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自信: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拒腐防变的理论与实践

一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强调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拒腐防变根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在党的十八大闭幕的第二天,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就向全党全国人民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他在当天发表的《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和《在中央军委常务会议上的讲话》三篇重要讲话中,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专门论述。他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必须下大气力解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允许党内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习近平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从立规矩、讲规矩开始。2012年11月16日,他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中明确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12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进一步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中央八项规定就是很重要的规矩。同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他明确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

2015年1月,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出版发行,中纪委机关和中宣部联合发出学习通知。通知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同学习这本重要论著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深化改革,切实巩固和积极拓展已经取得的成果,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论述,集中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讲话中。一是关于中央纪委工作和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包括:2013年1月22日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2013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的讲话》,2013年9月26日、2014年1月23日、6月26日、10月1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分别审议和听取中央巡视组2013年上半年、2013年下半年、2014年首轮、2014年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二是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包括:2013年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20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9月23日至25日《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5月9日《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12月9日、2014年8月27日分别在京听取河北省委、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军队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也发表多次重要讲话。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上以及2013年4月1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6月30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重要讲话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作了许多重要论述。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这本书,正是从这些大量的、有着丰富思想内容的重要讲话中选编而成的。全书从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10月23日的42篇讲话、文章、批示中选编了8万字、216段重要论述,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同志强调,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严惩腐败分子是党心民心所向,要把反腐败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上来认识,要有强烈的危机感和使命感。第二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从巡视情况看,印证了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从严治党任务紧迫,不可有丝毫懈怠。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第三部分,“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从严治党要靠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最核心的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第四部分,“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同志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第五部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解决“四风”问题没有休止符,一直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第六部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第七部分,“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习近平同志指出,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进行,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无论是谁,都在巡视监督的范围之内。巡视组要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苍蝇”,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第八部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第九部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习近平同志指出,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32]

习近平同志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系统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充分表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目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的清醒认识,充分表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力反腐的坚强决心,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高超的领导智慧和工作方法。这些重要论述,充分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独创性思想观点。他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举措,就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加强巡视工作等,提出许多新的要求,论述精辟,思想深刻,理论性强,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最新发展。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我们正在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

二 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从严管党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习近平同志就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全党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改革发展提供强大正能量。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聚焦、聚神、聚力抓“四风”问题,从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分两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集中整治“四风”到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从整治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到整治“会所歪风”;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到禁办奢华晚会……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

(一)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1)调研:不贴标语,不铺地毯,不迎送,不宴请。(2)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3)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4)出访:一般不安排华侨华人等到机场迎送。(5)警卫:减少交通管理,一般不封路、不清场闭馆。(6)新闻:出席活动依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7)文稿:个人一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8)勤俭:严格执行住房、车辆、设备等待遇规定。

201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具体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例如“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等。这些规定有三大特点:第一,这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中央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一般干部提出的要求;第二,这是针对过去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因而针对性实用性强;第三,这些规定内容非常具体,不是“原则性”规定,而是具体的“刚性”规定,没有灵活掌握的余地,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反映了党中央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战略思维。“积跬步而至千里,积涓流而至江海。”以细微处见功夫,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作风是党性在工作作风上的生动体现。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33]“八项规定”公布后,在全党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热烈拥护。特别是习近平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以身垂范,带头贯彻执行,给全党作出了榜样。

(二)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从2013年6月开始,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战略性举措。这次教育活动是依靠群众开门整风的活动,其重大意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持续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奠定良好基础。

1.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和主要做法

从2013年6月到2014年10月,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深入学习、查摆问题、整改建制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水平。通过学习树立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路线的基本理论,包括人民群众是人类历史发展根本动力的理论,党的工作必须依靠群众的理论,党的工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理论,党的工作必须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理论等。通过学习,增强依靠群众进行开门整风的自觉性。防止学习不深,领会不到位,依靠群众不自觉。第二阶段:聚焦“四风”,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问题。这就抓住了当前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和重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贯彻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就是对照党章和党中央的要求找差距,查找不作为、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正衣冠”就是对照时代潮流、社会需求、国家大局,查找自己的缺点和问题,振奋精神,勇于担当。“洗洗澡”,就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触及深处痛处,使思想灵魂得到净化和升华。“治治病”就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不能讳疾忌医,解决不屑治、不想治、不敢治、不让治的问题。要达到挖掉病根、治而愈之的目的。要采取多种方法,包括座谈会、谈心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找准,对问题的成因认识深透。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建章立制。这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是检验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成功与否的标志。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要逐个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革的有效措施,敢于硬碰硬,敢于攻坚克难,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整改,要做出整改规划,具体条件易于近期解决的应立即解决,以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信任度,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逐步进行解决。整改规划要向群众公布,取得群众的认可,接受群众的监督。

