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南部乡村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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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史上南疆的汉族居民

新疆与祖国内地的往来源远流长。近代新疆各地考古资料表明,至少在六七千年以前,新疆地区已有人类活动。在距今两三千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南疆各地,诸如库车、巴楚、且末、于阗、皮山等地都已出现人类祖先活动的遗迹,其石器形制、打刻技术以及共存的陶器色彩、花纹与我国甘肃、内蒙古、宁夏等地相近。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山海经》《吕氏春秋》《穆天子传》《竹书纪年》,都记载着新疆古代与中国内地往来的历史传说。本节所探讨的南疆汉族居民,时间起自新疆始有汉族移民记载的西汉,止于1949年。除了国家政权极度分裂和收缩时期外,无论是国家统一政权,还是地方割据政权,只要势力延至新疆,基本上会出现内地的官吏、士兵、商人等迁移至新疆的情况,其中汉人占到大多数。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汉族居民分布区域的重点各异。两汉时期,中央政府与匈奴人争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曾在新疆的哈密、吐鲁番、库尔勒、阿克苏、喀什等各个经济、军事重镇部署军队,同时还动员内地居民到新疆屯垦。同样唐朝政府为确保丝绸之路南北两道畅通,先后设立安西四镇和安西、北庭都护府,其中南疆是中央政府苦心经营之地。如龟兹(阿克苏库车)是安西节度使驻地,主要屯兵地和屯田地,聚集较多的汉族移民。这种汉民分布格局至清代发生变化。清朝前期,汉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巴里坤、木垒、奇台、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伊犁等东疆、北疆地区。乾嘉时期,除驻防绿营兵丁和部分商人外,南疆汉人数量很少。平定张格尔之乱后,清朝政府仿北疆之例,始在南疆西四城实行屯田。1864年,新疆大乱,各民族相互仇杀,南北疆汉人损失殆尽。1876年,左宗棠西征,驱逐阿古柏,收复新疆。1884年新疆建省后,内地汉人再次大量迁入新疆,东疆和北疆仍是迁入的重点区域。民国时期,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先后统治新疆,但仍旧维持新疆汉族居民北多南少的格局。

一 西汉时期新疆南部的汉族居民

中原汉人与西域的交往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但在汉武帝之前,匈奴雄踞西北,阻绝内地与西域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张骞通西域以及汉朝对匈奴军事上的重大胜利,使西汉和西域各国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神爵二年(前60年),西汉政府在乌垒设西域都护府,从此自玉门关、阳关以西、天山南北,包括乌孙、大宛、葱岭这一范围的西域诸国都在其管辖之下。

西域都护府建立后,为了加强对西域各国的统治,保护丝绸之路西段的畅通,西汉政府在西域派驻相当数量的官吏和军队。新疆距内地遥远,而且途中自然条件恶劣。如果长期靠内地供应粮食,不仅不能及时保证供给,而且运粮成本巨大。另外,当时西域诸国生产力落后,向西汉驻军、来往使者、商人提供粮食能力有限。因此,西汉在西域首创屯田制度,开新疆后世历代屯垦之典范。西汉政府在西域屯田的种类有军屯、民屯和犯屯,但以军屯为主。[3]参与各种屯田的主体除了戍边的军队外,还有内地的平民和服刑人员,这些人中汉人应该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军屯是一种亦农亦兵的组织形式,西域屯军主要是现役戍卒,其士兵来源于内地汉人。罗布泊汉简显示,在楼兰屯田的士兵有来自南阳郡(今河南西南及湖北西北的地区)、京兆尹(今陕西西安附近地区)的。西汉兴办的军屯大概有10处之多,其中渠犁的屯田吏卒就有1500多人。

西汉时期,由于政府的招募和鼓励,内地汉族有少量的贫民和志愿者来西域参加屯垦,称之为民屯。民屯一般处于军屯附近的城乡和交通要道,其耕地是属于政府的官田或者荒地。凡内地汉族到西域屯垦,政府都会给他们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吸引内地移民屯垦戍边。

此外,西汉政府还将内地犯人遣送西域边疆屯田,形成犯屯。中央政府规定:罪人到边疆屯垦,可以从轻处理,如死罪可免;人犯到西域后,既可从军,也可从政府获得土地长期居住,愿携带家属的也可。有关汉族犯人移民西域,《史记》《汉书》多有记载,如《汉书》提到的“免刑罪人”“弛刑应募”均是指来新疆屯垦的犯人。

西汉的屯田点大都分布在交通便利,或者具有军事战略价值的南疆绿洲上。如西汉在西域最初屯田的地点是渠犁(今南疆的库尔勒境内)。《汉书·西域传》记载,公元前101年,“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为和匈奴争夺姑师,“汉遣侍郎郑吉、校尉司马熹将免刑罪人田渠犁、积谷……”[4]。待秋收时,郑吉带领西域各城郭诸国兵力万人及屯田士兵1500人攻打车师。渠犁屯田军在统一新疆的历史中作用重大,他们不仅多次参加西汉在西域的军事行动,同时还提供了充足的军粮。楼兰是西汉设在西域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屯田地区。西汉时期的楼兰,位于今若羌县境内的罗布泊西北岸。由于其距内地最近,又是西汉时丝绸之路南北道起点,因此成为西汉政府苦心经营的战略要地,经常驻有屯军一万余人。屯军主要来自敦煌、酒泉地区,很多士兵携带家眷在这里居住。罗布泊北岸出土的70余枚汉简,年代上起汉宣帝黄龙元年(前49年),下迄成帝元延五年(前8年),所记载的内容都与屯田相关。据学者考证,此即《汉书·西域传》破羌将军辛武贤在罗布泊通渠运谷之处,附近还有古渠、溜堤等遗迹。此外,南疆的焉耆、龟兹、姑墨也是西汉政府苦心经营的区域。

除了西汉政府有组织、有计划的汉族移民外,还有以下几种中原汉人流入西域的现象。

一是经商。

张骞通西域后,汉武帝不断派遣使者出使西域,当时汉“使者相望于道,一辈大者数百,少者百余人”,“汉率一岁中使者多者十余,少者五六辈,远者八九岁,近者数岁而反”。[5]使者及其随从中,有的实际就是商贩。因此,他们中间必定有一定数量的使者和随从长期定居西域从事商贸活动。

