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体验三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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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们念念不忘的形象

王小波有一篇文章是《我的师承》,说最好的现代汉语都是翻译家写的,说他将近四十岁的时候,读到了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情人》,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王小波说,好文字应该是让人读出来的,他引用了一段《情人》的开头,他说,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不是请看一看,而是要听,读出声音来。好文字的确有这样的魔力,你看到的时候,会轻声朗读出来,或者在心里默读。好文字让你产生朗读的愿望,有节奏感,有韵律,似乎会发出声音。我上大学的时候读到《情人》,喜欢得不得了,跟姑娘约会,真给人读过杜拉斯的小说。后来参加工作,同事里有一位学法语的,我就请她给我朗读了《情人》开头这一段,虽然听不懂,但那位同事念的法语太好听了,以至于我觉得法语就是女性的语言,抑扬顿挫,非常柔美。

我们读小说,有时候不太关注文字。比如我们读东野圭吾,文字是不是优美,没那么重要,我们更关心谁是凶手,作者留下了哪些线索。我们读《三体》,也不太在意作者的文字,那种恢宏的想象力压倒一切。我们读那种情节推动的小说,就是在接受作者在文字中发出的指令,按照他的指令去想象,书中的人是什么样子,他碰到谁,遇到了什么事,要解决什么问题。作者按照一个线性顺序讲故事,我们按照线性顺序阅读,有时一目十行,看得很快,记住主要情节就行。这就是所谓叙事大于文本,我们看作者传达了什么信息,不太在意他的遣词造句。

但二十世纪一帮法国作家,成心和这种阅读习惯做对,比如阿兰·罗布—格里耶、克洛德·西蒙。读他们的小说,感觉就是云山雾罩,读了半天还搞不懂他的时空,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故事。如果习惯了现实主义的小说,那这帮法国作家的书,你是真读不懂。你看罗布—格里耶自己也说过,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学会阅读我们的小说了,三十岁的老读者读起来可就费劲了。克洛德·西蒙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说明这个所谓“新小说派”得到了世界的承认。罗布—格里耶和克洛德·西蒙,我努力读这两位的小说,怎么读也读不懂。杜拉斯的小说本来也属于“读不懂系列”,有一个法国词说杜拉斯的小说就是“杜拉斯呓语”,一个小老太太嘀嘀咕咕、絮絮叨叨,讲她小时候在法国殖民地的故事。原来读杜拉斯的人并不多,但杜拉斯快七十岁的时候,出了一本小说《情人》,一下子成为超级畅销书,一九八三年一年卖出去一百多万本,最快的时候,一天卖出去一万本。一九八四年,《情人》获得龚古尔文学奖,迅速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个老太太的故事。

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呢?一个十五岁半的少女,在湄公河的渡轮上,遇到了一个中国小伙子,两个人陷入一场情爱,但最终也没什么结果,两个人就分开了。故事就这么简单。当然,如果你了解杜拉斯的家庭是什么样的,知道她妈妈是什么样的,杜拉斯的童年怎么过的,后来她遇到了多少个情人,你可能会对《情人》这个小说有更深的理解。不过我觉得,实在没必要为了理解一本小说,还要去掌握那么多背景知识,她要写的都在文字里呈现出来了。

杜拉斯在《情人》中写到了性爱、欲念。如果我们只关注其中写情爱的那些段落,我觉得杜拉斯的《情人》,还有她的另一本小说《乌发碧眼》,都是写得非常高级的色情小说,用美丽的法语、优秀的修辞手法写的高级色情小说。这当然是很片面的理解,但回过头来想一想,意乱情迷、欲火焚身的时候,我们能组织好语言吗?陷入那种癫狂的爱情时,我们脑子里是不是很混乱?

有一个法国理论家叫罗兰·巴特,他说,写作的欲求,即爱欲,就是要面对语言的混乱,即语言言之过甚又言之过少的那种癫狂境界。法国人唠嗑儿,总有点儿玄虚。有一个法国人又解释了一下,说,写作就是和无法说出的事物进行对质,向意义固有的溃散提出质询。这个说法还是不太好理解,大概只有搞文学的人才会深究下去。对读者来说,我们知道这几个看不太懂的法国作家在追求什么,就够了。我们阅读的时候,觉得抓不到情节,琢磨不透作者的意思,这就对了。不过,《情人》这本小说还是很好懂的,翻译成中文,不到一百页。我们哪怕只读前二十页,后面就读不下去了也没什么关系,我们根本就不用管故事情节,照样有收获。

小说第一页写的就是衰老,“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衰老了,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就不知去向。“我”脸上全是干枯的皱纹,皮肤也支离破碎。好,我们知道了,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在回忆她的少女时代。

