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来没有用过那种深情的目光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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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妳從來沒有用過那種深情的目光看我

妳從來沒有用那種深情的目光看我。

而妳一直把那種神情投在電視螢光幕上。電視上出現的是一張男孩的燦爛笑臉。他俊朗親切,略帶孩子氣,是風靡萬千少女的青春新偶像陳志穎。

陳志穎正在電視上載歌載舞。

我在妳身邊輕輕的說:“戲開畫,要走了。”

妳點點頭,卻沒有動。螢光幕像塊磁石,把妳的眼睛緊緊攝住了。

我靜靜看著妳很久很久,妳的側面,妳的表情,妳的頭髮,妳的姿態,妳像無所變似的,全然不倦的站著,很久很久。

直到陳志穎的那首快歌播放完畢,鏡頭離開陳志穎的臉,妳的眼睛也同時離開螢光幕。

妳看看手錶,對我抱怨:

“電影已開場了!你為甚麼不告訴我?”

我看著妳,不說甚麼,妳已為陳志穎而完全傻掉,目中無我。

離開電器行,妳邊行邊說:“剛才那首歌很動聽。”

我說:“是的。”

妳說:“很想買他的新大碟。”

我不響。說真的我不想讓妳擁有陳志穎,或者換句話說,讓陳志穎俘虜了妳。

我們去看了一套缺了開頭的電影後,我陪妳去逛旺角信和中心。

妳照例走進偶像精品店裡,搜集有關陳志穎的相片、寫真集、砌圖。

我在店外呆呆企著等候。

貼著玻璃窗看進店裡,妳並沒有在我眼中把自己守得很嚴,我覺得妳在當眾對著我和陳志穎偷情。

但這種光明正大其實是否需要呢?尤其對於一星期才能見妳一面的我這個所謂男朋友。

妳揀完了滿滿的一大堆陳志穎物品,我走進店內替妳付了錢。

路經多間唱片舖,妳多次瞧向窗櫥內張貼著的那一幅巨大的唱片宣傳海報,我心裡暗暗歎口氣,步進唱片舖內,忍不住把陳志穎的最新大碟買下來給妳。

妳笑得像個得到糖果作獎勵的小女孩。

我有點心酸地摸摸妳的頭髮。

然後我們去了卡拉OK餐廳吃晚飯,客人輪流上台唱歌,每隔一首便有小妹妹上去唱陳志穎的歌曲。

“妳唱不唱?”我眼見滿場都是喜愛陳志穎的女孩,我有點沉不住氣了:“妳也應該上台唱一曲。”

妳笑問“唱甚麼?”

我在點唱紙上寫上餐檯號碼、歌名,不讓妳看,就把點唱紙遞給侍應生。

後來,有專人請我檯準備,我對妳笑:“天后,請獻唱一曲。”

“快說!”妳氣急敗壞:“到底你選了誰人的歌?我怕我上台獻醜而非獻唱。”

“陳志穎的歌。”我話裡帶酸意:“妳應該把他的所有歌曲歌詞全部背熟了吧。”

妳倒呆住了。“是的,你怎知道?”

我說:“我有甚麼不知道。”

妳略帶靦覥的上台唱歌了,我在台下看著妳,靜靜聆聽,妳很用心地將歌曲的神韻演繹出來。

——似乎不想壞了陳志穎之名。

妳唱畢,有很多人客對妳鼓掌表示讚賞,台下的小妹妹則乾瞪著妳,大家把妳當成情敵般。

我拍手掌直至妳坐回我身邊。

我說:“唱得非常好。”

妳竟臉紅一片:“哪及原唱者呢!”

我們離開餐廳,外面又轉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天色,雨嘩啦嘩啦的下著,一個雷接一個閃電,腳下注著約兩吋的水。

我倆沒有傘,寸步難移,默默的等著巴士。

巴士來到時,我倆冒著雨衝上車。

妳拿出紙巾給我擦去頭髮上的雨水,妳自己也抽出一張,卻用來抹乾手上的陳志穎大碟,我看在眼裡,萬千滋味在心頭。我替妳抹去髮上水點。

送妳回到家門前,我很認真地說:“我愛妳。”

妳淡淡說:“我也是。”

“也是甚麼?”

