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军事力量发展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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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日本自卫队现行组织体系

第一节 日本自卫队的组织和指挥结构

基本情况

日本自卫队是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组建起来的,因此其组织结构和指挥结构都与美军相似。其中最核心的是实行文官治军原则,即“文官统制”(日本的宪法66条明文规定“国务大臣必须是非职业军人”),处于由文官组成的内阁和负责立法的国会管辖之下。内阁总理大臣(首相)是自卫队最高统帅,对自卫队有着最高指挥监督权。自卫队的防卫出动、治安出动等在事前要征得国会的批准,事后也要向国会通报。国会通过决议决定自卫队的定员(编制人员)、预算、组织等重要事项。

但是,随着安倍晋三第二次上台执政之后,不断强化首相对自卫队的指挥权,逐步削弱国会和文官对自卫队的控制。其主要措施有两个:

一是设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

2013年11月7日,日本众议院通过了设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法案;同年12月4日,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正式启动。

由于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是在借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与其相当,即解决、应对国家安全问题,因此也被外界称为日本版NSC(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或“国安会”。日本成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目的是加快决策速度、加强首相在外交和防卫事务上的领导力。

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常设由首相、内阁官房长官、外务大臣、防卫大臣组成的“四大臣会议”,主席则由首相担任。“四大臣会议”定期会晤,研讨日本中长期战略性问题,制定涉及外交和安保问题的基本方针。据介绍,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四大臣会议”,协商外交防卫和安全保障问题,并确定基本政策方向。

如有需要,“四大臣会议”还将扩大为由财务大臣、国家交通大臣、国家公安委员长等内阁成员参加的“9人会议”,就涉及日本国防、外交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

2014年1月7日,日本内阁官房又新设了执行机构——国家安全保障局(简称“安保局”),其被认为是“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核心。国家安全保障局以首相官邸为中心,负责制定日本中长期安全战略,分析并策划起草外交、防务和反恐等方面的情报有关方案。

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在部门设置方面,分为六大部门,分别是“总括”“战略”“信息”“同盟·友好国”“中国·朝鲜”“其他地区”。执行方面采取“六大部门321体制”,即六大部门的头把交椅分别按照防卫省占据3个、外务省占2个、警察厅占1个分配。

“总括”部门负责整体协调,为安保局的核心部门,准备起用防卫省官员。

“战略”部门负责制定日本外交与防卫政策基本方针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和防卫力量建设的基本方针“防卫计划纲要”,决定起用防卫省官员担任一把手。

“信息”部门负责整体管理和分析政府机关在国内外收集到的外交与防卫领域的相关信息,一旦有战事和紧急事态发生,将这些汇总的信息提交给国家安全保障会议,以便制定应对措施。日本政府所掌握信息的综合分析是由“内阁情报调查室”负责,考虑到这点,决定由派遣到“内阁情报调查室”的警察厅官员担任信息部门的首要职位,确保安保局与“内阁情报调查室”信息共享。

“同盟·友好国”部门负责强化与美国、澳大利亚等“友好国家”之间的合作。

“中国·朝鲜”部门专管中国和朝鲜事务。

“其他地区”部门负责侦探收集中东与非洲恐怖活动征兆的相关情报。

从发展趋势上看,日本国家安全保障会议的权重越来越大,实际上已经成为日本自卫队的最高司令部。

防卫大臣(防卫相)在首相的领导下,负责日本全国的国防事务,不需要经过内阁,即可自行向国会两院提出与国防相关的法案及预算案。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属于防卫大臣直接管辖的军种,防卫大臣通过统合幕僚长(相当于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陆上自卫队幕僚长(相当于美国陆军参谋长)、海上自卫队幕僚长(相当于美国海军参谋长)、航空自卫队幕僚长(相当于美国空军参谋长)对日本自卫队的部队、机关进行指挥监督,并且有权调动日本情报本部(日本自卫队最高情报司令部)的任何一支分队。

陆、海、空自卫队的日常事务由防卫大臣的幕僚机关——陆上幕僚监部、海上幕僚监部、航空幕僚监部负责,各自卫队的统合运用(即消除不同军种之间的壁垒,实现不同军种之间在海、陆、空三位一体的联合作战,保证全面战争的胜利)则由统合幕僚监部负责,统合幕僚长从陆、海、空自卫队幕僚长中选拔。

二是终结“文官治军”。

在2015年6月10日,日本参议院通过《防卫省设置修订法》,正式废除战后自卫队长期奉行的“文官统制”制度,使自卫队拿回了独立的“军权令”。有分析认为,防范日本军国主义的封条从此失效。