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中央和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建立联系点,全程指导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为面上活动树立了标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力指导和推动了活动的健康开展。二是坚持开门搞活动。真正敞开大门,请群众帮助找准找实问题,整改措施、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反馈,避免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自始至终着力解决问题,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问题整改交出答卷,回应群众期盼,赢得群众信任。四是强化外力推动。各级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保证活动不走过场,加强宣传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34]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成果

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高度重视、踊跃参与,广大人民群众热烈响应、热情支持,整个活动进展有序、扎实深入,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重大成果。

一是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通过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上补了“钙”,进一步认识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进了同群众的感情,拉近了同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同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的自觉性;进一步掌握了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看到了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差距,增强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自己找回了群众观点,站正了群众立场,强化了宗旨意识。许多党员、干部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感到以往热衷于装门面出政绩,做一点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上级不知道,心里“小九九”打得多,把自己看重了,把群众看轻了。广大人民群众感到领导见得勤了,办事不卡壳了,政策能落地了,能掏心窝子的党员、干部多了。

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次活动以解决问题开局亮相、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对“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从上到下、各个领域都压缩了会议、精简了文件,减少了评比达标、迎来送往活动,全面清理了超标超配公车、超标办公用房、多占住房,普遍压缩了“三公”经费、停建了楼堂馆所,狠刹了公款送月饼、贺卡、节礼和年货等行为,坚决整治了“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坚决整治了“裸官”、“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广泛查处了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高高在上、挥霍浪费、脱离群众现象明显扭转,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不少党员、干部表示,反“四风”治好了自己的“亚健康”,把自己从不胜其烦的应酬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考虑工作、服务群众了。一些同志表示,这次活动教育了干部,也保护和挽救了一批干部。

三是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自我剖析触及了痛处。上下级之间不顾忌身份、不隐瞒观点,提意见开诚布公。领导班子成员脱去“隐身衣”,捅破“窗户纸”,相互批评不留情面。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敢于揭短亮丑、真刀真枪、见筋见骨,点准了穴位,戳到了麻骨,开出了辣味,起到了脸红心跳、出汗排毒、治病救人、加油鼓劲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反映,自己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不少同志说,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每一次修改都是一次对标、一次醒悟。许多年轻党员、干部感慨,这次真是补了课,明白了党内政治生活是什么样、该怎么过。

四是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这次活动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中央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扎紧了制度笼子,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意识显著增强,越界犯规行为减少。不少领导干部说,过去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四风”问题不敢小视了,一人说了就算、一拍脑袋就定、一拍胸脯就办,不大行得通了,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事都敢做受到节制了,头脑中在这几方面的“紧箍咒”自觉勒紧了。

五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根本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次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导向,改作风改到群众心坎上。一大批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切实解决。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大为减少。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得到初步整顿,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从一系列部署要求中感受到了严肃,从敢于啃硬骨头、破老大难的行动中体会到了认真,从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中看到了希望,在全党全社会弘扬了正气。

2013年,在这次活动启动时,党中央向全党承诺,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在全党共同努力下,这个承诺已经兑现。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这次活动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进一步树立,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对此,群众充分认同,党内外积极评价。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关于这次活动的一系列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这次活动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其重大意义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出来。[35]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主要经验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是在总结运用党内历次集中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的。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新的认识、积累了新的经验。

一是必须突出重点、聚焦问题。“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党中央在谋划这次活动时认为,这次活动的重点是促使全党更好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而当前影响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害是作风问题,必须突出改进作风这个主题。而作风又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聚焦,我们就聚焦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以反“四风”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不搞面面俱到,打到了七寸。我们抓住要害、集中发力、持续用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出现的“四风”种种变异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现象,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查处力度。实践证明,有的放矢事易成,无的放矢事难成,集中教育活动要取得实效,必须找准靶子、点中穴位。

