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重组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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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債權銀行態度強硬的原因

看起來,債權銀行比債券持有人的態度要強硬得多,其原因:

一是在代表債權銀行處理粵海重組問題的人士中,當初負責貸款的當事人太多。在過去十幾年中,在港中資企業尤其是像粵海這樣的省級窗口公司沒有破產或重組的先例。久而久之,在香港銀行界形成了中資企業背後的省、市政府一定會代為償還的遊戲規則。當廣東省政府想通過粵海重組改變這種遊戲規則時,這些當事人不僅有一種“受騙”的感覺,而且可能面臨承擔貸款失誤責任的風險。因此,不強調廣東省政府應該對粵企和南粵的經營狀況負全部責任,很難對他們的上司和總行交待。

二是債權銀行委員會的性質決定了它必須反映大多數甚至所有債權銀行代表的意見。債權銀行委員會是個臨時協調機構,而非權力機構,它在法律上無權取代任何債權銀行以任何方式行使保全財產的權力。粵企和南粵的債權銀行委員會分別由9家不同的銀行組成。由於廣東省政府提出的重組方案是將南粵併入粵企,所以這18家銀行必須要在一起開會,因而形成了由18家銀行組成了粵企和南粵債權銀行委員會的事實。實際情況是:粵企和南粵債權銀行委員會起草的回應必須能夠包容120多家債權銀行的各種意見。而要求廣東省政府代粵企和南粵償還全部債務本息則符合全體債權銀行的利益,是最容易全票通過的決議。

三是債權銀行普遍害怕粵企和南粵重組的骨牌效應。大多數債權銀行都在用同一個理由反對任何形式的削債,即對粵海和南粵讓步了,如果其他在港中資企業紛紛仿效,怎麼吃得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