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下文化模式研究:以金沙江畔为中心的社会组织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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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思路和研究意义

(一)研究思路

本书的研究思路遵循人类学的整体观,把藏族传统文化和三岩藏族文化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视域下划分为一个大整体和一个小整体。笔者充分运用在田野调查过程中获取的第一手材料,结合相关文献和理论,从藏族传统文化进入特定区域——康区中的三岩“帕措”这个主题。

在对“帕措”的具体研究过程中,本书拟以“经济和技术决定论”“地理环境决定论”为主线,紧密联系三岩人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从自然环境、物质资源、历史事件、政治管制、婚姻家庭、传统教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等多个方面分析“帕措”存在和延续至今的原因;从“帕措”的内部组织、构成关系以及内外活动上,分析“帕措”的结构和功能;从三岩区域社会的状态中分析三岩人之间的认同、“帕措”认同以及“帕措”与政府的认同,从上述研究中发现“帕措”与“戈巴”的共性和差异性。为此,本研究从理论上和观点上作了以下思考。

1.理论思考

本研究期望运用马林诺夫斯基(B.K.Malinowski)的“功能相关论”和“文化需要说”解释三岩人的物质需求、精神生活、社会活动之间的关联性;运用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的无意识结构理论解释三岩政治模型;运用利奇的“钟摆模式”解释三岩人的争斗和纠纷解决机制;理解埃文斯·普里查德提出的“地缘与血缘关系论”的内涵,从中发现三岩的文化特质;运用斯图尔德(J.H.Steward)的“经济和技术决定论”“地理环境决定论”解释“帕措”的成因。

图1—1 “帕措”研究示意图

第一,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提出“人和其他动物一样,一定要有养料,为了个人和种族的绵续,他也一定要传种。他一定要时常防御着自然、动物或他人所给他的危险。他若要得到舒服的生活,不能不有住处、温暖、湿度的调剂及清洁的设备。要满足这些生物上的需要,每个社区都一定得备下一种可谓文化‘军需处’及一种传种的安排:一防御的机关及一居住的体系。人体首要的需要得到有效的满足,它迫着任何文化产生种种基本的结构:营养方面的‘军需处’,两性交接及传种的制度、防御的组织及日常生活的设备。于是我们可以说,人类有机体的需要形成了基本的‘文化迫力’,强制了一切社区发生种种有组织的活动……人是靠着有组织的合作及靠着经济的以及道德的观念。于是,在满足生理需要之外,我们又见到导生的迫力,它们既然是达到某项目的的手段,我们不妨称它们为‘文化的手段迫力’”,这就是功能学派的“文化需要说”。[4]与此同时,马氏还配合《文化论》制定了《文化表格》,提出了三因子:物质底层、社会组织以及语言(有时加上精神文化),他积极主张三因子之间相互关联,被称为“功能相关论”。

笔者认为,对于“帕措”存在于今天的社会文化基础,可以将它纳入“文化需要说”中去理解,由此我们便能够理解三岩人在“整体稀缺”的地域里首先有从事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的需求,然后形成了特殊的“文化迫力”,这种迫力迫使他们以争夺为生,由此形成以此为荣的社会环境,并靠着血缘群体的合作、经济的需求得以维系和生存;对于“帕措”群体内部的娱乐、节庆、民间信仰以及宗教仪式,我们可以将它们置于“功能相关论”中去分析,理解他们在满足基本需求之后有娱乐、聚会、信仰的活动,这些活动进一步增进了血缘组织的认同。

第二,列维-斯特劳斯在他的《结构人类学》(1958年)中对研究社会结构提出了四种模式,其中之一是有意识模式和无意识模式。无意识模式是从现象中建立起来的模式,它不是解释现象,而是保存现象。有意识模式是没有被人们直接地或有意识地觉察到的模式,因为它藏在底层。他指出:“从意识的程度的观点来看,人类学家面临着两种情况。他可能不得不从现象中构成一个模型(这种现象的系统的特征并没有被文化这一方面所意识到);这是博厄斯向人类学研究提供最简便的根据时谈到的一种比较简单的情况。但在另一些情况中,人类学家将要一方面与未经加工的现象本身打交道,另一方面又要与未对前者作解释而已经由文化所建立起来的模型打交道……即使这些模型是有偏见的或错误的,但就是这种偏见和错误的类型,是需要加以研究的事实的一部分,而且或许还居于那些最重要的事实之列。”[5]在三岩这个特定的区域中,笔者拟对它的政治模型予以建构,即作深层次的分析,而不是从它的社会现象中直接建立起来。为此,本研究将在运用田野材料、历史文献以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描述、比较和分析,最后形成符合三岩文化特征的政治模型,解释三岩社会秩序依靠“帕措”和“戈巴”组织以及宗教信仰得以维系的模式。

