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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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科学指南

民建中央主席 郝明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2018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参与者,民建深感《条例》的颁布正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条例》系统总结了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经验,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刻揭示了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成长规律和社会主义学院办学规律,对于增强政治共识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提升统一战线人才培养质量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要义,主动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努力办好新时代“联合党校”。

一、充分认识颁布《条例》的重要意义。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提出统一战线“三个重要法宝”的新论断,并在宪法修改中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进统一战线性质,推动了包括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在内的统一战线工作实践的创新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统一战线共同基础更加牢固、团结范围更加广泛,统一战线政治引领凝心聚力的任务更加繁重,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新使命新要求。

《条例》着眼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同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并且明确了办学的工作方针、基本任务、培训目标、教学布局等重大问题,为办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的颁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亲切关怀和重视的重要成果,是顺应新时代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条例》的颁布,不仅是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推进的标志性事件,也是社会主义学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全面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学院坚持“社院姓社”、切实履职尽责,服务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学院的根本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也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并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在当前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的时代背景下,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一切办学活动始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的思想政治引导工作。

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总纲领,《条例》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作为第一条必须坚持的工作方针。《条例》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和地方社会主义学院的领导体制、地方党委和党委统战部的职责、成立中共党组及确定党组书记人选方面均体现了“加强党的领导”。《条例》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央统战部管理的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地方社会主义学院是本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指导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地方党委的领导责任和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管理责任明确了具体内容。《条例》提出“社会主义学院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强调了党组的领导作用,并要求地方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由本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人担任”,加强统战部门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都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丝毫不能动摇。

在强调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条例》还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的性质出发,明确规定“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般由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副院长中应当配备党外人士”,要求“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成立由党委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的院务咨询委员会,对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和协商”,为落实“联合党校联合办”提出了院务咨询委员会这一重要平台和载体,切实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断和实践要求。

三、共同努力办好新时代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合党校”。民建与社会主义学院有着特殊的历史渊源和亲密的合作关系。黄炎培、胡子昂、古耕虞等许多知名人士参加了社会主义学院第一期学习班。民建中央原副主席孙晓村还曾于1983年9月至1991年5月担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民建中央每年都会推荐骨干会员参加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培训班。2017年12月换届以来,为建设学习型参政党,民建中央创新学习形式,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对60位新任中央委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还举办了两期共330人的骨干培训班,并推荐了36名骨干会员参加中央统战部举办的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展现了“联合党校”的独特优势。

《条例》的颁布,为包括民建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支持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提供了平台路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建将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积极作为,开展更多合作,努力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崇尚创新、勇于创新,崇尚团结、增进团结”的良好氛围,共同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办好,把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建设好。一是按照“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与社会主义学院共同做好骨干会员参加民主党派干部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工作,适时开展委托班次工作,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发挥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优势,加强与社会主义学院的科研合作,特别是要有效发挥民建专门委员会的内生智库作用,与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智库共同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三是探索与社会主义学院联合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共同讲好中国多党合作故事,阐释好新型政党制度这一伟大政治创造,在为世界政党制度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凝聚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发挥应有作用。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多党合作制度确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相信,《条例》的实施,必将为社会主义学院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提供重要支撑,为搞好思想政治引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