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铁与血的历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起源篇

一 尼伯龙根战士

天生战士

说到德国人,大家都叫他们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到底是什么人呢?

在德国串门,我们对于人种和血统这个事情一定要慎重,因为这家出了个狂人,为了净化人种和血统,不惜发动世界大战。按这位老兄的说法,日耳曼人是雅利安人的后裔,雅利安人是神族的后裔,雅利安人在地球失去神力了,日耳曼人纵然不是神族,也应该是贵族。好在这伙计自杀了,要按他这么钻牛角尖想问题,恐怕德国人真成神族——神经病族。

从正常的资料分析,日耳曼人啊,既不是神族也不是贵族,他们啊,是蛮族!谁这么缺德,给人取这种外号啊?牛人啊,罗马的恺撒。

日耳曼人最早出现在文字里,大约是恺撒出征高卢写下的那本《高卢战记》。恺撒和日耳曼人交了几次手,这帮人,脏兮兮的,乱糟糟的,居无定所,不事生产,专好打架。跟人干仗时,老婆孩子带着全部家当在边上喊加油,提醒日耳曼的男人,一旦战败,老婆孩子家里的物件就全部是别人的了。不过这些日耳曼女人被敌人抓走的很少,如果日耳曼男人兵败,大部分女人会选择自杀,异常节烈!

恺撒军团是训练有素的职业军人,打仗讲究章法,而日耳曼的章法就是玩命,在文明人恺撒看来,这帮人不是蛮族又是什么呢?不过,恺撒给他们起名“日耳曼人”也表示对这些天生战士的尊重,所谓“日耳曼人”就是“令人生畏的战士”。

根据恺撒的记录,公元前1世纪左右,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也就是现在德国的主要部分,就已经居住着大量日耳曼人了,日耳曼的男人们不种地不放牧不经商不读书,甚至都不嫖娼和聚赌,主营业务就是当雇佣军打架。恺撒跟高卢人开打的时候,高卢军团里就有很多日耳曼人。

日耳曼人并不是当地土著,要知道,西欧的实在原住民大约就只有凯尔特人和罗马人。日耳曼人来自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部、日德兰半岛、波罗的海海滨这片区域,跟现在的北欧人长得一样,高大,长脸,高鼻子,金发碧眼,稍微收拾一下,那是相当的漂亮。

既然来自北欧,他们尚武好战这个秉性就容易解释了,他们信奉的是北欧的宗教,而北欧宗教整个就是个悲剧故事(北欧神话参看《世界历史有一套之英帝国:日不落之殇》,以下简称《英帝国:日不落之殇》),不论是人还是神,活着的目标就是最后与敌人同归于尽。人间的战士活着时作战英勇,死了就可以进入奥丁的英灵殿,然后等诸神的黄昏到来,再死一次。对日耳曼人来说,男人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活着就为打架,打架就为牺牲。存了这种悲情的人生观,他们怎么会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呢?反正不管攒了多少家当,最后都是惨死沙场。

从北欧南迁莱茵河一带定居,日耳曼人只是一群迁徙者的统称,他们虽然语言、造型、习惯等比较接近,但其实内部却有着非常清晰的部族分别,打仗时以部族为单位作战,因此,虽然整个日耳曼人不少,作战的时候,却很难团结,各自为政,即使是单兵作战骁勇无匹,碰上罗马这样兵团作战的高手,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恺撒征服了高卢使之成为罗马的行省,莱茵河西岸狭长地带日耳曼人也被收拾并归顺了,成立了罗马的日耳曼尼亚行省。但是广袤的莱茵河东岸地区,被罗马人叫作“大日耳曼尼亚”的,还有更多的日耳曼人挥舞着短矛在溜达,为了防御这些短矛不小心丢进罗马的领土。东起北海,西到莱茵河上游,罗马修建了一条长城。虽然在长度上,这条长城不太符合标准,但是规模上一点不露怯,50座城堡连接而成的,这就是著名的罗马国界墙,这些城堡很多后来发展为德国的著名城市。

