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和补遗·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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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对自在之物与现象的一些对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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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之物(Ding an sich,又译“物自体”)指的是独立于我们的察觉和发现而存在的东西,亦即真正的存在之物。对德谟克利特来说,自在之物就是成形的物质;对洛克来说,自在之物从根本上也是同样的东西对康德来说,则是X对我来说,则是意欲

下面出自恩披里柯著作中的一段话,可以证明德谟克利特把自在之物完全理解为这个意思,因此属于这一类总结的顶端[恩披里柯看到德谟克利特的著作(《反对数学家》,7,§135)并经常逐字摘引]:

因为德谟克利特否认出现在他的感官知觉中的东西,所以,他认为这些东西一点都不会是实际的样子,而在我们看来只是如此而已。但原子的存在和虚空的存在却的确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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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大家查阅整段话,因为接下去不远,就出现了这句话:“所以,我们并不知道每种事物是如何构成或者如何不是这样构成的,”还有就是“很难知道事物是如何构成的”。所有这些都表明了“我们认识事物,并不是根据事物的自身,而只是根据其显现的样子”,并开启了从绝对唯物主义出发但却引向了唯心主义,在我这里终结的次序。对自在之物与现象的一个异常清晰和明确的划分,并且已经是在康德意义上的划分,见之于斯托拜乌斯所保存的波菲利的一段文字(《自然哲学文选》,L.1,第43章,片断3):

如果说感官方面和物质方面的东西是向着各个方向延伸,是变化的,那的确如此……但那真正存在的本身,说它们永恒根植于自身,永远不变,那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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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们对地球的了解只及于表面,而不是里面那巨大的固体部分,同样,我们对事物和这个世界,在经验上除了认识现象(亦即表面)以外别无其他。对这个世界的确切知识是在广泛意义上的“物理”层面。但假定了那表面有其内在,假定了这内在不仅仅是平坦的,而且还有立体的内容,假定这内在的东西还具有所推论的种种性质——这些就是形而上学的课题。试图根据纯粹现象的法则构建起事物的自在本质,好比有人试图从只是平面及其相应的法则构筑起某一立体的物体。每一个超验教义的哲学都试图根据现象的法则和规律构建其自在之物。这样做的结果,就犹如把两个完全不相似的图形彼此覆盖:这是永远不会成功的,因为不管如何把图形翻过来倒过去,始终一会儿是这个图的一角露出来,一会儿又是那个图的另一角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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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然界中的每一种生物都同时是现象自在之物,或同时是“被创造的自然”和“创造性的自然”,所以,每一种生物都可以有双重的解释,一重是物理上的、有形的解释,另一重是形而上的解释。物理方面的解释都是发自原因,形而上的解释都是发自意欲,因为意欲表现在没有认识力的大自然就是自然力(Naturkraft);更高级别的就是生命力(Lebenskraft);在动物和人那里,则称为意欲。据此,严格来说,一个人的智力级别和方向,他性格中的道德特性,有可能甚至纯物理地被推导出来。也就是说,这个人的智力就从他的脑髓和神经系统,以及影响这两者的血液循环推导出来的;这个人性格中的道德特性则从他的心脏、管道系统、血液、肺、肝脏、脾脏、肾脏、肠子、生殖器等本质、状态和共同作用推导出来的。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对协调生理和精神心理关系的法则与规律,我们需要有比毕夏和卡班尼所掌握的还要精确得多的认识。然后,这两者可以追溯至更远的一些物理原因,也就是说,追溯至他的父母的本质构成,因为他的父母能够提供种子产生的只是一个像他们那样的生物,而不会是一个更高级和更优良的生物。从形而上而言,同一个人只能解释为他自身的、完全自由和原初意欲的现象,其意欲打造了与他相称的智力。所以,他所做的一切,虽然是必然出自他的性格与所出现的多个动因的争斗,而他的性格也是他的身体组合的结果,但他所做的一切仍然不得不归因于他。但在形而上而言,他整个人与他父母的分别也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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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理解都是某种设想表象,因此根本上是停留在设想表象的领域;那么,既然设想和表象也只是提供现象,所以,理解也就局限于现象的范围。在自在之物开始之处,现象也就终止了,表象以及与表象相连的理解也就随之终止了。但在此取而代之的却是存在本身,所意识到的自身就是意欲。