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
第六章 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按要素分配的现实对传统按劳分配理论的颠覆,促使我国理论界提出了“发展劳动价值论”的诉求。然而迄今为止,争论的各方或是在“机器是价值创造的源泉还是条件”上争论不休,或是在“机器创造的是使用价值还是价值”上纠缠不已。这些争论恐怕都不得要领。因为,问题的要害在于:价值为什么只能用人类劳动来衡量,而不能以劳动以外的尺度(比如自然力)来衡量?换言之,自然力的贡献为什么不能被计入价值?只有澄清了这个问题,劳动价值论的或存或废才会有坚实的理论依据。
一、机器的作用
非劳动要素(比如机器)的作用,是劳动价值论争论中的核心问题。不论是坚持“机器创造使用价值”还是坚持“机器创造价值”,都不能否认机器的根本作用就是“以自然力替代人力”。这正是机器作用的本质所在。马克思曾对机器作用的本质有过精辟的论述:“劳动资料取得机器这种物质存在方式,要求以自然力来替代人力”;随着机器的运用,“那么现在自然力也可以作为动力替代人”;“机器的生产率是由它替代人类劳动力的程度来衡量的”。
人类生产的发展史,就是用自然力不断替代人力的历史:用牛马替代人力到用风力、水力替代人力到用煤、石油等产生的热力、电力替代人力到用核能、太阳能替代人力,等等。自然力取代人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先是部分地取代人的体力、脑力,最终则有可能全面取代人的体力和脑力。这个过程,也是机器产生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正如马克思引用的尤尔《工厂哲学》里的话:“一切机械改良的一贯目的和趋势,实际上就是完全摆脱人的劳动。”
既然机器作用的本质是“自然力替代人力”,那么随着人力耗费的不断减少,机器的运用必然会减少物化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耗费,从而降低商品的价值和价格。马克思说:“使用机器的目的,一般说来,是减低商品的价值从而减低商品的价格,使商品变便宜,也就是缩短生产一个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机器运用的这个结果,正是现实生活中不断发生的事实。
自从机器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对以下变化早已经习以为常:科技的提高和机器的普及并没有使单位商品的价值增加、价格上升,而是使单位商品的价值不断减少、价格下降。科技水平与商品价格之间的这种反向变化关系,证明了内含于商品中的人类劳动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了;与此同时,内含于商品中的自然力也就由弱到强,越来越多了。对于人类社会而言,解放劳动、减少劳动、排挤劳动,正是科技提高和机器普及的意义所在。劳动耗费之所以能够减少,就在于由科技提高和机器普及所引发的对自然力运用程度的增加。在这里,把人类劳动排挤出商品之外的,正是科技呼唤出来并通过机器所发挥的“自然力”,也就是说,自然力填补和替代了人类劳动在商品中留下的空缺。
因此,自然力替代人力不仅没有对价值创造做出贡献,反而对价值的减少做出了贡献,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商品价格总会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下降。用“是否创造价值”来证明机器(自然力)的贡献,这种看法使人们对机器作用的理解步入了误区。机器的作用并不在于增加了劳动耗费从而创造了价值,而恰恰在于减少了人力耗费从而减少了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价值)。因此,把机器的作用归结为“创造价值”是对机器作用的误读。
