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澳門街市與澳門城市的發展
自十六世紀中葉葡萄牙人入居澳門以來,一方面從事將中國與世界聯通的海上貿易,一方面在澳門過著定居的生活。為了定居生活,他們需要興建一座城鎮。為此,他們向中國政府租居澳門半島的土地。據《香山鄉土志》載:“隆慶初(著者注:隆慶,明穆宗朱載垕年號,1567-1572年),葡萄牙國人抵粵東香山縣之濠鏡,請隙地建屋,歲納租銀五百兩。疆臣林富代請,許之。葡萄牙人遂立埔頭於澳門,是為歐羅巴國通粵東之始。”在這片租居的土地上,葡萄牙人興建了一座他們稱之為“基督城”的澳門葡萄牙城區。
從此,澳門城區發展經歷了四個階段:
一是葡城時期(從葡人入居至第一次鴉片戰爭);
二是澳城時期(葡萄牙人澳門半島擴張時期);
三是路氹擴張時期(氹仔、路環建城時期);
四是現代城市發展時期。
而在這四個城市發展的時期裡,街市建設均係城市發展的重要內容,與澳門城市發展有著息息相關的聯繫。
葡城時期是澳門城市發展的初創與佈局時期。此時期的城市建設主要是在天主教精神的影響下,形成了以街道為主體城市發展的主要骨架。城區內外的街市,是其骨架內的重要支點。它們不但支撐起城區的發展,也是城區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研究澳門城區的發展,探究澳門城市發展的軌跡,不能迴避街市問題。
在鴉片戰爭之前,澳門城區主要在葡萄牙人租居區——澳門葡城。自十六世紀中葉入居澳門以來,其租居地展開了城市建設。建城模式,採取了“葡萄牙東方建城模式”。
在此模式下,城市是這樣組成的:有一道城牆,將城市與其他地區分開,城內街道呈網絡狀分佈;城市內有作為宗教生活中心的標誌性的建築——教堂,有作為行政與防衛中心的城堡,有作為市民生活中心的居民區、市場。市場前或附近往往建有前地(小廣場);而且當存在統一而強大的教權時,中世紀城市的教堂往往佔據城市的中心地帶,教堂龐大的體積和超出一切的高度控制著城市的整體佈局。教堂廣場就是城市的主要中心,是市民集會、狂歡和從事各種文娛活動的中心場所。而市場前地(Largo),則作為城市副中心,在城市生活中也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在葡城中,除開作為宗教生活中心的教堂之外,城市生活中心——街市、交通網絡——街道,是澳門城市發展的核心組成部分。從街道發展來看,葡城採取了葡萄牙人傳統的村街佈局。
其中,“街”,應該指直街及以後形成的街道網。葡萄牙學者官龍耀在其《葡萄牙圖文並茂》一書中就指出,“葡萄牙的城市和鄉鎮裡成千上萬條大街、馬路、小巷和廣場都有著各處不同的名稱。但是在葡萄牙大部分城鎮中有一條街的名稱是全國都一樣的,這就是直街。一般都將這一名稱賦予城鎮中最古老最具傳統特色的一條街。其實這樣的街道往往是不規則的,人們稱之為‘直街’的街,幾乎總是彎彎曲曲,而且是‘城(鎮)中最彎曲的街道’。……澳門也有一條直街,它沒有擺脫葡萄牙的這一傳統。”澳門的“直街”,在1557年左右開始於沙欄仔街附近,連接聖安東尼堂(Igreja de Santo António,華人稱花王堂),直達大三巴街附近。然後向營地大街(Rua dos Mercadores)發展。而營地大街作為一個聚集點,街道向兩個方向發展。一是連接大三巴街,一是連接龍嵩街,通過龍嵩街向聖奧斯定堂(Igreja de Sto. Agostinho,華人稱龍嵩廟)及聖老楞佐堂(Igreja de S. Lourenço,華人稱風順堂)方向發展,這是直街的主幹。它中間連接了兩個“前地”(廣場):一是耶穌會紀念廣場(Largo da Companhia de Jesus),一是議事亭前地(Largo do Senado)。通過沙欄仔街(Rua do Tarrafeiro)、花王堂街(Rua de Santo António)、大三巴街(Rua de S. Paulo)、營地大街、龍嵩正街(Rua Central),又魚骨式地向兩邊延伸,形成街道網。
而其中的“堂坊”,就是澳門的三大堂區:花王堂區、望德堂區、風順堂區,它們都是城中的定居區;而“村”則主要是城外華人定居的村落。人們根據自己的信仰和貿易的需要,散居在這幾個教堂周圍,進而逐漸形成不同的街區。這些居民區後經發展,形成了澳門葡城。