假如这种意识到自身是直接的,那我们对自在之物就有了完全足够的认识。但因为意识到自身的,其达成是通过意欲创造了有机的生物体,并通过这个生物体的一部分创造了智力;然后必须首先经由这智力,才能在自我意识中发现和认出作为意欲的自己——所以,对自在之物的认识,其首要条件是这其中的认识者与被认识者互相分离,其次则是与脑部,与自我意识密不可分的时间形式;因此,这种认识就不是全然彻底的和足够的(人们可以参见和比较《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第2卷,第18章)。 自在之物与现象的区别,也可以表述为某种事物的主观(主体)与此相关的是我在《论大自然的意欲》中“自然的天文学”第86页所阐述的真理,即我们越清楚地了解某一事件或者某一关系,我们就越停留在现象之中,越不曾涉及自在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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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观察和思考随便某一自然生物(例如某一动物)的存在、生活、活动,那这一动物在我们面前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不管动物学和动物解剖学都告诉了我们些什么。难道大自然纯粹出于顽固而对我们的问题永远沉默以对吗?难道大自然不就像所有伟大的东西那样是直白、开诚布公的,甚至朴素天真?因此,我们没有得到她的回答是否另有原因?是否因为我们的问题提错了,歪曲走样,从错误的假设出发,甚至包含某一自相矛盾?难道我们可以想象:这里面有着因、果的关联,但这因、果的关联却永远从根本上隐藏不露?当然,这些都是不可能的。这之所以无法看透,就是因为在我们探究原因和结果的领域,这些因果形式是陌生的。因此,我们是在一条完全错误的路径上紧追因果链条。也就是说,我们试图循着根据律而抵达大自然的内在本质——这内在本质透过我们所见的每一大自然现象而呈现出来;但这根据律却只是我们的智力要把握现象,亦即要把握事物的表面所依靠的一种形式。我们却想以这样的智力方式越出现象之外。因为在现象的范围内,根据律是适用和足够的,例如,某一动物的存在可以以其生殖作解释。也就是说,动物的繁殖从根本上并不比其他的,甚至最简单的因果更神秘,因为就算要解释这些最简单的因果,到最后还是要面对无法理解和把握的东西。在生殖问题上,我们不知道其中的一些中间环节,但这一点在本质上并没有改变什么,因为就算我们掌握了这些环节,仍然要面对无法理解的东西。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现象始终就是现象,而不会成为自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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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物的内在本质,根据律是陌生的。那是自在之物,是纯粹的意欲。因为它是,所以它意欲;因为它意欲,所以它是。那是每一种生物中绝对真实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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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事物的根本特性是暂时和倏忽,我们在大自然中可以看到所有的一切,从金属一直到有机生物体,有些是通过自己的存在,有些则是经由与其他存在的争斗而消耗殆尽。那么,大自然是如何能够维持个体的形式和更新,经受住生命过程的无数次重复,历经无穷无尽的时间,并且是那样的不知疲倦?除非大自然的内核是某一没有时间之物,并因此是完全牢固不灭的东西,是自在之物,与它的现象迥然不同,是有别于一切物理、有形之物的形而上的东西。这就是在我们身上,在一切事物中的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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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抱怨糊里糊涂地生活,并不明白那存在的总体上的关联,尤其不明白我们自身的存在与整体存在的关联;这样,我们的一生不仅是短暂的,我们的认识也完全局限在这一存在里面,因为我们既不能回顾出生以前的情景,也不能看到死亡以后的状况,所以,我们的意识只是犹如瞬间照亮了黑夜的一道闪电。因此,看上去的确就像是一个魔鬼在狠毒地阻挡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以看我们的窘况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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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的这些抱怨真正说来却是没有理由的,因为这都是出自我们的某种幻象,而这幻象又是出自这样一个错误的根本观点:既然总体事物是某一智力的产物,因此在成为现实之前就只是设想概念;据此,既然总体事物是出自认知的产物,那也就必然是完全可以得到认知的理解和彻底探究的。但是,真实的情形却更有可能是这样的:我们所抱怨无法知道的一切,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并且就其本身而言,甚至是不可知的,亦即无法想象的。这是因为一切认知都是在想法表象的领域,因此所有的知识都是与想法和表象有关,而想法和表象却只是存在的外在一面,是次要的、附属的东西,也就是并非维持总体事物、维持世界总体所需的东西,想法和表象只帮助维持个体的动物性生物。因此,总体事物的存在也只是偶然意外地、因而以相当局限的方式进入认知;在动物性的意识中,那只构成了画面的背景部分,因为在动物性的意识中,意欲的对象和目标才是最重要的,并占据着首要位置。那么,虽然得益于这个附属的东西,整个世界得以在空间和时间中出现,亦即作为表象的世界(这世界的这种存在,在认知之外却是不存在的)而出现,但是,世界的内在本质,那自在的存在,却是完全独立于这种存在的。正如我说过的,既然认知的出现只是为了维持每一个动物性的个体,那认知的整个特性,认知的所有形式,如时间、空间等,也就只是为了这样的目的。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所要求的就是认识个体现象与个体现象相互之间的关系,而绝不是要认知事物和整体世界的本质。

