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农民工研究:一个生命历程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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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研究目标、研究切入点和方法

(一)研究目标

本书立足于农民工主体、农民工家庭和农村社会的视角,对返乡农民工展开研究。本书通过对返乡农民工打工生活史的追溯式考察,在较为微观的层面将农民工所处的社会情境(经济社会结构、制度、家庭)与其打工史、生活史结合起来分析,在个体生命历程和宏观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框架中建构出社会文化意义上农民工的打工模式,以及他们在城乡之间挣扎、徘徊和适应的过程。通过对作为实践主体的农民工的打工过程的完整理解,重新认识农民工的打工过程所预示的生活机会。

要达到这个目的,关键要回答哪些因素将农民工推离农村,在微观层面农民工怎样进行离乡抉择以及他们外出打工的出发点是什么,在打工过程中生活期望发生了哪些变化,他们是基于怎样的考虑而返乡的,家乡的什么因素吸引他们做出返乡的决定等。

本书基于一种微观视角,区别于以往农民工城市化、无产阶级化的研究和宏观的农民工流动研究,认为农民工流动的基点是小农家庭和农村社会。本研究将采取情境定义的分析,将农民工流动置于农村社会以及小农家庭的情境内,在生命历程的理论框架下,通过对农民工打工生活史、农民工与当代中国小农家庭和农村社会关系的分析,回答打工究竟为农民工提供了什么样的生活机会、社会文化意义上的农民工的打工模式以及农民工是什么样的社会主体等问题。

中国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廉价劳动力,中国的农民工为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一直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工一时又难以完成城市化,大量的劳动力在城乡间穿梭,已经构成了中国发展过程中的路径依赖。这种路径反映在农民工的生活模式中就是农民工的再生产以及打工作为一种生活模式在代与代之间传承。因此,已经返乡的农民工是如何实践的,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前途和命运有什么样的前瞻性意义,都需要从返乡农民工的生命历程中作出回答。

(二)研究切入点

本书将农民工放置在家庭的具体情境下,以家庭角色为基本切入点考察他们的打工过程。当代中国的小农经济和农民工家庭构成了农民工流动的社会情境。农民工首先是小农家庭成员,他们的打工行为、对未来生活的预期都受到家庭的影响。农民工向哪里去的问题、对农民工价值观念的把握、重新理解农民工流动的过程都离不开对农民工与其家庭关系的关注,同时,既作为小农家庭成员又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农民工,他们的流动过程与农村社会和农业制度也有着紧密的联系。

黄宗智(2006a)在分析中国农业时认为,今日中国的小农家庭仍然是恰亚诺夫意义上的经济组织,小农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长期的人口压力导致中国农业的内卷化,当今中国农村低报酬、半就业型种植业长期处在没有发展的增长中。在这种困境下,小农家庭会为了增加家庭收入而结合主业和副业,结合主要劳动力和辅助劳动力的使用。因为人口压力、人均土地制度和非农产业就业机会的增多,当代中国形成了“半工半耕”的过密型制度化农业。

黄宗智(2006a)进一步认为,“半工半耕”的过密型制度化农业在小农家庭中具体表现为,今日中国的农户以城市打工为主获取收入来源,把家庭种植作为非农就业的风险保障。这种同时从事(半就业型)种植业和城市打工的行为,既是农户经济单位的组织性逻辑,也是国家在制度安排上的一种政策性抉择。这种制度的逻辑是人多地少的过密型农业因收入不足而迫使人们外出打工,因为外出存在失业风险又反过来迫使人们依赖家里的小规模口粮地作为保险(黄宗智,2006a)。从中国农村经济的角度来看,如此特点构成农民工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宏观经济背景之一,也是本书中返乡农民工得以生成的宏观社会情境。

在恰亚诺夫的小农理论中,家庭经济首先被剥离了农业的产业特性,并建立在两个基础之上,一是劳动-消费均衡论,二是家庭生命周期与小农农场的经营规模的关系(A.恰亚诺夫,1996:132)。在农业经济学的研究中,家庭生命周期被纳入农户经济模型,被称作“家庭生命周期决定论”。此理论模型主要用于分析农户的家庭生命周期与土地利用模式、农户家庭收入、农业劳动力的投入等方面的经济行为之间的关系。受此启发,在本书的分析中,将小农家庭的消费与生产的均衡理解为小农家庭维持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一般生活水平。当然,这里所谓的一般生活水平,其标准是在具体村庄社区的可比较范围内得出的。