罗马人修长城可不光是为了防御,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是以国界墙为据点向大日耳曼尼亚进军。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6年,200多年征伐,从马略忙到屋大维,罗马才宣布勉强收复了大日耳曼尼亚,眼看着日耳曼要跟高卢、埃及、希腊一样,被罗马兼并、消化,成为另一个罗马的延伸。

日耳曼人表面上是归顺了罗马,但这个族群是不太容易被征服的。公元7年,驻扎在大日耳曼尼亚的罗马军营发生了一次重要的人事变化。

原来罗马驻大日耳曼尼亚的总督是屋大维的养子提必留(详见《世界历史有一套之罗马帝国:霸主养成记》,以下简称《罗马帝国:霸主养成记》),这位后来的罗马皇帝脑子很清楚,做总督期间,恩威并施,让日耳曼人很顺服,基本不捣乱折腾。提必留作为屋大维手上最好用的悍将,自然是哪里有事奔哪里去,当时有个行省作乱,屋大维就下诏让提必留领兵出征,将大日耳曼尼亚总督这个位置转给自己的侄子瓦卢斯接任。

瓦卢斯跟提必留是两种人,瓦卢斯非常罗马,特点就是知识渊博,口才出众,作风懒散,生活奢逸。提必留铁腕严肃,所以他治下的军营也肃穆严整,瓦卢斯一接手,觉得这样治军太不人性,应该积极开展娱乐活动,繁荣军营的文化生活。瓦卢斯是罗马人,罗马人对娱乐的基本认知就是酒池肉林,经他改造,罗马军营莺莺燕燕,歌舞升平。

这个人事变化在罗马看来是个小事,但是在一个日耳曼人看来,这很可能是上天送给日耳曼人的重大机会。这个日耳曼人,名叫海尔曼。海尔曼是标准的身在曹营心在汉,他无时无刻不念叨着要让日耳曼人脱离罗马人的统治,可是表面上,他低眉顺眼,点头哈腰,对罗马人极为客气。这种阳奉阴违的智慧,让海尔曼在罗马人那里非常受宠,以至于他参与罗马的军队作战,竟然因为参战有功获得了罗马的公民权,是一个持有罗马绿卡的日耳曼人!海尔曼对罗马人和罗马军队都了如指掌,所以提必留和瓦卢斯这一交接,他就感觉到了机会。

罗马人总说日耳曼人是蛮族,其实就道德标准这一点,日耳曼人不知道比罗马人高出多少等。日耳曼人对家庭很忠贞,一夫一妻,抵制淫乱。而此时的罗马,就好这一口。瓦卢斯把罗马军营搞成红灯区,让所有的日耳曼人很鄙视,很激愤,如此干净纯洁的大地如今被一帮“三俗”的人糟蹋,日耳曼人岂能坐视?

海尔曼非常精准地抓住了这种情绪,开始连纵,秘密联络了很多部族,万事俱备,只等下雨。

那是公元9年的9月9日,一场秋雨带着些神秘莫测的使命降落在日耳曼大地上,道路立时泥泞不堪。这时,海尔曼突然来向瓦卢斯报告,说是北方一个部族造反了。瓦卢斯天天鬼混日子也腻歪,听说可以到北方去平乱,总算找了件正经事做,心里挺激动。长途行军还道路泥泞,当然要选择科学的路线,整个日耳曼地区,瓦卢斯觉得最可信最靠谱的就是海尔曼这个老兄弟,于是,海尔曼不客气地帮罗马军队选择了一条绝路。

瓦卢斯这人就是不靠谱,他明明是去平乱的,可他把自己武装成郊游的,行李辎重一车接一车,全是娱乐用品,足够随时安营扎寨开party,后面还跟了大量的妓女和小贩。郊游队伍被海尔曼引入了一片黑黝黝的橡树林,这片森林位于现在德国的西北部,叫作条顿堡森林。这样密集的森林内,罗马军团擅长的战阵根本无法展开,而四面八方突然就射来了如蝗的箭矢。