二是军事行动。

西汉在西域有过多次军事行动,战争期间会有投降、被俘和流亡汉人久居西域。如李广利在太初元年(前104年)征大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二年后回敦煌时,“士不过什一二”。[6]西汉曾对西域多次征讨,流落的汉人显然不在少数。

三是政治联姻。

汉武帝元封年间,以江都王之女细君为公主,嫁乌孙王,随行“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其后“间岁遣使者持帷帐锦绣给遗焉”。[7]细君死后,西汉又以解忧公主下嫁乌孙王。其随行人员包括侍卫、奴婢、工匠、艺人等,他们中的大多留居在西域并融入当地民族中。

西汉时期,西域与中原内地相隔遥远,再加上西域本身地广人稀,居民点分散,因而政治关系的加强并没有导致汉民大量迁移。西汉虽然在西域都护、戍己校尉驻地及南疆屯田区设有军屯、民屯、犯屯,在这些屯垦点汉族人口相对集中,但他们主要履行行政和军事职能,很少与当地居民杂居,更不会融合。

二 东汉时期南疆的汉族居民

王莽末年,中原大乱,匈奴重新控制西域,内地与西域的联系断绝。东汉初期,光武帝以“天下初定,未遑外事”为由,反对重开西域。直至永平十六年(73),东汉军队击败北匈奴后,在伊吾置宜禾校尉屯田,次年恢复了西域都护府和戍己校尉。但到建初元年(76)撤销校尉,停派都护。永元三年(91)复置都护府,驻龟兹;戍己校尉居高昌。永初元年(107)又放弃西域。延光二年(123),设西域长史,屯柳中(今鄯善县西南)。永兴以后,东汉对西域的统治已名存实亡了。

东汉政府在新疆地区的屯垦活动,从公元73年开始,到220年结束。在西域的屯垦点共有八处,其中东疆就占四处,如车师后国的金蒲城、车师前国柳中城及伊吾等。南疆地区,重要的屯垦重镇为疏勒、于阗、精绝,以及罗布泊的楼兰。

公元74年春,班超带领36人到疏勒,废除亲匈奴的疏勒王兜题,改立新主。公元78年,班超上书汉章帝称“臣见莎车、疏勒田地肥广,草牧饶衍,不比敦煌、鄯善间也,兵可不费中国而粮食自给”,要求派军屯守。[8]东汉政府采纳班超建议,派遣徐干带兵到疏勒屯垦。“(建初)五年(80),遂以干为假司马,将驰刑及义从千人就超。”[9]公元83年,中央任命徐干为军司马,负责疏勒地区屯田。

公元73年,班超出使于阗,于阗开始臣属东汉。章帝元和元年(84),东汉派遣假司马和恭率汉军800人援助班超,班超将援军安置到于阗屯守。公元91年,西域都护府重建,于阗屯垦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并扩大到民丰。公元107年,东汉放弃西域,于阗的屯垦中断。公元127年,东汉第二次统一新疆。于阗王放前杀拘弥王兴,立己子为王,汉顺帝要求于阗归还拘弥国,于阗王不肯。阳嘉元年(132),敦煌太守徐由命令疏勒王臣盘率军两万人攻破于阗,东汉在此地置西域长史,重新开始屯田。公元151年,西域长史赵评在雨天病死。拘弥王成国与于阗王素有隔阂,诬告赵评为于阗王毒杀。敦煌太守马达偏听偏信,以王敬为西域长史回于阗诛杀其国王。于阗报复东汉,烧杀于阗屯田吏士。马达欲讨伐于阗,但汉桓帝不许,东汉势力在于阗衰微。

东汉时期的精绝在今民丰县以北。由于丝绸之路南道畅通,为保障过往官兵及商旅人员的食宿,公元91年东汉开始在精绝屯田。但在公元107年,汉安帝放弃西域,该处屯田中断。公元127年,东汉再次派军到精绝屯田。

东汉在西域的经营,经历了三通三绝,由于持续时间短,管理范围有限,汉人移居西域的人数有限。东汉在西域的屯田,其规模远不如西汉。东汉政府在西域驻军并不多,无论是讨伐匈奴,还是平定西域诸国的叛乱,其主要的兵力是靠中央政府的权威调遣西域属国的军队。如在永元三年置戍己校尉,仅领兵500人;班超担任西域长史,所带领的弛刑士500人。尽管如此,军屯仍是东汉政府在西域实行的最主要的屯垦方式。东汉在西域的驻军和屯垦人数,史籍没有明确记载,但根据《后汉书》等史料的分析,有5000人左右。此外,东汉时遣送西域屯垦的流犯也较多。犯屯中的汉族居民“本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徙补边屯”[10],一旦政策松动,这些人当然是要返回原籍的。

由于新疆政局不稳定,自愿来西域的内地汉人数量极少。值得注意的是,班超动用的人员有贾客。商人以营利为目的,这些人活跃于内地和西域之间,而且数量不少,因此汉人因经商而迁居西域的可能性较大。

三 唐朝时期南疆的汉族居民

隋大业年间,隋朝进入西域。隋大将薛世雄在大业四年(608)攻占伊吾城,留银青光禄大夫王威率甲卒1000余人驻守。[11]大业五年(609),隋朝在吐谷浑故地置鄯善、且末等郡,次年又置伊吾郡,将天下罪人流放该郡屯田。[12]唐贞观四年(630),中央政府先后设立安西四镇和安西、北庭都护府。自高宗起,吐蕃向西域扩张,攻占了南疆原为唐朝控制的地区。武周长寿元年(692),唐军收复一度被占领的安西四镇,重新在龟兹置安西都护府,并在西域驻有重兵。

隋唐时期,随着国力增强,中外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更加密切,双方间的人员往来越来越多。除了长期就存在的民间贸易引起的人口流动外,还有政府派遣的人员。从相关史料看,唐代向西域迁徙的人口,除官府组织的贸易外,还包括遣兵屯戍、派驻官员、和亲以及西域地区少数民族政权对唐朝汉人的掳掠。

文献记载,唐朝在西域驻扎了大量军队,其中安西节度使有士兵2.4万人,北庭节度使2万人。[13]这些军队有战争则征战,和平期则屯守边防。据统计,唐朝在西域的屯田共计56屯,其中安西都护府20屯,疏勒7屯,焉耆7屯。[14]以各屯“大者50顷”计算,南疆各地共有屯地约2000顷。在今天的焉耆、库车、轮台等地,仍保留着许多唐屯田遗址。