在当前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下,中国的农户仍然是只有少量土地的小农式的家庭成员合作经济组织。因为大量劳动力剩余、农村劳动力的不完全就业(隐性失业和大量闲暇时间的存在)、工业化和劳动力就业市场化条件下农业比较收益低,农民增收困难。因为教育和医疗市场化以及小农家庭进入耐用消费品时代,小农家庭的再生产成本逐渐提高,小农家庭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小农家庭生计日显脆弱。如此情况下,小农经济行为的特点是,尽可能地在追求经济收入最大化过程中保持生存底线并不冒太大风险。

将农民工家庭视为小商品生产者,也是对我们理解农民工颇有助益的一种认识。小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特点是追求生计多样化,运用他们的劳动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竭力增加收入并降低风险,他们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表现出很强的适应能力和灵活性,弹性的劳动力使用和家庭的文化价值观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两个机制(瑞雪·墨菲,2009:24~26)。

借此,农民工家庭要在家庭消费和家庭收入之间维持最起码的平衡,家庭成员外出打工就可以被理解为小农家庭追求生计多样化的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逻辑是,为了达到在村庄内的一般生活水平和在村庄社会中基于公平主义心态体面地“过日子”,农民工家庭要在保持家庭团结的基础上同时又不会冒太大的风险,农民工家庭成员外出打工就不是经济人意义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行为,而是以家庭为本位的体面地生存的生活过程。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从家庭生命周期的角度理解“半工半耕”的当代中国小农家庭。黄宗智对于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的过密型农业的阐述是在较为宏观的理论意义上对当今中国农户经济行为的一种描述。而在具体的农户家庭中,小农家庭“半工半耕”的经济行为与家庭生命周期和家庭内部的代际分工、性别分工联系在一起。小农家庭通过在农业生产和输出劳动力获得非农业收入之间较为合理地使用家庭劳动力,以使家庭劳动力的使用结构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这样,宏观静态描述意义上的“半工半耕”的中国农业,在小农家庭内部就表现为随着家庭生命周期变化而变化的动态代际分工和性别分工,即如贺雪峰(2009)所认为的,农户家庭的经济收入由两部分构成:在联合家庭或者主干家庭中,是青壮年人在外务工的收入和中老年人从事农业经营的收入;而在核心家庭中,则是男性劳动力在外务工而女性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并照顾家庭。

因此,小农家庭成员的团结、对家庭的忠诚、代际互助就显得非常重要。农民家庭之所以会成为代际合作组织,是以当代中国农村仍然根深蒂固的家本位代际责任伦理为基础的。在这种责任伦理的支持下,年迈的父母为儿女提供结婚的资费,并在婚后为其照顾年幼的孩子,使得农民工的简单劳动力再生产和家庭再生产的完成在地理分割的条件下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外出打工不可能摆脱与农村家庭的联系,个体农民工的生命历程就和家庭的生命周期紧密结合在一起。由此,家庭劳动力在非农就业和农业生产之间的代际分工和性别分工得以实现,农户家庭才可以在一定的生命周期内保持多种经济收入来源,在家庭再生产的过程中实现代际分工的转换和夫妻之间的性别分工,以维持家庭的体面生活。可以说农村的家既是农民工打工的动力也是他们打工的条件。

(三)研究方法

如果将农民工的打工过程看作一个主体实践的过程,非常有必要在方法论意义上引入实践社会学,重视研究对象的立场和视野与经验事实本身的重要性,关注普通行动者日常生活与行为的历史与社会现实意涵,重视普通行动者的自主能动性和行为策略(符平、江立华,2007)。在方法论层面,实践社会学将农民工流动的社会事实,看作一个在具体的时空情境下的动态过程,即作为主体的农民工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而不是由社会所规制的一个既定的方向和目标。

