下。于是,隋文帝另立左藏院来收藏院绢匹,并下诏曰:“既富而教,方知廉耻。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79]富饶如此,曾出现于西汉文景时期,经七百余年而再现于开皇时期,史家美称“开皇之治”,决非虚言。

其三,改革官制、兵制、礼乐与法制,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奇特的朝代,国祚极短而改制最多。一为秦代,二世而亡,从秦始皇开始仅历40年,但取得了车同轨、书同文及度量衡制度的改革与统一的丰硕成果;一为隋代,立国仅38年,也可说是二世而亡,但其政制、兵制、法制及文化制度的改革,却也取得了辉煌战绩。

政治制度方面集中体现在官制的改革上。开皇元年(581年),隋文帝即宣布“易周氏官仪,依汉、魏之旧”。[80]废除北周的官制,恢复汉、魏旧制。尤为重要的官制改革是“罢天下诸郡”之举。开皇初,度支尚书杨尚希上表称,当时“民少官多,十羊九牧”弊端甚多,应“存要去闲,并小为大”以求“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才”之利。杨的奏议,得到隋文帝的嘉许,“遂罢天下诸郡”。[81]地方废郡,只存州县两级,简化了地方官制;并规定县佐必须用别郡人,地方长官不得自用僚佐,县佐回避本郡,从而使地方豪强难以把持本地政务,有利于中央行使治理大权。官制方面最为重要的是创行了科学制度。隋之文官选拔,以科举取士,后为唐代立为定制,这不仅是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改革与贡献,也为世界各国所称赞、引入,成了中国对世界文明发展的重要贡献。

兵制方面,隋代以前实行过以征战为专业的坊兵制。隋初南北统一,战事不多,隋文帝采用了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减轻了民众的军费负担,受到民众的普遍欢迎。

礼乐方面,开皇元年(581年)隋文帝即令改革北周的礼乐制度,制定隋的礼乐制度。他令礼部尚书牛弘修吉、凶、军、宾、嘉五礼,成书《仪礼》100卷,于开皇五年(585年)颁行天下后,又令牛弘等采用南朝梁、陈的“华夏正声”制定雅乐,为自己树立了“正统”的地位与形象。

法制方面,最为重要的是于开皇元年(581年)即制定、颁行《开皇律》,又于开皇三年(583年)经大力删节、改定,重行颁布。据《隋书》记载,重颁的《开皇律》,较前削除死罪81条,流罪154条,徒、杖罪1000多条,仅留律文500条,分12卷。[82]中国古代法制,正是从隋《开皇律》开始“编分十二”“条仅五百”之制;徒刑之死、流、徒、杖、笞的“五刑”之分也始于隋代;此外,“十恶”之制的确立,徒、流之刑的减轻等,也是《开皇律》的重要改革。

《隋书》评价隋文帝云:“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考之前王,足以参踪盛烈。”[83]

《隋书》之评价,为后人所赞同。范文澜先生《隋书》之后近1300年时写道:“隋文帝主要功绩,在于全国统一后,实行各种巩固统一的措施,使连续三百年的战事得以停止,全国安宁,南北民众获得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的繁荣。”[84]

上述各节,足见隋文帝开皇年间大力地、比较切实地奉行德惠之政,尽量给予并使民众得到利益,这与《黄帝四经》所主张的崇奉德惠、予民以利的要求,无疑是相当切合的。至于其时之具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制方面的举措,或者汲取从“汉、魏旧制”到北齐、北周等的既成制度中的可行制度,尽量不扰民,不加重民众负担,使民众“乐其生”“安其业”,从而显示了遵循“与民休息”“清静无为”的先贤教诲;或者大力进行制度创新,避免了主观上不想作为、客观上无所作为的消极的“无为”,这与汉初君臣之表面的“清静无为”、实质的积极有为,又是名、实酷肖的。自汉初开始,历700余年而出现“开皇之治”,谓为“文景反熵之治”的余波,名之“开皇反熵之治”,或可得到认同吧。

(二)贞观年间的反熵之治

隋代虽有“开皇之治”,但开皇以后,即迅速走向了奢靡衰朽。尤其是隋炀帝杨广的“大业”时期,内则大治宫室,穷尽声色犬马之淫乐;外则滥行武功,肆意东征高丽以逞强。《隋书》记载其时“政刑弛紊,贿货公行,莫敢正言,道路以目”,以至“区宇之内,盗贼蜂起……黎庶愤怨,天下土崩……”不堪暴政的民众“于是相聚萑蒲,蝟毛而起,大则跨州连郡,称帝称王,小则千百为群,攻城剽邑,流血成川泽,死人如乱麻,炊者不及析骸,食者不遑易子……土崩鱼烂,贯盈恶稔,普天之下,莫匪仇雠,左右之人,皆为敌国……自肇有书契以迄于兹,宇宙崩离,生灵涂炭,丧身灭国,未有若斯之甚也”。[85]