屯田的汉族士兵来自唐朝各郡县,如洪州(南昌)、婺州(浙江金华)、冀州(河北冀州市)、汝州(河南临汝)等地。[15]从上述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官员的配备来看,内地不少官员被迁入西域。这种迁徙有长时间的,有短期的,但也不排除有的人员终生留在西域。安史之乱后,西域通往中原的孔道河西走廊被吐蕃占领,但北庭节度使李元忠、安西节度使郭析率领唐军在两城长期坚守,至贞元六年(790)以后,两城相继沦陷,唐军均无人返回中原。[16]文献未记载西域屯田农民和流人情况,估计大多滞留当地。

从事屯田的除了长期驻防的士兵外,还有“嫡罪人以戍”。唐代沿袭过去历代王朝迁徙犯人实边的政策。唐贞观十四年(640)“诏流罪无远近皆徙边要州。后犯者浸少。十六年(642),又徙死罪以实西州,流者戍之,以罪轻重为更限”[17]

隋唐王朝与西域少数民族首领之间的和亲,并不单纯是皇家公主向此地区的迁徙,还有一部分人随公主外迁,这些人包括公主的奴婢、护卫以及艺人等。因此,和亲除了有利于民族间的友好关系外,还是民族融合的重要途径。

同时,突厥、吐蕃、回纥对中原王朝进行了长期的掠夺和战争,西北地区的汉族边民被掠夺到西域地区,这实际上也是人口的迁移。在隋朝和唐初,突厥对中原内地频繁入侵,其目的是掠夺人口、牲畜及财物。例如贞观四年(630),唐朝一次就从突厥赎回被俘及沦为奴隶的汉人8万人。武则天时,突厥又掠走8万~9万内地人口。[18]

除去政府组织的人口迁移外,还有为数不少的内地人口为避乱或者逃荒进入西域地区。隋末,中原动荡,中原汉人依附突厥的较多,以致突厥“遂大强盛,势陵中夏”[19]。唐代因生活所逼、亡命西域的人口,主要是因安史之乱和唐末农民起义,部分人口因不堪战乱移居西域。

龟兹是安西节度使驻地,主要屯兵地和屯田地,聚集较多的汉族居民。在龟兹附近的库木土拉石窟中,很多壁画具有中原画师的风格,这表明其作者以及出资建窟、绘制壁画的施主都不是当地的龟兹人,而是中原的汉人。据慧超《往五天竺国传》记载,龟兹有两所汉寺,分别是大云寺和龙兴寺。大云寺主秀行、上座明恽是来自京城长安七宝台寺、庄严寺的高僧。龙兴寺主法海则是生长在安西的汉人,其人“学识人风,不殊华夏”。于阗地区也有汉寺龙兴寺,其住持是来自河北冀州的大乘高僧。[20]自长寿元年(692)重置安西四镇,此后的百余年该地一直在唐军的控制下。即使贞元六年(790)吐蕃占领以后,龟兹汉人仍奉唐朝为正朔,以唐的臣民自居。于阗是天山南道的重镇,也有来自中原的汉族僧侣。于阗有龙兴寺,其寺主和住持都是汉僧。此外,史料记载疏勒也有汉寺大云寺。说明当时龟兹、于阗、疏勒等地都有为数不少的汉人,为了满足他们的宗教需求,不少汉族僧侣远涉流沙,传播佛法。[21]

四 蒙元时期南疆的汉族居民

随着蒙古军队攻打西辽和中亚,汉族人口也随之来到西域地区。在蒙古军队中,有一部分汉族将领和士兵。如华州郑县(今陕西华县)人郭宝玉参军降蒙,后跟从成吉思汗征西辽,收别失八里等城。[22]新疆天山以北地区是蒙古高原进入中亚的必经之路,定居于此的汉族较多。蒙哥汗九年(1259)常德西行,在龙骨河(乌伦古河)西北500里处看见当地“多汉民,有二麦黍谷”。阿里麻里城(今新疆霍城县西)“回纥与汉民杂居”,城南有赤木儿城,“居民多并(山西太原)汾(山西汾阳)人”[23]。此外,一些随军的汉族工匠、伎乐人等,也在西域定居下来。长春真人路过别失八里(今吉木萨尔),受到当地人热情招待,席间表演歌舞的侏儒伎乐都是中原人。[24]

忽必烈继位后,西北察合台诸王屡次叛乱。至元十三年(1276),元朝开始讨伐西北诸王,又有一批汉人随军队迁入新疆。这一时期,除北疆地区,汉族人口还进入南疆的斡端(和田)、曲先(库车)等地。至元十八年(1281),万户綦公直率汉兵1000人,进入曲先屯田。[25]公元1295年,元政府设置了曲先塔林都元帅府,管辖南疆地区的元军,扩大曲先屯田规模。自1292年以后,曲先代替斡端成为南疆地区最大的屯垦地区。[26]斡端是元朝控制西域的重镇,在这里也有较大规模的屯田。公元1287年,“发河西、甘肃等处富民千人往阇鄽地,与汉军、新附军杂居耕植”[27]

五 清朝时期南疆的汉族居民

有清一代,以1864年为界,中央政府针对新疆汉族移民所采取的政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建立各种制度和措施引导、鼓励内地居民向东疆和北疆流动,而对汉族迁入南疆地区多加限制。这主要是因为在经过长期的战乱后,北疆大部人烟荒芜,移民安置的潜力巨大。为了强化这种政策调控效果,清政府还设计出不同的管理制度。如清政府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在新疆实行军府制,在维吾尔族聚集的南疆采取伯克制度,在汉族人口集中的东疆之哈密和北疆乌鲁木齐实行郡县制,对哈萨克族采用扎萨克制。

同治十年(1871),新疆大乱,军府制已经不能有效应对新疆治理,行政制度改弦更张迫在眉睫。近代以来,西方殖民者用武力轰开中国的大门,并逐渐向边疆地区渗透。英俄竞相角力新疆,更加深了中国的边疆危机。为了移民实边,清政府废除了限制汉人流入南疆的禁令。