知道遭到了伏击,罗马人也只能拼命,以罗马军团的骁悍,居然在这样不利的局面下苦战了四天。最后,瓦卢斯带出的三个军团近2万人,几乎全军覆没,逃出来的也就百余人。条顿堡森林到处布满罗马士兵的尸骸,而那1万多枚头颅,被日耳曼人挂在了森林中的橡树上,不知道历经几世风雨。

瓦卢斯知道回天乏术,犯下大错,识时务选择了自杀,他的头颅成为最好的战利品,在日耳曼部落给所有人传阅参观。

条顿堡森林的惨败传到罗马,屋大维几乎崩溃,这是他72年辉煌人生中最惨痛的失败,老人家几个月不洗脸不梳头不刮胡子,每天躲在房间里撞墙,撞墙的间隙就望天呐喊:瓦卢斯,把我的军团还给我!这句话也是古罗马留给后世的重要名言之一。

这是罗马百年不遇的惨败,屋大维急宣提必留领兵复仇,复仇战打了好几年。直到提必留登基,他想明白了,要彻底征服日耳曼代价太大了,算了,放下吧。此后,罗马军团撤退到莱茵河多瑙河一线设防,这里成了罗马和日耳曼的疆界,罗马军团再没有收复日耳曼尼亚的雄心壮志,而日耳曼人就此永远摆脱罗马获得了独立。

条顿堡森林之战后的第十年,海尔曼一次战斗失利,逃出战场,他的岳父就毫不犹豫地将自己身怀六甲的女儿,也就是海尔曼的老婆交给了罗马军团做人质。随后不久,海尔曼,这个日耳曼民族的解放者被自己的部族杀害,年仅37岁。

19世纪,德皇在条顿堡森林为海尔曼建起了一座50多米高的青铜雕像,那里依然还能看到当年激战留下的痕迹。直到现在,考古学家还能陆续挖出很多当年罗马士兵的遗物,此地是德国出名的旅游参观景点。

条顿堡森林被认为是日耳曼的立国之战,它是整个大德意志光辉的起点,此后的日耳曼人被称作条顿人。它向全欧洲宣告,既然罗马放虎归山,就不要怪这只猛虎随时下山吃人了!

《尼伯龙根之歌》

上篇故事老杨在《罗马帝国:霸主养成记》里已经详细讲过了,因为条顿堡森林的这场战事,是日耳曼历史的开端,所以在本书中,不怕读者们腻歪再写一次。不过,接着发生的故事,老杨就不好意思再重复了,大家可以参看《罗马帝国:霸主养成记》第三十三章,整个日耳曼民族被北匈奴袭击,产生了一轮多米诺骨牌似的迁徙。

历史事件不能再重复,我们就从神话角度再讲讲故事吧。老杨在英国和罗马两篇中都讲述了当地的神话故事,用神话故事糊弄历史也是老杨一个不着调的特色。这个著名的德国神话叫作《尼伯龙根之歌》。


说起德国文学或者是文化,《尼伯龙根之歌》肯定是不能回避的,它一直被称为日耳曼人的伟大史诗,更被称为德国的《伊利亚特》!这部史诗陪伴着德国人一起经历历史的沉浮,不同时代的德国人,都将这部史诗理解出符合自己时代特色和时代需要的内涵。而从这篇故事里,我们能更明晰生动地了解日耳曼人的特质和性格。

话说日耳曼人中不是有勃艮第一支部族吗,他们最早来自挪威,4~5世纪,在德国的沃尔姆斯(德国西南部,莱茵河西岸)这个位置建立了勃艮第国。

勃艮第国的国王叫恭特,英伟神武,他有两个弟弟,也是勇敢的骑士,另外能干的文武大臣不少,都是些远近知名的英雄豪杰。不过这些个老少爷们再红,也红不过恭特的妹妹,著名的美人克里姆希尔德。

