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高等教育概况
自古以来,我国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官学与私学,教授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仁为本,忠恕至上,培养出众多的杰出人才,为创造绚烂的中华文明作出了不朽的贡献。然而,科举制度禁锢了近代自然科学进步,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清末民初的西学东渐,促进了近代中国高等教育发展。20世纪20—30年代,近代中国高等教育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涌现出一大批高等学校,高等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高等教育学习借鉴苏联高等教育模式,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文化大革命”迫使高等教育发展停滞。随着改革开放,中国高等教育得到迅速恢复和快速发展,取得了一系列巨大的成就。
一、近代高等教育概况
19世纪上半叶,清政府腐朽没落,国家已到了崩溃的边缘,面对国家兴亡、民族危难,有识之士苦苦思索中国落后的原因以及强盛的路径。在“师夷长技以制夷”新思潮的推动下,破旧立新、“兴西学、办洋务”的自强运动奋然兴起,促使洋务运动推动我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
洋务运动时期创建的各类新式学堂,促进我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新式学堂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上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对我国古代教育方式进行变革,坚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办学宗旨,用先进的教育理念传播、教授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整个社会注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当时,著名的新式学堂有: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广州同文馆、福州船政学堂、天津水师学堂等30余所,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
甲午战争后签订的《辛丑条约》,进一步激化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为适应社会发展,不断调整教育政策,加之维新派的推动,清政府地方官员积极创办新式学堂。1895年在天津创办北洋西学堂,1897年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1898年在北京创办京师大学堂,都是效仿西方的教育机构,是新式的高等学府。在中国有识之士为教育四处奔走的同时,西方国家在中国纷纷建立教会大学,主要有山东文会馆、上海圣约翰书院等。
1902年清政府宣布正式终止八股文,1904年颁布《癸卯学制》,提出了初、中、高等实业教育的制度设计,1905年废止科举制度,开启中国近代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发展。1909年,清政府开始向欧美、日本派遣留学生,“以强敌为师,求救国救民之良方”,培养了一大批富国强兵的栋梁之才,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代历史的进程。一批以教育救国为使命的有识之士纷纷回国,创办教育,传授西方先进思想和知识,为推动我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中华民国成立后,相继颁布学制系统的结构框架和一系列法规,形成一个完整的学制系统,史称《壬子癸丑学制》,并公布《专门学校令》,规定专门学校是教授高等学术、培养专门人才的机构。由此,清末学堂改为专门学校,划归高等教育之列。在实业兴国的历史背景下,专门学校得到较快发展。至1916年,共创建专门学校116所,其中工业专门学校19所,设十三科:土木科、机械科、造船科、电气机械科、建筑科、机织科、应用化学科、采矿冶金科、电气化学科、染色科、窑业科、酿造科、图案科等。
随着新文化运动的高涨和留美学生的回归,一些教育人士高举西方民主、科学的旗帜,为我国近代高等教育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点。20世纪20年代前后的高等教育变革是一场由大学内部改革而影响到整个高等教育体制自下而上的教育改革运动。它完全是在教育家的推动下导致政府政策的改变,使得中国高等教育逐步进入全面学习和接受美国模式的新阶段。根据1922年颁布的《壬戌学制》和1924年颁布的《国立大学校条例》,许多专门学校纷纷升格为大学(见表1-1),建立董事会制度以及学分制度。
1927—1937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上承前启后的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在试行两年的大学区制(在全国设立四个中山大学)后,相继颁布《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专科学校组织法》《学位授予法》等,依照大学和专科学校制度办学,并出现研究生教育的萌芽,高等教育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高等教育体系构建进一步合理,使得近代高等教育体制基本确立。1937—1949年,由于战乱,中国高等教育的生存与发展陷入空前危机,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教育政策调整、高等学校内迁、课程设置等措施,使得中国高等教育在艰难的社会环境中得以保留并取得一定发展。
表1-1 1922—1926年升格大学的院校
二、当代高等教育概况
现代“高等教育”,从本质上讲是指在完成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中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高等教育是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之上的各种专业教育……,一般担负着培养各种专门人才和开展科学研究的双重任务”;《教育大辞典》的定义:“中高等程度以上的各级各类教育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定义:“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完成高级中学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高等教育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一是学制上是中等以上教育;二是培养目标上是为社会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其使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百废待兴,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大量的人才。由于受到当时国际形势和国内情况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主要采取了苏联的培养模式,进行了苏化改革。国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各类大学院系进行调整、重组,主要是将以前的综合型大学改组为单纯的工科型大学和文理型大学,以及专门的医学院、农学院等,形成了以工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格局,建立了符合当时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并推进高等教育的发展,满足了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为我国工业化建设和科学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文化大革命”使得高等教育陷入到停滞而无序的阶段。高等教育生态结构遭到重创,脱离了正常发展轨道,高等教育管理失去了本质属性、应有职能和行为规范。高等教育规模急速缩小,学生数量急剧下降,高等学校由1965年的434所减少至1971年的328所,在校生由1965年的67.44万人减少至 1970年的8.34万人。
随着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我国高等教育回归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上。高等学校逐步开始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等教育体制也得到恢复和重建。改革开放以后,在科教兴国战略的指引下,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新的稳定发展时期,规模不断扩大,质量逐步提高。一是1978—1985年间,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是为了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招生制度、管理体制、专业调整、学科机构、师资队伍、就业制度以及研究生制度上的改革;其发展主要是外延式发展,表现为普通高等学校数量的快速增加,高等学校数从1978年的近600所,发展到1985年的近1100所,高等学校人数也从1978年的近86万人,发展到1985年的近171万人。二是1985—1998年间,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是为了适应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表现在改革范围和内容不断深入,视角不断多维化,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与就业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地方政府权力,重组高等教育资源,增强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的合理化;其发展主要是内涵式发展,高等学校数量趋于稳定,更加注重自身规模的建设,国家经过共建、调整、合作和合并,高等学校从1989年的1075所减少到1022所,校均规模提高到1998年的3335人,在校生人数增加到341万人。三是1999年以来,高等学校进行大幅度扩招,当年大学生招生人数达到159.7万人,至2002年我国开始步入大众化教育时代。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发展以内涵式与外延式发展并重,高等教育事业不断蓬勃发展。之后,高等学校规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系统在观念、功能、结构等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完善,高等教育体系逐步完善。一是1981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体系,学位制度得以确立,研究生教育自此有了长足发展。二是1978年开始远程高等教育,截至1997年,由各类电大所组成的远程教育系统,累计培养学生231万人。三是1981年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99年学生人数达42.2万人。四是民办高等教育得到恢复,1997年我国民办高等学校1095所,学生119万人。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正式颁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高等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指明了今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标志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