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尼采的四条路径
目前学界阐释尼采伦理学的路径主要有四条:一、从生命哲学或形而上学的角度来阐释尼采;二、从后现代哲学或解构主义的角度来阐释尼采;三、从政治哲学或柏拉图主义的角度来阐释尼采;四、从分析哲学或语言哲学的角度来阐释尼采。
第一条路径的代表是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其中以海德格尔的影响最大。雅斯贝尔斯主要是将尼采哲学理解成为一种生命哲学(或生存论哲学),而海德格尔则着力于将尼采的生命哲学形而上学化。海德格尔认为,尼采曾经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谈论过道德。一是形而上学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尼采把道德形而上学化,所有形而上学问题追根究底都不过是道德问题而已;二是价值批判层次或生命哲学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尼采以生命为基准进行价值重估,并对柏拉图主义和犹太教—基督教的伦理传统进行批判。虽然海德格尔区分了尼采思想中的这两个道德层次,但是他主要还是倾向于将尼采的道德哲学当成是形而上学来阐释。在海德格尔的眼中,尼采谈论道德的第二个层次(即生命哲学的层次或价值批判层次)不过是第一个层次(形而上学层次)的延伸和拓展罢了。于是,海德格尔将尼采的道德哲学总结在“最高价值的自行贬黜”这一句话语之上,并认为,尼采在道德中作出了某种关于存在者整体的决定。尼采的权力意志即存在者整体的本质(essentia),而相同者永恒轮回则是存在者整体的存在方式,即它的实存(existentia),权力意志和相同者永恒轮回分别在本质和实存的意义上规定了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因此,尼采虽然激烈地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但只不过是用“权力意志”替换了“我思”“我认识”,对笛卡尔所确立的主体性形而上学进行了一次颠倒。基于此,海德格尔断言尼采是“最后一位形而上学家”[2]。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受海德格尔影响的尼采研究者,倾向于将尼采的伦理思想生命哲学化,再将这一生命哲学形而上学化(国外学者如洛维特,国内学者如早期的李石岑、陈铨,之后的周国平等人都是如此)。这一阐释思路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有把尼采哲学变成一种主体哲学的嫌疑。海德格尔认为超人作为人的最高形态,是无条件的主体和存在者整体的唯一尺度。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晚期尼采就与早期尼采彻底的对立了起来。这种对立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尼采早期对于“个体化冲动”抱有很高的警惕之心。这种警惕体现在尼采1870—1873年之间的作品与手稿之中。在这段时间里,尼采曾对“个体”“个体化原理”“个体化冲动”“阿波罗冲动”有过大量的研究和论述。依据这一时期的尼采思想,那么无条件的主体超人作为个体就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超人不具备个体性,他应该是对于个体性的摒弃和超越,然而在海德格尔那里,超人这个无条件的主体最终却必须要落实到个体性上来;另一方面是尼采在早期对于作为认知主体和体验主体的人是不信任的。比如在《道德意义之外论真理与谎言》一文中,尼采就以“自然”的视角来质疑人的认知活动和体验活动,认为人无论从认知上还是从体验上都无法获得确定的知识(在这里尼采持有的是一种极端的怀疑论立场)。最终,尼采提供的解决方案是,拒绝理性的人而选择直觉的人。