(一)清朝前期(1759~1864)

天山北路是准噶尔部的游牧地,清朝平定噶尔丹叛乱后,其部众或被清军所杀,或染瘟疫死亡,剩余人口逃往他乡。为巩固边防,清政府除在伊犁、乌鲁木齐等地派驻八旗军队外,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政府开始招募外省移民来新疆屯田。新疆的移民事务由陕甘总督负责,首先从邻近的甘肃安西、肃州、甘州、凉州所属州县招募贫民携带家属前往新疆。政府提供车辆、粮食、衣服,甚至建好房屋等候移民的到来。以甘肃为例,乾隆四十一年(1776)前往新疆624户,三年后武威等县迁往乌鲁木齐的就有1887户。此外,还有陕西、四川等省移民前来新疆。在清政府的鼓励和扶持下,北疆汉族人口数量增加较快。乾隆五十四年(1789),巴里坤、乌鲁木齐有移民12万余口。[28]而到了嘉庆八年(1803),则增加到15万左右。[29]

清政府在南北疆驻兵戍边,重点放在北疆,约占总数的4/5,其中伊犁、乌鲁木齐、巴里坤、塔尔巴哈台驻军最多。驻疆军队分为八旗、绿营两种,八旗军以驻防为主,其官兵可携带家眷随军。绿营兵主要由汉人组成,实行换防制度,通常每隔3~5年轮换一次,故军队不能携带家属。北疆以驻防军队为主,南疆则是绿营兵,并在新疆从事屯田。内地换防军如班满告驻,只准酌留3/10。

自从准许内地民人携眷至南疆认垦,清政府逐步改变对南疆驻军留疆政策。道光二十五年(1845),林则徐与布彦泰提出采取多种形式招徕内地人口的具体措施,主要一条是,鼓励换防官兵如服役期满后就地落户。“今因新垦地亩乏人耕种,请将嗣后换防告驻兵丁,家有余丁,情愿带来领地承种者,准其徙眷常住,不必限以十分之三。”[30]

鉴于过去因宗教、民族差异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安抚地方,实行回(维吾尔族)汉隔离制度,并通过《钦定回疆则例》,谕令各城驻扎大臣执行。如在《回疆则例》卷6《禁止换防绿营兵及发遣为奴人犯擅娶回妇》条规定:“各回城换防绿营弁兵不准擅娶回妇,违者将擅娶回妇之弁兵分别责革,所娶回妇离异,仍将该管官分别参处。如由内地发遣新疆给伯克为奴之犯,亦不得擅配回妇,违者即将为奴人犯枷责,回妇离异……”《禁止回妇私进满城》条规定:“回疆满城系专设之圉,驻扎官员以资戍防,倘有回妇私自入城或被人招引住宿者,一经本城大臣查出,即将城守营及阿奇木伯克等严加参处,仍将招引回妇进城之官兵照军律治罪。”《禁止兵丁私入回庄》条:“各城满汉兵丁在城差操或分驻卡堡汛地,均有住宿兵房,非奉公差不得任意出入回庄游荡。如有潜赴回庄住宿者,准伯克、回子等缚送本管城大臣处加重治罪,该管官约束不严,治以应得之咎。”[31]

清朝统一新疆后,曾鼓励内地汉民(包括回民)进入南八城(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库车、阿克苏、乌什、喀喇沙尔、和阗)从事贸易。1760年,乾隆筹划新疆善后事宜,特别强调开展商业贸易对推动新疆经济、巩固边防的重要性,“新疆驻兵屯田,商贩流通,所关重要”[32];又说“西陲平定,疆宇式廓,辟展、乌鲁木齐等处,在屯田,而客民之力作贸易于彼者,日渐加增,将来地利逾开……与惠养生民,甚为有益”[33]。来自内地的商贩,清文献称为“商民”。

这段时期来往于南疆各城的内地商民,主要来自晋陕甘三省和江浙两省。晋陕甘商人是南八城商民的主流,其中毗邻新疆的甘肃省来人最多,回族商人占有相当大比重。这与三省的地理位置更接近新疆、来往路程较近、历史上与西域存在较多经济联系,以及生活方式相似分不开。江浙商人人数虽少,但其东南沿海发达的经济使他们具有晋陕甘商人难以匹敌的资本,新疆存在的商机也激起他们不远万里、来新疆发财的欲望。《西域闻见录》说:“中国商贾山陕江浙之人,不辞险远,货贩其地。”

南疆汉族商民经商内容:一是面向当地民众日常生活的买卖。从事这类商业的大多为陕甘人,他们或做饮食小吃,或出售肉类蔬菜,或经销日用杂货,有的从事旅店业或赶车运输,其商业紧密围绕民众的衣食住行。如原籍晋陕甘的汉族商人岳淮泉等三人在库车开张杂货酒铺。由于南八城驻扎官兵需要大量蔬菜,卖菜的商户也应运而生。二是玉石贸易。南疆叶尔羌、和阗(田)以盛产玉石著称海内外。乾隆年间东南沿海经济繁荣,苏州等地争相收购新疆玉石,引起江浙商人远赴南疆贩玉热潮。他们携带绸缎、布匹、茶叶等货物到南疆贩卖,再用货款购买玉石,转销内地,赚取巨额利润。三是茶叶、大黄贸易。茶叶是新疆少数民族日用必需品。清政府规定,除伊犁、塔尔巴哈台和南疆乌什向例兵饷搭放茶封,其余各城均由官商运至甘肃凉州存放,听任往来客商购买,携带出关转贩阿克苏、喀什噶尔等地。另外,由于中亚和俄国需要大量大黄,内地商民从中原将其贩到南八城,再转卖给来新疆的安吉延商人。[34]

按照清政府规定,内地商民店铺大多设在靠近驻军和官署的满城或汉城城外关厢地带,商民在汉城关厢设立商铺,以便和回城的维吾尔族人从事贸易,日久两城之间便形成市场。乌什事变后,各城官员根据隔离居住的政策,下令原先在回城与维吾尔族杂处的内地商人撤离回城迁到满(汉)城外,大部分商民陆续搬回政府指定地点。尽管如此,南疆有些城镇,如和阗,直到嘉庆时期仍存在商民留居回城的现象。