二是必须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中央怎么做,上层怎么做,领导干部怎么做,全党都在看。首先从中央做起,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作表率,是这次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党内高层作风问题的制度,中央政治局带头围绕落实八项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建立联系点并全程指导,深入联系点真诚谈心,对工作进行具体帮助。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以向我看齐的姿态听意见、摆问题、管自身、抓督查,发挥示范作用。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拿自己开刀,解决问题才能势如破竹,改进工作才能立竿见影。

三是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集中教育活动需要提高认识,更需要付诸行动,以新的思想认识推动实践,又以新的实践深化思想认识。这次活动强调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做到教育和实践两手抓、两结合,边学边查边改。我们不断加强理论武装,促进思想认识提高和党性增强,为解决实际问题增添了精神动力、破除了思想障碍。我们深入进行查摆剖析和落实整改措施,为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性提供了现实教材和真切感悟。实践证明,集中教育活动只有坚持知行合一,不断让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让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才能抓得实、做得深、走得远。

四是必须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我们一开始就强调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全程贯彻整风精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坚决防止搞形式、放空炮、走过场。我们坚持严的标准、采取严的举措,重要节点一环紧扣一环抓。对存在的问题明察暗访,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违纪案件。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提出具体标准,要求必须见人见物见思想,有深度、像自己。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防止批评和自我批评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对整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中央和地方各级督导组敢于“唱黑脸”“当包公”,紧紧围绕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工作严督实导、持续用劲。实践证明,只有严要求、动真格,真实抓、抓真实,才能真正达到预期目的。

五是必须层层压紧、上下互动。集中教育活动要搞好,必须批批接续、层层压紧、环环相扣。上面的问题需要下面配合解决的就上题下答,下面的问题根子在上面的就下题上答,需要地方和地方、地方和部门、部门和部门联合会诊的就同题共答,前后照应、左右衔接,使查摆和解决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积小胜为大胜。

六是必须相信群众、敞开大门。“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这次活动在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同时,注重强化外力推动,坚持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诚恳请群众评判。我们加强舆论监督,注重对比宣传,既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又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实践证明,集中教育活动必须打开大门、依靠群众,让群众来监督和评判,才能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在充分肯定这次活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这次活动,全党改进作风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取得的成果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作风有所好转,“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有些问题的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破解,上下联动解决问题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有的地方基层基础薄弱的情况还没有改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畅、能力不强,贯彻群众路线到不了末端。有的干部留恋过去那种“一张报纸一包烟,优哉游哉过一天”的日子,希望教育实践活动只是一阵风,风头过了就可以我行我素了。如此等等。

现在,广大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最盼望的是形成常态化、常抓不懈、保持长效。因此,我们要说,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36]

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是不能松劲,必须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和传染性。解决“四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

(三)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遵守“三严三实”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他所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正是领导干部必须躬身践行的作风新要求和勤廉新标准。同年3月31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指出,“三严三实”要求是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通知》明确指出,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穿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强调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要坚持思想上严起来、整改上严起来、正风肃纪上严起来,既立足当前,从自身改起、从现在改起、从具体事改起,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持之以恒抓好执行,推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长效化。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方案》明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从2015年4月底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开展,各级同步进行。《方案》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方案》强调,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等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方案》提出,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结合专题教育动员部署工作,县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内设机构党组织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要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2015年4月21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突出教育主题,强化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注重讲究实效,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刘云山说,“三严三实”体现着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开展专题教育,目的是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2015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中,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聚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该通知强调,要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充分认识严肃查处这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彻底肃清其恶劣影响,对于严肃党纲党纪、净化党的队伍的重要意义,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7月31日,省区市和部分部门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认真查找解决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向深入。刘云山说,典型是最直接、最直观的教材,注重运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经验,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鲜明特点。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刘云山强调,评价专题教育成效,关键看不严不实问题查出了多少、解决了没有。要强化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问题查清楚、摆具体,不能大而化之。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继续向“四风”问题开刀,向不严不实问题叫板,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要抓好专项整治。刘云山指出,开展专题教育,目的是推动领导干部树立严和实的作风,更好地促进事业发展。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用专题教育的成效来推动事业全面进步,用事业发展的成果来衡量专题教育的成效。