克里姆希尔德艳名极盛,为给她献殷勤,勃艮第王宫的门槛都快被踩烂了。各路日耳曼英雄都希望引起克里姆希尔德的注意,谁知道这姑娘躲在后宫突然宣布她预备抱定独身,恪守贞操!一个青春少女受啥刺激,把自己往老姑婆方向努力呢,源自她做了个梦。她梦见自己养的那只宠物老鹰被两只鹫给咬死了,她拿这个梦去求问她的母亲乌特太后。

一般的母亲听说自己的女儿被噩梦吓着了,都会安慰她,梦是反的,越梦到坏事越幸运。不知道日耳曼的母亲是不是都是有一说一的,老实得病态,乌特太后一脸沉重地告诉女儿,这个梦预示着,克里姆希尔德将来的丈夫会死于非命!

哪个小姑娘被自己的亲妈这么吓唬还不落下病啊,克里姆希尔德怕自己到时遭遇难以承受的痛苦和打击,索性宣布,她不恋爱不结婚,心如止水过一生!小姑娘就是嘴硬,要真能说话算数,世界就太平多了。

莱茵河下游,德国和荷兰接壤的位置有个古城叫桑腾,我们故事的男主角就在这里。一个小国,一个小城堡,一对国王和王后,一个王子。王子的大名叫西格弗里特。

标准的骑士王子,大家可以尽己所能按所有的欧洲神话故事男主角的标准想象这位王子的风采,绝对不会过分。他一成年就开始闯荡江湖,留下了大量让人惊叹的事迹:

据说早年他曾杀死一条恶龙,用龙的血洗了个澡,然后身上就变得像龙鳞一样坚硬,如金钟罩铁布衫,一身横练的功夫,刀枪不入!

这娃早年不是在江湖上乱晃吗,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西格走到一座山边,看到一群人在忙着从一个山洞往外掏财宝,那些个碧玉珠宝、黄金白银堆积如山,晃得人睁不开眼,据说100辆大车也拉不完。西格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所以就驻足观看。谁知搬珠宝的这帮人居然认识他,而西格也认出,这是一群尼伯龙根人。

日耳曼人可能来自北欧,所以他们的神话,跟北欧的神话一脉相承。北欧也有一部史诗,就是冰岛的歌谣集《埃达》,老杨在《英帝国:日不落之殇》里讲述的北欧神话故事,就是来自这本歌谣集。《埃达》中提到,勃艮第有一支古老的王族,就是尼伯龙根。

至于山洞里的金银财宝是哪里搞来的,《尼伯龙根之歌》没有明确说,不过根据后面的故事,很可能是尼伯龙根的两个王子尼伯龙和希尔伯意外发现的。因为他们一见到西格就很高兴,他们感觉西格这么大名声,算术应该是学得不错,所以就找他帮忙,希望他能公平地将这笔财产分配给尼伯龙和希尔伯两个王子。为了表示感谢,他俩将尼伯龙根的一柄宝剑送给西格,这柄宝剑的名字叫巴尔蒙,翻译过来就是“石中剑”,眼熟吧?

不能指望西格这样的小孩学习好,追他的女孩子太多,忙早恋呢,所以面对这么大一笔财富,他也没法提供一个科学的分配办法。他扳着手指头,头皮都抓烂了,也没分清楚,尼伯龙根的两个王子对他非常不满意。两个王子着急,西格自己也心烦意乱,脾气都挺不好的。到底怎么打起来的,没说明白,斗殴结果是,西格用尼伯龙根的宝剑杀掉了尼伯龙根的两位王子和他们带的所有随从,自然,他宣布财宝从此归他拥有(可以肯定,这娃在一边看热闹就打了杀人劫财的主意,很可能是故意挑起事端引发斗殴达到目的)。

这时,有个叫阿尔贝里希的小侏儒跳出来要为两个王子报仇,他有一件隐身衣,穿上后不仅就地消失,而且拥有12个大汉的力量。这件宝贝在侏儒身上真没用,因为增加的也就是12个侏儒的力量,阿尔贝里希跟西格厮打一会儿,西格就一把抢走了隐身衣!