尼采的这种选择并不是出于一种哲学的考量(也就是说,不是出于直觉比理性更真的考量),而是出于一种艺术的考量(即出于直觉比理性更美的考量)。如果依据这样的观点,那么超人作为无条件的主体也应该是不可能的。因为,无论在认知层面(或精神层面)还是在体验层面(或身体层面),超人都无法真正地规定存在者整体及其存在形式,除非他同时就是存在者整体及其存在形式,如果这样,那么尼采就与他所批判的基督教神学在思想深处有了暧昧的亲缘关系。而超人也因为失去了他所应该去规定的客体而丧失自己的主体性。众所周知,尼采曾经多次强调自己的思想一以贯之,不存在巨大的思想断裂或思想转折,因此可以肯定,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确实有较大的误读和篡改成分。
第二条路径,即尼采的后现代阐释,其代表是法国新尼采主义者(如福柯、德里达、德勒兹等人)。法国新尼采主义者认为,尼采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颠覆远比海德格尔所理解的要更为彻底。比如德勒兹就认为,尼采的权力意志并非像海德格尔所阐释的那样,具有一种本质上的统一性;相反,权力意志本身所体现的就是一种对于差异性和偶然性的肯定。基于此,他进而认为,尼采最重要的工作无非是价值批判,他“将意义与价值引入哲学”,从而让哲学真正呈现出一种批判的面貌来[3]。对于法国新尼采主义者来说,尼采对“真理”“主体”这两个概念的质疑与批判,就包含在尼采的价值批判学说之中,这些新尼采主义者只不过将这种价值批判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已。福柯在《尼采、谱系学、历史》一文中认为,尼采在早期《人性的,太人性的》一书中试图追问道德的起源(Ursprung),即试图寻找一种能够强加于事物之上的同一性,然而到了晚期,在《道德的谱系》一书中却不再追问起源问题,转而以一种谱系学的历史方法,来追问道德的亲缘出处(Herkunft)。福柯试图借起源(Ursprung)与亲缘出处(Herkunft)两个词的差异来论证,尼采晚期并不是像海德格尔所阐释的那样追求事物的同一性,而是倾向于寻找一种历史的差异性。因此,与其说尼采是一位形而上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历史学家。虽然福柯较为成功地将尼采去形而上学化,但是他的做法却过于牵强。他认为,早期尼采有追求形而上学的倾向,只有到了晚期,他才有了明确的反对形而上学的目的。就这样,福柯把早期尼采与晚期尼采对立起来了。然而,无论在《人性的,太人性的》一书中,还是在《道德的谱系》一书中,尼采都没有刻意地将Ursprung与Herkunft这两个词对立起来,相反,他只是随着语境的不同在使用这两个词罢了。在一些语境中这两个词意义上可以通用,而在另一些语境中却不能,仅此而已。德里达在《解释签名(尼采/海德格尔):两个问题》一文中,也质疑了海德格尔的尼采阐释。他认为在尼采的文字当中,整体性并不占据什么特权地位,尼采并没有表现出一种追求整体化或总体化的冲动。然而海德格尔却试图以一种总体化的视角来把握尼采哲学,试图为尼采寻找一种思想上的整体性。因此,海德格尔不过是想把自己的哲学强加给尼采罢了。尼采并非像海德格尔所解释的那样是一位哲学家(形而上学家),相反,他不过是一位善于进行文字游戏的文学批评家。虽然法国新尼采主义者敏锐地发现了海德格尔尼采阐释的不足之处,但是,他们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激进态度却让他们误以为在尼采那里,同一性和整体性并不占据特殊地位。显然,法国新尼采主义者的尼采阐释与我们阅读尼采的感受相去甚远。因为众所周知,酒神狄奥尼索斯这个形象贯穿了尼采思想的始终。无论在早期还是晚期,狄奥尼索斯所代表的都是一种追求同一性和总体性的冲动与渴望。远古时代,人们在酒神节里聚众狂欢,通过葡萄酒、音乐和乱交,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来表达人类融入无序而又和谐的自然的渴望。酒神节是人类自然伦理的原始表达。而狄奥尼索斯在早期尼采那里首先代表的就是一种对于整体太一(Ureinen)的直觉;其次代表的是一种与个体化冲动相对立的冲动——回归太一的冲动。在晚期尼采那里,狄奥尼索斯这一神话形象成了自然的唯一代言人,他借助查拉图斯特拉之口道出了自然的实质:权力意志和永恒轮回。