此外,清政府对进疆务工经商人员控制严格。出关赴新人口在离家时,需在当地领取印票,上面注明年龄、体貌特征,抵达新疆各城后,缴票注册返回日期,然后再领取入关印票。如果人票不符,即行遣返原籍。到达目的地后,持票人将路票交给当地主管大臣注册登记,务工期满再由当地官府发给执照,督促立刻回乡。如有未领路票任意走动者,一经查获,要从重治罪。没有路票私自出卡者,一经查获,即上报本城大臣按私越开齐例严行处理。由于清政府实行民族隔离政策,内地商人进入天山南路困难较大,贸易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道光初年平定张格尔之乱才有所改变。[35]

乾嘉时期内地商人在南八城的贸易活动,对增进不同民族的了解有积极作用,移民新疆的汉人有不少融入当地社会,为日后南疆与内地民间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道光十一年(1831)清政府总结张格尔之乱的经验教训,宣布在西四城(喀什噶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实行屯田戍边,招募内地人前来认垦土地,“有愿携眷者听之”,“商民携眷者前来亦听其便”。[36]南疆各城商民群起响应,不但西四城内地眷属日众,东四城的库车、喀什、喀喇沙尔、阿克苏等地的单身商民也呈文称:“(我等)在此贸易多年,向与本处大小回子彼此甚属相安”,“情愿遵照西四城携眷之例,自备资斧,各搬眷口前来,就近迎养,一济生业”。此后,南八城的内地商民人数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以喀什噶尔为例,在道光后期,政府注册的内地商民已达1968人[37],这些人不但分布在城厢地带,而且还活跃于维吾尔族乡村。

为了防止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清政府不鼓励汉族人口进入回疆(南疆)地区。道光七年(1827)开始,在天山南路的喀喇赫依(在今喀什)、巴尔楚克试办民屯,目的是移民实边,巩固边防。喀喇赫依地处喀什噶尔驻扎大营之处所[38],原为维吾尔人耕种的熟地。张格尔之乱中,维吾尔人逃离此地。清道光七年(1827),清政府平定张格尔叛乱后,招抚流落各地的汉民和随军入疆的商人、工匠等,在新筑的汉城——“恢武”城外(今疏勒县巴仁乡那曲克一带)定居。由官府拨出田地房舍,发给籽种牛具,开始兴建民屯,共设8处,分别为平庆、唐济、得意、太平、安边、镇远、永丰、永安,统称“疏勒八屯”,均环绕汉城四周,共500户。他们“无事听其耕种,有事入城助守”,在此开荒屯垦,引水灌溉,繁衍生息。[39]

叶尔羌所辖之巴尔楚克原为荒莽原野。道光十二年(1832),叶尔羌办事大臣璧昌等率兵千名在此烧荒开地,纠工筑城,开渠引水,招民种地,共动用帑银一万两。至道光十四年(1834),开田24000余亩,共招种地民人360名(户)[40]。道光十七年(1837),经兵部同意,200名屯田子弟入伍,裁撤绿营兵253人。此时,巴尔楚克约有屯民800人。同年,已革河南粮道淡春台报效巴尔楚克屯田,陆续招募眷民100户在此屯田。[41]

南疆西四城的屯垦是清朝加强天山南路军事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尽管招垦未能遍及各城,仅开垦了喀喇赫依、巴尔楚克两地,但这一政策的实行,改变了清乾隆以来新疆移民实边局限于北疆的局面。随着内地人口逐渐增加,在喀什噶尔、叶尔羌、喀喇沙尔等地,都出现各族人民同地居住、共同垦拓的景象。据光绪初年的记载,喀什噶尔有5000~6000汉人“在彼耕种经商”[42],这还是经历同治大乱后存留下来的人口,动乱前的汉人可能更多。设立最早的喀什噶尔喀喇赫依八屯的数百户汉民,自道光初年以来,世代居住,到清末已“居然土著矣”[43]

自从准许民人携眷至南疆认垦,有关内地居民进入南疆的各项规定都有了松动,以适应广招民户的需要。道光以后,清政府更改遣返流放地点,充实南疆。以往流人大多发配北疆乌鲁木齐、伊犁,“择其情有可原,携有妻室者,拨付回疆承种地亩”。奖励有功于屯垦尤其有功于眷民移送安插的关内外文武员及废员“又能资送眷民到回疆领种地亩者,按户口多寡,道路远近,分别奖励”,为多种类型人口留居新疆敞开了方便之门。其中官府送眷民事宜,后因经费紧张,官给盘费有所不便,改为地方官印给照票,鼓励内地人口自行迁移。[44]

(二)清朝后期(1864~1912)

1864年,库车民众不堪忍受清政府的压迫和剥削,首先发动起义,南北疆各族人民纷纷响应。从同治三年(1864)开始,新疆动荡,各割据政权混战不休,人口损失惨重。1865年,来自中亚浩罕国的阿古柏侵入新疆,并在英国和沙俄扶持下建立非法的哲德沙尔汗国。1876年,年逾花甲的左宗棠抬棺西征。经过三年的“剿抚兼施”,清军驱逐了阿古柏势力,重新收复新疆。1882年,以左宗棠大军为后盾,清政府还通过谈判收复了被沙俄强占11年的伊犁地区,创造了羸弱的晚清王朝从强横的沙俄“虎口夺食”的奇迹。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行省,废除军府制。新疆作为一个行政地名正式取代了此前的“西域”,实现了行政制度的一体化。

同治三年开始的新疆大乱严重摧残了新疆的社会经济,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战乱中,侵略者的野蛮蹂躏和封建割据势力蓄意制造的民族仇杀,造成无数民众丧生,城乡经济凋零。新疆建省后,清政府大兴屯政来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社会生产。1887年,新疆省政府颁布《新疆屯垦章程》,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内地居民前来垦荒。首任巡抚刘锦棠以兴办屯田为急务,大力招徕劳动人手,认垦荒废地亩。这一时期民屯的劳动力大致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就地招募的民户,二是来自军队的兵户,三是以遣犯为民户,四是安插户。