小侏儒比较识时务,眼看不对,赶紧投降,于是西格下令,把宝物搬回山洞里,阿尔贝里希发毒誓对西格忠诚,以后就成为门卫,帮着西格看守这个山洞。那时候的欧洲人信仰虔诚,发了毒誓一般是有用的。就这样,西格不仅是最神武的王子,还变成了最富有的王子。

在桑腾国里,半个城的姑娘都暗恋或者明恋王子,他出于一个骑士的风度,过着逢场作戏的生活,不过在他内心,他向往的姑娘就是勃艮第的克里姆希尔德公主。虽然他从来没见过,但是那些漫天遍野的小道消息让他感觉,这位远方的公主肯定比桑腾本地这几个强。

有一天,西格王子突然禀告父母,他要去把勃艮第公主娶回家。桑腾的国王立马给整饬了一支军队,兵强马壮的。这是去求婚还是去干仗啊?没分别,日耳曼人嘛,蛮夷脾气,预备人家不答应就抢亲呗。

西格弗里特王子艺高胆大,他说他只需要12个武士,充个门面就行了。于是,桑腾国王给儿子备好骏马雕鞍,王后给儿子备好华服锦袍,武士们都打扮得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到勃艮第求亲去了。

《尼伯龙根之歌》最开始介绍西格出场的时候,挺骑士的,还说他风度翩翩,很有教养,谁知他跑到勃艮第,就暴露了蛮族子弟的嘴脸,他预备一开始就给勃艮第国王一个下马威,最好人家迫于他的淫威,乖乖地送上公主。勃艮第国王有个大参谋,高人幕僚哈根。他先认出了远来的这位衣饰华丽的粗人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西格弗里特,为了让恭特国王有个清醒的认识,哈根绘声绘色地讲述了西格弗里特的生平故事,结论是这娃是个狠角,没事不要惹他,如能利用他是最好的。

西格绝对是个属驴的,他本来定好计划是炫耀武力,然后将恭特国王拿下,最好是占有他的国土财富,进而占有王妹,人家客气两句,顺着毛摸了他几下,他就非常温顺地留在沃尔姆斯给恭特国王当打手了!

西格在沃尔姆斯闲逛了一年,又在勃艮第混成了超级偶像,其间丹麦和萨克森联手进攻勃艮第,西格请命带兵,打退了这两股敌人,还把丹麦和萨克森的国王抓回交给了恭特!

为了庆祝这场重大胜利,恭特国王在宫里举行盛大庆典,叫他妹子出来祝贺西格的胜利。西格在沃尔姆斯这一年,身边又吸引了一群各色女人,但就是见不到那位著名的公主。而公主在深宫经常听说他的故事,渐渐地,忘掉了自己的独身计划,芳心暗许了。

这次宴会,是西格第一次见到克里姆希尔德,没有天雷地火的震撼感,都很平静,因为彼此梦见对方好多次了,所以见面就像旧友重逢,而在见面的那一刹,双方都认定了对方就是自己一直寻找的那个人。

这时,正好恭特国王也发情了,他也根据小道消息看上了一位姑娘,冰岛女王布伦希尔德。

说到这位女王啊,全欧洲的男人都倒吸一口冷气,这姑娘在冰岛玩比武招亲,三场比试,都赢了她就可以娶她回家。她划下的道也不简单,这女人是个田径爱好者,她的比赛内容是:先互相投掷标枪,如果没被标枪扎死,就丢石头,看谁丢得远,然后立定跳远,看能不能跳到石头边上。据说那大石头要12个武士才能抬进来,女王抓起来就可以丢出去几十米,想象一下,谁会要娶这么彪悍的女人啊!

