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德性:尼采伦理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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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20世纪以来,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的哲学家,除了马克思以外,应该就数尼采了。弗洛伊德、海德格尔以及法国新尼采主义者如福柯、德里达、德勒兹等人都受到尼采很大影响。迄今为止,尼采研究已经横跨哲学、语文学、宗教学、政治学等多种学科,成为学界无法回避的热点。

早在20世纪初,梁启超、王国维等人就为国人引介了尼采。后来鲁迅、田汉、李石岑、陈铨、徐梵澄等人也都曾经翻译过尼采的著作或者研究过他的思想。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五四“启蒙”,还是抗日“救亡”;无论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人性解放”“文化热”,还是90年代之后的“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李泽厚);尼采研究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研究尼采对于我们认识当下的思想格局,反思社会中的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有着极为重要的帮助。

正如罗素所说,尼采的重要性“首先在于伦理学方面”[1]。可见,连对尼采有着颇多调侃和讥讽的罗素,也不得不承认其伦理思想是值得学界重视和研究的。毋庸置疑,尼采的道德哲学在伦理学思想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不仅彻底批判了基督教的道德传统,还颠覆了西方自苏格拉底以来将德性等同于求知的理性主义伦理学传统。虽然长期以来,学界对于尼采的伦理思想颇为重视,但是相关的研究成果却大多是从生命哲学、政治哲学或者形而上学的角度出发的,这无疑会造成对于尼采伦理学贡献的认识不充分和评价不充足。本书认为,要了解尼采哲学,就需要了解尼采的伦理思想。也就是说,首先要去探究尼采著述当中的“人性问题”,“道德的起源问题”,“正义问题”以及“德性与幸福的关系问题”等等。

需要注意到的是,尼采虽然没有对道德(Moral)和伦理(Ethic)作出严格的区分,但是他在讲“非道德”(die Immoralität)或“反道德”(das Unmoralische)的同时,却从来没有讲过“非伦理”或“反伦理”。因此可以说,尼采秉持的是一种“非道德”或“反道德”的伦理观。但是,我们并不能够因此而轻易断定,在尼采看来,伦理的内涵就比道德更宽泛。因为尼采既没有对伦理和道德给予足够清晰的界定,又没有明确地提出过要通过“反道德”来回归伦理。尼采所谓的“反道德”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反“道德形而上学”。相反,在许多时候,他还会将道德与伦理等同,把自己对于道德的批判,看成是对于伦理风俗的批判。因此,谨慎地将尼采的伦理思想视作他的道德哲学,或许是一种较为理智的做法。

同时,我们也不能够用“回到苏格拉底之前”来总结尼采的伦理思想。作为古典学者,尼采确实对于前苏格拉底时期的文化有着一种偏爱。但如果就此认定他是想回到苏格拉底之前,回到希腊古风时期,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尼采受益于前苏格拉底文化,就像他同样受益于后苏格拉底文化(包括启蒙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一样。他晚期的道德批判,其实是对于整个西方文化史或风俗史的批判。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理解尼采的伦理思想?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他的伦理思想与他的自然哲学之间的关系?这一直以来都是尼采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