清同治年间左宗棠率军平定新疆,其士卒多为两湖(湖南、湖北)人士。战争结束后,来疆部队虽多遣返原籍,但仍有不少人留新居住,以致当时新疆有“小湖南”之称。[45]晚清诗人杨昌竣在赴新疆考察后写下一首七言绝句:“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正是这种人口分布格局的写照。以和田洛浦县为例,晚清至民国时期,洛浦县的数任县丞为湖南人,湖南商人也颇具规模。1917年,谢彬考察南疆,曾记载洛浦县有汉族移民数十家,其中玉龙喀什镇就有18户籍贯为湖南的汉族居民,他们以经商为业,奔波于内地与新疆之间。洛浦聚集的汉族居民较多,他们便在当地修庙建寺。如1907年《洛浦乡土志》记载:当时汉民供奉关圣帝君,县城有关帝庙。[46]

清军西征时数万军队入疆,地广人稀,军队很难买到生活用品。天津杨柳青商贩货郎数百名,挑上津京等地生产的各种中成药、日用小百货等随军做生意。小商贩跟着军队转战天山南北,这即是“赶大营”。随后,来新疆的天津杨柳青人不断增多,他们一般无须携带路费,仅备好乡间日用品如毛巾、牙刷、肥皂之类,沿途销售以供旅途费用。所售物品,走得越远,其价格越贵,及抵达新疆,除了旅途吃住开支外,尚有盈余。如在喀什新城“城里有一些汉族式的建筑物,有一些汉族人开的店铺”,“喀什噶尔的这些汉族商人来自天津,除了贸易买卖和经营店铺外,他们还开钱庄,放债”。[47]除此之外,新疆建省后,内地甘肃、陕西、四川人口纷纷赴新谋生。

清政府平定新疆后,督师大臣左宗棠鉴于南疆土沃泉甘,桑林成荫,宜于蚕桑,遂筹划和扶持蚕桑事业。刘锦棠精选官吏,在疏勒、和阗等地设立蚕桑局。由于各地养蚕工具和织机不堪用,加之桑树本大叶瘦,不适宜养蚕,于是从东南各省运来桑苗数十万株,分给当地农民种植。同时招募江浙湖州技术精良的汉人60名,派他们帮助当地传授养蚕、缫丝经验,这些人后来大部分回到原籍,但仍有少数留居南疆从事蚕桑业。如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政府派遣官员赵贵华到和阗考察蚕桑事业,他在当地访求到流落未归的蚕工徐永福、提花工毛金芳等四人。[48]

1865年,阿古柏入侵喀什,汉城被阿古柏匪徒攻陷,八屯的汉人十死七八,几乎全部丧生。1877年,清政府光复新疆,八屯又得以恢复和发展,初时屯民只有320户,700余人,多为湖南籍贯,故当时有湖人拓荒之说。经数十年经营,疏勒八屯人丁兴旺,绿树参天,田畦弥望,呈现一派繁荣景象。[49]

英国人凯瑟琳·马噶特尼在《外交官夫人回忆录》一书中,描述了晚清时期喀什噶尔城汉人的居住情况:“有两座城,一座是旧城,也成为回城,有40000多居民,绝大多数是穆斯林,中国的行政机构就在回城。提台是地方军事长官,他在汉城——即新城——驻扎着大部分军队,军队的一部分驻扎在回城,由协台指挥。新城在旧城以南7英里处,面积比旧城小。那里的居民中的大多数都是汉族”,“离喀什噶尔6英里的地方,汉族人在那里修了一座新城,人们叫它汉城。这座城也是用巨大的城墙围起来,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那里是汉族人住的地方,但是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特殊、优越之处,也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威严之处。然而城里的氛围却迥然不同。城里有一些汉族式的建筑物,有一些汉族人开的店铺……比起旧城来,这里街上的汉族人要多一些”。[50]

六 民国时期南疆的汉族居民

(一)杨增新时期

1912年杨增新窃取伊犁起义成果,担任新疆都督。他实行闭关自守的政策,偏安一隅。杨增新时期,虽也提倡“开渠垦荒”,但对移民开垦并不积极。1915年,山东、河北、河南灾情严重,灾民四处流动。北京政府计划组织流落在山西平阳的难民赴新“实边”,杨增新表示反对,他在给内务部的电文中称“移民实边事体重大,必须通盘筹划”[51],并以旅程遥远、新疆财政困难、影响社会稳定等敷衍。其实,杨最忌讳从内地移民到新疆,唯恐这些人妨害其统治。此外,杨增新还在新疆门户星星峡设卡,严格稽查,拒绝内地向新疆派遣官吏和其他各类人员。

对于自发流入新疆的内地人口,杨增新并不反对和制止。民国以后杨增新治新十余载,政局相对稳定,甘陕则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纷纷西行进入新疆。汉人以迪化为中心,多聚居北路的古城(今奇台)、哈密、伊犁、塔城各区,南路各县,每县汉人或三数人或百数十人。当时新疆汉人可以分为天津帮、甘肃帮、陕西帮、北平帮、两湖帮、四川帮、云南帮、三江帮。民国以前湘籍汉人最多,民国以后,甘肃人在新疆人数处于绝对优势。[52]

杨增新治新期间,政治上实行闭关自守,阻止外界势力介入。在新疆内部,杨增新注重缓和社会和阶级矛盾。军事上,实行弱兵政策和分散治军。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他以实行笼络利用策略为主。这一时期,虽然沙俄强邻觊觎,内部社会矛盾突出,军事财政捉襟见肘,但在度过执政初期的危机后,新疆呈现出社会秩序稳定,经济缓慢发展的局面。内地汉族商人不避偏远,奔赴南疆从事商业。

喀什噶尔是南路的商业中心,也是新疆在南路的精华。因为它与俄国中亚地区、阿富汗、英属印度接壤,贸易往来密切。喀什噶尔交通繁盛,是中外商人云集之地,商品贸易每年到三百万元。疏勒“商务远逊于回城”,商业区主要集中在北街、东街及北关一带,城内津商居多,经营杂货,也兼营汇兑。城北是维吾尔族商人聚居区。