第三,利奇在《上缅甸诸政治体制——克钦社会结构之研究》中提出了他的动态平衡理论。他猛烈抨击了社会人类学家的社会平衡论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是无效的,社会并非部分之和等于总体的简单加法,它是一个动态的再调适过程,其结果是,各个层次的群际和人际关系都会发生相应的质的改变。他举出克钦人的两种制度存在着“组织结构上的无恒性”,两者往复循环变化。由此提出他的动态平衡的“钟摆模式”。利奇提出的这一理论在一定时间阶段上存在着这种变化的过程。本研究拟解释三岩人的血亲复仇事件、民间谈判的解决,人口迁徙后“帕措”的重新调适和过程,以此来说明三岩社会是一个动态的调适过程。

第四,埃文斯·普里查德的《努尔人》提出了他的“血缘与地缘关系论”。他指出,努尔人处在一个没有国家和政府统治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形成了自己的政治关系。其实际上是一种地缘关系,与地缘关系相联系的是它们的亲属关系,即宗族关系,这在努尔人看来是血缘关系。努尔人这种表现为地缘关系的对抗与融合的关系是通过血缘群体之间的关系来指导和界定的:每一个地缘群体中都有一个支配宗族间的关系来确定彼此间的对立和融合。正是通过“地缘”与“血缘”的这种既对立又融合的关系,努尔人的社会才达到平衡,组成一个有序的无政府结构。在本研究中,三岩也存在“地缘与血缘关系”的情形,它与努尔人的情形有何区别与联系呢?尤其是国家在三岩设立了政府的前提条件下,三岩人与地方政府是如何互动和认同的?能否引用埃文斯·普里查德提出的这一学说解释三岩人的政治?

第五,斯图尔德在其《文化变迁的理论》中指出,文化特征是在逐步适应当地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在任何文化中都有一部分文化特征受环境因素的直接影响大于另外一些特征的影响,称为“文化核心”,他认为文化核心是基本特征,具有由地方的生态适应和相似的社会文化整合水平而来的相似的功能上的相互关系。[6]他认为文化核心是文化系统的决定因素,这是与生计活动和经济安排有最密切关系的特征丛(群体特征)。他把文化系统的决定因素分为核心制度和外围制度,核心制度包括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核心制度中,技术经济又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本书把斯图尔德的这些观点表述为“经济技术决定论”;同时,斯图尔德认为,必须用生态因素解释父系群队的主要特征是父系、父居、外婚、土地所有权、非正式的有限的领导,本书把这一观点表述为“地理环境决定论”。笔者认为,可以运用这两个理论观点来解释“帕措”的成因及其与地理环境以及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

2.观点思考

本书主要在下列四个观点的前三个方面进行思考,并期望运用田野调查材料证明下列思考的成立。

思考一:三岩地势险要,资源匮乏,距离国家和地方政治中心(康定、成都、昌都、拉萨)较远,国家政治力量对其不便统治,三岩成为一个“整体稀缺”的社会环境,人们为争夺利益、荣誉以及日常纠纷会发生争斗,为此需要聚族而居以求自卫,为了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和求得人身安全,强调男性骨系认同,这就是三岩人所说的“帕措”。因此,“帕措”起初应该是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造成“民间互保互助”的内在需求所形成的。

思考二:三岩人十分遵从历史,非常信守惯例,在“民间自治”中沿袭了历史上传承下来的相关规则和习惯,“帕措”的内部需要有头人,它来自两个方面的需要,一是来自其他“帕措”对自身构成的潜在威胁;二是内部需要整合起一股力量,处理“帕措”内部和外部的事务,尤其是在妥善处理民间纠纷上。由此,“帕措”应该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生存环境相适应的组织形式。