恭特国王口味重,他听说这些事无比神往。他找西格弗里特帮忙。西格当然满口答应,并让恭特答应,只要顺利拿下冰岛女王,就把克里姆希尔德许给西格,两对一起结婚。

恭特带着西格去了冰岛,对女王介绍西格是自己的随从手下。西格本来神勇,又有隐身衣帮忙,所以那三项田径比赛,恭特负责做戏,西格负责卖命,都赢了。恭特将女王带回了勃艮第,并兑现诺言,将自己的妹妹许给了西格。

结婚那天,冰岛女王费思量了,这个西格明明是恭特的下人,怎么可以娶到公主,貌似恭特还对他异常客气?她就这个问题询问恭特,这种国家级重大机密恭特怎么会告诉她呢,就忽悠她说,等过一阵我再告诉你啊。冰岛女王也是霸道惯了的,她想知道的事,老公居然敢不说,她的处理方式比较激烈,新婚之夜,她不准恭特上床,还用一根绳子绑住恭特,把他挂在墙上的钉子上,让勃艮第国王像个吊死鬼一样在墙上站了一晚上。

第二天,恭特一脸灰头土脸,他决定当夜对老婆霸王硬上弓,可他老婆才是真正的霸王啊,于是恭特又找到西格,让这个泡马子的搭档好事做到底,帮着完成洞房花烛夜。具体办法是,关闭所有的照明设备,西格摸黑上床,把布伦希尔德制服,恭特再完成一个新郎的工作。这个恭特是怎么想的呢?他怎么知道西格能把握尺度,不乱吃东西呢?

当天夜里,恭特吹熄了所有的烛火,伸手不见五指,一个黑影跳上了布伦希尔德的床,——恭特顺利行使了自己的权利,然而西格也不是白帮忙的,他在搏斗中顺手牵走了王后的腰带和戒指,回家他很得意地送给了自己的老婆。

西格如愿聚到美女,不久就带着克里姆回到了自己的家邦,生孩子过日子,还以为能甜蜜一辈子。

冰岛女王结婚之前是个彪悍的女战士,被恭特搞定后就成了幽怨小妇人。小妇人的特点就是,闲着没事就瞎琢磨,越不让她知道的事,她越是变着法子要知道真相。恭特和西格的关系,是困扰布伦希尔德婚后生活的头等大事,尤其是,西格总说自己是恭特的封臣,可他接掌了桑腾王位后,从来不曾向勃艮第国纳贡啊,这事太奇怪了,而最窝火的是,不管王后动粗还是使诈,恭特就是不告诉她原因。后来布伦希尔德想了个办法,她决定从小姑子那里打开缺口,于是,结婚10年后,她建议恭特邀请妹妹和妹夫过来走走亲戚,回个娘家。

西格两口子就真来了,勃艮第组织了各种盛大活动招待回门的公主和驸马。其中最热闹的,当然就是骑士比武。比武场上,布伦希尔德和克里姆两姑嫂盛装出现,是现场最引人注目的风景,两个女人凑在一起闲话,不是讨论孩子,就一定是讨论老公。

克里姆看了那些骑士表演,非常不屑地评价说,这些个骑士比自己的老公西格差远了;布伦当时就火了,她坚持世界上最神武的骑士是自己的老公恭特,而西格不过是自己老公的一个马仔小弟,说到自己最气愤的事了,就指着小姑子的鼻子问,你家老公明明是个奴才,为啥从来不向勃艮第纳贡,谁给他这么大胆忤逆不忠!克里姆也是个暴脾气,跳起来跟大嫂对骂,这个骂街的演出上演到高潮,克里姆拍出了大嫂的腰带和戒指,告诉她,她的新婚之夜都是西格帮忙才完成的!

布伦这下傻了,等她回过神来,当然就是抓住恭特撒泼。恭特见老婆突然知道了真相,第一个反应就是妹夫西格喝了点老酒找人炫耀,泄露了自己最不愿人知的内幕!不管西格怎么辩解,恭特都不信了,就这样,恭特两口子恨死了西格!