位于喀什东南的莎车,当时有人口28.9万,该县城有新旧两城,新城(汉城)及关东有490户,而在旧城(回城)则有3300户。新城商业多在关东,甘陕川晋商人“不辞险远,货贩其地”。叶城县以产玉著称,“腹地商贾”到此贩玉致富,以至家财千万。城关商业区在西正街、东正街,中外商号云集,仅汉族商人就百余家。位于东北部的巴楚,商业区主要集中在东关一地,除少量的外商外,大部为汉、回、维吾尔族商人,其中汉商八九家。和阗(田)位于葱岭东南部,盛产玉石。城内居民约400户,商业区在前街、回城和东关,汉族商人就有80多家。于阗(田)有汉、回两城。该县经常来往于新疆、四川之间的商家,在1917年就有7家,他们大多在成都设有商铺。焉耆回族居民较多,最富者有两三家。商业分布在城南关,汉商大小50多家,以京津人为主。[53]

(二)金树仁时期

1928年7月,杨增新遭军务厅长樊耀南刺杀身亡后,掌握军队的金树仁随即出兵讨伐樊耀南并控制了局势。同年11月17日,国民政府正式任命金树仁为新疆省主席。金树仁统治新疆期间,政府官员多用甘肃同乡及其亲信,施政及管理上也一反杨增新的怀柔作风,处处对百姓实施压迫与剥削。此外,金树仁亦实施改土归流,废止了哈密自清朝以来即施行的王公制度,招致维吾尔族上层人士的不满。1931年甘肃河州大乱,到新疆逃难的汉民、回民很多。金树仁便将大量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耕种的熟地划给逃荒来的大批同乡,并拨给耕牛家具,免除田赋,却强迫维吾尔族农民另行垦荒,照旧纳税,激起本地维吾尔族农民的强烈不满。1931年2月,以小堡事件[54]为导火线,哈密维吾尔族农民首先暴动反抗金树仁统治。很快哈密暴动的性质发生变化,反金运动变成民族仇杀,当地汉民惨遭杀戮。

同年,维吾尔族上层人物尧勒博斯邀请甘肃回族军阀马仲英来疆助战。马仲英因在甘肃受到军阀马步芳等人的排挤,遂以“解救伊斯兰兄弟”为名两次入疆,实则扩充地盘,导致新疆更加动荡不安。1933年2月,马仲英部马世明退守焉耆,一路上攻占了库车、拜城、阿克苏等地,又将目标引向南疆地区。和田、喀什各地闻风响应,一些地方统治者也趁机纷纷割据独立。“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势力乘机作乱,在喀什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分裂主义分子以宗教为外衣,公然鼓吹“圣战”和推翻异教徒“汉族”统治,煽动民族之间的战争和民族仇杀,导致无数汉、维吾尔、回等族民众生灵涂炭,人口损失巨大。

这一时期,由于新疆动乱不断,不仅没有内地汉人来新疆谋生,甚至原有的汉族人口在战乱中损失殆尽,从一些外国旅行家的游记中能很清楚地看到:“人们告诉我们,喀拉沙尔只住着七十家汉人,他们全部都被迫改信伊斯兰教了。”“我们重新回到那位伯克的家里——以前汉人县长的衙门。我们有个印象,是在1933年汉人的新年里,布古尔(轮台县)有一百八十名汉人遭到杀害,只有五个人幸免,他们似乎是在贾马里丁哈吉的保护之下。”[55]1932年以前,疏附县托古扎克区六乡原有汉人18户,全部以经营当铺为业,并大量以高利贷剥削本地农民。“1932年南疆农民暴动时,杀了一部分,赶走一部分。从此,汉人住家一个也没有了。”[56]当时在巴尔楚克县城中的汉人被迫信仰伊斯兰教,让他们穿上维吾尔人的衣服,头戴赛兰,每天做5次乃麻孜,并强求男子割礼,严禁食用宗教所禁的食物,违者就遭杀害,有十几个汉人因此被杀。阿不都热合曼喀孜·阿胡努木(1898~1962)是位宗教人士,20岁当选喀孜。为救这些人性命,他反复劝诫宗教首领们“流血是安拉禁止的行为,不应该乱杀无辜”。他还收养了1名汉族孤儿,这个孤儿后来成为巴楚有名的翻译。[57]

学者陈寄生曾对新疆民族问题进行研究,指出当时存在的民族矛盾是新疆动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新疆汉人,居处以迪化为中心,多聚居北路之古城、哈密、伊犁、塔城各区;南路则疏勒、和阗各县较多,余则每县三数户或百余户而已。全省汉人约十余万,占人口百分之十弱。军政大权,皆握于汉人之手。与回教徒不和谐。盖因民族不同,宗教信仰各异,言语文字不通故也,还有强迫娶回女引起回教反抗。金树仁‘七·七’事变后,汉人内讧日烈,回教徒有机可乘,四起报复,残杀汉人。北疆之阿尔泰、塔城、伊犁,汉人被杀者甚重,南疆汉人被杀殆尽。”[58]

(三)盛世才时期

1933年4月12日,新疆发生了“四一二政变”,金树仁仓皇逃离省城,手中握有兵权的盛世才被各方推举为新疆临时督办。次年3月,盛世才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开始了他对新疆长达十余年的独裁统治。苏联出于现实的国家利益考虑,全面支持盛世才政权。在苏联提供的军事援助和经济援助下,盛世才消灭了政敌马仲英和张培元势力,完全控制了南北疆。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团结一切力量共同抗日,同盛世才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10月,盛世才同意中共在迪化成立八路军办事处。随后,中共派遣毛泽民、陈潭秋等100多位同志到疆工作,他们分布在南北疆各地。

1941年德国法西斯发动侵苏战争,盛世才错误估计形势,公开与苏联、中共彻底决裂,制造所谓“四一二阴谋暴动案”,捕杀中共党员,残酷杀害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中共党员,抛弃六大政策,投向国民党。盛世才转向蒋介石后,国民政府控制了新疆内政外交。1942年,国民政府委任吴泽湘为外交部驻新疆特派员,大批国民党军政人员、经济文化人士被允许进入新疆。

在此后的1942~1944年,国民政府提出“开发大西北”“立国之基在西北”,制订了向新疆大批移民的计划,并组织内地大批知识青年和难民到新疆。国民行政院颁布了《赴新工作人员登记办法》《待遇办法》,各地汉族民众踊跃报名,仅重庆一地登记人数达5000多人。[59]

由于河南省连续数年遭受兵灾、水旱灾害,迁入新疆的汉族移民中,河南籍贯人口占绝大多数。如1943年10月新疆民政厅档案记载:“查此次来新垦民(指1943年所安置的7000人),全系河南农民”,第九批河南移民179人,“皆为河南扶沟人”等。[60]在两年时间内,国民政府总计向新疆移民1万多人,主要安置在以迪化为中心的北疆地区,南疆并没有迁入河南难民。1944年9月三区革命爆发,该项移民活动中断。