从逻辑上看,科技水平越是提高,机器和自动化越是普及,人力耗费就越是减少。然而,在机器和自动化日益普及的条件下,为什么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以及工人的劳动强度反而增加了呢?这不是机器的过错,而是“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造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因为机器就其本身来说缩短劳动时间,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延长工作日;因为机器本身减轻劳动,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提高劳动强度;因为机器本身是人对自然力的胜利,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人受自然力奴役;因为机器本身增加生产者的财富,而它的资本主义应用使生产者变成需要救济的贫民。”资本要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提高剩余价值率,就只有不断地用机器来替代人力,减少工人人数,结果制造了越来越多的过剩人口并由此加重了在职工人的劳动强度。“劳动资料一作为机器出现,立刻就成了工人本身的竞争者……工人就像停止流通的纸币一样卖不出去。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就这样被机器变成了过剩人口。”
当然,新的需求和产业的出现可以部分地吸收被机器排挤出来的过剩人口,马克思对此早有洞察。他说:机器的运用和生产力的提高,“使工人阶级中越来越大的部分有可能被用于非生产劳动,特别是使旧式家庭奴隶在‘仆役阶级’(如仆人、使女、侍从等)的名称下越来越大规模地被再生产出来”。包括服务行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为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提供了一个现代注脚。问题在于,如果机器和自动化普遍替代了服务行业的人力,那么“非生产劳动”领域中的人力又将被用于何处?如果我们将这个提问“进行到底”,那么逻辑的结论必然是:如果科技的发展和机器的运用永无止境,那么自然力替代人力的过程就会一直进行下去,直至有一天“自然力”喧宾夺主,最终可能全面取代人类劳动。
在解释“非劳动要素”(比如机器)的作用时不论是“要素价值论”还是“劳动价值论”都承认了机器对价值形成的意义,区别在于:“要素价值论”把机器的作用看成是“能动的”创造价值的活动;而“劳动价值论”则把机器的作用看成是价值创造的“被动的”条件。自然力越是替代人力,包含在商品中的人类的劳动耗费就越少,该商品的价值就越小,因此把机器的作用等同于价值创造是荒谬的。然而,把机器的作用看成是价值创造的“条件”,我认为在理论上仍然是不成立的。如前所述,使用机器的目的在于“以自然力替代人力”,其作用是减少人类的劳动耗费。机器的使用及其自然力的贡献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意味着人类劳动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淡出。可见,机器的作用并不是“创造价值”的条件,而是“减少价值”的条件,是“价值消亡”的条件。
然而,面对自然力替代人力的发展趋势,人们自然会提出以下质疑:“既然机器设备可替代人并完成和人一样的劳动,当人的劳动在创造价值时,替代人劳动的机器设备或固定资本为什么就不能同样创造价值呢?”因此,“既然我们认定了劳动具有价值生产属性,就没有理由把代替工人进行同样劳动的机器设备排除在价值生产之外。”这个质疑并非没有道理。参与了使用价值创造的机器为什么就不能参与价值创造呢?这个反问是“劳动价值论”必须回答的问题。仅用“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来回答,是不能让“要素价值论”者心悦诚服的,因为这种“混淆”在他们看来并不是错误,而正是“要素价值论”的理论基点。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找到另外的理论依据。
二、自然力的贡献是无偿的
为什么机器没有参与价值创造?我的回答是:自然力的作用和贡献是不能被计入价值的,因为“价值”不仅仅是一种耗费,而且是一种“有偿”的耗费。寓于机器之中并用以替代人力的自然力是“无偿”的,因而机器提供的贡献并不创造价值。