代隋而兴的唐朝,自然必须吸取隋亡的教训。有幸的是,唐初君臣目睹隋末的惨烈情景“惕焉震惧”,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认认真真地比较前此各朝各代的经验与教训,力求“在统治策略、方针、政策上,作出某种客观上有利于人民群众和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改变”,从而达成了“贞观之治”的可观成就。[86]

成就“贞观之治”之辉煌业绩的唐初君臣,最应提及的是唐太宗李世民及其重臣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李世民从公元627年即位称唐太宗起至649年病死,在位共23年,始终以“贞观”为年号,勉力实施“安人宁国”的治国理政总方针。武周时期的史官吴兢所撰《贞观政要》记载了李世民与魏征等对时政的议论,从中可了解“贞观之治”的概略。

据《贞观政要》记载,李世民登基称帝,接受的是一个烂摊子,“百姓凋残,敝于兵革,田亩荒废,饥馑荐臻”[87];即位之初又逢“霜旱为灾,米谷踊贵”[88],造成了“道路之间,饿殍相藉”的惨状。[89]有鉴于隋亡的教训,李世民屡屡要求群臣事事“鉴前代成败事以为元龟”,[90]时时“思隋氏灭亡之事”。[91]他将君王与百姓比作船与水的关系,反复告诫子弟与群臣曰:“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92]他还指教群臣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93]这些可以看做贞观君臣“安人宁国”总方针的思想认识基础。

具体而言,关于“安人宁国”,李世民的观点主要可以见诸他在贞观二年(628年)对王珪所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夫安人宁国,惟在于君。君无为则人乐,君多欲则人苦。”[94]为此,他说自己是努力地“抑情损欲,克己自励”的。[95]贞观九年(635年),唐太宗李世民就前此之“治绩”高兴地说自己“……夙夜孜孜,惟欲清静,使天下无事……君能清静,百姓何得不安乐乎?”[96]

那么,在“安人宁国”“清静无为”思想指导下,贞观君臣在治国理政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其一,在政治上,重臣魏征等直言谏诤,而唐太宗则虚心纳谏,从而得以时时为治国理政纠偏救弊这一点,在中国列朝列代是最为突出的。在谏臣中以魏征最为著名。他的谏诤之言有时不为唐太宗接受,但他仍据理力争,即使引致唐太宗盛怒,他还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继续讲理。有一次唐太宗退朝回宫后在长孙皇后面前大发雷霆,说是“总有一天要杀死这个乡巴佬”。长孙皇后问他要杀谁,他说是魏征。讵料长孙皇后竟向他道贺,说魏征敢忠言直谏,是因为陛下乃英明君主。唐太宗听后这才消了气。范文澜先生指出,李世民出身贵族,性格雄豪,在战场上是奋勇无前的猛将,自难忍受魏征不顾情面的犯颜直谏,但是他同时又深怕亡国,魏征看准了这一点,往往引隋亡的教训作例说事,使他忍气纳谏。643年,魏征病死,唐太宗竟悲痛至嚎啕大哭,为失去魏征这位敢于直言相谏的耿耿忠臣而痛心不已。[97]后来,他总结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98]

其二,知人善任,在选官用人方面建立起了为后世称道的制度。人谓“唐太宗能知人,又能用人,是历史上少见的明君”。[99]他的知人善任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是选人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他和魏征讨论如何选人用人时指出,为事择官不可粗率,用一好人,别的好人都来了;用一坏人,别的坏人也会跟着进来。魏征表示赞同,并指出:天下未定,主要是用人的才干,往往顾不得德行;今天下已定,那就必须才德兼备,方可任用。二是完善科举制度,以制度保证任用得当。科举为隋所创,唐初大体因袭隋制。贞观定制,士主要来源于国子学、太学的生徒和从州县来的乡贡。当时国子学十分兴盛,太宗还常亲赴国子监听讲。这大大促进了它的兴旺发达,不仅各地生徒纷纷前来,而且还有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来的留学生,人数多时曾达8000有余。乡贡先自学有成,经层层筛选,最后经吏部考试,凡及格者称为“及第”,可被任命为官。这样选士,自然较好地规避了用人唯亲的陋习,使才智出众者得以步入仕途。科举制的完善,有效地消弭了长期以来中下层民众对国家用人取才之道的偏向所产生的怨言,为他们步入仕途消除了人为障碍,既缓解了社会矛盾,又得以大批拔擢贤能之士为国效劳。由于唐太宗能够知人善任,在贞观年间,他的周围聚集了一大批阅历丰富、擅长实干的优秀人才,其中包括魏征、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温彦博、王珪、虞世南、刘洎、褚遂良、马周、戴胄等青史留名的干才。

