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日本在区域一体化上的战略诉求与RCEP谈判中的政策取向
蔡 亮
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曾指出,“试图将显示的经济活动领域与政治活动领域分开,是徒劳的和失败的”。① 以自由贸易协定为例,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经济上的“一”与政治上的“多”彼此作用的产物。所谓的“一”通常而言就是各方均希望借助开放市场,通过拓展国际贸易提升国家整体增长率。贸易创造理论(theory of trade creation)认为,当国家面向世界市场实行开放政策时,某些物品将实现生产专业化,同时生产的范围将缩小。而一国产品生产范围缩小时,在这些产品的产量保持在一定范围的条件下,会使其有机会享受规模收益递增带来的好处。② 而内生增长理论(theory of endogenous growth)也强调说。当国际贸易给国内生产者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导致竞争加剧,从而鼓励,同时也迫使这些公司积极寻求新技术并加大对新技术的投入,因而贸易开放能够促使国家走上长期经济增长的轨道。通过上述机制及其他机制,贸易很可能会提高国家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③
无论是双边谈判,还是多边谈判,博弈无所不在。所谓的“多”意指谈判是一场博弈(包括国内、国际)的过程,目的是确立一种能规范各方互动的制度框架。虽说博弈各方均有自身的立场坚持,趋利避害是各方的基本出发点。但因各方实力差异,存在着议题设置能力的高低,而有能力制定谈判规则者被称为有谈判力量(bargaining power)的一方。①
具体到日本,虽然刚刚结束的平成时代几乎充斥着失败氛围,如经济总量在20多年的时间内从占美国的七成左右,下滑到2018年的不足1/4。中国经济总量在2010年超越日本后,到2018年已达到其2.7倍左右。不仅经济低迷,日本的政治、社会也是状况频出,因此平成的三十年可谓是“失去的三十年”。② 与此同时,日本在总体上仍算一个“准大国”,仍有能力左右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乃至进一步对世界秩序的未来走向有所影响。③ 尤其在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日本已经占据先机,这也有利于其在国际制度,尤其是经贸领域的制度竞争中获得优势。
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由中日共同倡议、东盟主导推进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可谓是近年来亚太地区令人瞩目的两大自由贸易协定(FTA)。鉴于中美的经济体量远超其他国家,且彼此存在现有身份和潜在收益的互斥性,TPP和RCEP也被视为两国在亚太地区进行经济治理博弈的平台。出于在中美博弈框架下谋求一种动态平衡、实现兼收并蓄的考量,日本成为唯一一个参与两大谈判的大国,但安倍内阁的亚太区域一体化推进次序是先TPP后RCEP,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并未对RCEP给予足够关注。日本参与TPP谈判与美国因素息息相关,但即便在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TPP后,安倍内阁仍未将重心聚焦于RCEP,而是竭力推动TPP其余十国重开谈判,继而主导了“全面且先进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成行。直到2018年,日本才开始将谈判重心转向RCEP,并力争在2019年内完成谈判。
就对日本经济的提振效应而言,相比TPP出现正负两极的测算结果,各界一致肯定RCEP的正向作用。显然,从单纯的经济视角来看,安倍内阁采取先RCEP后TPP的次序选择似乎更为合理,它反其道而行之的做法势必有其他方面的考量。随着中日两国综合国力的此长彼消,日本一方面担忧与中国加强合作会导致收益分配出现不利于己的结果,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依旧是国际社会的“一流国家”,与中国围绕经贸规则竞争的机会窗口仍在。RCEP作为中日均参与的多边FTA,也就成了日本与中国进行经贸规则竞争的重要平台之一。日本希冀RCEP能够最大限度地将其对于经贸规则的各项诉求纳入其中,而这就需要一个现实参照物。
基于此,一方面TPP成了日本向RCEP输出经贸规则、牵引RCEP实现“TPP化”的现实参照物,另一方面,先TPP后RCEP的次序选择也有利于安倍内阁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上抢占战略先机,为其谋求在RCEP谈判中掌握主导权增添底气。这也是为什么在美国退出TPP后,日本仍竭力推动CPTPP成行的根本原因。日本认为,虽然自身的综合国力对华已处于劣势,但如果能够引导RCEP和中日韩FTA的谈判朝着其所擘画的方向发展,经济上,可借此加速区域价值链和供应链的整合,降低交易成本和规则壁垒,更好地进入中国及其亚太国家市场,以收获更多的经济红利;政治上,有利于日本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章立制方面引领谈判的方向,确立对华的规则优势。这种由规则导向所蕴含的“报酬递增”和“框设效应”便是安倍内阁亚太区域一体化政策所寻求的规则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