事实上,马克思对于自然力的“无偿”性质曾有过非常清醒的认识:“我们已经知道,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用于生产过程的自然力,如蒸汽、水等等,也不费分文”;“电流作用范围内的磁针偏离规律,或电流绕铁通过而使铁磁化的规律一经发现,就不费分文了”;“如果不算机器和工具两者每天的平均费用……那么,它们的作用是不需要代价的,同未经人类加工就已经存在的自然力完全一样”;“机器的生产作用范围越是比工具大,它的无偿服务的范围也就越是比工具大。只有在大工业中,人才会让自己过去的、已经物化的劳动的产品大规模地、像自然力那样无偿地发生作用”;“利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工厂主,也利用那些不费他分文就会增加劳动生产率的自然力”;“各种不费分文的自然力,也可以作为要素,以或大或小的效能并入生产过程。它们发挥效能的程度,取决于各种方法和科学进步,这些也是不花费资本家分文的”。
在马克思之前,李嘉图也意识到了机器不创造价值的原因。他说:自然力和机器提供的服务之所以“不会使交换价值有丝毫增加”,是“由它们做工不需要费用”决定的。马克思说李嘉图的这个见解“是正确的”,但马克思同时指出,李嘉图“把机器和自然力完全混为一谈”则是错误的,李嘉图虽然意识到了“不费分文”就没有价值,但他并不清楚“不费分文”的是机器还是自然力。马克思说:“机器是有价值的,它本身是过去劳动的产物”;但是,机器只是转移这部分价值,并不创造新价值,因为“自然力不费分文;它们进入劳动过程,但是不进入价值形成过程”,“自然力本身没有价值。它们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可见,马克思不仅意识到了“不费分文”的东西没有价值,而且正确地揭示了机器不创造价值的原因并不在于机器本身是否有价值,而是在于“自然力不费分文”。
机器的发明和创新与人类的劳动有关,这种劳动应当创造价值。但是,当机器投入使用并且这种使用已经普及化之后,尤其是从“用机器来生产机器”发展到“用机器来发明机器”之后,除了转移自身的价值之外,机器的使用不会在商品中注入新的价值。机器转移到新产品中的价值,仅限于生产机器所耗费的劳动的那一部分(按折旧),并不包括机器作为自然力的无偿贡献,也就是说,自然力减少人类劳动的贡献是不“计价”的。实际上,使用机器的意义并不是转移“旧价值”,而是减少劳动,否则,采用机器还有什么意义可言?“要素价值论”者虽然看到了自然力的“替代”作用,但由于他们并不明白自然力的无偿贡献是不“计价”的,不理解自然力的作用是减少了劳动从而减少了价值,因而才会得出机器创造价值的结论。
100多年以前,马克思就做出了“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商品价值成反比”的著名论断,但遗憾的是,这个“反比论”所包含的“自然力的耗费不被计入价值”的命题,却没有引起后人的应有重视。为什么“自然力不费分文”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呢?马克思说:“大工业把巨大的自然力和自然科学并入生产过程,必然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一点是一目了然的。但是生产力的这种提高并不是靠在另一地方增加劳动消耗换来的,这一点却绝不是同样一目了然的。”自然力的贡献提高了生产率,这是“一目了然的”;但自然力的贡献是“无偿”的(“不是靠在另一个地方增加劳动消耗换来的”),却未必“是同样一目了然的”。这恐怕正是“自然力不费分文”被忽略的原因。
顺便指出,虽然机器不能等同于自然力(前者是过去劳动的产物),但是“机器包含的劳动越少,它加到产品上的价值也就越小。它转移的价值越小,它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它的服务就越接近自然力的服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机器的作用等同于自然力的贡献。
既然自然力的作用和贡献不能被计入价值,那么为何会有“机器创造价值”的强烈幻觉呢?我认为大概有以下原因:①机器的使用虽然没有增加劳动耗费,却增加了自然力的耗费;自然力的作用虽然与“价值创造”无关,却对财富的创造做出了越来越大的贡献。由于“价值”这个概念具有“耗费”和“贡献”的含义,因而许多人也就误将机器及其自然力的耗费等同于人类劳动的耗费,认为机器也在创造价值。②把自然力的耗费等同于人类劳动耗费,从而把机器的贡献归入价值创造,这样就可以为机器的所有者占有这部分贡献提供理论上的依据。于是,问题就不仅仅是“机器创造价值”的幻觉是否成立,而是在于自然力的贡献应当归谁占有?
