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僧入华来:宗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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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米继芬墓志》记载,其祖先“代为君长,家不乏贤”;这句话可能不是攀附吹嘘之词,因为作为米国在唐长安的质子,按唐朝制度必须是其王室直系成员或番王之子,否则便没有诚意,唐朝也不会随意接纳一个“冒牌”的王室子弟。

米继芬祖父伊西“任本国长史”,苏联学者依据8世纪初与米国档案有关的穆格山城堡(Site of the Castle on Mount Mug)出土文书,指出中世纪中亚城邦国家在国王之下最高的官职,即是“令史”(掌令官,framandar),为粟特行政官员[11]。这种掌管君长命令的高官,可译为“长史”,透露出伊西是具有很高文化水平的粟特人。伊西与《景教碑》上伊斯名字韵母接近,是否景教教徒常用人名,或《圣经》上的“以西”,有待考证,暂且存疑。

米继芬的父亲突骑施,作为米国质子“邀质京师,永通国好”;由于是王室贵族,故“特承恩宠,累践班荣”。他历任唐朝武散阶正二品辅国大将军,正式职位是正三品左领军卫大将军,因其以正二品阶充正三品官,按唐制,职事官的品级高于散官者称“守”,反之者称“行”,所以称作“行”左领卫大将军。唐朝给他的官衔确实不低,亦反映出唐朝对米国的重视。突骑施是否为米国王子,迄今不敢界定,但他是王室成员,毋庸置疑。如前所举,开元十六年米国大首领米忽汗和开元十八年另一大首领末野门都曾入朝长安,这是其他粟特城邦国家较少有的事例,说明米国面对阿拉伯人的征服非常恐惧,急需唐朝出兵威慑对方,只能派出突骑施这样身份的人担任质子。突骑施到达长安的时间,大概就是开元十六年或十八年,他与大首领米忽汗和末野门可能有着亲缘关系。如果此推测成立,由永贞元年(805)米继芬九十二岁向前推算,那么米继芬到长安时最小也应是十五六岁了,反证突骑施是全家进入长安的。

值得玩味的是,“突骑施”这个胡名很有意思。中国汉籍记载突骑施是西突厥别部,原属五咄陆部之一,武则天圣历二年(699)开始单独兴起[12]。突骑施首领乌质勒(690—706年在位)原为西突厥阿史那斛瑟罗的部下,他联合西域诸异姓突厥部落击败东突厥,收复碎叶并作为牙帐,西域胡人纷纷顺附,突骑施由此崛起为东邻后突厥、西接中亚昭武九姓的新政权,突骑施与唐朝始终有联系。景云二年(711),突骑施一度衰败,至开元四年(716)复兴,其可汗苏禄率兵三十万称雄于西域,给当时正向中亚进攻的大食人以沉重打击,被大食人惊呼为“觝顶者”(Abū Mu zāhim)。康、安、石、米等粟特城邦国家在得不到唐军及时救援的情况下,纷纷主张联合突骑施,以摆脱阿拉伯人的威胁。对8世纪中期的粟特人来说,这是争取诸国安全的唯一策略。所以,突骑施在昭武九姓中有很高威信。米继芬的父亲称“突骑施”,笔者认为并非粟特人名,实指职务,意为军队统领,应为米国授予的尊号或官号。在古突厥碑铭中,“突骑施”作为突厥文“türgis”之音译名频繁出现[13],是为部落名号。《米继芬墓志》称其父尊号,无非表示赞美和夸耀。

据蔡鸿生教授考证[14],在粟特语中“芬”字是粟特胡名的常用词尾,“芬”读piugn,有“荣幸、运气”之意。“芬”作为粟特人最通行的男名,复现率很高,如石演芬、石宁芬、石失芬、安胡数芬、曹莫芬等。至于米继芬这一名字是否打上宗教色彩的烙印,有待进一步分析,因为粟特地区居民信仰复杂,不仅祆、佛并存,景教、摩尼教和本土神祇信仰也都占据一席之地。

米继芬随父进入长安后,又继承其父的质子身份,“身处禁军,孝以敬亲,忠以奉国”,担任过大唐左神策军散副将、游骑将军、守左武卫大将军同正兼试太常卿、上柱国。米继芬不是一般的米国使节或商人、平民,而是代表米国君王的质子,唐廷例行要给予他官职。但据阎文儒先生考释[15],米继芬在皇家神策军中并非主要负责军官,只是一名闲散的副将而已,各种官阶、官衔都表明他是挂名不做事的官,仅按月发给俸禄罢了。不过,《米继芬墓志》铭文末说他“尝致命兮,竭节输诚。殄凶孽兮,身授官荣”,这倒有可能是真实的,因为按米继芬年龄推断,天宝十五载(756)他四十四岁,不仅经历了安史之乱,还经历了肃宗、代宗、德宗三朝的动荡不安。当时,仅长安城就发生过吐蕃大掠、泾原兵变等事件,确实“国步顷艰”,米继芬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一定为唐王朝出力输诚,才赢得身后尊荣。

不仅如此,米继芬的长子米国进也是禁军武官,任右神威军散将,官衔是兵部正五品下宁远将军,职衔是京兆府所隶属下的崇仁府折冲都尉,实际上只是同正员的员外官而已。这大概是贞元三年(787)滞留长安的“胡客”均隶属左右神策军后的安排。

米继芬的夫人为米氏,不仅说明夫妻都是米国人,而且说明粟特人同姓之间可以通婚。这可能是王室成员与上层官员之间的政治婚姻,也可能是共同的宗教信仰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在长安的昭武九姓粟特人后裔多相互联姻,这也是当时流行的“胡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