思考三:三岩存在血亲复仇的习俗,三岩人为了改变环境,寻求安宁并求得发展,想到了迁徙,其中“盖玉”就是其迁徙地之一。迁徙之后他们出现了三个方面的认同:一是三岩人自身的身份认同,二是三岩人与盖玉人的认同,三是三岩人与地方政府的认同。这些认同体现了“经济利益驱动人群活动”“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地域内的认同超越于地域外的认同”的特点,折射出三岩人在实现两种“生产”的过程中,对“血缘组织”的重新调适。

思考四:三岩内部和三岩外部存在显著的区别,区别之一是三岩外部的地势相对平坦,交通相对便利,资源相对丰富;区别之二是三岩外部国家权力渗透要远远强于三岩内部;区别之三是三岩内部有“帕措”而外部则没有“帕措”,而且三岩外部的文化较内部更为丰富多彩。从内部和外部的文化特征的差异中可以探索三岩地理环境与文化特征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研究意义

人类学关于亲属制度的研究很多,如果按照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 Reginald Radcliffe-Brown)的说法,这种亲属制度又可以称为亲属与姻亲制度。这种制度首先是一个共同体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二元关系体系,处于这些关系中的任何两个人的行为在某种方式上都受着社会习惯的规范。[7]“帕措”存续于金沙江上游三岩区域内,“帕措”内部禁止通婚,这是必须遵循的社会习惯规范。因此,三岩人的婚姻关系都是在不同“帕措”之间进行的。尽管如此,由于“帕措”由男子组成,女子不被认为是“帕措”成员,因此,当不同“帕措”之间发生通婚关系时,两个通婚家庭之间虽然相互确认为亲属关系,但这并没有增进两个“帕措”之间的友谊和感情,双方依然会因各种纠纷产生冲突。三岩人的亲属关系和制度,与家庭相统一而与社会组织相分离,突破了二元关系体系,丰富了拉德克利夫—布朗的亲属与姻亲制度。

人类学对血缘组织的研究,还可以追溯到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在《古代社会》[8]一书中对“氏族”的研究。笔者将摩尔根对氏族基本特征的分析归纳为祖先定向、血缘纽带、单系亲属以及氏族外婚。研究发现,摩尔根对“氏族”的研究明确定位于国家产生之前的“血缘组织”,在国家产生之后,则不再存在“氏族”了。但是,三岩“帕措”存在于今天有国家有政府的状态中,人们普遍关注它存续于今天的原因。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将“帕措”的文化特征描述出来,并从中发现“帕措”区别于“氏族”又与“氏族”相似的文化特征。巴特(Frederick Bart)对斯瓦特巴坦人的父系血缘组织作了描述,发现它形成的原因是由于山脉阻隔而成为无政府状态,埃文斯·普里查德描述的非洲努尔人也是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而三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是无国家无政府,新中国成立之后则是有国家有政府。例如,国家在三岩区域内设立政府机构。因此,三岩经历了无国家无政府与有国家有政府两个阶段,它无疑与斯瓦特巴坦人和非洲努尔人存在显著的差别。不仅如此,三岩人还信仰藏传佛教,佛教的传播制约了当地人的民间信仰,而无论是斯瓦特巴坦人还是非洲努尔人都不存在这种宗教信仰。深入研究三岩“帕措”,对于突破政治人类学仅仅停留在无国家无政府的社会领域的研究,无疑具有开创性的价值。

长期以来,政界对“帕措”存有矛盾的看法,致使有关部门或对“帕措”进行镇压,或进行保护。毋庸置疑,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民间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学界对民间社会组织的研究仍有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帕措”是民间社会组织的一个典范,深入研究“帕措”,对于学界深入理解和分析民间社会组织的成因、结构和功能具有启发意义。为此,本书将大量呈现笔者于2007—2008年在三岩亲身获取的田野调查资料,真实地再现当地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历史事件、乡规民约、宗教信仰,遵循人类学的要求中立、客观地描述和分析,并与国内外相关社会组织进行跨文化比较,寻找符合三岩人的文化解释,最后得出结论。这对于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客观地认识“帕措”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特质,从而制定与三岩相适应的民族政策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