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卦爻辞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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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貞,丈人吉,无咎。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六四:師左次,无咎。

六三:師或輿尸,凶。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彖》曰:師,衆也,貞,正也,能以衆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卦名釋義】以一陽統於五陰,乃行師打仗之卦。地下有水亦爲濕。

【釋讀】師卦:德高望重富有經驗的長者統帥軍隊吉利,不會有什麼過失。

丈人:“丈”通“杖”,扶行之杖。老人持杖,故曰“丈人”。朱熹《周易本義》:“丈人,長老之稱。”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衆。

《象傳》説:師卦的卦象是坎下坤上,象徵地中有水。君子要像地中藏水一樣容納蓄養民衆。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釋讀】初六:出師征戰必須要有嚴明的紀律約束,否則暗藏凶險。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象傳》説:“師出以律”,如果軍紀不良,就要發生凶險。

律:《爾雅》:“律,常也,法也。”《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曰:“坎爲法律。”王引之《經義述聞》曰:“蓋唐人説易,有以律爲六律者。”又曰:“《索隱》《正義》之説,殆不可通。惠氏襲用之,非也。”

否:《説文解字》:“否,不也。”

臧: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凡物善者必隱於内也。以从艸之藏爲臧匿字始於漢末。”《管子·侈靡》篇:“天子藏珠玉,諸侯藏金石。”

【象解】《國語·晉語》:“坎,勞也,水也,衆也。”坎爲衆,故爲師,坎爲法律,爲凶險。“師出以律”,初慎始也;坎爲伏藏,“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釋讀】九二:在軍中任統帥,吉祥,没有過失。君王多次予以賞賜。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象傳》説:“在師中吉”,表明承受天命,得到君王的寵幸。“王三錫命”,説明懷有使萬邦心悦誠服的宏大志向。

王三錫命:錫命,又叫册命、策命,時有錫命之禮。授職稱命,賜服稱賜。《周易正義》孔穎達疏云:“案《曲禮》云:‘三賜不及車馬。’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車馬。三賜三命,而尊之得成,故‘乃得成命’也。”《左傳·成公七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賜公命。諸侯即位,天子賜以命圭,與之合瑞。”孔穎達疏曰:“春秋之時,賜命禮廢,唯文公即位而賜,成公八年乃賜,桓公死後追賜,其餘皆不得賜。”西周分封諸侯、授官任職、朝覲時多有賞賜。錫命所賞賜之物依照等級,種類豐富,小至貝、弓矢、服飾,大到土地、車馬、奴隸等。

【象解】九二以一陽統於五陰,居中有應,“吉”而“无咎”,陽陷群陰也。九二震初,遇陰則通,動應六五,“王三錫命”也。坎數爲三。

六三:師或輿尸,凶。

【釋讀】六三:軍隊出征,有人用車拉著死者的尸體,凶險。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象傳》説:“師或輿尸”,興師動衆卻没有任何功績。

輿尸:輿,本義爲載人之車,此用爲車載人也。

【象解】坤爲死,坎爲尸,震爲輿,六三乘剛,故曰“輿尸”。管輅以坎爲棺椁。

六四:師左次,无咎。

【釋讀】六四:軍隊左翼駐扎,免得遭受損失。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象傳》説:“左次无咎”,説明没有違背正常的用兵之道。

左次:帛書《昭力》:“次也者,君之立也。見事而能左其主,何咎之又?”《周易集解》引荀爽曰:“‘左’謂二也,陽稱‘左’。次,舍也。”王弼《周易注》曰:“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尚秉和《周易尚氏學》曰:“次舍也,震爲左,故曰‘左次’。古人尚右,左次則退也。四前臨重陰,陰遇陰得敵,其行難矣。知難而退,故无咎也。”

【象解】六四位於坤卦群陰之中,承乘皆陰。震行之終宜乎止,得其位故“无咎”。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釋讀】六五:率軍圍獵有捕獲,利於生擒活捉,没有損失。長子率師作戰,弟子拉著尸體回來,凶險之兆。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象傳》説:“長子帥師”,表明居中而行。“弟子輿尸”,説明用人不當。

田有禽:“田”通“畋”,即田獵。《説文解字》:“禽,走獸總名。”《説文解字》無擒字。詳見王引之《經義述聞》“田有禽”條。

利執言:聞一多《周易義證類纂》:“言讀爲訊;訊,俘訊也。”訊,問也;上問下曰訊。《詩經·小雅·出車》:“執訊獲醜,薄言還歸。”《詩經·小雅·采芑》:“方叔率止,執訊獲醜。”《詩經·大雅·皇矣》:“執訊連連,攸馘安安。”西周《虢季子白盤》:“折首五百,執訊五十。”“折首”即斬首,生擒者訊問曰“執訊”,即抓獲俘虜審問。

【象解】此爻多取應爻之象,中心應也。震爲田獵,有無看應爻,陽爲有禽,陰爲無禽。震爲言,二應五,“利執言”。震卦爲長子,坎卦爲弟子。《周易尚氏學》:“二居中爲震主,故爲群陰之帥;二坎陷於陰中,不可使,使則有輿尸之禍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釋讀】上六:天子頒佈了詔命,分封功臣,或封爲諸侯,或封爲上卿,或封爲大夫,但小人絶不可以重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象傳》説:“大君有命”,是爲了按功勞大小而公正封賞。“小人勿用”,因爲重用小人必然危害並擾亂國家。

開國承家:開國,帛書《周易》作“啓國”,楚竹書《周易》作“啓邦”。啓、開同義,邦、國亦同義。國爲諸侯封地,家爲士大夫封地。今本蓋避諱漢景帝劉啓與漢高祖劉邦而改。

【象解】《説卦》“帝出乎震”,震爲君,爲動,故曰“大君有命”。坤爲邑,爲國,爲家。群陰從於九二之命,開國承家,各安其宜。坤卦群陰爲小人,爲惑亂,“小人勿用”,陰不可無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