這些街道中,營地大街是澳門早期街道的連接點。恰好是這裡,形成了澳門最早的街市。
澳門的街市,脫胎於早期城內商業區。澳門葡城內的商業區,最早應該在營地大街一帶。這裡組成了畏字街、威字街、懷字街、德字街,華商多集中於此營業。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廣西巡撫陳蕖升任兩廣總督。到任後,即為澳門夷人定門籍,進一步確立保甲制度。其疏云:將其聚廬,中有大街,中貫四維,各樹高柵,榜以“畏威懷德”四字,分左右定其門籍,以《旅獒》“明王慎德,四夷咸賓,無有遠邇,畢獻方物,服食器用”二十字,分東西為號,東十號,西十號,使互相維繫譏察,毋得容奸,諸夷亦唯唯聽命。這裡係當時澳門的主要商業區,包括了上述的四條街道。
荷蘭雕塑家及出版商特奧多雷.布利(Theodore de Bry)於1598年前印刷的《澳門城市圖》,反映了早期澳門街市的情況。在半島的中部,繪有一十字架,這就是恥辱柱,所在地應即議事亭前地,其右側當即議事亭。議事亭後有一條街,其中繪有一賣肉的攤舖,表明這裡為集市,當即營地大街一線。
由此可見,在十六世紀末,澳門最早的街市有可能已經形成。在此後的二百餘年裡,澳門的街市主要在營地大街一帶。中葡雙方一直都在爭奪其管理權。1789年(清乾隆五十四年)4月,由澳門議事亭在營地大街一段興建的墟亭完工啟用,標誌著澳門最早的街市形成(詳見後述)。
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澳門城市發展進入到了葡萄牙人在澳門半島擴張的澳城時期。在此時期內,葡萄牙人開始在澳門地區進行殖民擴張,限制澳門城區發展的南北城牆被拆除,澳葡當局通過修築街道,將澳門城區向北擴展到了關閘,向南擴展到了媽閣廟一帶,實現了佔領整個澳門半島的目標——即“近佔七村”;隨著人口的急速增長,大規模的街道修築與填海,使整個半島地區街道密佈。近代以來,珠江口的三座重要城市——廣州、香港、澳門,分別被稱為“廣州城、香港地、澳門街”。澳門之所以被稱為“澳門街”,就是因為澳門半島地域狹小,街道密佈。而由於街道密佈,居民區不斷擴大,也使得澳門也越來越需要新街市,為居民服務。
街市已經成為了城市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澳門還出現了一系列與街市有關的街道(包括前地、圍等),也從另外一個方面說明了街市對於澳門城市發展所起到的作用。這些街道,有的係從原有的街市發展而來,如賣草地街(Rua da Palha,賣草地原係澳門的柴草交易市場,後來改成了街道)、乾草里/賣草地圍(Beco da Palha)、新市巷(Travessa do Bazar Novo)、美基內市場圍/味機市(Pátio do Mercado Interior de Miguel Aires)、小販巷/下環小市(Travessa dos Vendilhões)、門官圍(Pátio do Mercado)、買賣街(Rua dos Mercadores)、買賣巷(Travessa dos Mercadores)、賣魚巷(Travessa do Alpendre)、賣菜街(Rua da Estrela)、賣菜巷(Travessa da Mosca)、大街/營地大街、商人巷/十八間(Travessa dos Mercadores)、康公廟前地(Largo do Pagode do Bazar)以及路環的市亭前地(Largo do Bazar)等。
十九世紀後期,澳門城市發展進入了葡萄牙人在路氹擴張的氹仔、路環建城時期。葡萄牙人擴張到澳門半島南面的氹仔、路環島,在這些地區原有村落的基礎上,擴建新城區,修築街道。在城區擴展過程中,一些氹仔、路環島上原有的集市,如氹仔集市,逐步改建、興建成為了市政街市。因此,這些街市亦成為了葡萄牙人在這些地區擴張的標誌據點。
自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隨著供水、供電、公共交通、現代電訊等事業的發展,澳門逐漸成為了一座現代化城市,遂興建了一批滿足現代化城市生活需要的新街市,如著名的紅街市等。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澳門實現了工業化,半島北區出現了許多工業大廈與密集的新居民區,一些原有的自發形成的集市交易區,逐步轉變為正式的街市。
