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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
天地明净,念先人
清明,二十四节气之四,在公历4月4日至4月6日之间交节,既是春季的第五个节气,也是传统的祭祖节日。《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北斗星柄指向乙位,则清明风至。”清明风,古称八风之一,温暖清爽;在和煦的春风中,天地明净,空气清新,自然万物显出勃勃生机。“清明”节气由此得名。所谓“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北宋晏殊《破阵子·春景》),此时的江南,梨花飘雪,海棠胜火,雨润如酥,正是春和景明、万物萌生的时节。
在魏晋之时,清明还仅仅是春耕春种的农时节气,农人忙着选种、育秧;家中女子则忙着蚕种孵化,桑叶采摘,所谓“秋籽春捂”,蚕事也是片刻不能耽误的。人们忙碌且小心地筹划着家中一年的米粮用度。而祭祖扫墓、禁火冷食多在清明前一两日的另一个节日——寒食节进行;临水踏青、祓禊祈福则在三月三的上巳节。三个节日的节期相互挨着,便慢慢融通。经过隋唐,以至宋代以后,人们便将上巳与寒食的习俗融入清明之中,遂使清明成为一个既标志农时,又寄托悼亡之情,同时兼具游赏春景之乐的综合性民俗大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