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平凡一族
“昕昕,麻煩你幫我寫一封信給這位客人,提醒他跟租客的租約期快滿了,如果決定要續租的話,就得重新簽訂新的租約了。”穿着灰黑色套裝衫裙的鍾律師,把一個文件夾放在我的桌子上。
鍾律師的話說得簡潔有力,短短地吩咐了我一聲後,也來不及待我回應,便匆匆轉身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繼續去忙她的事去了,只留下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在空氣中慢慢的飄散開去。
可是我卻只能迷惘地怔在一旁,不知該怎麼辦。
因為,今天才是我在這兒的第一個工作天,我根本不懂得該怎麼處理。
沒錯,自從在大學聯招失利後,我為自己的人生作出的最大決定,就是正式跟自己的學生生涯告別。然後,我甚至沒有怎麼享受過這個屬於我人生中最後的一個暑假,便匆匆忙忙的跑去找了這份工作——在律師行裏,當一名小小的法律文員。
至於這位鍾律師,就是我的上司兼老闆。
正當我把桌上的那個文件夾翻來覆去,完全茫無頭緒的時候,一把溫柔的聲音在我身旁響起:“這個很簡單的,讓我來幫你吧。”
我回頭一望,只見坐在我右邊不遠處,有一個蓄着一把漂亮長髮的女生,正朝我友善的微笑着。她的五官很標緻,笑起來的時候,臉頰上還微微泛起一個酒窩,甜美可人。
我記得她,剛進來的時候,人事部的同事已經為我介紹過,她的名字叫嘉晴。
望着一張如此可愛的笑臉,我的心情立時放鬆下來。
嘉晴不慌不忙地從她旁邊的文件架上,掏出一個文件夾,熟門熟路地翻到其中一頁,說:“這個案件,跟你要處理的那一個很相似,你可以拿去參考一下。”
我驚喜萬分,趕忙邊道謝邊接過文件夾,立刻低頭研究起來。
她真的十分熱心,遇到一些我看不明白的地方,還耐心得像個老師似的教我。結果,在她的協助下,我很快便完成了這個看似很艱巨的任務。
事後,我很感激的對嘉晴說:“謝謝你啊!中午我一定要請你吃飯!”
“不用了,幫助新人是我們這兒的優良傳統。”她一擺手,開玩笑的說,“況且,你不懂的事情還多着呢,如果這樣就得請吃飯的話,我恐怕你把整份人工花光也不夠啊!”
她剛說完,又把頭湊到我的耳邊,一臉神秘兮兮地小聲說:“告訴你一個秘密吧,其實呢,我也是剛進來半年的新人而已。”
“真的假的?”我有些找到同伴的喜悅,但是心裏又不免有些疑惑,“可是,為什麼你會懂得這麼多的?你來這兒之前,也是在法律界工作的嗎?”
她笑着搖搖頭說:“我是剛從法律系畢業的大學生,剛考進這兒來當見習律師,所以,我對於法律的認知,當然是應該比你懂得多嘛!”
“原來你是見習律師啊?”我驚訝得睜大了眼睛,“我還以為你跟我一樣只是文員呢!”
她不以為意地聳聳肩說:“在還沒有正式取得律師資格前,我和你的工作都是一樣的,並沒有分什麼彼此。”
嘉晴看來也不過比我年長幾歲,居然已經是一位見習律師,反觀我自己,卻只是個什麼也不懂的小文員,我不禁既感慨又羨慕的說:“我怎麼跟你比?你可是未來的準律師,而我,就永遠都只能是個沒用的小角色。”
“你以為當法律文員就容易嗎?”嘉晴一聽,立刻不同意地搖搖頭說,“其實,法律文員的職責,就是要協助律師處理和草擬法律文件。律師每天要處理的文件實在太多了,如果法律文員的經驗夠豐富的話,律師一般都會在某程度上放手讓他們自行處理簡單的案子。故此,那些資深的法律文員,對於法例和法律程序上的認知與理解,甚至比起一些資歷較淺的律師,還要透徹得多,律師們很多時候都得倒過來向他們請教呢!”