康德已经证明,那多多少少困扰着每一个人的形而上学的难题,不会有直接的和让人满意的答案。但这归根到底是因为这些难题的根源就在于我们智力的形式(时间、空间和因果律),而我们的智力的目的就只是把动因呈现给个体意欲,亦即把欲求(意欲)的对象物,连带要夺取对象物的手段和途径,一并显示给个体意欲。如果滥用这个智力,将其投向事物的自在本质,投向世界的总体和关联,那智力的上述形式,那涉及所有可能事物之间的并存、次第、因由关系的智力形式,就会产生出形而上学的难题,诸如这世界和他自己本人的起源和目的,那开始和结束,自身是否经由死亡而毁灭,或者自身死后是否仍然继续存留,意欲是否自由,等等,等等。现在我们想象智力的形式被一举取消了,但对事物的意识仍然存在,那这些难题并不就是解决了,只是完全消失了而已,这些难题的表述也不再有含义。这是因为这些难题完完全全是由智力的那些形式而来,而智力的形式却完全不是着眼于理解世界和存在,而只是为明白我们个体的目标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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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有的考察为我们提供了对康德学说的说明,也为其学说奠定了客观的基础,因为康德只是从主观(主体)的一面出发而建立其学说,认为理解力的形式只适用于经验和知识范围内,而不能应用于超验的问题。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智力是物理性质(有形性质)的,而不是超越物理性质(形而上性质)的;换句话说,正如智力出自意欲,属于其客体化,同样,智力也就只为意欲服务。但这种服务只涉及大自然中的事物,而不会涉及超越大自然以外的某些东西。正如我在《论大自然的意欲》中所详解和证明了的,每一种动物的智力都明显只为动物的目标服务,那就是能够发现和获得食物。这动物所得的智力份额也就由此决定了。人也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要维持人的生存困难更大,人的需求也无穷无尽和多种多样,所以,人需要得到大得多的智力份额。只有当人的智力由于某种异常而超额,才会表现出多余的、不需再为意欲服务的智力。如果多余的智力很可观,那就可以称为天才了。也只有这样的多余智力,才可以做到客观。但多余的智力却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有了形而上的特性,或者起码争取成为这样。正是因为这种智力所具有的客观性,大自然本身、事物的总体,现在也成了这智力审视的对象,成了这智力要解决的难题。也就是说,运用这种智力,大自然真正地开始把自身视为某种东西的同时,又不是那种东西,或者可以是某种别的东西。但在那些平庸、正常的智力中,大自然却无法清晰地审视自身,正如磨坊主并不会听到他的磨坊声音,香水店主不会嗅到自己店里的味道一样。在智力平庸者看来,大自然是理应如此的,因为这样的人囿于这大自然。只有在某些明亮的瞬间,他们才意识到大自然,并对此感到惊骇。但这些时候转瞬即逝。因此,这种普通头脑的人能在哲学领域取得什么样的成就——哪怕这些臭皮匠成堆地聚集在一起——很容易就可想而知。相比之下,如果有的人的智力是原创性的,就其使命而言是形而上的,那这样的人是能够推进哲学的,尤其在合众人之力以后,正如他们也能推进其他各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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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在之物与现象的区别,也可以表述为某种事物的主观(主体)本质和客观(客体)本质的区别。事物的纯粹主观本质正是自在之物,但自在之物却不是认识的对象物。因为对认识的对象物而言,关键是认识的对象物要始终存在于某一认识着的意识之中,要作为其意识中的设想和表象,而在认识着的意识中显现的,正好就是事物的客观本质。因此,事物的客观本质就是认识的对象物,只不过作为认识的对象物,那只是设想和表象而已,并且只有通过某个进行设想和表象的机制才可以成为设想和表象,这个进行设想和表象的机制也必然有其特定的构成和规则,所以,这只是现象,是与某一自在之物有关联的现象。对自身的意识,亦即对某一认识自身的“我”,也同样如此。这是因为“我”也只能透过其智力,亦即透过进行设想和表象的机制,并且透过其作为生物体的外在感观,透过其作为意欲的内在感觉而认识自身,而意欲的行为则透过其生物体能看到同步重复,如影随形。由此就推论出自己兼备两种身份,并名为“我”。由于双重认识的缘故,也由于此智力近距离靠近其根源,靠近其意欲,所以,对客观本质的认识,亦即对现象的认识,在此与主观的认识,亦即与对自在之物的认识,差别就少了很多——这是与通过外在感官而认识,或者与对其他事物的认识(较之于对自身的意识)相比较而言的。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只要是通过内在感觉而认识,那它就还有时间的形式而没有了空间的形式;时间的形式以及那主体和客体之分,就是唯一把自我意识与自在之物分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