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方法及研究过程
本书是对南疆农村汉族居民迁移、居住、生产、生活以及与当地维吾尔族关系的描述性研究,研究基础除了数量不多的相关研究成果、人口普查数据,以及各类志书和档案记录等文本资料外,主要依靠田野调查,采用定性调查的方法,通过访谈和观察,获得第一手资料。
没有选择问卷调查的原因,一是南疆农村汉族居民异质性较强。汉族居民分散于各县乡村,定居与流动均有,聚居与混居并存,迁移时间不一,生计方式有别,异质性较强,使问卷调查的结果很难推及总体或具有代表性。二是抽样困难。汉族居民数量不多,但混居(散居)者分布范围广,难以抽样;聚居一村的居民情况又有一定相似性,难以把握问卷的信度和效度。笔者认同如下观点:“如果我们研究的现象存在于小总体之内,而且并不需要随机抽样,那么我们运用参与观察、社区考察、定性访谈等研究方法,不但效果要远远好于问卷调查,而且可以做出更深度的解释。”[28]
笔者从小在南疆生长,对于南疆汉族居民的生活及维汉关系有许多切身的感受。1990年10月至1991年8月,笔者曾在阿克苏市伊干其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对汉族农民的计划生育工作有初步的了解和体会,此后20多年中,曾多次去南疆农村调研。在本书中所用到的相关调查资料,主要有:1991年阿克苏市伊干其乡调查、2000年喀什市瓦甫农场调查、2000年和2001年两次在拜城县米吉克乡索克索克力村(十二大队)调查、2001年阿克苏市托普鲁克乡木日开旦木村(六大队)调查、2001年拜城县大桥乡八大队调查、2005年库车县比西巴格乡格达库勒村调查[29],2005年库尔勒市托布力其克乡托布力其克新村(汉族村)、且末县阿克提坎墩乡调查,等等。2007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后,笔者又数次去南疆调查,尤其是2010年1月在阿克苏、喀什、和田三个地区11个县11个乡的12个村对汉族居民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查。
潘绥铭教授对于定性调查的观点是笔者在计划并实施调查中所尽力想学习和仿效的。他认为,定性调查有三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方法:求同法、求异法、求全法。他所推荐的求异法,“就是要发现我们所不知道的或者想当然的某个现象的现实状况,其内部差异性与多样性,或者努力去发现同一个特征、现象在不同调查单位中的不同存在形式”。“因此,调查了多少个人毫无意义,唯一的价值在于最终发现了多少种不同的情况。它们之间的差异越多越好,越大越好。到没有新的信息出现的时候,调查就终止了。”这种“最大差异的信息饱和”方法,要求选择“信息最丰富”的调查对象,以获得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所有潜在信息。[30]
笔者在2010年调查地点及调查对象的选择上,就尽可能采用“最大差异的信息饱和”方法,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了更丰富的资料。调查点主要是根据相关文本资料介绍、以往相关调查、当地干部推荐等几种形式选择,以点的差异性为首要选择标准。其差异性体现在:不同的经济生产方式或种植业方式,如棉花(沙雅县塔里木乡)、水稻(温宿县托乎拉乡)、园艺(叶城县园艺场)、蔬菜(和田市古江巴格乡)等;汉族农民相对于维吾尔族农民不同的居住形式,如聚居(如泽普县赛力新村)、混居(如库车县莫玛铁热克村)、散居(如和田市古江巴格乡七大队);不同的体制,如村、农场(叶城县园艺场)、农场改为村落(洛浦县伊斯勒格墩村);距离城镇远近不同,邻近城镇的(和田市古江巴格乡、温宿县托乎拉乡菜队等)、乡镇边的(巴楚县阿克萨克马热勒乡巴扎村)、偏远的(沙雅县塔里木乡苍塔木村);不同的建村时间,有60年代建的(策勒县策勒乡托万托格拉克村)、70年代建的(巴楚县英也尔村)、90年代建的(温宿县托乎拉乡菜队)等。
主要调查点的基本情况(2010年1月调查)
续表
调查对象主要为南疆农村的汉族居民,有固定人口、流动人口,有农民、经商者、医生、打工者等。尤其重视来当地时间较长的老人,他们对信息的掌握更加全面。同时也通过对邻近汉族居民居住的维吾尔族居民的调查,了解他们与汉族人的交往和对维汉关系的看法。对于维吾尔族农民的调查,是由有经验的维吾尔族调研人员用维吾尔语进行的,尽量保持调查时轻松的氛围,当然也难免出现被调查人附和调查员而修饰自己的话语。由于调查时主要去的是汉族聚居村落,维吾尔族村民很少,因此访谈的量较少,但也反映了与汉族村民关系较密切的维汉混居村以及汉族聚居村中维吾尔族农民的一些认识。
调查中的汉族居民,并不一定在民族属性上全是汉族,而是相对而言的。在南疆,相对于文化差异大的维吾尔族等本地少数民族,南方来的少数民族基本与汉族同称。如2001年笔者在拜城县大桥乡八大队调查。该村1100多人,137户,村干部介绍说村民全是汉族,谈话中又说到有几个广西来的壮族人,包括介绍情况的村干部自己的妻子就是壮族。该村的壮族居民是20世纪80年代自流来的,一般情况都被视为汉族。2010年1月在泽普县赛力乡赛力新村调查时,村里来自甘肃天祝县的藏族人也被当作汉族看待,其中一位曾经当过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但村里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藏族身份。这些少数民族成员与汉族有着基本相同的文化表征,与汉族人通婚,很自然地被当作汉族,他们一般也认同汉族。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汉”之指向是有差别的,“民族识别之前的‘汉’指向多元融合体,可将之视为华夏一体的华夏之汉;民族识别之后的‘汉’指向单一族群,可将之视为族群之汉”。[31]人的身份是多重的,族群名称的含义经常也是多重的,人们往往只选择当时情境下易表现差异的名称,以此界定两者的界限。在新疆,这种语义上的差别很常见,如经常以“民汉”为少数民族与汉族的替代,但“民”有时是指与汉族宗教信仰差异较大的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时是指与汉族语言差异较大的民族,南方来的少数民族经常被列为“汉”。
本书中提到的“口里”“内地”“关内”,都是新疆人对新疆以外其他省份的概称,反映新疆汉人对新疆边远的认识。
有关调研资料的表述中,凡2010年前后的调查(包括2009年10月、11月,2010年1月、12月的4次调查)资料一般不表述具体调查时间,其他时段的调研资料注明调查时间,以免产生误解。
调研工作由笔者设计并负责实施。参与2010年1月调查的还有几位课题组成员,他们分别是新疆社会科学院的吐尔文江·吐尔逊副研究员、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尼牙孜副研究员、杨富强助理研究员。几位都长期在新疆从事民族学、社会学调查研究工作,有着丰富的实地调查经验。该次调查的收获是本研究成果基础性的资料来源。本书中的部分观点和认识,也是调查过程中课题组成员每晚的讨论给笔者的启发或笔者对他们认识的综合。
本书的写作工作主要由笔者完成,第一章第一节由课题组成员邢剑鸿助理研究员完成,笔者增加了少量的资料并进行了一些修改。杨富强参与了第五章的部分写作工作。
研究过程中,如何在“描述性研究”中更多地加入“阐释性研究”的内容,一直困扰着笔者。本书本身是一个描述性研究,是对汉族居民迁移过程、生产生活情况、社会适应以及与维吾尔族关系的描述,笔者力求在描述的同时进行一些理论阐释,对人口迁移的原因、居住形式的选择、社会生活的适应、族际关系的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