如果剔除发明、创造机器所耗费的人类劳动,机器普及后所提供的无偿服务就是自然力的贡献。如果说自然力的贡献并没有耗费人类的劳动,那么资本家对自然力贡献的无偿占有就不再是对劳动者的“剥削”,而是对自然力的“剥削”。然而,问题并不在于资本家是否“剥削”了自然力,而是在于自然力的无偿贡献是否应当归资本家独占?按照“要素价值论”和“要素报酬论”的逻辑(“谁生产就应当归谁所有”),资本家独占自然力的无偿贡献是合理的。然而,诚如左大培所质疑的那样:如果“谁生产就应当归谁所有”的原则成立,那么自然力的贡献就应当归自然力本身(土地、机器和资本),而不应当归资本家独占。显然,资本家之所以能独占自然力的贡献,并非在于“谁生产就应当归谁所有”,而是在于“谁投资就应当归谁所有”——这是“要素所有权”的结果,而并非“要素价值论”的证明。
其实,依据“价值创造”的原理而不是所有权的逻辑,自然力的“无偿”贡献既然不可能归自然力本身,它就应当归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从而共享。然而,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逻辑,自然力的贡献被少数人“无偿”地占有了。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下,机器还不足以将人力完全排挤出财富的创造活动之外,自然力的贡献还未能达到让全体社会成员免费共享的程度,所以决定自然力无偿贡献归谁占有的依据就只能是生产资料所有权。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力作为劳动过程的要素,只有借助机器才能占有,并且只有机器的主人才能占有”。不过,把全体社会成员应当共享的东西据为己有,即便这些东西没有耗费人类的劳动,恐怕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剥削”!
需要说明的是,在劳动仍是谋生手段的市场经济社会,虽然自然力的贡献首先只能根据私有制的分配原则归资本家占有,但完全独占这部分贡献却是资本家力不能及的。在价格下降的意义上,大多数人仍能在市场法则的基础上有限地共享自然力的无偿贡献。而且我认为,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共享的范围会越来越大,程度会越来越深。此外,自然力的“免费”和“无偿”作用应当从相对的意义上来理解,因为科技创新在初始阶段只是给创新者带来了超额利润,只有普及后才是“无偿”和“免费”的。
三、价值的本质
两个多世纪以来,“要素价值论”和“要素报酬论”对“劳动价值论”的挑战一直没有停止过。随着科技的发展、机器的运用和自动化的普及,这种挑战于今尤烈。面对挑战,不少学者试图从“劳动外延的扩大”或“总体劳动”的视角,来论证机器也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以此证明机器的作用最终也是劳动耗费的间接体现。这个回答虽然在逻辑上贯彻了劳动价值论,却必须面对如下追问:机器的发明创造固然是人类劳动的产物,然而在人力与自然力此消彼长的今天,机器越来越表现为一种外在于劳动的自然力在发挥作用。总而言之,如果自然力最终取代人力是不可抗拒的发展趋势,那么“劳动创造价值”又何以可能?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机器作用的凸显也就意味着劳动耗费的缩减,那么“日益缩减的劳动”又如何为价值的存在提供“本体论”意义上的依据?
商品和服务的“有用性”(效用)是价值存在的条件,没有用的东西是没有价值的。但是,“有用”并不等于有价值,因为价值的本质在于“有偿性”。“有用”而“无偿”是没有价值评价的必要的,否则免费的空气也会有价值(如果将来空气需要付费,那么空气也就具有了价值)。正如马克思说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为什么?因为价值的本质不是物,而是社会对人的贡献的一种评价,也就是马克思再三强调的“人与人的关系”。
把劳动价值论的硬核锁定在“劳动创造价值”的命题上,这一点不会有什么歧义。然而,若把劳动价值论看成是“对人类贡献的一种社会评价”,许多人就未必能理解了。正如左大培先生所说:“劳动价值论本质上是一个为人类发展而设置的评价体系,它在评价个人对社会的作用上将劳动看成唯一的因素”。我认为,在把握劳动价值论含义的各种认识中,左大培对价值的解读是非常深刻的。人是价值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离开了人类及其劳动耗费,一切所谓的价值评价都是毫无意义的。作为一种社会评价,价值只能是对人力“有偿”耗费的评价,即使今天我们把“环境污染”纳入评价范围,本质上也是以其对人类的损害(有偿耗费)为依据的。
既然自然力的无偿贡献并不计入价值,那么一旦自然力完全取代人力,衡量人类劳动耗费的价值概念也就不复存在了。马克思似乎预见到了自然力替代人力将导致“劳动”和“价值”的消亡,他的以下论述值得我们深思:
(1)“劳动创造财富”是一个历史概念:随着自然力逐渐替代人力,“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的劳动时间”;“正如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大工业所依据的基础——占有他人的劳动时间——不再构成创造财富一样,随着大工业的这种发展,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总而言之,随着自然力替代人力,劳动在财富生产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小,最终不再构成创造财富的基础。
(2)随着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的淡化,价值将趋于消亡:“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因此,未来社会的“财富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可见,“社会劳动确立为资本和雇佣劳动对立的形式,是价值关系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最后发展。这种发展的前提现在是而且始终是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已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但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劳动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是“价值关系”存在的前提,当劳动不再是财富创造的决定因素时,价值关系也就走到了尽头——而这又取决于科技发展所导致的自然力对人力的替代。换言之,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源泉,劳动时间作为交换尺度的使命也就完成了,价值概念也就消亡了。