三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37]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38]2013年4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39]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过去一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他强调: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好好抓一抓国际追逃工作,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40]2014年6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说:“要有忧患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有贪必反,有腐必惩!”[41]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42]习近平同志的讲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出重拳,施重典,用利器,大有“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的气概和勇气,给全党和全国人民以巨大鼓舞和坚强信心。

(二)制定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2013年,中共中央制定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新部署,目标是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要严肃查办五类腐败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规划》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划》提出,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一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三是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规划》对于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进一步作出新的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目的,就是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职责划分不清、任务过多过杂的情况,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规划》指出,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例如“整治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并建立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惩治腐败取得实效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从坚决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到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狠抓惩治“四风”问题;从努力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到巡视利剑高悬、形成持续震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这里以2014年为例,说明惩治腐败取得令人鼓舞的实效。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办腐败案件。中央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案子。2014年查处的案件数量创了历史新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大老虎案件,从公开披露的名单看,共立案查处省军级干部50多人,是2013年的3倍多。特别要指出的是其中包括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四名副国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这是改革开放30多年查处省部级及以上干部,力度最大,数量最多的一年,前所未有,体现了以习近平为代表的这一代共产党人怀着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深沉的使命忧虑感以及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要成果,得到了全党和十三亿人民的由衷支持和拥护。2014年反腐败的成效和这一代共产党人的历史功勋,必将载入史册。

——强化对“四风”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中央纪委坚决贯彻总书记指示,2014年继续聚焦“四风”,加强执纪监督,具体地坚持一个结点一个结点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一方面巩固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专项整治成果;另一方面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抓住一件件实事不断推进,集小胜为大胜。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刹住了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比如吃喝风。多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发了几十个文件,但就是管不住一张嘴,这次解决了。2014年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万多起,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其中有相当部分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并在媒体公开,起到了震慑作用。

——加强巡视工作,创新方法。中央要求巡视工作狠抓四个“着力”,就是着力抓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着力抓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抓“四风”问题,着力抓选人用人问题。集中精力来主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并且增加巡视组的数量和巡视频率,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巡视。据了解,中央纪委查处的省部级干部案件,其中相当部分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的线索,有些线索是常规的检查很难发现的。2014年的巡视还有一个重要创新,就是探索开展了专项巡视,针对某个省区市某个部门或者单位的突出问题,针对反映某个干部的问题随机查处。这种方法机动灵活,有很强的针对性,发现问题的命中率比较高。习近平同志指出,事实证明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有效管用的制度,是一把反腐利剑。

——深化派出机构改革,做到全覆盖。中央决定将首次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中枢,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等七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设立派出机构。与巡视制度专注打虎不同的是,派驻制度专注的是防患于未然,这是与中央纪委反腐体制改革互为补充的制度设计,最终指向的是标本兼治。

——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2014年中央有关部门对6万多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报告情况进行抽样核实,其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一些人因此被取消提拔资格,有的还受到处理。另外副处以上的裸官也得到严肃清理,截至2014年12月,全国已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200多名。通过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纪,纪律的刚性约束力明显强化。

2014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坚决拥护和高度评价。据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的入户调查,88.4%的群众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

四 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他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13年1月,习近平同志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43]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是要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在党旗下宣过誓的共产党员,时刻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坚持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查问题、找差距、明方向,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对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权利和领导干部基本条件要了然于胸,并作为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铁的纪律,首要是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就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严明党的纪律,还必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在全党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必须报告的事项和程序,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抓好组织纪律,强化管理是关键。党组织功能的实现、作用的发挥要靠有效管理。党的各级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开展批评,努力在全党形成敢于批评、善于批评的氛围,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的纪律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我们党始终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需要不断完善各项纪律规范,关键在于制定的纪律能够得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提高纪律执行力的重要性。他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些党建专家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的党纪”。《条例》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了。《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的要求之中。有的专家说:“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条例》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新修订的《条例》,强化了“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6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侵犯党员权利、违反组织工作原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还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

