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谐、社会进步与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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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和谐、社会进步与性别平等”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

◎甄砚

由中国妇女研究会和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联合举办的2014年年会暨“家庭和谐、社会进步与性别平等”研讨会,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议程。现在,我受珮云名誉会长和至立会长的委托,代表两个研究会,对本次会议作一个简要的小结。

首先,我们深受激励的是,本次年会得到了全国妇联和两个研究会的高度重视,学会的各位领导出席大会。至立会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秀岩同志在百忙中主持开幕式,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妇女理论研究和婚姻家庭研究的高度重视,对“家庭和谐、社会进步与性别平等”研究的深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其次,我们最深的感受是,研讨会的主题选得好,包容性强,视野开阔,契合社会发展需求。在两天半的时间里,大家围绕会议的主题,从理论、法律、政策、文化、传媒、社会工作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议程紧凑,研讨深入,气氛热烈,既体现出大家对妇女研究事业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也展示出妇女研究队伍的日益壮大,结构的日趋向好,作风的务实执着,研究水平的显著提升。

刚才各位报告人的发言和主持人的点评,浓缩了研讨的精华,启迪了大家的思考,是本次会议小结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我从3个方面简要谈谈主要的收获,与大家讨论。

一 本次会议对家庭和谐、社会进步与性别平等的研究与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首先,大家高度认同至立会长下面这个判断,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大力开展和谐家庭建设、促进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对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大家赞成要从性别的视角出发加强婚姻家庭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客观准确地把握新时期家庭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进行问题研究与政策研究,形成有价值的建议。大家认为,妇女发展与家庭发展的实践呼唤着理论来指导,要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积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做到3个推动,即推动有关法律政策不断完善,推动家庭工作实践不断丰富,推动大众传媒的舆论宣传更加体现平等理念。这些基本观点对今后的深入研究会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 本次会议提出了有待深入研究的重点和方向

大家感到,高质量的大会发言和深入的分论坛研讨,使与会者深化了认识,扩展了视野,获取了信息,得到了宝贵资料,对自己今后的研究与实践非常有启发、有帮助。

一是需要重视家庭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实现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共谋发展,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在新时期,家庭和谐在社会和谐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家庭领域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国家需要一批专业工作者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以性别平等、妇女发展为切入点,加强对和谐家庭的理论研究,深入探讨和谐家庭与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关系,深刻阐释平等和谐的家庭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致性,明确提出平等和谐的家庭理论,以指导家庭建设实践。作为国家一级学会的中国妇女研究会和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

二是需要加强家庭领域的现状研究。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剧烈而深刻的变化,家庭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也悄然发生一系列变动。我们应加强关于当前中国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功能等各方面发展趋势的研究;关注不同类型的家庭,不仅要关注核心家庭、联合家庭等传统的家庭类型,还要重视研究单亲家庭、空巢家庭、“丁克”家庭、流动和留守家庭等不同类型和特点的家庭;重视研究婚姻家庭观念和行为的变化,分析处于不同年龄层的女性和男性对待婚姻家庭的态度和方式,并且侧重研究当前婚姻家庭变迁过程中与性别平等相关的重点难点议题。只有明晰现状,把握问题及成因,才能提出科学的、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影响决策,惠及大众,实现理论的社会价值。

三是需要加强婚姻家庭领域的法律政策研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的法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一步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社会治理和社会政策的战略布局,这为完善家庭政策、提升家庭服务提供了新的契机。大家认为,这是一个要紧紧抓住的机遇,要加强研究成果的社会转化,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纳入家庭政策和社会治理的主流。例如,怎样缓解职业妇女工作与家庭的矛盾,如何消除针对妇女家庭责任的就业歧视,怎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如何完善儿童照料和保护的法律政策,怎样防范幼女受到性侵害,如何对离婚案件中的妇女权益给予有效的保护和救济,怎样在应对老龄化的家庭政策中纳入性别视角,如何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过程中保障农村妇女权益,以及怎样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提供社会支持,等等。

四是需要营造有利于家庭和谐和性别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家庭和谐、性别平等、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些理念应该在社会和家庭中广泛传播。大众传媒是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是宣传推广价值观念的重要渠道。我们在“黄金小姐”与“剩女”的研讨发言中形象地看到媒体的倡导和影响力量。所以,一方面,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价值观。另一方面,要提高辨识度,抵制、揭露、抨击、清理大众传媒中歧视妇女的言论、报道与作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五是需要加强面向家庭的社会工作研究。妇联组织在家庭工作领域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方法,包括丰富多彩、效果明显的活动载体和服务项目,如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寻找“最美家庭”以及婚姻家庭调解,等等。我们要深入研究和提炼这些实践经验,在新形势下深化家庭工作。大家认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应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广泛联系其他社会组织,密切关注妇女的需求,积极回应妇女的关切,更好地服务普通家庭和妇女群众。

三 本次会议为更好地交流成果、开展合作、凝聚力量,搭建了更加开放的平台

本次会议是中国妇女研究会和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首次联合举办的研讨会,面对共同的议题,我们汇聚了两个研究会的专业力量,从多学科、跨学科的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既拓展了研究视野,丰富了研究成果,扩充了研究网络,锻炼了研究队伍,也为今后加强合作、深化研究、推动实践奠定了良好基础,也证明繁荣理论研究需要机制的创新与支撑。我们要紧密地依托两个研究会的研究力量,着重研究我们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提出理论研究的中长期规划,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研究的深化。我们两个研究会的办公室将落实珮云大姐的要求,至立同志、秀岩同志的要求,认真总结这次合作办会的经验。我们切实体会到,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婚姻家庭问题,我们更需要深入探讨,联合攻关,争取有所突破;面对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婚姻家庭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创新问题,我们更需要从性别平等和儿童优先的视角加以审视,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面对社会上不利于家庭和谐和性别平等的舆论和行为,我们更需要携手同行,发出有理、有利、有节的声音,传播公正、平等、和谐的理念,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儿童保护、老年安康、家庭幸福、社会进步的良好氛围。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还面临很多挑战,存在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家庭和谐、社会进步和性别平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