恭特手下不是有个高参幕僚哈根吗,这伙计对国王的忠诚那可是日月可鉴的,他听说国王咬牙切齿恨西格,自告奋勇说要帮着把西格除掉。

整个事件,西格被蒙在鼓里,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事,让大舅子突然对自己翻脸了。这时,哈根突然送来一封不知道哪个部落发来的战书,说是要找勃艮第干仗,哈根要求西格带上人马跟勃艮第的军队一起出征,西格心眼实诚,大舅哥的事,一般很痛快就答应了。

之前不是说西格沐浴龙血,有一身横练的功夫吗,大家都知道,金钟罩这类功夫,修习者都有一个练门,西格也有个练门。话说他当年沐浴龙血的时候,有片菩提叶落在他肩胛骨这个位置,所以这里没有沾上龙血。这个致命的弱点除了西格自己,世上唯一知道的人就是他老婆克里姆了。

哈根找到克里姆,一脸殷勤地对她说:“公主啊,你看驸马爷要出发打仗去了,我一个做奴才的最怕驸马爷出事,我紧紧跟着他,要想伤害驸马爷,先杀掉老奴再说吧!”克里姆比较单纯,给哈根忽悠两句就信他是个好人了,随后这个好人继续忽悠:“公主啊,刀枪无眼啊,驸马爷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保护的地方?你在他衣服上做个标记,我好重点保护这个位置啊!”老男人骗小姑娘那可是一骗一个准的,克里姆真傻乎乎地在他老公练门那个位置绣了个标记!

达到目的,哈根就对西格说:“没事了没事了,那伙人突然退兵不打了,不打仗好啊,走,驸马爷,老奴陪你去打猎,放松一下!”西格听说不打了,一腔热血没有去处,是要打野兽发泄一下。虽然克里姆说她感觉不妙,右眼直跳,西格还是去了。

进入森林,西格到一条小溪边喝水,蹲下后,哈根的长矛顺着克里姆绣的那个印记就插进了西格的身体,日耳曼人的大英雄死得比鸿毛还轻!

哈根将西格的尸体丢在克里姆的寝宫门口,乱编了一个理由,说是西格死于一伙不知名的盗匪,克里姆这时候变聪明了,她看着老公流血的伤口,确信哈根就是那个凶手!

办完丧事,克里姆虽然悲痛欲绝,可是她拒绝回到桑腾去,她留在勃艮第的沃尔姆斯,谁都看出来,她为了伺机复仇。

还记得尼伯龙根的宝藏吗?古代结婚有晨礼这个风俗,也就是说,新婚第二日,新郎要送给新娘一笔财物,保障她的生活,这个貌似在欧洲比较盛行。西格出手阔绰,他送给克里姆的晨礼,就是那笔尼伯龙根宝藏!

克里姆丧夫之后突然变得很忙碌,她的钱让她的人缘非常好,身边很快聚集了很多骑士、谋士,她像咱家战国的孟尝君一样养了大批门客。一个女人养一群老爷们,太不寻常了,一般人都以为这女人死了老公,精神变态或者是寂寞难耐,只有哈根头脑清楚。他当然知道,克里姆是想用西格的那笔财富为自己攒下一支可以复仇的力量!

太可怕了,根据那笔财富的数量计算,克里姆要组织一支颠覆恭特的军队是不难的,所以哈根坚持让恭特想办法把那笔财宝骗过来。

克里姆恨死了哈根,对自己的大哥,她还是保有一点亲情的,她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呢,他们三个还是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于是恭特让自己两个弟弟劝说妹子把财富从山洞里搬出来,放在勃艮第的宫里,这样安全些。为啥历史上外戚容易掌权呢?就是因为女人总是相信并依赖自己兄弟的,尤其是这种守寡的女人。克里姆真被兄弟说服,将财富搬到了沃尔姆斯,据说是12辆大车,拉了四天四夜。