问题在于,如果自然力替代了人力,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人类会不会因无所事事而堕落呢?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随着价值关系的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那时,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方面得到发展”;“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这种自由时间由“闲暇时间”和“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构成。
然而,人们可能会问,如果劳动不再是财富的源泉,那么劳动不就成了一个历史范畴了吗?那么我们又怎样解读马克思的以下论述:“劳动过程……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我认为,对上述论述应当辩证地理解。马克思把被自然力替代的劳动称为“直接形式的劳动”,这意味着人类在“直接形式的劳动”消亡之后,还将存在着“间接形式的劳动”,后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艺术和科学”等较高级的活动。因此,虽然那种需要用价值来计量的“直接形式的劳动”消亡了,但是,那种无须价值计量的“间接形式的劳动”——个人在“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自由发展,则构成了人类乐生的手段和存在的意义。正是在“间接形式”的意义上,马克思才把劳动看成是永恒的范畴。而在“直接形式”的意义上,劳动则是历史的范畴。
四、劳动价值论向何处去
如果科技的发展使自然力完全取代了人力,劳动的必要性也就消失了,那么“劳动创造价值”还能不能够成立?我的看法是:
(1)只要自然力还未完全取代人的脑力和体力,劳动就仍然是“谋生的手段”,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就只能是人类一般劳动。对于人类而言,劳动耗费是源于自身的一种成本支出,是要付费的;而“自然力”则是外在于人类的一种“天赐”,本质上是“无偿”和“免费”的。显然,免费的东西不具有价值比较的意义,是不可能成为价值内涵的。因此尽管与自然力相比,人力在财富的生产过程中所占比重会越来越小,但“免费”的自然力不论其所占比重提高到多少,都不具有价值比较上的意义,价值的内涵只能是人类的劳动。
(2)科技的发展使自然力“无偿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从半自动化向全自动化扩展,从局部自动化向整体自动化扩展,从个别行业向全部行业扩展,从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扩展,从生产劳动向非生产劳动扩展,从物质生产领域向精神生产领域扩展。伴随着这种变化,人类社会中的免费商品和无偿服务将会越来越多,与今天的社会福利相比,其广度和深度都会极大地拓展。“免费”和“无偿”是违背市场法则的,免费商品和无偿服务的增加,意味着价值规律作用的范围趋于缩小,从而价值的存在领域也相应缩小。不过,在付费商品和有偿服务的领域,价值规律的作用仍然存在,“劳动创造价值”依然有效。
(3)科技的发展和由此带来的自然力无偿贡献的范围的扩大,会越来越凸显“创新劳动”的重要性。因为自然力无偿贡献的范围越大,财富的创造就越不需要普通的人类体力和脑力的支出,人类劳动的耗费就会越来越集中在高新技术的“创新劳动”上。创新劳动地位的凸显,既是科技发展的结果,又是进一步推动科技发展的动力。然而,创新劳动通常是由少数专门人才提供的,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诉求,由此创造的价值在分配上必然向少数专门人才倾斜。于是我们看到:其一,创新劳动与普通劳动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例如比尔·盖茨的高收入)——近20年来,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呈发散而不是库茨涅兹的倒U形收敛趋势,除了分配制度的原因外,创新劳动地位的凸显恐怕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其二,社会对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教育和科技的投资越来越成为各国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新劳动“地位凸显”并由此带来的“收入倾斜”和“社会重视”,再一次证明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命题。
(4)自然力替代人力不仅对“劳动创造价值”的命题构成了挑战,而且它使以价值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越来越陷入了深刻的矛盾之中。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本身是处于过程中的矛盾,因为它竭力把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又使劳动时间成为财富的唯一尺度和源泉。”也就是说:“一方面,资本调动科学和自然力的一切力量,同样也调动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力量,以便使财富的创造不取决于(相对地)耗费在这种创造上的劳动时间;另一方面,资本想用劳动时间去衡量这样造出来的巨大的社会力量。”自然力替代人力使财富的创造越来越不取决于劳动,但是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又不得不用劳动来作为衡量价值的尺度。马克思不仅看到了自然力替代人力的这个矛盾,而且深刻地指出,这种“替代”是炸毁支撑市场经济的价值关系“这个基础的物质条件”。