“真的嗎?”我半信半疑。
嘉晴也沒再多作解釋,只呵呵的笑說:“是不是真的,你慢慢就自然會知道的了。”
嘉晴的話沒錯,這兒的人都很和藹可親,對於我這個初出茅廬的新丁,更是愛護有加,每當我遇到什麼困難的時候,所有人都很樂意向我伸出援手,再加上有嘉晴在身邊為我護航,讓我得以順利度過了工作生涯中最無知、最徬徨的幾個月。
惟一令我感到為難的,就是我的上司鍾律師。
她的樣子雖然看起來很嚴肅,不苟言笑,但是她絕對是個講道理明是非的好老闆,工作也很認真勤奮,然而,她就是有些勤奮得過了頭,工作於她來說,就宛如牆上的掛鐘,理應不分晝夜地持續運行,永不停歇。
作為下屬的我,為了區區的五斗米,也只好無奈跟從。
現在我每天的下班時間,最早也得七、八點,有時候遇到什麼緊急的事情,甚至要熬到晚上十一時多才能離開。
雖然過往讀書也得經常熬夜,但是讀書的熬夜,再辛苦也不過是吸收知識,能吸多少算多少。然而,工作卻是出賣知識,工作的熬夜,就好像有一隻怪物跑進了我的身體,把整個我都掏空,直至只剩下一個軀殼為止,故此,也是特別的累人。
每天回到家裏,爸爸、媽媽和弟弟大多早已入睡,我也累得恨不得立刻倒頭就睡。然而,即使有多累,我還是會習慣性地啟動卧室的電腦,到我那個名為“影子絮語”的網誌上瀏覽,看看有沒有新的留言。
這個網誌,是我早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以“一文錢”之名開設的。
那個時候,人人時興寫網誌,身邊的同學們,幾乎每個人都在寫,連永遠只懂讀書溫習,不參加任何課外活動的容容,也不甘後人地開了一個,經常跟我在網誌上胡吹亂蓋的瞎扯一番,算是為她每天拚命讀書的學習生涯當中,增添了幾分樂趣。
那時的我點子也最多,除了跟容容及其他同學聊天外,還不時在上面寫些生活點滴,跟網上一些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分享寫作的樂趣。
但隨着科技日新月異,不過短短數年間,網誌很快便被社交網站所取代了,身邊的同學們,如今已經不太時興寫網誌了。
雖然身邊的朋友們都相繼跑去玩社交網站,卻仍然有一小撮的人,願意留下來繼續寫網誌。我相信他們,或多或少都像我一樣,是對寫作有着一份情意結,很想擁有一個可以跟別人分享的空間。於是,網誌之於我,也就越發多了一份社交網站無法比擬的魔力。
當然,如今無論我寫什麼,都不會再有人為我打分,也不會有一個像潘毅文的人來跟我競賽,而我,也並不是要在上面寫些什麼驚天動地的文章。我之所以要繼續寫網誌,無非就是想找一個安全的角落,讓我把心裏的點點滴滴,無拘無束地記錄下來,算是為自己保留住一絲對寫作的情懷。
況且,偶爾跟路過的陌生人互動閒聊,交流一下寫作心得,不也是賞心樂事嗎?
像這天晚上,便有一個自稱小蛙的網友,在我的留言板上留言鼓勵我說:“你的文章寫得很好呀,要繼續加油啊,我等着看你的新文章呢!”
雖然素未謀面,而且又只是短短的一句,卻是最真誠的鼓勵。
小蛙的留言,儼如一杯提神的熱咖啡,令我立時精神振奮,即使已經累得半死,也還是堅持要在網誌上匆匆寫下一篇短文,然後才懷抱着一絲再次收到留言的期盼,鑽進被窩,預備迎接新的一天。
我可以預言,明天必定又會是另一個繁忙的工作天。
從此以後,日復日,年復年,永無止息。
而這,正正就是我這種只值一文錢的平凡一族,最真實的生活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