在盛世才及国民党统治新疆时期,南疆汉族居民的来源,一是清代驻防士兵,部分人在退伍后,留居在新疆各地。如在20世纪30年代,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乌合沙鲁等地有数户汉族从事畜牧业,都是当地的富裕大户。据当地的柯尔克孜人说,这几家汉族的先人系清朝兵士,后脱离部队到牧区定居。[61]

二是国民党控制新疆后,曾派遣大批党政军警人员及其家属入疆,这些人一般集中居住在城镇从事行政事务,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很小。从民国7年(1918)策勒设置县佐开始,到新中国成立30多年间,策勒县先后有21位县佐和正、副县长,其中有17位是汉人,县国民政府中也有不少汉族委员;同时来策勒居住和生活的内地汉族人在县城有十几家。[62]在疏勒县,民国34年(1945),全县有常住汉族人口631人,到民国36年(1947)4月,全县总人口242063人,维吾尔族占98.22%,汉族636人,占总人口的0.26%。[63]

三是清朝屯垦点的汉族后人,这些人经历数代,逐渐成为当地土著。据20世纪50年代在南疆的社会调查来看,这类汉人主要聚居在南疆喀什地区,尤其是以疏勒县最为典型。疏勒县第一区全区共4500户,共2.4万人,内有汉人约700户,分布在一乡、二乡、六乡及城内,以城内和第二乡永丰屯最多。疏勒县得意屯共有180户,除10户回族和10户汉族外,其余均为维吾尔族。[64]

四是来疆东北抗日义勇军。1930年初,有4000多名东北义勇军由苏联进入新疆,这些人曾在30年代新疆的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盛世才统治新疆后,东北义勇军被遣散,其成员散布在全疆各地,其中有少数人散居南疆各县。

此外,还有少部分商人活跃在南疆各地。

20世纪上半叶(清末及民国时期)南疆地区的汉族人口,总体看,人口数量增长缓慢,受到政治局势的影响,有的县在不同时期波动较大。库车县1908年有汉族689人,占全县人口的0.9%;1949年有汉族人口1371人,占0.92%。[65]温宿县1908年有汉族人口89人,1944年为106人,1948年达到218人。[66]1933年2月,轮台县民众暴动时,有汉人260余人。1942年,县里统计有汉人76人,1944年增至110人,1949年为158人。[67]1870年,有30余户汉族人迁居若羌。至清末,定居的汉族仅有20余户。1913年,哥老会在若羌戕杀县知事,官军围剿哥老会,汉人被击杀者甚众,除县公署与军队外,汉人仅剩5户。到1943年,全县有汉族72人,占全县总人口1%。[68]民国时期,在托克苏(今新和县)巴扎有少数汉族商人。托克苏县佐建立后,又有一些汉族官吏和家属在此居住,卸任后即携眷而去。1949年,全县汉人仅13户,65人(男44,女21),多是山西、甘肃、天津、乌鲁木齐人,有吉林人数名,是来自东北的抗日义勇军绕道苏联进入新疆的。[69]疏附县托古扎克区六乡,1932年以前,乡巴扎有18户汉人,全部以经营“当铺”为业,用高利贷剥削本地农民。1932年南疆农民暴动时,被杀了一部分,赶走了一部分。从此汉人住家一户也没有了。[70]

表1-1 1941~1949年新和县汉族人口数

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汉族人口在南疆各县除阿合奇县外均有分布,只是数量多少差别较大,在政治和战略地位重要的区域分布相对较多。今喀什地区(第二区、第八区)汉族人口数量最多,尤其是疏勒、疏附两县,分别为汉城和回城所在地,是当时南疆的政治、经济中心,汉族人口数量分别排在南疆各县中的第一和第四。今喀什地区汉族人口3357人,疏勒共1738人,就占了52%。[71]和阗县的汉族人口数量也在南疆各县排到第三(见表1-2)。

汉族人口中男多女少是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巴楚县1904年,境内有汉族人口388人,其中男272人,女116人。[72]在疏附县,1945年常住汉族人口631人,其中男364人,女267人。[73]麦盖提县1942年有汉人42人,其中男性29人,且主要是青壮年劳动力,16~55岁的劳动人口有24人,1~15岁的2人,55岁以上3人。[74]1949年,新和县有汉人65人,其中男44人,女21人。

近代以来,由于新疆局势动荡不安,汉族出于安全考虑都选择集中居住在城镇,生活在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村落的实为少见。1945年新和县在城乡进行人口普查,全县汉族人口66人,都集中在两个镇(中山镇、中正镇)上,分别为47人和19人,其他4个乡均无汉族人口。

总体看新疆汉族人口,历史上迁移至新疆的汉族居民的数量没有准确的记载,历代居住南疆的汉族人口统计更是粗略不详。据《中国人口》(新疆分册)估计,西汉时南北疆约有33万人口,其中包括当时西域都护所辖吏士戍卒l万余人。[75]袁祖亮在《丝绸之路人口问题研究》中则认为,整个西汉时期因屯田而迁徙至西域的不少于几万人。[76]李洁断定,东汉由于屯田事业发展,人口应迅速增加,其中的汉族人口应与西汉时期相差不多。[77]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五胡乱华,大批汉族难民涌入高昌地区。唐代继续发展屯田,屯田总数达到28万亩左右,屯田士卒最高时达到数十万人[78],再加上驻守官吏、商人以及因战争流入新疆的,汉族人口数量不在少数。清代统一新疆后,由于清政府采取了包括屯田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人口迅速增长,汉族人口也大大增加。据《新疆图志·民政志》统计,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人口为206.9901万人。[79]谢彬在《新疆游记》中记载,民国6年(1917)“新疆全省人民二百万余,汉民仅二十之一,缠民(清至民国中期维吾尔族的汉语称谓)居十之七”[80]。尽管历史上新疆地区的汉族人口数量有限,但汉族居民在维护祖国统一、开发建设边疆,以及扩大内地与新疆的交流、促进民族交往和交融方面,都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

表1-2 1944年南疆各县维吾尔族和汉族人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