劳动价值论并非马克思头脑中虚构的产物,而是对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刻画和科学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正确地揭示了商品、市场经济的本质,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所在,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之所在。我认为,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在于:其一,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下,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所以商品的价值就必须且只能以人类劳动(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为衡量依据,而不能以其他的东西来衡量。不如此,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一样地逃避劳动”,只有以劳动作为价值的衡量依据,并在“价值”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召唤和驱使下,人类才会“努力”地去劳动。其二,在劳动还是谋生手段的市场经济中,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就在于对劳动和劳动者贡献的肯定。正如李铁映同志所说:“我们今天讨论劳动价值论的目的是什么?……首先应当突出的是劳动、劳动者。”我认为,这也正是价值作为评价人类贡献的尺度的伟大意义所在。
如果自然力全面替代了人力,如果劳动不再是财富的源泉,我们又用什么来衡量价值呢?不用衡量,也不须衡量,价值概念已经消亡,“劳动价值论”最终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劳动价值论的存在有两个前提:一是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二是市场交换的存在。自然力全面替代人力后,这两个前提将不复存在:首先,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自然力成了财富的源泉,劳动的地位已经淡化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其次,由于自然力已经能提供丰富的财富,以至于人的劳动也被“废”掉了,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于是,斤斤计较的市场交换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没有市场交换,价值的存在又何以可能?这时,人类的脑力和体力将不再耗费在通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的财富生产上,而是耗费在自我精神的提升和完善上(这种耗费并不遵循市场法则)。可见,虽然自然力成了财富的源泉,但这种财富无须通过价值来表现,如同劳动概念的消亡一样,价值概念也消失了。
如果劳动不再是人类谋生的手段,昔日的劳动者将依靠什么维持生存?看来,私有制的游戏规则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一旦劳动的必要性消失,支配人类社会几千年的游戏规则就必须而且一定要发生改变。虽然改变的具体细节我们今天很难把握,但基本原则至少有两点:其一,生产资料公有制。当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自然力的所有者,都能共享自然力的无偿贡献,那么一个“自由人联合体”的公有制社会也就诞生了。我们已经习惯了几千年的私有制社会也就必然消亡——这显然是那些奉“经济人”、私有制、市场经济为《圣经》的人们所不能理解的,但逻辑的推理就是这样。其二,按需分配。劳动已不再是“谋生的手段”,分配又怎么“按劳”?“按需”当然要有物质基础,这个物质基础就是“自然力全面替代人力”。如果自然力不能提供“按需分配”的物质基础,那么人的劳动就仍然是必要的,劳动就(部分地)还是谋生的手段。因此,只要自然力替代人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那么马克思预测的共产主义社会就一定会出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在市场经济消亡的背景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这并不表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是科学的理论,而是由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否定“劳动价值论”的人意识到了机器替代劳动后,自然力成为财富创造的源泉,却不知这种变化不仅意味着“劳动”的消失,也意味着“价值”的消亡;特别是,他们更无法理解,与此一同消亡的,还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如果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不退出历史舞台,劳动价值论就不会失效;如果不承认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是历史范畴,那么任何对劳动价值论的质疑都是可笑的。
[本文选自:赵磊.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 [J].学术月刊,2005(4): 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