“也愛你。”妳補一句:“明知故問。”

我把妳輕輕抱了一下,才放妳入屋。

我在獨自離開時心裡黯然,妳在說愛我時為甚麼又流露出那麼一點點的不在乎,給我感到妳在敷衍著我。“我愛你”不過變成隨口講出的一句不負責任的話。

我在歸途上默默心痛。

回家後我致電給朋友聽濤求助,他是唯一肯聽我訴苦的人,我告訴他我和妳之間出現了第三者。

“第三者之所以能出現並且繼續存在,”聽濤真是個愛情專家,“表示你倆之間的感情發生了問題。”

我問:“如果那個第三者是陳志穎呢?”

聽濤說:“現在最當紅的新晉歌星?”

我對聽濤說,她喜歡他多過喜歡我。

“那只有忍耐。”聽濤在電話那頭說:“因為相隔了一個距離,陳志穎在她心目中是最完美的男性。”

我問:“我呢?”

聽濤回答:“在現實中,我們都是平凡人。”

我苦笑,妳也曾經迷戀過張國榮、周潤發,但沒有這次來得瘋狂,處處在我面前“表露心跡”,叫我難堪。

與妳再見時,妳興奮地告訴我一個我的壞消息:“我收到陳志穎的回信!”

我真的笑不出來,只有說:“是嗎?”

“寄出已近半年,以為石沉大海。”妳語氣激動的說:“想不到他真會回信!。”

我問了自己最擔心的問題:“他在信裡對妳說了甚麼?”

但妳笑而不說:“不告訴你。”

我火了,因為長期受委屈的緣故吧:“我是妳的男朋友,妳應該告訴我!”

妳還在笑:“我不說,你猜猜。”

我不禁提高了聲音:“我不猜,我要妳說。”

妳愕然:“你發我脾氣?”

我咬咬牙:“不是。我只覺得我寫給妳的一大疊信變得毫無價值罷了。”除了每星期見面一次以外,我倆也有通電話,我有空時也會寫幾封短信給妳。

——但妳同我講陳志穎寄信給妳,我的呢?不被重視?抑或全部寄失了?

妳看我一眼,臉色灰暗:“你無理取鬧。”

我也盯著妳:“我不覺得自己無理。”我氣上心頭,不顧一切地講多了句:“何況,妳也不敢鬧我。”

妳不出聲。妳說:“我是不敢鬧你,我也不敢再做你的女友。”

聽妳這麼說,我靜了下來。

妳說:“再見。”妳離身就走。

我沒有追上前攔住妳。

我不覺得自己逼人太甚。

我不認為自己應該道歉。

因為我認為自己沒有錯。

所以我沒有主動找妳,無論用電話還是寫信。

而妳竟也不再找我。

我慢慢地消瘦下來了。

這時候,聽濤打電話給我,問我“第三者”的事件進展如何?

我回答他:“我退出了。”我說:“我真的不願意將女朋友與別人分享。眼見陳志穎一步步滲入她生活,我無法忍耐。”

聽濤表示明白。

我對聽濤說:“兩年的感情——”我說不下去了。

我靜靜哭了一個晚上。

第二天,我又重新做人。

我天天準時上班,下班後去打壁球,直至筋疲力盡才回家,倒頭大睡至另一個天明。

只不過妳沒有預期中那麼容易遺忘。

陳志穎的歌曲還是在電視電台不停地播播播。

一個星期之後,我接到妳的一封信。

我急急拆開。

信封內又有一個小信封,小信封上的收信者是妳本人,卻是寄過了的。

小信封內有一張信紙,下款的簽名字迹我認得出來。

那是陳志穎的簽名。

我看著信紙上,有妳的名字外,陳志穎寫了幾行字:“信已收到,謝謝妳的支持,祝妳和男朋友生活愉快。”

我看完了信,張大了嘴巴。

妳在寄給陳志穎的信中有提到我。

並不如我所想像,在妳和陳志穎的二人世界中,根本無視我的存在。

但原來我還是以妳的男朋友的身份存在著。

我真正感動起來。

我連忙致電給妳,在妳“喂”了一聲後連續講了一百句“對不起”。

妳說:“我叫你猜猜他寫了甚麼,你也不肯!”

我說:“對不起。”

妳說:“你亂發脾氣!”

我說:“對不起。”

妳說:“你居然要我找回你!”

我說:“對不起。”我說:“我愛妳。”

妳這才笑了。

我就知道自己可以放心下來。

因為明白了,就算妳用甚麼樣的目光去看陳志穎,妳也不過在看天空上的一顆明星,遙遠而不可觸及。而我不過是個平凡人,縱有萬般不好,最起碼可以走到妳面前擁抱著妳。

這就是我和陳志穎完全不同的地方。

也是我比他優勝之處。

而至於妳,似乎妳也並無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