五 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

我们党十分重视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对巡视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巡视工作在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他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包括: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权宜之计,要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巡视工作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重点,当好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苍蝇”;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要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的创新,形成更大震慑力。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明确了巡视工作的职责定位,指出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要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就是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巡视工作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探索建立组长库的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建立组长库的办法,巡视组组长作为“钦差大臣”,也不是“铁帽子”,组长库人选有刚离开工作岗位的,也有现职的,一次一授权,谁参加巡视不固定,巡视什么地区和单位也不固定。二是巩固和深化专项巡视。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开展专项巡视试点的探索,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派出“侦察兵”,哪里反映声音大、问题多,就派到哪里去侦察,就像公安系统的110、路面巡警制度,要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三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的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率先改进巡视工作,发挥了示范作用,下一步要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省区市党委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巡视方针,深化聚焦转型,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上下联动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四是加强“回头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过的31个省区市,不是一巡视了就完事,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让心存侥幸的人感到震慑常在。通过“回头看”,一方面切实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另一方面对新的问题线索深入了解,可以形成更大威慑力。要带着问题去,盯着线索查,使有问题的人无处藏身。[44]

2013年6月,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巡视工作2013~2017年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今后五年巡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牢牢抓住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这个重点,切实完成好发现和反映问题这个主要任务。

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稿)。《条例》修订稿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收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注重解决巡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定位,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深化巡视监督内容,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对于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更好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六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全面从严治党,包括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作过许多重要论述。他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45]

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腐败案件的存在,除了有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这一重要原因外,还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习近平同志强调,一定要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46]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要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防止权力滥用。三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严格约束,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四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习近平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中,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指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系统性强,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要系统完备、衔接配套,立治有体、施治有序,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做到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法规制度在务实管用。要责任明确、奖惩严明,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习近平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习近平指出,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七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

在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只有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二者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才能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同时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点亮心中的明灯,筑牢思想防线。

坚定理想信念,守住共产党人拒腐防变的政治生命线。习近平同志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全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入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47]2013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一次讲话中指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48]同年6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49]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不仅要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而且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但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习近平同志强调,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要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他指出:“我们要坚持从教育抓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他提出“三个抓好”,即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50]

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要求,正是领导干部必须躬身践行的作风新要求和勤廉新标准。[51]同年5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指出:廉洁自律,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论语》中就说,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古人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52]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基础。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战略部署,对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2013年,中共中央发布《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该规划提出的重点培训内容包括: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培训,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着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积极开展各种知识教育。为贯彻落实该规划,中央各部门和各地方根据反腐倡廉建设需要,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与此同时,各部门和各地区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学习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性知识和党的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1] 黄炎培:《八十年来:黄炎培自述》,文汇出版社,2000,第204~20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69页。

[3]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第1030、1053页。

[4] 《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208~209页。

[5] 《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第293~294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79页。

[7]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第14页。

[8] 《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第18页。

[9]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第6~8页。

[10] 《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第8页。

[1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第14~15页。

[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第6页。

[13]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5页。

[14]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6~7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697页。

[16] 〔苏〕莉·沙图诺夫斯卡娅:《克里姆林宫内幕》,华夏出版社,1989。

[17] 〔俄〕鲍·叶利钦:《我的自述》,东方出版社,1992,第129、133~134页。

[18] 〔俄〕鲍·叶利钦:《我的自述》,东方出版社,1992,第130页。

[19] 〔法〕罗曼·罗兰:《莫斯科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0] 〔苏〕斯维特兰娜·阿利卢耶娃:《致友人的二十封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第230~238页。

[21] 徐葵:《勃列日涅夫年代:苏联走向衰亡的关键性转折时期》,《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1期。

[22]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54~155页。

[23]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68页。

[24]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76页。

[25]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189页。

[26]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322页。

[27]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第336页。

[28]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78页。

[29]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第179~180页。

[30] 《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6,第33页。

[31] 《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第14、35页。

[32] 中央文献研究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人民日报》2015年1月26日。

[33] 习近平:《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44页。

[34]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月21日。

[35]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36]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37] 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93页。

[38]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93~94页。

[39]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96页。

[40]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97~98页。

[41]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99~100页。

[42] 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02~103页。

[43] 习近平:《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30页。

[44] 陈理:《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文献》2015年第1期。

[45]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第92页。

[46]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第135~136页。

[47]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37页。

[48] 习近平:《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39页。

[49]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42页。

[50]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39~141页。

[51] 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3月10日。

[52] 习近平:《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第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