第三条路径,即将尼采思想政治化或柏拉图主义化。这一阐释思路的代表是列奥·施特劳斯。施特劳斯试图把尼采的基本问题还原成柏拉图问题,当然,这其实也还是海德格尔尼采阐释的一种延续。虽然施特劳斯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自然在尼采学说里的地位”[4],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阐释尼采的自然思想,而是为了通过回归柏拉图的哲人王传统,将尼采柏拉图主义化,并进而将其对形而上学的批判,转化为真正哲学对虚假哲学(宗教、历史主义、政治)的批判。此外,施特劳斯最值得大家注意的还是他所主张的“隐微—显白”古典学阅读术。借助这种阅读术,施派学者喜欢追问:尼采有没有对他的某个立场或某个观点当真?尼采某句话所针对的读者是谁?该句话在文本中的语气如何?这种追问,其目的不仅是为了标榜他们对于语文学分析有多偏爱,更是为了把阅读神秘化,把读者和作者的关系政治化。施特劳斯对于“隐微—显白”阅读术的痴迷,宛如中世纪教士对于《圣经》权威阐释权的痴迷一样。现在以施特劳斯的方法研究尼采的学者主要有劳伦斯·朗佩特(Laurence Lampert)、海因里希·迈尔(Heinrich Meier)等人。2000年,国内学者刘小枫发表了《尼采的微言大义》一文,较早的将施特劳斯的方法引入国内学界,并因此引发了国内的尼采争论。随后尼采研究快速的政治化,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言必称尼采,尼采研究一度成为政治论争当中的显学。吴增定的《尼采与柏拉图主义》(2005年)和张文涛的《尼采六论》(2007年)其实都是这一论争的产物,他们都综合了海德格尔的问题意识和施特劳斯的分析方法,试图把尼采放到柏拉图主义的哲学传统中去理解。
第四条路径,即从分析哲学或语言哲学的角度来研究尼采,坚持这一路径的学者大多来自于英美学界。与欧陆学者相比,英美学者更关心尼采著述当中的理性认知、语言语法和逻辑悖谬等问题。他们力图通过纯粹的实证性分析,来将尼采的伦理思想技术化,甚至实验化。这种研究方式虽然不无启发,但却与尼采的思想旨趣迥然相异。例如,Brian Leiter在《尼采论道德》一书中,虽然拒绝把尼采视为后现代主义者,而将之视为自然主义者[5],但是,他却有意或无意地忽视并弱化了“相同者永恒轮回”与“自然”之间的联系。并且,在他的笔下“超—人”(Over-man/Over-human)的重要性也很大程度上被“高等人”(higher men)所取代。究其原因,无非是Leiter所关注的重心依然只是尼采的道德批判,而不是尼采的自然伦理思想。要把握尼采的自然伦理思想,就无法回避“权力意志”“相同者永恒轮回”“超人”等概念。Leiter关注到了权力意志的道德批判性,但却弱化了权力意志作为自然意志在存在论层面的建构性。Leiter试图从逻辑和意识的层面入手,科学、实证地分析尼采,但是,在将尼采思想条理化、清晰化的同时,他却与尼采背离得越来越远。这是因为,在尼采的思想中本来就应该包括一些神秘的成分,如果无视或者摒弃掉这些神秘成分的话,那么尼采思想的吸引力就会大幅降低,而尼采也将不成其为尼采。
基于上以分析,本书认为,“自然”在尼采思想当中起着核心的作用,“权力意志”“永恒轮回”“语言”“生命”等概念都是围绕着“自然”这一核心而构建起来的。因此,要研究尼采的道德哲学,就不可避免要研究他的自然思想。然而,上述的四条研究路径,要么直接忽视了尼采的“自然”思想,要么虽然对此有所涉猎,但却没有将之提升到应有的高度。因此,本书试图从分析尼采的自然伦理思想入手,诊切尼采的思想脉搏,重构其道德哲学,并进而重估其道德哲学在整个伦理学思想史上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