其三,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取得了史无前例的以兴盛的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繁荣局面。贞观年间,厉行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规定的均田法与租庸调法。均田法规定:男丁18岁以上给田1顷(相当于100亩),其中十分之二为世业田即永业田,十分之八为口分田。老男、残疾人给40亩。寡妻、寡妾给30亩。如是户主,加给20亩。受田人身死,世业田由继承人接受,口分田归官另行分配。租庸调法规定:租,每丁每年纳粟2石或稻3石。庸,每丁每年服役20日,闰月加2日;如不服役,可以每日纳庸绢3尺或布3.75尺替代。调,随方土所产分别征调:蚕乡每丁每年纳绢2匹,绫、各2丈,绵3两;非蚕乡纳布2.5丈,麻3斤。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曾同时下令规定:男女自初生以上称为“黄”,4岁以上称为“小”;男丁16岁以上为“中男”,21岁以上为“成丁”;60岁为“老”。因此,其时及随后的贞观年间,租庸调法比人称宽减的隋初更轻、更合理。这使得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提高,对农业生产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均田法与租庸调法的实施,唐太宗十分关心,常常亲自过问。例如,贞观元年(627年)他刚即位,就和朝官们商议让地少人多的“狭乡”民户自由迁徙到地多人少的“宽乡”去。贞观十八年(644年),他还亲赴灵口(陕西临潼县)巡视,了解到每丁受田数仅为30亩时,便令地方官查明情况,让受田少于30亩者迁移到“宽乡”去。这当然受到热烈欢迎,更好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其四,审慎立法,宽简用法,以强大的法制力量保证治国理政举措的顺利实施,保障社会的秩序安定,保护经济的蓬勃发展。

唐初曾制定“尽削大业所用烦峻之法”的《武德律》。贞观年间修订《武德律》时,以“旧律仍重”又作了重大修改,“比隋代旧律,减大辟者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100]贞观修律,历时10年,可见审慎之至。沈家本先生曾谓:“唐律从贞观所修为定本……自宋以后,修律莫不奉为臬,此盖承隋氏变革之后而集其成者也……细心推究,方知唐律之轻重得其中也。”[101]

立法虽然审慎,但是如果施法(司法与执法)仍旧严苛,立法的效果势必大减,甚至化为乌有。隋文帝时的《开皇律》史称宽减,但他在仁寿年间却常一反初衷,立法毁法,不时地导致《开皇律》虽有若无。隋炀帝继位,所修《大业律》比《开皇律》还要宽简,但他本人就视法为无物,法外用刑成了常事,甚至随意地“更立严刑,敕天下窃盗已上,罪无轻重,不待闻奏,皆斩”。[102]终于导致百姓怨嗟,天下土崩。贞观君臣在审慎立法之后,坚持宽简用法,取得了很好的法制效果。其具体措施主要见诸:从死刑的判决到推勘、复核,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求严格审慎地施法;改“三复奏”(即死刑执行前应三次请示皇帝本人)为“五复奏”(即决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等。史书记载,贞观四年(630年)“断死刑天下二十九人,几致刑措”。[103]为了达到宽简用法的要求,贞观君臣还大力整饬吏治,严格考核官吏。唐太宗甚至把各州都督、刺史之姓名书之于屏风之上,以供随时观察,若有劣迹,即予惩办,以保证法律的良好施行。

上述贞观年间君臣们“安人宁国”的治国理政举措,予士人以仕进之途,予臣下以直谏之便,予农民以桑麻之利,予社会以法制保障,在在均显然地符合于“先予后取”“多予少取”之反熵要求。而其“清静无为”在不扰民的同时,还以强有力的法制予以保障。这些,都大体符合《黄帝四经》所表述的黄帝思想的基本要求。因此,认定“贞观之治”为“反熵之治”,是黄帝思想在唐初的又一实践,也应不成问题。

历史的长河,在隋、唐之后仍然源源汩汩、曲折迂回地奔流向前。由于人类还处于其历史发展的童年时代,对“反熵治国”的重要性以及有关具体举措的认识、把握还只是初步的,还带有相当大的偶然性,诸如“文景之治”“开皇之治”“贞观之治”那样的辉煌业绩,犹如夜幕上稀有的几颗明星,暂时还只是五千年中国文明史上罕见的突出例子。但是,黄帝思想尤其是其核心性的反熵治国的理念,作为文化现象,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历朝历代的情况如何复杂,不管有的朝代的统治者如何开历史的倒车,黄帝思想及反熵治国的理念,即使以别的语言符号表达,也还会发生它的巨大作用。这可见诸隋唐之后的一些朝代的初期或个别王朝的初期或者一些朝代的“中兴时期”,实施予民以利、与民休息的政策,从而取得可观的成就。囿于篇幅,本文就不一一详述了。总之,《黄帝四经》中所包含的丰富思想,汉初君臣以及隋初、唐初君臣顺应民众要求而行反熵治国从而取得可观成就的历史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法治建设,还是大有启迪,应予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