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审批”须以“马上办”托底
2018年6月28日,深圳市政府发布首批100个“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
这100个“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人力资源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建设等领域,尤其是小汽车摇号、网约车申请、商事登记、港澳通行证、应届毕业生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等11类事项,均属于日常业务量大、市民期望快速办的高频服务事项。
“不见面审批”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重构审批业务规则,通过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申请人和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不需要见面就能审批办结的审批服务模式。
“不见面审批”并非简单把审批搬到网上,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审批项目精简、审批流程再造的基础上,让审批服务更便捷,其背后是政府服务观念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提升。对于群众和企业而言,大大减少了行政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营造出良好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此外,改革还大大提升了政府服务品质,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优化了政务服务供给,有效节省了人力,助力政府把更多力量用于民生方面。
一些地方此前已对“不见面审批”进行了先行探索。比如,2018年5月初,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涉及企业和群众的55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不见面”办理;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但在具体实践中,也有一些地方的个别部门虽采取了“不见面审批”,但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一些企业或个人虽提交了申请,却迟迟不见反馈,最后只能无奈地跑相关行政办事窗口。由此可见,“不见面审批”须以“马上办”托底,通过“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倒逼,真正做到既不见面也能使办事提速,这样的改革才能叫好又叫座。
在推广“不见面审批”的基础上,还宜跟上相应的互联网知识普及。尤其是中老年人和偏远农村地区群众,对智能设备以及网络操作还不熟练,在享受“不见面审批”服务时还难免存在一定困难。这需要通过网络知识、“不见面审批”流程进社区进农村等,提高群众网络知识水平和网络使用能力,使改革成果惠及面更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