可怜的克里姆又被骗了,财富拉回来不久,哈根就找到机会将财富转移,并沉入了莱茵河底!克里姆知道,没有这些财富,她没办法替夫报仇了。

美女很难进入绝境,因为只要姿色还在,翻身的机会就还在。所以男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本金,女人要专心维持自己的容颜。克里姆在沃尔姆斯守了13年的寡,居然还风韵犹存,有个异族老色鬼来求亲了,他就是匈奴王艾柴尔。克里姆听说艾柴尔的战绩和权势,她答应了对方的求婚,远嫁匈奴。哈根心里明白,还是要找人帮她报仇。

匈奴王对克里姆不错,克里姆被册封为后,在匈奴颇受尊重,渐渐也扶持了自己的势力。在匈奴又生活了10多年,怎么算,美女都是老太太了,现在对克里姆来说,除了前夫枉死要讨个说法,自己的尼伯龙根宝藏更让她牵挂,这天,她对匈奴王说,想邀请自己的兄弟们来匈奴做客,特别说明,邀请哈根一起来。

哈根知道此去凶多吉少,所以虽然是做客,他还是提醒恭特国王带上相应的武装。

兄妹多年不见,也没什么亲热的,因为克里姆眼中只有哈根,这个几乎让她恨了半辈子的男人。两人一见面就斗嘴,斗嘴还没结束,在随后的宴会竞技比武时,两边弄假成真,匈奴军队和恭特带来的勃艮第军队开始火并。

战争过程异常惨烈,但是因为牵涉的人名太多,老杨觉得还是不要引起读者的大脑疲劳了。战中最让日耳曼人神往的一幕是:勃艮第人以少胜多,杀掉了一个大厅的匈奴人,而后克里姆下令封锁大厅,开始火攻,而勃艮第人拒不投降,他们选择喝地上那些匈奴士兵的血来抵制炎热和饥渴!

克里姆最后如愿抓到了哈根和大哥恭特,把他俩分别关起来。克里姆拷问哈根,让他说出尼伯龙根宝藏的地点,此时的克里姆貌似更关心宝藏的位置,她甚至答应哈根,只要他交出宝藏,可以饶他不死!哈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和恭特知道宝藏的秘密,只要他的主子还活着,他就不能说出秘密。这个话很有问题,他这摆明是要害死他主子啊。

之前这场血腥的杀戮,勃艮第和匈奴英雄血流成河、尸横遍地,克里姆的心态已经彻底不正常了,现在她为了宝藏可以放弃一切,当然也包括骨肉之情。哈根一说完,克里姆就走到了恭特的地牢,手起剑落砍下了哥哥的脑袋,血淋淋地提到哈根面前。

哈根哈哈大笑,说:“你既然杀了我的王,那全天下就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宝藏的地点,我更加不会告诉你了!”克里姆彻底被刺激疯了,她红着眼,一剑又砍掉了哈根的脑袋。这时匈奴有个将军看不下去了,这么多优秀的骑士英雄惨遭不幸,归结到底都是这个疯婆子造成的,同样是英雄,让他感觉非常不值,所以他一剑砍死了克里姆,彻底结束了一段漫长的恩怨。

所有这个故事的主角和重要配角都死光了,只剩下匈奴王站在遍地的鲜血中,看着层叠的尸体,伤心不已。


这部《尼伯龙根之歌》是一部长诗,用中世纪的高地德文写成,最早在5世纪左右传唱于民间,后来在12世纪时,由奥地利的某个文人重新整理编撰,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共39个章节的长诗。一般认为,匈奴王艾柴尔就是影射匈奴王阿提拉,而勃艮第国或者西格弗里特这些人就是当年艰苦抗击匈奴人的日耳曼各部族。

跟北欧的神话一样,《尼伯龙根之歌》也是一幕惨烈的悲剧,日耳曼人尚武好战,崇尚英雄,可是他们的故事里,英雄全都没有好下场,这家人貌似很喜欢悲情英雄,钟意死光光这样的结局。而且,以一个中国读者的角度看,这些故事也没有弘扬真善美,满纸弥漫的是嫉妒、复仇及屠杀,日耳曼国家的小孩子听着这种故事长大,会出个别狂人也就可以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