在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提供的方法论意义上,社会学对行为考察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一些人没有选择一种行为,将个人行动与行动所处的情境联系起来分析。本书关注的是作为行动者的农民工,他们的行动选择体系所构成的客观性的行动事实。作为个案研究,本书所追问的是备受期待的农民工通过打工走向城市化和完成无产阶级化的行为为什么没有发生,即在社会行动过程与结构的关系中认识农民工打工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实践主体与情境互动的过程,基于布迪厄意义上实践的紧迫性和实践的总体性特征,会发生一些基于“惯习”的生产与再生产基础上产生的实践增量。作为行动者的农民工,实际上总是在不断地反思、调整自己的行动规划,行动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并不一定总是能够让行动者预期到,也并不一定总是符合他们的初衷,更不一定总是正面的、符合社会期望的后果(黄平,1997:301~302)。因此,农民工在打工过程中的打工动机、价值目标和生活预期都会发生改变,从而对其生命轨迹产生影响。这一点在生活经验不足的年轻打工者身上有鲜明的表现。

反过来,关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从个体行动者的角度出发,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日常生活是一个完全自主的领域。社会的结构性特征和制度设置是实践主体的行动背景,作为主体实践者的农民工受到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影响。中国社会正处在剧烈的社会转型过程中,这些结构性的制度设置也处在不断的流变过程中。通过农民工的打工生活史,我们实际上可以看到制度变迁、社会转型与作为实践主体的农民工的互动,突破一般意义上个体与社会的二维框架。虽然每个农民工的具体生活处境不同,但是他们都处在相同的社会情境下,因此千差万别的个体农民工也会表现出理想类型意义上的共通性,这些共通性正是社会历史力量在农民工的打工生活中留下的印记。

个人生活史带有社会世界的印记,剧烈变迁的时代尤其如此。生活史不仅记录了丰富的个人经验、意识形态与主体性,同时也记录了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农民工“打工—返乡”的流动过程是个体行动者的实践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历史力量对个体生命历程的规制。作为农民工主体所建构的历史,他们对自身打工历史的回忆,是建立在一定价值观下的主体建构。本书从农民工对打工生活的回忆中,把握他们对打工的主观经验感受,勾勒出农民工“打工—返乡”的生命轨迹,以期发现那些行为背后所隐藏的文化价值观,从而对农民工流动做出新的理解。

本研究中将生活史和生活事件作为半结构式访谈的框架,以便重建返乡农民工曾经经历的日子。受制于访谈环境、访谈对象的合作态度、访谈对象对调查的理解、访谈对象的表达能力,访谈者能够获得的研究对象的生活史是不完整的。但因为是半结构式的访谈,每个受访者都被问到了几乎相同的问题,一个个看似不同的生活史,在特定的社会文化模式和结构中可以相互补充,从而有利于建构理想类型,也利于在一定的结构下重构返乡农民工的生命历程。

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一个人回忆自己的过去,也同样如此。回忆过去是一个主观创造的过程,人们通常会参照当下的生活状态对过去进行合理化的解释,其中有刻意的遗忘,有被社会历史力量扭曲的表象,也有被彰显的个性特征。然而,口述的记忆并不是对过去的挖掘,也不是去努力发现“真实”,而是对过去的一种选择性、反思性的创造。农民工对其生活经历的叙述和追溯与“真实”的经验是不同的,而是主体实践与社会制约相结合的表达性经验。农民工讲述的打工生活史,当然不是对过去的“原样”描述,他们是在“事后”讲述的,当下也参与了其中,其生活史已经被赋予了某种特定意义,或者说这些个人故事本身就是在表达某种社会文化意义、折射社会历史性力量的过程中被讲述的。因此,本书所要做的是:企图发现受访者是如何解释,在什么样的社会情境下解释的,为什么要这样解释,他们的解释和表达隐藏着什么样的文化价值观。

这种对过去的回忆,有助于理解当下,并和通向未来的道路联系起来,将过去、现在和未来编织成一个有意义的整体(杰华,2006:20~25)。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重新看待农民工问题的历史与现实,重新认识打工经历对于农民工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样的生活机会,并前瞻农民工将继续创造的历史以及他们代表的农村未来。本研究主要通过半结构式的访谈了解受访者的生活史,访谈者提问题的出发点、社会背景和价值观等必然会对受访者的回忆产生影响,因此,访谈者也参与了受访者对过去生活的重构,而本书所呈现出的文本则是对这种重构的再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