小说第六页上写着:“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那是在湄公河的渡轮上。在整个渡河的过程中,那形象一直持续着。”到第十页,再来:“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到第十六页,再写:“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两条辫子挂在身前。才十五岁半。”到第十九页,再写:“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几乎是瘦弱的,胸部平得像小孩的前胸一样。”按理说,你开始交代了,那个少女十五岁半,就不用再重复了,可杜拉斯在前二十页里的叙述中,不断重复“十五岁半”,不断回到湄公河那条渡轮上,一会儿用第一人称,一会儿又用第三人称,不断描摹那个形象。她穿着褐色的真丝裙衫,不带袖子,领口开得很低。她穿着镶着金色条带的高跟皮鞋,以前她穿白帆布运动鞋,那天穿的是皮鞋。她还戴着一顶平檐的男式帽子,呢子帽,玫瑰木色的。过了几页,她又说,“我”那件裙衫像布口袋一样,很久以来“我”都没有合身的裙子。“我”当时梳着辫子,“我”那辫子是什么样的,“我”那天还涂了粉,托卡隆香脂,大概是一种香粉的品牌,“我”还抹了口红,暗红色的,像樱桃一样。

在前二十页里,杜拉斯天上一嘴地上一嘴,讲了这个少女的家庭环境,讲了贫穷对他们的影响,还讲了她为什么要写作,讲了湄公河。但她总是会隔几段,就回到对渡轮上那个少女的描摹,这让我想起一个音乐术语,叫“卡农”。卡农,是一种作曲手法,最先出现一段旋律,后面出现相同的一段旋律来应答,所有声部都回应着同一个声部,但不同高度的声部依一定间隔进入,互相回应着,连绵不断地回旋。好,这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在回忆自己十五岁半时的形象,那是一个站在湄公河渡轮上的少女,轮船在河上走,河水在面前流过,时间就这样慢慢流过去了。一个老妇人在追忆她十五岁半时的形象,这个形象肯定会牢固地占据着她的内心,不管她想怎样老老实实地叙述,这个形象都会跳出来,让她再描摹几笔。

作者很快就谈到了照片,这个少女渡河的形象是不是拍了一张照片呢?或者说,拍了一段视频?没有。作者不断用文字去捕捉那个形象,就像是上帝在给她拍照,不仅知道她穿的什么鞋,穿的什么裙子,还知道裙子和鞋子的来历,还知道她的经历。作者一次次描摹那个形象,就是在挽留生活中最有意义的存在。人类最早的图像是面对死亡时产生的,一个人死了,但他的画像还继续存在。我们拍照片,就是要记住一段时间,就是在抗拒时间的流逝,让流逝的事物跟随着我们。杜拉斯在书中一会儿使用第一人称描摹那个十五岁半少女的形象,一会儿又用第三人称,换成了上帝视角,好像上帝给她拍照、拍视频,可世上众生芸芸,上帝哪儿顾得上给谁拍照啊?你自己的形象,你自己很久以前的形象,只存在于你的记忆中。杜拉斯在前二十页像展现一个内心影片一样,把少女渡河的场景来回叙述,同时又把衰老、对写作的看法,还有当年的背景全叙述出来。

有一个说法,说杜拉斯的儿子本来编了一个摄影集《绝对的形象》,摄影集就是关于杜拉斯的生活还有她参与的电影的。杜拉斯给这个摄影集写了文字说明,但后来决定,把这些文字说明拿出来,写成一本小说——《情人》这本小说就是这么来的。我们得庆幸,那本摄影集没出版,那张渡河少女的照片也从没有被拍下来,所以我们才能读到杜拉斯用文字描摹的这个少女形象。

米开朗琪罗曾经对同时代的葡萄牙画家说:“有的时候,我想象人世间只存在一种艺术和科学,就是设计或绘画,而所有其他艺术形式都是从设计和绘画中演变而来的。仔细观察此生所有的行为,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绘制着这个世界:要么是创造和生产新的形式和形象,比如穿上不同的服装,要么就是建造房子来占居空间,耕种土地来创造绘画和符号,借助风帆在大海上航行。最终是死亡和葬礼,就像其他的操作、举止和行动一样。”

请注意画家的观察。米开朗琪罗说,每个人都在绘制世界,穿上不同的服装,就是对于这个世界的绘制。可能基于这个想法,意大利才变成一个时尚的国度,很多时装品牌都源自意大利。人们通过服装来表达自己的个性,彰显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人们用穿衣服来创造自己的形象,来绘制世界。

你穿过什么特别好看的衣服,穿上它就觉得表达了你自己?你有没有一个自己的形象是你念念不忘的,比如你十五岁的时候,或者二十出头的时候?那时候你穿的是什么衣服、什么鞋?你戴帽子了吗?你涂脂抹粉了吗?有口红吗?这个形象被拍成照片了吗?在你心中反复地播放过吗?如果你要用文字来给别人讲述这个形象,你会怎么写?

如果《情人》这个小说你读不下去,觉得杜拉斯太絮叨,那你也可以想想上面的问题。不过,我们最好读一读《情人》的开头,它非常有名,肯定有人能背诵出来——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