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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义传》
在进行论述之前,需要谈论一下我们的史料来源。这里讨论的忠义典范生活在西晋和东晋时期。然而,《晋书》编纂完成于648年,即完成于唐代初期(618—906)。因此,它将其记录的事件至少推迟了250年。《晋书》由唐太宗(626—649年在位)最值得信赖的两位大臣房玄龄(578—648)和褚遂良(596—658)领衔、二十二位学者共同编纂完成。[10]迈克尔·罗杰斯先生恰如其分地指出,尤其是在记载十六国的《载记》中,《晋书》编纂者插入了一些旨在建议唐太宗该如何行事的政治信息。[11]然而,有两个事实意味着史料的基本可靠。首先,它在短短两年内便编纂完成,编纂者还担任其他实质性官职,他们很少有宝贵的时间来推敲考证他们所用到的史料来源。其次,《晋书》是在民间私修晋史的基础上编删排比而成的。[12]诸如,臧荣绪(415—488)的《晋书》是这些史书中最重要的一部,是唐修《晋书》的蓝本。它涵盖了西晋和东晋的历史,包括了纪、录、志、传,总计110卷。而东晋的历史主要取自王隐、虞预、朱凤三家的私修晋史。[13]因此,唐修《晋书》中的许多史料都取材于诸家晋史对史实的描述。在这一点上,足以说明,《晋书》让我们对南朝史家如何定义忠义有了一个大致准确的了解。
中世纪早期折射出这样一个现实,即忠排在孝之后,位居第二位。需要指出,《晋书·忠义传》是历代正史中第一部集中体现忠臣效主的集体传记。早期王朝的正史大多专门为孝子直臣或清官廉吏立传,但没有一个章节专门明确讲述忠贞的特性。所以,《晋书·忠义传》是一个很大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