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信贷财务分析的特殊性
进行企业财务分析的目的有多种,企业内部的管理层可能是为了绩效评价;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可能是为了研判企业价值以决定投资策略;银行则可能是为了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或监控企业财务状况以判定其对贷款安全性的影响。不同的分析主体出于不同的目的,进行企业财务分析的侧重点是不同的,会存在较大差异。与其他分析目的相比,信贷财务分析出于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具有自身的特点。
2.2.1 分析的目的直接指向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
财务分析是一个公共工具,出于哪种目的都可以运用,但出于不同的分析目的分析的具体目标导向是不一样的。出于信贷风险管理目的的企业财务分析,其目标是从债权人的角度分析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而判断借款人财务风险的大小和偿债能力的强弱,以便为银行授信决策、资产风险分类决策、资产保全决策等提供基本依据。
出于其他目的的财务分析一般均关注企业的财务风险、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发展能力,其偿债能力多作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出于信贷风险管理目的的财务分析,通常也会关注这些方面,但其最终的目标导向则是在各方面分析的综合基础上,以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为核心或基本指向。当然,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借款人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密切相关,出于信贷风险管理目的的财务分析就是要在分析这些因素的基础上,得出对企业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评价。
与此对应,在这种指向下更需要贯彻谨慎性原则,相比其他分析,将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高估与负债的低估问题。
当然,本书论及的财务报表分析也主要适用于那些财务制度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较高的大中型企业。至于小微企业授信以“水表、电表和税表”取代“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依赖于贷款购置的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而与企业主体偿债能力没有直接关联的“专业贷款”,其报表对于银行而言几乎没有意义,也就不在本书探讨范围内。
2.2.2 分析的重点更加关注企业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
与其他分析目的不同,出于信贷风险管理目的的企业财务分析,更加关注企业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指标,因为这些指标与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直接相关。
根据国外学者的研究,如吉邦(Gibon)于1983年对美国100家最大的银行的信贷部门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对授信条款产生影响的财务指标中,大多数信贷部门认为负债/权益比率最重要,其次是流动比率和现金流量/到期长期债务比率,而在信贷协议包含的财务比率中,最重要的依然是负债/权益比率,其次是流动比率、股利支付率和现金流量/到期长期债务比率。巴克尔(Backer)和戈斯曼(Gosman)于1979年就“信贷条款中最先考虑哪个财务比率”对美国银行、邓白氏(D&B)征信机构、投资银行和债券评级机构的调查显示,随着贷款期的增加,人们更关注杠杆效应和盈利指标,较少关注流动性和周转率指标。
可以看出,短期内关注流动性,长期更关注盈利能力,杠杆比率则是一个基础性评价指标。这是业界内部的通行看法,也是对出于信贷风险管理目的的财务分析的必然推论。
2.2.3 分析的结果直接影响信贷风险管理决策
出于不同的分析目的,其结果的应用自然不同。根据授信风险管理的目的,企业财务分析的结果对授信决策、资产风险分类、资产保全方案、相关人员责任认定有重大影响。在贷款前,分析的结果显然是客户经理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授信评审人员决定是否授信的基本依据。在贷款后,分析的结果则是授信风险监控人员对贷款进行分类的一个重要参考,也是后续的资产管理,特别是资产保全管理的一个最重要的监控指标。根据现行各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管理政策,这样的分析结果还会与客户经理以及相应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认定联系起来。
可见,作为决策依据的财务分析结果,其在任何领域中造成的影响可能都是重大的。在信贷风险管理领域中,同样如此。
2.2.4 分析的主体不同于其他情形,分析技术各有所长
财务分析绝不仅仅是对财务报表本身的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一定会伴随必要的调查和审查技术。在实务中,不少信贷人员倾向于拿来主义,乐于引用和参考其他方面的材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分析主体由于其手段和动机不同,其分析各有所长与所短,要充分认识到不同分析主体在分析技术和结果方面存在的差异。
首先与注册会计师相比,通常信贷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系统审计技术的培训,对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也往往逊于注册会计师,企业财务分析能力和水平似乎要弱于注册会计师。但信贷人员也具有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的优势,如对客户所处经营环境和行业的认识更加深刻(目前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多是“万金油”,专业分工不细),对企业资金的监控更便利(注册会计师往往还需要向银行询证和查证客户银行账户流水),对企业或有债务的掌握(信贷人员可充分利用人行信贷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对客户的长期跟踪和对客户上下游情况的掌握(目前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普遍还做不到)等。
其次与其他外部投资者相比,一般而言,其他外部投资者包括专业分析师对企业的研判技术水平较高,分析技术和能力也较强,基于决策影响和专业考虑,除公开资料外,他们也可能会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另外他们对政策和行业的把握能力也很强大。信贷人员与他们相比,同样具有自己的优势,除了在企业资金监控和或有债务的掌握等方面存在优势外,许多信贷人员甚至扮演了“驻厂员”的角色,与企业融资部门和财务部门“朝夕相处”,对企业自然比其他外部人员更为熟悉,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显然信息更为充分。
但是受限于作业成本和工作量的考虑以及人员激励的差异,在调查分析技术的运用深度和力度方面,银行对一家授信企业的尽职调查经常表现出相对于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包括沽空者)更弱的情形,与他们相比,银行信贷人员的分析有时简直就是蜻蜓点水。例如,在浑水公司沽空某公司后,我们经常会发现竟然有许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陷入一家糟糕的客户而不自知,在反思之后开始向浑水公司学习如何调查公司。
[1] 资料来源:张先治,韩季瀛.现代财务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46.
[2] 当然,笔者经常把这类情形归结为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与沽空机构在面对巨大的潜在收益的情况下舍得花费巨额成本和大量时间对一家企业进行调查分析相比,银行和客户经理如此这般展业并不经济。这有点类似于商业银行是在大数法则下闯天下,而沽空机构则可以一单业务定乾坤。例如,在辉山乳业事件中,20多家金融机构没有一家像浑水公司一样能够发现客户的造假行为,体现出了“无偏差”的执业水平,我们也只能将这一情况的发生归因于系统性的原因了。在这个意义上,不管我们如何学习浑水公司的调查分析技术,都是可以有所借鉴但无实质性改观。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技术没有任何新鲜之处,也不是独门绝技,只是商业银行不可能做得那么深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