縱觀澳門街市發展的歷史,一方面作為為城市生活服務的機構,隨著城區的發展,不斷為城市生活提供服務;另一方面,這些街市,亦成為了澳門城市發展的基礎與支點。而且,澳門街市還不僅僅係菜市場這單一的用途,還曾發揮過其他功能。如營地大街附近的集市,還曾是澳門的刑場(參見後述),亦曾是中葡雙方管控澳門的途徑。誰掌握了對街市的控制權,誰就掌握了對澳門社會生活的控制權,因此中葡雙方都相當重視對澳門街市的管理權。
在十九世紀中葉,葡萄牙人取得對澳門的管治權之前,中國政府對澳門的街市有著管理權。中國政府通過關閘的開啟與街市所售食物的管控,有效地管理著居澳葡萄牙人。當居澳葡萄牙人“恭順”時,中國政府會允許關閘開放,以確保澳門的街市有充足的食物等供給;相反,則限制澳門的食物供給,迫使澳門葡萄牙人能夠服從中國政府管轄。在葡萄牙人奪取了對澳門的管治權之後,中國政府同樣也失去了對街市的管理權。澳門政府開始負責街市的興建與管理。
這些管理,包括批准街市的興建、拆遷等,而且均由澳門市政廳(亦稱為議事公局)管理。如澳門政府曾於1884年(光緒十年)2月26日開張賣魚新街市——公局街市的批准文告中指出:“查照掌管政律部第一百廿三款十四附款內載所有新設並撤銷遷移各街市之事,俱歸議事公局咁嘛喇(Leal Senado da Camara)辦理。”
此街市的開設,主要是為了解決小販在多處地方擺賣鮮魚所導致的環境問題。澳門議事公局為此專門發告示禁止:“照得現據商人前來稟稱,緣有街市專為擺賣什物而設,茲竟有賣魚小販不在街市擺賣,而在皇家新街及花王堂斜巷擺賣,實有礙於往來街道,並攔阻舖店門口,以致眾人及該舖商人均屬受虧。茲本議事亭議,嗣後皇家新街及花王堂斜巷兩處皆不准賣魚小販在此攤擺發賣。”至1883年,議事公局又發出告示,指出:“照得據賣魚承充人稟求,准將柴船尾賣魚街市遷往味基新街市貿易等語。本公局業經批准,合行示諭各人知悉,並通知經有諭禁在各街巷擺賣鮮魚等情。”最後,議事公局開張了公局街市,一貼近通商街,一貼近海邊街。當時澳門可擺賣鮮魚的街市有板樟廟街市、米糙街街市及新村尾街市、沙梨頭街市。澳門賣魚街市係由米格爾.施理華建妥,經本澳承充賣魚商人稟請開辦。公局街市內有賣鮮魚店十六間,經澳門議事公局出示招人租賃,以三年為期。3月24日,為免有毒氣,以便民居得保養之法,將柴船尾並沙欄仔賣鮮魚街市撤銷,遷往公局街市。
街市治安,如1857年9月29日,澳督吉馬良士頒佈訓令正式組建街市巡捕。先是,澳門華商龐阿容(Aiong-Pang)私人聘請了一批歐洲人組成一支類似中國看更守夜的小衛隊。葡商先拿.飛南第(Bernardino de Senna Fernandes)與部分華商共同協力又增加了這支衛隊的實力,以便兼顧保護各家之財產。在此基礎上,他們向政府申請給予這支衛隊的合法地位。於是,澳督批准了他們的申請正式組建集市巡捕,並由當時的50人增至100人。10月14日,澳督吉馬良士任命先拿.飛南第為集市巡捕指揮官,官階為上尉,後海軍部及海外部授予他少校軍銜。
街市的衛生,也屬於其管理的內容之一。如1883年7月28日,澳門建立一個負責研究“改善城市物質條件”的委員會,由工務司康斯坦丁諾.必哆、衛生司盧西奧.施利華、西政廳飛良紹、米格爾.施理華及卡爾薩.利貝羅(Tancoledo do Carsa Libero)等五人組成。該委員會制定了一份關於澳門城市建設及衛生條件改善的指導性的總體規劃,並在十二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建議。其中第五條指出:市場。當時的市場,地方小,衛生條件差。“所謂營地街市場位於一個既狹窄又陰暗的地方,肉、魚和各種蔬菜堆放在一起,毫無秩序,沒有最起碼的整潔觀念”,在一個入口處還有一個“骯髒不堪的廁所”。委員會認為,“有三個市場即可滿足本市的供應,在現在的玫瑰堂市場附近建一個大規模的中心市場,在萬里圍和沙梨頭各建一個較小的市場;另外,美基街和燕主教街(Rua do Bispo Eanes)之間的填海地段正在建造一個新市場”。
進入現代以來,澳門街市還曾經是澳門娛樂中心、社區活動中心;一些昔日澳門古老的街市,逐步被現代化街市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