日本防卫省官员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以统合幕僚长以及陆、海、空自卫队幕僚长为首的军职官员,又称“制服组”;一是以防卫省官房长官、省内各部局局长为首的文职官员,也称“西服组”。修订前的《防卫省设置法》第十二条规定,防卫大臣在向“制服组”下达指示或批准幕僚长提出的方针时,“西服组”辅佐防卫大臣,即根据各自分管领域向防卫大臣提出相关建议,从而使“西服组”在防卫省决策层面的实际权限高于“制服组”。与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国防机关比较,日本防卫省这种将“穿西装的”和“穿军装的”分立的二元体制的确十分特殊。事实上,这种泾渭分明,并有意让文官压过武官一头,是日本战后为防范军国主义复活特意贴上的封条。而今,新通过的《防卫省设置修订法》把对防卫大臣的辅佐权从“西服组”扩大到“制服组”,表面上二者地位对等,但实际上剥夺了“西服组”对“制服组”的制约权。在部队运用(作战)方面,新法律废除了此前掌管自卫队行动作战的文职部门“运用企划局”,由统合幕僚监部统一负责,这意味着“制服组”将成为自卫队作战等各项行动的主导核心,削弱了“西服组”审查自卫队作战计划的职能。很显然,这是安倍嫌文职官员不给力,有意让他们“靠边站”。

安倍二次上台以来,在自卫队“去文职化”方面可谓苦心孤诣。在此次修改防卫省体制前,安倍已大幅增强了“制服组”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将“军令权”赋予高级武官手中。而借助此次改革,自卫队更是拥有了“军令权”,军职人员可独立规划自卫队发展,成为自卫队作战的主导核心,掌控日本的军事决策和执行。

此外,修改后的法律还规定新设“防卫装备厅”。规模约1800人,负责对过去由陆、海、空自卫队分别管理的装备开发采购及废弃进行统一管理。此举旨在控制采购成本,同时扩大防卫装备和技术的国际合作。

“四幕”组成

日本自卫队的统合幕僚监部、陆上幕僚监部、海上幕僚监部、航空幕僚监部合称“四幕”。其中统合幕僚监部为日本防卫省特别机关之一,是日本为整合陆、海、空自卫队,统一指挥调度、提高自卫队行动的效率而在2006年3月27日设立的联合参谋部,其前身为1954年7月1日至2006年3月2 6日为止设立的统合幕僚会议(JSC)。

日本统合幕僚监部负责领导陆、海、空自卫队,统合幕僚长将代表日本陆、海、空自卫队向防卫相负责。统合幕僚监部目前在编人员约500人,下设统合幕僚长1人、统合幕僚副长1人。职能部门包括总务部(负责统合幕僚监部的预算、人事、教育)、运用部(负责陆海空自卫队协同训练)、防卫计划部(负责制定日本防卫计划)、通信信息系统部(整合通信情报系统)、指挥通信系统企划课、指挥通信系统运用课、自卫队通信系统队、报道官(军事发言人)、首席法务官(军法官)、首席后方补给官(后勤部长)、统合幕僚学校(参谋部下属培训学校)。

陆上幕僚监部是陆上自卫队的最高指挥机构,设陆上幕僚长1人(陆自的最高指挥官,直接领导陆上幕僚监部,并负责陆自的全盘事务)、陆上幕僚副长1人。职能部门包括监理部、人事部、防卫部、装备部、教育训练部、运用支援·情报部、卫生部、监察官、法务官、警务管理官、开发官等,分别协助陆上幕僚长管理陆自的日常运作、作战、装备采购及维护、训练、后勤保障、情报搜集、法务、医疗等工作。

陆上幕僚长的军衔为陆将(相当于欧美陆军的中将),但与其他陆将军衔标记为3颗樱花星不同的是,陆上幕僚长的军衔标记为4颗樱花星,实际上相当于欧美陆军的上将。

海上幕僚监部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最高指挥机构,设海上幕僚长1人(海自的最高指挥官,直接领导海上幕僚监部,并负责海自的全盘事务)、海上幕僚副长1人。职能部门包括总务部、防卫部、指挥通信情报部、装备部、人事教育部、技术部、监察官、首席法务官、首席卫生官、首席会计监查官等,分别协助海上幕僚长管理海自的日常运作、作战、装备采购及维护、训练、后勤保障、情报搜集、法务、医疗等工作。

海上幕僚长的军衔为海将(相当于欧美海军的中将),但与其他海将军衔标记为3颗樱花星不同的是,海上幕僚长的军衔标记为4颗樱花星,实际上相当于欧美海军的上将。

航空幕僚监部是日本航空自卫队的最高指挥机构,设航空幕僚长1人(空自的最高指挥官,直接领导航空幕僚监部,并负责空自的全盘事务)、航空幕僚副长1人。职能部门包括总务部、防卫部、装备部、技术部、人事教育部、运用支援·情报部、监理监察官、首席法务官、首席卫生官等,分别协助航空正副幕僚长管理航空自卫队的日常运作、作战、装备采购及维护、训练、后勤保障、情报搜集、法务、医疗等工作。

航空幕僚长的军衔为空将(相当于欧美空军的中将),但与其他空将军衔标记为3颗樱花星不同的是,航空幕僚长的军衔标记为4颗樱花星,实际上相当于欧美空军的上将。

除此之外,日本自卫队还在1997年1月20日成立了由防卫省直辖的情报本部,设情报本部设本部部长1人、副本部部长1人。作为日本军事情报机关,情报本部的主要工作是汇总整理日本6个情报机构(内阁情报调查室、公安调查厅、外务省国际情报局、警察厅外事课、防卫厅调查课、日本贸易振兴会)所获得的情报信息。职能部门包括总务部、计划部、分析部、联合情报部、图像与地理部、电波部。