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东风古代文学与美学论著三种(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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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死亡主题

第一节 死亡主题的哲学意义

死亡主题在哲学,尤其是人生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叔本华曾说:“死亡是给予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和它的美神,苏格拉底所以说哲学的定义是‘死亡的准备’,即是为此。诚然,如果没有死亡的问题,恐怕哲学也就不成其为哲学了。”[1]雅斯贝尔斯也认为:“从事哲学即是学习死亡。”[2]可以说,死亡主题在哲学史上从未中断过。

死对于哲学的深义到底在何处?这要从死对人生的意义说起。因为哲学说到底是要解决人的问题。

人类个体的生命是一个有终点的历程,终点就是死亡,即不在。作为有自我意识的个体,在他具备反思自身生命的能力之时起,就意识到了自己必死的命运。这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标志。人是唯一知道自己必死的生物。固然,人人都不可能直接体验倏然离去(死)的那一瞬间的感受,因为离去即意味着失去一切知觉。我们存在时死(狭义的)不会降临,等到死神光临时,我们已不存在(伊壁鸠鲁)。但这并不能使人摆脱死亡恐惧,因为大量经验事实告诉我们:只要是人,就必死无疑,大量已死去的人证明了这点。重要的是:这一意识大大改变了人对生的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未知生,焉知死”,而是不知死,焉能知生。只有死才能反照出生,对死的反思是对生的反思的集中体现。一个意识到自己将会死,并认真反思过这一结局的人,与一个没有这种意识和反思的人,对生的设计和体验是全然不同的。对死未曾反思的人将不会认真地设计生,不会严肃地反思生,不会真正地体验生。

死乃是生命活动最具深刻意义的时刻,在死亡面前保存下来,经得起死检验的东西,才是生命活动所真正完成的东西。弥留之际的人常常说:“我死之后,你们……”,“我死不足惜,所惜者……”,“我死也瞑目了,因为……”,此类话语结构方式昭示了:人们在临死一刻想到的必然是他一生最珍视或最引以为憾的东西。“死本身不是别的,而是生命的最后的表露,是完成了的生命”(费尔巴哈);“从生到死,这一点最深刻而普遍地规定了我们对此在的感受。这是因为那由死而来的生存的界限,对于我们对生的理解和评价,总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狄尔泰)。遗嘱是人生这一艺术品的点睛之笔。

正因如此,死亡意识和死亡恐惧促使人们超越经验的、日常的、短暂的和琐屑的此岸世界而升向永恒、超验、终极的彼岸。人类文化的种种创造,不都是为了超越死吗?埃及法老为超越死修筑了金字塔;哲学家为了超越死而创造出“理念”、“太一”、“物自体”;宗教家为了超越死而虚构出上帝和西天极乐世界;艺术家为了超越死而创作了不朽的艺术品。正是为了超越死,所以这一切创造物都具有不死(永恒、不朽)的特点,都源自死亡焦虑和不死渴望。人的生命的时间性决定了他必死的宿命,而他的创造物却可以间接地证明他的不朽。即使是肉体的繁衍延续,即使是修筑坟墓、祭奠祖先,也都是不朽冲动的表现形式。中国的俗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样表明了普通百姓对死的恐惧,这也是一种对死的超越方式,只不过是一种低级的超越方式罢了。

对异性的渴求和对死亡的恐惧大约是人类两大最基本、最原始、最牢固的心理体验,它们都是生命力的最辉煌灿烂的表现形式。但对死的恐惧比对异性的渴求更深刻、更真实。一个人可能会欺骗异性哪怕是最爱的异性,但却不会欺骗上帝,因为上帝不会出卖他,不会揭他的隐私。

以上所说构成了我们反思中国文学死亡主题的特殊意义。死在中国文化和文人心中的地位、中国人对死的看法,中国文学反复咏叹的人生短暂、光阴似箭以及由死亡意识而产生的悲秋、惜春、伤春意识等,都深刻地昭示了中华民族的人生态度、自然观念和价值取向,昭示了中国文化的特征、长处及缺陷。因而,研究中国文学的死亡主题,是了解中国文化、打开古代文人心理奥秘的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