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国公约会议实况
程天放
十一月三日上午十一时,九国公约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开幕式,到了十九国的代表,只有日本和德国不肯参加。比利时外长斯巴克担任会长致开幕词,讲会议的任务在调停,所以到会各国代表,不可自居为法官。美首席代表戴维斯、英首席代表艾登、法首席代表德尔博斯的演说,都注重在解决远东纠纷,恢复和平。只有意大利首席代表马勒斯可地讲,会议应该促成中日两国直接谈判,解决纠纷,显然有袒护日本的意思。中国首席代表顾少川在下午会议中才致辞,说明几点: (1)中国并不仇视日本,所反对的是日本对华侵略政策。(2)中国抗日并不是共产化。(3)日本人常讲欧美国家不能了解日本,欧美所不能了解的是日本侵略中国对世界有何益处,对日本本身又有何益处。最后驳意代表的话讲,中日冲突不但是两国的事,而是与全世界有关的事,所以不应该由两国单独解决。
中国代表团除了顾少川外,还有驻英大使郭复初(泰祺)、驻比公使钱阶平(泰)、驻荷公使金纯儒(问泗)、驻瑞士公使胡世泽等。因为德国不参加会议,所以政府也没有派我参加代表团,可是外交部却要我去布鲁塞尔走一趟,将德国情形面告少川等人,供他们参考。十一月五日上午我和正在柏林的外交部顾问蒋百里,同坐飞机去布鲁塞尔。那时飞机速度很慢,飞了三小时才到达。我们也住代表团所住的亚士多利亚旅馆,当天下午就在旅馆谈话。首先由我报告德国对会议的态度,和一九二六年中国反对德国加入《九国公约》经过。少川、复初对这件事也不知道,听了很感诧异。代表团正接到胡适之、张忠绂、钱端升等人,从美国拍来的电报,讲各国将请希特勒出来担任调人,如果确实,对中国不利,中国应宣告退出九国公约会议。少川问我是否可靠,我讲绝无其事。希特勒知道中国所希望的条件日本不肯接受,而日本所主张的条件中国也决不能接受,所以除非中日两国愿请希出来调解,希目前不会自动调解。少川听了我的话,就叫秘书起草一个声明,讲中国驻德大使新近自柏林来,否认希特勒调停之说,以辟外面的谣传。
我讲完后,由少川报告三天来会议经过。他讲,美英两国都想制裁日本,但又都不愿负这个重大责任。美首席代表戴维斯曾说,美国参加会议,决非为开玩笑而来,但也不愿担任打先锋的责任。开会议前,少川和戴维斯曾一再交换意见;但得不到具体办法。现在各国代表所注意之点,是如何与日方发生接触。起初大家拟成立一个小组,和日本接洽。英国主张人数不可太多,美方提出由斯巴克、艾登和戴维斯三人组织,但是法国要求加入。美国就讲,如果法国加入,意大利一定作同样请求,将无法拒绝。因为人选没法决定,小组的事就搁置起来。现在又有人主张由到会各国共同致送照会与日本政府,请他派代表出席,以便申述日方理由,如不愿到会,那么请他指定国家,和他接洽。讲到此,复初叫代表团秘书将会议主席预议的照会稿取来,大家传阅。内容主要引用日本政府对比利时的复文,和外务省的声明,叙述日本对中国种种不满的地方,又讲日本没有违背条约,也没有侵略中国领土野心,最后则讲日本政府派代表出席说明这几点。我看后就讲,这个文件很不妥当,因为这样一来,无异乎承认日本是原告,中国反成为被告。复初亦承认这个文件有许多地方不妥,中国代表团正将中国方面意见送往主席处,其他各国也有修改意见,大约明天可以提出讨论。
少川又报告,戴维斯曾通知他,讨论到调停中日冲突时,中国代表最好自动声明,如大家感觉中国代表在场,对讨论有所不便,则中国代表自愿退席。少川将此事报告政府,得到允许后,就拟好一个声明,今天上午在会场宣读。宣读以后没有人讲话,因为尽管戴维斯示意中国这样做,可是他却不愿公开表示赞成,英法代表自然更不肯讲话,结果造成僵局。后来还是意大利代表发言,讲中国代表没有退席的必要,大家鼓掌,这个问题才算告一段落。意代表当时误会,以为中国代表声明是对意大利而发,所以说无退席的必要。实际上戴维斯的意思,是因为日本声明中讲国联偏听中国一方面的话,所以示意中国代表,表示退让,也表示与会各国并没有偏袒中国的意思,可是事前他没有和其他各国联络好,以致各国不知所措,既不便赞成,也不便反对,几乎是中国代表下不了台。意代表虽则在这件事上替中国解了围,可是在会议中,态度一直袒护日本。当开幕式正在进行时,忽然有东京来的长途电话,秘书处人员在会场里大声报告,要他去接。他觉得非常难为情,迟迟不肯去接,因为他表面上还要装中立面孔,不料一个长途电话,暴露了他的真相。
十一月六日上午,我和少川、复初、阶平、纯儒、百里等人,同去参加会议。议场设在比利时通儒院里面,议席布置成一个长方形,各国代表依国名第一字母次序,绕桌而坐,秘书和译员则坐在长方阵中间。到会各国代表共三十多人,其他职员则坐在代表后面。预定十一时开会,但因为要等各国代表到齐,一直延到十一点四十二分才开始。主席斯巴克宣布,今天讨论送给日本政府的照会,于是他就宣读法文稿,读完后译员宣读英文稿。一共分七段。前面三段讲到会各国代表已见日本对比国邀请书的复文,和外务省的声明,日本声述对中国没有领土野心,愿意和列强从事在华的文化和经济合作,并且尊重列强的权利,这都是九国公约所规定的原则。第四段讲,日本政府否认违背九国公约,而且提出对中国不满意各点,然而中国政府则指摘日本违背公约,一方面否认日本所提各点,同时提出对日本不满意各点。第五段讲,九国公约会议,根据公约第七条而产生,用意在以和平方法解决会员国间的争端,中国政府已表示愿与各国合作,而日本不愿参加会议,很可遗憾。第六点讲,日本复文说参加会议的国家太多,有的和远东毫无关系,如此可使远东情势更加复杂,实际上与会各国因中日冲突可以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故都非常注意,可是大家仍了解日本意旨,现在想问日本,能否派代表与一部分国家的代表交换意见,使得争端易于解决。第七段讲,与会各国都愿尽速知道日本对这建议的意见。
宣读完毕后,先由各国代表大体发表意见,然后逐段讨论。第一到第四段无异议通过。到第五段,挪威代表奥培尔讲,会议应该注重人道原则而少谈法律条文,主张删去。丹麦代表赞同。戴维斯讲,这一段是会议精神所在,如果删去,则会议没有了意义。苏联代表李维诺夫,和加拿大、墨西哥均主张维持这段。玻利维亚提出修正案,将引用《九国公约》第七条原文删去,其他部分保存。南非和新西兰代表,又有文字上的修正,然后全文通过。第六、第七两段也无异议通过。少川乃声明,中国政府对第六段不能同意,请在议事记录中载明此点。照会通过后,又讨论下次开会日期。戴维斯提议十一月九日,好几个国家代表都表示反对,谓如此等于给日本一个“限期令”,限他在九日以前要答复,很不妥当。戴维斯讲,九日开会并不一定讨论日本复文,可以进行其他事项。英国代表讲,为了避免日方误会,可以在报纸发表消息,下次会并非讨论日本复文,如此就没有限期答复的意思。经两人说明后,才决定九日再开会,至此议程完毕,就散会,那时是下午一点半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